『壹』 合肥市2019年11月份后组合贷一般要多长时间
组合贷4-6个月可以放款。
『贰』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办法的第六章
第二十条 保证人失去担保资格和能力,或发生合并、分立或破产时,借款人应变更保证人并重新办理担保手续。
第二十一条 因借款人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其财产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或者财产代管人、法定代理人应当继续履行借款合同,并签订借款补充合同。
第二十二条 借款合同当事人的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的内容及附件,需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各方,并就有关内容达成协议。各方未达成协议前,原合同及其附件继续有效。
第二十三条 借款人按合同规定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后,抵押物或质押物应返还抵押人或出质人,借款合同终止。
第七章 贷款偿还
第二十四条 借款人应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还款计划偿还贷款本息。贷款期限为一年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贷款期限一年以上的,从贷款发放的次月按月归还贷款本息。借款人夫妻及其他房屋共有人的住房公积金可按规定用于归还其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第二十五条 借款人按月归还贷款本息的,可在以下两种还本付息方式中任选其一,但一经确定不能在还贷期内更改:
(一) 等额本息还款方式,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偿还本息,其计算公式如下:
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期数
月还款额=贷款本金× ——————————————
(1+月利率)还款期数 -1
(二) 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每月等额偿还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逐月递减,其计算公式如下:
贷款本金
月还款额= ———— +(贷款本金-累计已还本金)×月利率
还款期数
借款人全部或部分提前还款,应征得管理中心的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提前部分还款时,每次的还款额不得低于规定数额。
第二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及时偿还贷款本息的,在接到管理中心或管理中心指定的贷款承办机构发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通知书后,必须立即交付拖欠的贷款本息及逾期罚金。逾期超过三个月以上且有保证人的,管理中心或管理中心指定的贷款承办机构应向保证人发出催还通知书,并有权要求保证人承担代为清偿的责任,逾期罚金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管理中心应当将职工个人不良记录录入住房公积金监管档案(系统),并提交人民银行纳入个人信用征信系统。
第二十七条 借款人实行组合贷款的,偿还贷款需按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自营性贷款资金的实际比例,等比例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自营性贷款的贷款本息。
『叁』 合肥市首套房认定标准
首付比例:是看你贷款次数与是否还清,正常首付是以家庭为单位在市区没有房子的,没有贷款,首付在30%
合肥市区有房,有贷款记录,首付就更高,还有现在合肥市区大多都要求买房首付比例很高8成,全款等,根据你所考虑的区域楼盘要求。
首套房:以家庭为单位,在合肥(市区)没有房子的为首套房。
『肆』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办法的第三章
第十一条 贷款额度。住房公积金贷款属于政策性贷款,具体贷款数额按照借款人的申请额和限额标准,结合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和实际偿还贷款能力计算确定,但应同时符合下列限额标准:
(一)借款人所贷金额不高于所购房屋总价款的70%。
(二)借款人所贷金额不高于管理中心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
最高贷款额度由管理中心根据借款人(夫妻双方)住房金公积缴存情况,结合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情况,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通过后定期向社会公布。
(三)在最高贷款限额内,每一借款人的具体贷款额度,按照借款人夫妻双方还款能力系数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计算确定,其计算公式为:
借款人夫妻双方计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收入之和×12个月×还款能力系数×实际可贷年限
上述计算公式中,如借款人未婚或配偶未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其月工资收入只限借款人单方。
(四)借款人及配偶只能同时享受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果配偶一方已经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另一方不得再申请贷款。
第十二条 贷款期限。贷款期限20年以内(含20年),且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并须在未退休前申请贷款。
第十三条 贷款利率。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执行。在贷款期间内,如遇法定利率调整,贷款期限为一年的,按合同约定利率计息;贷款期限一年以上的,于次年1月1日起按新利率执行。
『伍』 合肥公积金贷款年限:公积金贷款最高能贷多少年
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20年,且不得超出自申贷之日起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并须在未退休前申请贷款;购买房龄不超过20年的(房屋竣工年限以《房屋所有权证》为准)二手房、自(翻)建住房,贷款期限不超过20年,且与房龄之和最长不超过30年。
『陆』 合肥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是多少
目前合肥市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最高为55万元。其中,夫妻双方都正常缴存公积金,然后申请贷款购买首套房,最高额度是55万元。个人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房,最高贷款额度为45万元。
一、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根据下面条件来计算:
1.申请人的贷款金额不能高于所购房屋总价的70%;
2.贷款额度不高于中心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
3.申请人和配偶只能同时享受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合肥办理公积金贷款条件
1、申贷人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满六个月以上。
2、申贷人所购商品房的开发商必须与管理中心有公积金按揭业务签约(协议)。
3、申贷人在本市常住,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誉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其家庭月收入的50%。
4、首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应不低于房价的20%;第二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应不低于房价的20%。
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5、组合贷款中涉及商业贷款的,其首付、贷款次数、利率等相关规定由贷款承办银行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6、申贷人夫妻双方无未偿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7、申贷人需为房屋买受人且所占产权比例不得少于50%(含)。
(6)合肥市住房贷款年限规定扩展阅读: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行一站式审核服务。一楼业务大厅为贷款申请审核,二楼合同签订厅为签订借款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场所。
申贷人在申请及办理时需夫妻双方同时到场签约,有其他共有产权人或参与还款人的,共有产权人或参与还款人也需到场,保险本着自愿原则,由当事人决定是否投保。
参考资料:《合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住房公积金查询网
『柒』 合肥买二手房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一、申请贷款应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件;
2、借款人偿还能力证明材料;
3、合法有效的住房交易合同或协议;
4、首付款证明材料;
5、贷款担保材料:拟购住房的权属证明文件和贷款行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拟购住房评估报告书等;
6、房产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声明;
7、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二、办理流程
1、贷款申请:客户填写并提交建行规定的申请表和申请材料。
2、贷前调查及面谈:建行与借款人面谈,进行贷前调查等。
3、贷款审批:建行进行贷款审批。
4、签订合同:客户的贷款审批通过后,与建行签订贷款合同。
5、贷款发放:符合条件后建行发放贷款。
6、客户还款:客户按约定按时还款。
7、贷款结清。
1、贷款用途:用于支持个人在中国大陆境内城镇住房二级市场购买各类型住房。
2、贷款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港澳台自然人、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外国人。
3、贷款额度:最高为所购住房评估价值或交易价格(以两者较低额为准)的70%。
4、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且不超过所购住房的剩余使用年限。
5、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等相关规定执行。
『捌』 合肥二手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首付比例是多少
合肥二手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前提是要符合下述要求:
一、最高额度:
1、借款人及配偶均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以上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5万元;
2、借款人单方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45万元。
借款人在最高贷款额度内的可贷额度=借款人夫妻双方计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收入之和×12(月)×0.5×实际可贷年限;共有产权人、参与还款人不列入计算范围。
房屋年限在1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成数为8成;房屋年限在10以上20年以下的,贷款最高成数为7成;房屋竣工年限以房产证或房地产主管部门相关证明为准,且须符合贷款首付款政策。
二、最长期限:20年;并与房龄之和最长不超过30年,且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并须在未退休前申请贷款。
三、贷款利率:以人民银行规定为准(详见还款金额表)。
四、贷款的具体数额和年限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和还款能力而定。
五、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业务大厅实行一站式审核服务。办理时需申贷人夫妻双方同时到场签约,有其他共有产权人或参与还款人的,共有产权人或参与还款人也需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