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资质变更怎么办理流程
资质转让主要涉及整转和剥离,整转的话就简单只要整体转股就可以,如果剥离的话就比较难,剥离的话可以把您公司的营业执照留下如果想继续开公司的可以考虑剥离。详细信息可以咨询我们
Ⅱ 去车管所办理车辆解除抵押手续需要带什么材料
1、《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抵押登记的,还需提交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5、属于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解除抵押的,需提交包含解除抵押内容的人民法院出具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抵押/解除抵押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2)大竹县车辆抵押贷款哪里可以办理资质变更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1、大多汽车抵押贷款都是实行的押证不押车,也就说,只要你把自己汽车的相关证件抵押给贷款机构就可获取贷款,而汽车在安装上GPS以后照常使用。因此,在办抵押之前,应先了解,汽车抵押是否押车,可尽量避免要押车的机构;
2、汽车抵押贷款的资金往往用于短期周转。若是需要长期贷款的,不适用于用汽车作为抵押来贷款;
3、由于汽车抵押贷款往往所产生的费用颇高,因此若是选择周期较长的车辆抵押贷款,在具备提前还款的情况下,可尽量提前还款。
4、借款人在选择机构上,应尽量选择正规贷款机构。如银行、工商注册的小贷公司。在此基础上才能真正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旦产生纠纷,法律也好解决。
Ⅲ 车辆做了抵押贷款,还能变更指标吗
如果车辆已经做了抵押贷款,在没还完贷款之前是不能变更指标的,等你还完贷款之后才可以变更,否则的话无法变更。
Ⅳ 车辆抵押贷款需到车管所办理什么手续
车辆管理所办理抵押登记应当登记内容
(一)抵押权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身份证明名称、身份证明号码、住所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二)主合同和抵押合同号码;
(三)抵押登记的日期。
一、抵押登记
(一)办理地点:
办理抵押登记的使(领)馆、外籍号牌和进口机动车到车辆管理所办理,其他机动车可以任选车辆管理所分所办理。
(二)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
(三)收费
不收费。
(四)提交的资料:
1、《机动车抵押/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
2、抵押人、抵押权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副本原件。
(五)不予办理抵押登记的情形:
1、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无效的;
2、机动车或者机动车档案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二、注销抵押登记
(一)办理地点:
办理注销抵押登记的使(领)馆、外籍号牌和进口机动车到车辆管理所办理,其他机动车可以任选车辆管理所分所办理。
(二)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收费
不收费。
(四)提交的资料:
1、《机动车抵押/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
2、抵押人、抵押权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3、机动车登记证书。
Ⅳ 什么样的公司有资质办理车辆抵押业务
有资质办理车辆抵押业务公司相关情况如下:
1,车辆抵押借款,是指借款人将车辆质押给出资人作为借款的担保方式,在借款人不履行到期 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情形时,出资人可以就该车辆折价、拍卖、变卖,对所得的价款优先清偿自己的债权。
2,有资质办理车辆抵押业务公司包括信贷公司,各大银行,还有典当行等公司。
Ⅵ 车辆抵押贷款需到车管所办理什么手续
Ⅶ 申请资质证书变更需要提交哪些材料要怎么办理
申请资质证书变更,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资质证书变更申请;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四)与资质变更事项有关的证明材料。
企业改制的,除提供前款规定资料外,还应当提供改制重组方案、上级资产管理部门或者股东大会的批准决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同意改制重组的决议。
一、受理
1、责任人:厅政务办理中心受理人员 。
电话xxxxxxx
2、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许可的法定条件、标准,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项是否属于行政主体的职权范围,许可申请是否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决定是否受理。同时,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分别作出处理: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5)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6)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书面凭证。
(7)对变更内容及时更改数据库。(属建设部审批的名称变更及时报部审批)
3、时限:即办
二、审定
1、责任人:省建设厅政务办理中心主任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涉及资质标准的或企业解体整体转让的,由房产处进行审定。
(2)按变更条件及标准,依据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意见进行审定;
(3)对符合变更条件、标准的,在审批表上签署同意变更意见。对不符合变更条件、标准的,在审批表上签署不同意变更意见
3、时限:即办
三、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1、责任人:厅政务办理中心工作人员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对同意变更的,工作人员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报材料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2、)、对不予申报的,说明理由,并将申请材料一并退还申请人。
3、时限:即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