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汽车金融公司货款买车后保险第二年保险第一受益人我不写他会怎样
可以。因为贷款买车的保险第一受益人不是自己,而是贷款的银行,即使不写,也知道是谁,所以没关系的。
㈡ 我是按揭贷款买的车,但是保险单上没有第一受益人是谁只有我本人的名字,会有影响吗
这个要看你做的金融公司(或者银行)有没有要求加第一受益人、一般来讲有个很明显的特征!只要要求你做抵押手续的都会要求加金融公司(或者银行)为第一受益人!加上去和不加第一受益人的区别是:车子在贷款期限内、如果出现交通事故
㈢ 按揭汽车保险第一受益人写自己可以吗
贷款买车的话,银行为保全财产要求客户投保指定险种的,是防止车辆灭失后能够得到保险公司补偿并用于支付贷款。涉及车辆全损、盗抢、自燃等事故时,索赔权益人是银行,至于划伤或者部分损失的话,受益人还是车主,你说的情况在你维修之后是你持资料去保险索赔保险公司将赔款支付给你。
㈣ 贷款买车,车辆保险上写了第一受益人是银行,还没还完贷款,我能退保吗
不能,因为你和银行现在还属于借贷关系
㈤ 贷款买车第二年保险自己买第一受益人可以写自己吗
你好,贷款没有还清前第一受益人肯定是贷款方。一般情况下在贷款发放时银行都会要求保险覆盖贷款期限,如贷款两年,保险必须先保两年。这是银行的风控措施。
㈥ 按揭买车,第二年买车险第一受益人应该是谁的问题
按揭买车会将保险的第一受益人规定为银行或者金融公司。
贷款车辆的产权是抵押给银行或金融公司的。如果借款人不按约定还款,银行或金融公司有权处理该车辆。又由于车这个抵押物特殊,在行驶中难免出现大大小小的事故,银行或金融公司为了防止出现以下问题,所以要求保险第一受益人为银行。
(6)贷款买车保险第一受益人写自己扩展阅读:
车辆在行使中出现交通事故等,保险公司的对该车的赔付款将赔付给银行或金融公司(就是第一受益人)。但是一般来说,不出现该抵押车辆的重大损失,银行或保险公司会出具委托书,委托车主代领这笔保险费用用作修车或其他赔付费用。
机动车辆保险的赔偿方式为修复,但如果车辆重置价格比修理费用是便宜的话,保险公司很可能宣称这辆车全损。一般来说,机动车辆保险的保险金额是新车的购买价格或者是车辆投保当时的价值,但是使用中车辆有折旧,另外保险公司会设置绝对免赔额,所以出险全损的情况下,赔款肯定会低于保险金额。
㈦ 按揭买车保险受益人写的银行,下一年买保险时 可以写自己吗
我贷款两年买的车,厂家金融。第一年在4s店买的保险。第二年我自己在外面买的保险,受益人也是我自己,还少买了个盗抢险!之间也收到过短信,让续保,然后受益人要填公司,但是没理!不知道这样行不行?4s也从来没有联系过我,第二年保险怎么买!
㈧ 按揭买车车辆保险第一受益人是谁
第一受益人是银行。
因为你是贷款买的车,你有使用权,车辆登记证书还在抵押,你得贷款还清,车辆才真正属于你,贷款未还清前保单上第一受益人只能是贷款机构,而不是你,车辆出险,自己全责的话,只要你正常还款,无逾期,保险公司赔款到被保人或者修理厂都需要保险理赔受益涵,如果逾期,就开不出这个涵,修车定损后,不会赔款,谨记按时还款。
所以法律上需要保证银行的权益,所以第一受益人是银行。
(8)贷款买车保险第一受益人写自己扩展阅读
机动车辆保险的赔偿方式一般为修复,但如果车辆重置价格比修理费用是便宜的话,保险公司很可能宣称这辆车全损。一般来说,机动车辆保险的保险金额是新车的购买价格或者是车辆投保当时的价值,但是使用中车辆有折旧,另外保险公司会设置绝对免赔额,所以出险全损的情况下,赔款肯定会低于保险金额。这种保险的保险期间一般为一年或者一年以下,如果保险期间没有发生理赔,续保时可以享受无赔款优待费率。
㈨ 车贷贷款保单为什么写某银行为第一受益人
银行作为交强险受益人的做法,源于为抵押物购买车辆损失保险中银行往往以受益人身份出现。
借款人向银行借款购车后,会以投保人的身份为车辆购买整车保险。投保此险种,因为车辆已经抵押,在贷款合同履行过程中,若该车辆损毁、灭失,造成价值降低或无价值,借款人可以保险事故的发生为由向保险人索赔,保险人应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向借款人支付赔偿金。车辆损毁、灭失,对于银行而言,意味着抵押物价值降低或者无价值,为降低自身风险,银行会积极就保险赔偿金主张权利。
银行这样做的法律依据是作为该车辆的抵押权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条:“在抵押物灭失、毁损或者被征用的情况下,抵押权人可以就该抵押物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优先受偿”的规定,银行对于该赔偿金享有优先权。正是为了降低自身风险,银行要求借款人作为投保人和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过程中,将自己设定为受益人。
但是贷款购车,交强险保险单中将银行设定为受益人是不合理的,理由如下:
该做法不符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交强险条例》)的立法初衷。
《交强险条例》第一条:为了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制定本条例。
《交强险条例》第三十一条: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
首先,《交强险条例》属于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具有强制性;
其次,从《交强险条例》的上述规定可以看出,交强险设立的初衷是“为了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
第三,从赔偿对象上看,“保险公司……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司法实践中,交强险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向人民法院起诉致害人、同时将交强险承保公司列为共同被告的情形非常普遍,人民法院往往判决保险公司直接将交强险项下赔偿金直接支付给交强险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
银行为了规避汽车贷款风险,所以要求贷款买的车第一受益人必须是银行。
不更改第一受益人,以后的问题就是:
你的车出险了,保险公司需要理赔,要经过银行的手续,因为保险公司的理赔款原则上是直接理赔给车主(就是你的单位)的,但是有了第一受益人,就会理赔给第一受益人,这样的话,你理赔必须要由银行开具一份委托书,委托你单位去领这个钱。
说白了,你只要能保证保险期内车辆别出险,不去理赔,就没有什么关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