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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

发布时间:2021-06-26 08:37:27

Ⅰ 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

公积金贷款年限为最高30年,以夫妻双方年龄大的为准,年龄加上贷款年限不能超过70年,且与楼龄也有关系,砖混结构的楼龄加上贷款年限不能超过47年,钢混结构的楼龄加上贷款年限不能超过57年。

公积金贷款额度按级别规定,A级最高能贷80万,AA级最高能贷92万,AAA级最高能贷104万。

具体贷款额度为:一是不得超出个人还款能力即:借款人月缴存额/借款人公积缴存比例+借款人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借款人配偶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50%×12(月)×借款期限;

二是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不得超过所购住房价款的7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不得超过所购住房价款的80%);

三是借款人(含配偶)要具备偿还贷款本息后月均收入不低于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能力。

公积金贷款年限: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年限为30年。借款人的年龄与申请贷款期限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即男职工可贷到65岁,女职工可以贷到60岁。

(1)芜湖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1、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以上的自筹资金作为房屋首付款。

3、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夫妻双方都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只允许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5、一个家庭同一时间只能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处住房。

6、贷款人须有本省(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7、同意用所购住房做抵押。

Ⅱ 公积金贷款的年限是多少

30年,且贷款期限与申请人申请贷款时的年龄之和可达到70年;申请商转公贷款的,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已还贷款期限与商转公贷款期限之和可达到30年,且上述贷款期限之和与申请人申请贷款时的年龄之和可达到70年。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Ⅲ 芜湖市公积金贷款年限最长是多少年啊

2009年11月1日芜湖公积金网站的公告四、贷款额度、期限及利率
(一)贷款最高限额:
1、夫妇双方均按月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含)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不超过25万元;夫妇双方仅有一方按月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不超过20万元;
2、超过贷款最高限额的按贷款最高限额计算。
(二)贷款期限:
最长期限:20年(贷款至退休延长5年)。
(三)贷款利率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2010年1月7日 公积金政策调整此次政策调整,降低了最高贷款额度。夫妇双方均在芜湖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25万元调整为20万元;夫妇双方仅有一方在芜湖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20万元调整为15万元。政策还调整了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的计算方式。住房公积金贷款具体金额的确定须同时满足以下5个条件:1、不高于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10倍;2、月还款金额不高于夫妇双方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的50%;3、购买商品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人民银行规定的首付比例;购买二手房,房屋年限10年(含)以下的,首付比例不低于房屋交易计税价格的30%,10年以上20年(含)以下的,首付比例不低于房屋交易计税价格的40%,20年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房屋交易计税价格的50%。4、符合芜湖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中关于引进人才方面的规定;5、不高于芜湖市规定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政策增加了引进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凡符合芜市办(2009)11号文件引进人才规定的人员,只要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就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缴存满6个月,但不满12个月的,贷款额度按12个月缴存额的10倍计算。政策还明确:停止再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停止住房贷款“商转公”,即住房商业按揭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政策对租房提取公积金进行了规范。1、提取条件:属于无房产,租住房屋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下,且房屋超过家庭收入的30%的;2、提取证明材料:经提取申请人家庭所在单位和市房屋登记部门确认的无房户证明、房屋租赁证及完税发票;3、提取金额:不超过提取申请人月住房公积金缴存金额,且每月不超过400元。相关人士还明确:此次调整未涉及的政策,仍按照以往的政策执行。芜湖市以往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条款与本次政策不一致的,按本次政策执行。 根据这点来看贷款年限还是20年没有变

Ⅳ 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最长为多少年

30年
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2.缴存状态正常,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和良好信用;
3.具有稳定的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
4.具有合法有效的购买住房合同、协议或者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
5.购买住房的,已经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期付款;
6.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能够支付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全部费用30%的前期费用;
7.建造、翻建住房的,具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8.大修住房的,具有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9.能够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有效担保;
10.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Ⅳ 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是否只能贷到退休之前,如60岁.

您好,若您需要办理我行的贷款业务,以下是以深圳地区为例的公积金贷款资料,您了解一下: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应当满足的条件:

职工本人为公积金贷款申请人,配偶应当为共同申请人;父母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为共同申请人。

除配偶、父母、子女外,职工购买的住房有其他权利人的,职工不能以该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

职工购买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房(住宅类)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补缴的月份不计入此6个月),且申请时属于正常缴存状态;(共同申请人参与额度计算的,也同样需要满足上述条件。如果不满足以上条件,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但不参与额度计算)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父母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其父母双方均应当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

3.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

4.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5.申请人提供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担保;

6.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

7.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

1)职工家庭购买首套90平米以下(含90平米)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0%;

2)购买首套90平米以上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

3)购买二套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4)如申请公积金组合贷款的,需同时符合商业银行的信贷政策。

说明:贷款申请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房产套数按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各自所在家庭名下房产套数最多的家庭为计算基础,最后以贷款申请人家庭中住房套数最多的家庭认定现有住房套数(家庭的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

贷款币种和可贷额度:

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2倍,并应当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1.每月还贷额度(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本金和利息)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50%。有共同申请人且共同申请人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缴存基数之和(父母可作为共同申请人)。

2.不高于购房总价款与首付款的差额。所购住房为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的,应由申请人委托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取购房合同价与评估价的低值作为购房总价款。评估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职工购买首套房房屋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款的20%;首套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30%,购买第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款的60%。购买第三套住房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商贷按商业银行政策处理)

3.不高于单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职工个人申请的,单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一并申请,且共同申请人共同参与额度计算的,单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90万元(如申请人的配偶没有缴存公积金或连续缴存公积金不足六个月只能做为共同申请人 ,则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

4.申请人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三年以上未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计算的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可以提高10%,但应符合前款规定的其他要求(以中心审批为准)。

还款方式:
贷款期限为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实行贷款按月付息,到期一次还本还款方式; 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可采用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两种按月分期还款方式。

贷款期限:

公积金贷款期限以年为单位,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60期(30年),且贷款期限与职工(申请人)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之和不超过70年。如为商转公贷款,即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已还贷款期限与商转公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30年。

申请资料:

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可以通过公积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预约办理公积金贷款申请,或直接到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办事大厅办理,并提供下列基本材料:

(一)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二)有效身份证件;

(三)婚姻状况证明(提供结婚证或无婚姻证明);

(四)购房合同、首付款凭证、房产证、卖家身份证复印件(二手房);

(五)受托行扣款账户(银行借记卡或存折)原件、复印件;

(六)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七)产权登记中心出具的借款人家庭房产查询证明(夫妻双方,未成年子女);

(八)非本市户籍家庭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贷款申请人的父母做为公积金贷款共同申请人的,另需提供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公证机构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公积金贷款申请表等材料,由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办事大厅当场面签,不能由他人代签。

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登录“在线客服”咨询(网址:https://forum.cmbchina.com/cmu/icslogin.aspx?from=B&logincmu=0),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感谢您对招商银行的关注与支持!

Ⅵ 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能多少年

一、年限如下:

  1. 以所购新建造的住房作抵押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一般不得超过借款人自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之日起至法定退休年龄止的年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

  2. 以借款人第二处房产或第三人房产作抵押发放的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所抵押房产的剩余使用年限,最长不得超过15年;

  3. 用凭证式国债或银行定期存单质押的,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凭证式国债或银行定期存单的到期日。若用不同期限的多张凭证式国债或银行定期存单作质押,以距离到期日最近者确定贷款期限;

  4. 以保证方式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一般不得超过5年;

  5. 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可适当延长,延长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

二、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1.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 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公积金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办法,允许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救急。

  3. 从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住建部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联网”,通过统一的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北京、上海、福州、广州等20多个城市已经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

三、住房公积金的相关知识

1、性质

(1)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

(3)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

2、特点

(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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