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要提取公積金還房貸必須是貸款滿一年才可提取嗎
這個要看各地的公積金的管理,按照規定,只要是喲關於購房或歸還個人住房貸款,客戶公積金賬面有資金就可以申請。
2. 夫妻雙方共同 公積金貸款 購房,滿一年,現准備提取公積金,可以全部一次性提取嗎
8種情形提取額度為全部存儲余額:
1、退休;
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3、男性年齡滿50周歲或者女性年齡滿45周歲,失業且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均滿2年;
4、在國外或者港、澳、台地區定居;
5、戶籍遷出本市;
6、戶籍不在本市並已申請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8、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6種情形提取額度為部分存儲余額:
1、購買具有所有權的住房;
2、支付本市范圍內住房租金;
3、償還本市范圍內具有所有權的住房的貸款本息;
4、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圍內具有所有權的住房;
5、其他住房消費;
6、職工本人或者家庭成員患重大疾病。
3. 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後並還款滿一年,想提取住房公積金,怎麼辦理
您好,
您帶著:
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戶口本原件復印件
貸款合同原件復印件
購房發票原件復印件
購房合同原件復印件
公積金卡
到公積金管理中心就可以辦理了。
希望能夠幫助您。
4. 一年內能同時提取房貸公積金和租房公積金嗎
不要說一年內同時提取租房公積金和房貸公積金,任何時候都不能,提房租公積金,說明你沒有房子,如提房貸公積金,必須有備案的購房合同或預售合同,且公積金一年只能提取一次。
5. 公積金貸款滿一年後可以把剩餘公積金全部提取嗎
可以用來還貸款,但不符合提取條件!
另外,提取的話,要留存十三個月的公積金在賬戶內!
6. 商業貸款滿一年能每年提取公積金用於償還貸款嗎可以的話,需要什麼
公積金能每月用來還貸款
以下是提取公積金還商貸的幾種方式:
(一)逐月提取轉賬還貸
1.關於申請條件。
(1)取消原來申請時「職工賬戶需有6倍的月還款額的余額」的限制條件,改為:在本市已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或「公轉商」補息貸款且尚未還清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包括其他產權人及其配偶。也就是說,申請逐月提取轉賬還貸,對職工賬戶中的余額多少不作要求。
(2)在此基礎上,取消了「職工賬戶中的余額不足時自動終止」的規定,即職工辦理逐月提取轉賬還貸,只要申請一次,整個還貸期間都有效,通俗講,就是「一次申請,持續有效」。就算職工賬戶中的資金不夠扣還每月還貸額,其申請也不會終止,只是暫時轉到銀行卡扣款,等到職工賬戶中的金額又夠扣還一個月的貸款額時,公積金系統又會自動回到職工公積金賬戶中扣還貸款,無需再次申請。
(3)取消「申請時貸款應沒有逾期」的規定。也就是說,現在不管貸款有沒有逾期,職工都可以申請辦理逐月提取還貸。
2.關於提取額度。
(1)提取額度為職工每月應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或「公轉商」補息貸款的本息額,包括逾期部分。也就是說,如果職工申請提取還貸時有貸款逾期的情況,則公積金系統會自動計算你申請時當月應還款額和逾期本息金額,如果職工賬戶中的住房公積金足夠償還應還款額和逾期部分,則公積金系統將自動扣劃相應資金轉賬還貸。
(2)逐月提取還貸委託生效後,每月15日前從提取還貸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中劃轉當月應還貸本息額。劃轉時如果同一筆貸款的提取還貸人住房公積金賬戶金額(包括新職工住房補貼)均小於當月應還貸本息額,當月不進行逐月提取還貸,按借款合同約定在貸款銀行還款賬戶扣款。但已簽訂的逐月提取轉賬還貸委託協議繼續生效。
3.關於逐月提取轉賬還貸委託協議的變更或終止。
簽訂逐月提取轉賬還貸委託協議後,因婚姻關系變化等原因需增加或減少申請人的,憑規定的申請材料到「中心」辦事處、分中心辦理變更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已結清或「公轉商」補息貸款終止貼息的,其逐月提取轉賬還貸委託自動終止。職工也可主動提出終止逐月提取還貸的申請。
4.關於受理地點。
在全市范圍內,可以跨機構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地和貸款地不同的,可以由職工自由選擇在繳存地或在貸款地申請辦理逐月提取轉賬還貸。若要增加或減少申請人以及逐月提取還貸終止的,職工也可以自由選擇就近的公積金中心辦事處或分中心辦理。
(二)提前部分轉賬還貸
提前部分轉賬還貸,是指職工提取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金額,通過轉賬方式提前償還部分住房公積金貸款本金。原來的規定是職工可以自備現金提前償還部分住房公積金貸款,現在允許提取住房公積金通過轉賬方式償還其住房公積金貸款。
1.關於申請對象。
申請對象為尚未還清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包括其他產權人及其配偶。
2.關於申請條件。
職工申請時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一是已按借款合同還貸12個月以上;二是每個申請人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須在1萬元以上。也就是說,即使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其住房公積金賬戶中余額之和超過1萬元,也是不符合申請條件的;三是申請時貸款沒有逾期。
3.關於提取額度。
每個申請人每次申請提取用於提前部分轉賬還貸的金額不得少於1萬元。也就是說,每個申請人、每次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還貸的金額應在1萬元以上(含還貸本息)。
4.關於申請材料。
(1)申請人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以及住房公積金儲存卡;
(2)其他產權人申請提取的,還需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購房合同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借款人配偶或其他產權人配偶申請提取的,還需提供婚姻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三)一次性提取轉賬還清貸款
一次性提取轉賬還清貸款,是指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金額,通過轉賬方式一次性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余額。
1.關於申請對象。
申請對象為尚未還清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包括其他產權人及其配偶。
2.關於提取額度
提取總額不得超過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剩餘本息額。
申請人提取的住房公積金總額小於剩餘貸款本息的,不足部分申請人應自籌資金到貸款經辦銀行當場還清。
3.關於受理地點。
為進一步方便職工,當同一筆貸款涉及不同分支機構提取的,可統一到貸款所在地公積金中心網點辦理,不一定要在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地辦理提取還貸手續。
(四)按年提取還商貸
按年提取還商貸,是指在本市已辦理商業性住房貸款的職工,滿足相關條件的,可每年申請提取一次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金額,用於償還其商業性住房貸款本息。
1.關於申請對象。
《規定》擴大了提取住房公積金按年償還商業性住房貸款的申請人范圍,商業性住房貸款所購買住房的其他產權共有人,沒有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的,也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按年償還商業性住房貸款貸款本息。
2.關於申請條件。
職工申請時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是沒有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或「公轉商」補息貸款;二是已按借款合同還貸12個月以上;三是有多筆商業性住房貸款的職工,只能選擇其中一套辦理按年提取住房公積金還商貸,直至還清後方可選擇另一套繼續還貸。
3.關於提取額度。
申請人可以每年申請提取一次,提取總額不得超過申請時的上一個月應還住房貸款本息額的12倍。
借款人申請提取的前一個月提前部分還款的,在《個人信用報告》中無法確切反映處上月應還款金額,可根據《個人信用報告》中貸款合同金額和還款月數測算借款人的月應還款額。也可由借款人提供貸款銀行出具的還貸明細確定其月應還款額。具體可見《關於住房公積金歸集類業務相關問題的補充規定》(常公積金[2010]34號)。
4.申請材料
(1)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申請人住房公積金儲存卡;
(3)其他產權人申請提取的,還需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購房合同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借款人配偶或其他產權人配偶申請提取的,還需提供婚姻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5)於2004年1月1日以前辦理商業性住房貸款的,申請人還需提供借款合同和貸款銀行出具的還貸明細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申請時借款人必須到場,當面授權「中心」查詢人民銀行個人徵信系統;借款人配偶和其他產權人申請的,需與借款人同時辦理。
(五)貸款還清後提取
貸款還清後提取,是指職工已還清「公轉商」補息貸款或商業性住房貸款後,滿足相關條件的,可申請一次性提取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金額。
《規定》增加了「公轉商」補息貸款還清後提取的情形。
1.關於申請對象及條件。
申請對象為「公轉商」補息貸款或商業性住房貸款已還清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包括其他產權人及其配偶。
申請時沒有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或「公轉商」補息貸款。
2.關於提取額度。
提取金額為申請人貸款還清當月之前(含當月)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金額。
3.關於申請材料。
(1)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申請人住房公積金儲存卡;
(3)貸款銀行出具的貸款還清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房屋所有權證(現房須提供)或購房合同(期房須提供)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5)借款人配偶或其他產權人配偶申請提取的,還需提供婚姻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7. 公積金房貸,滿一年能取多少
有信用卡嗎,也是可以資金周轉的,不一定靠公積金。這樣的很難有現金流
8. 公積金貸款還款一年怎麼提取公積金
一次性公積金還款提取住房公積金即可。
一次性還公積金貸款提取住房公積金:
(1)由單位財務或勞資開出的《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表》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若提取配偶的公積金需同時提供結婚證和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借款合同,到貸款銀行的貸款部門列印上一年的個人住房貸款還款對賬單(提取之月到上年度本月)並請銀行蓋章
(4)若用存摺還貸款,須提供還款存摺及存摺復印件一份;若用銀行卡還貸款,須提供由銀行櫃台打出的最近一年的銀行卡明細一份
(5)到貸款銀行的貸款部門簽《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住房公積金貸款協議書》
(若夫妻雙方都提取,夫妻雙方簽字摁手印,並在開戶銀行賬戶上填寫完整,直接打到個人賬戶里)
註:職工本人需到場在「提取申請表」上簽字按手印(公積金匯入個人還款帳戶)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