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現在想離婚,可我們剛貸款買房了
首先要確定房子是在你們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購買的還是屬於婚前財產
在一個就是房產證上寫的誰的名字?
如果確定房子是你和你妻子的共同財產 那你妻子父母借給你的10萬 就是你們夫妻的共同債務 那10萬只是普通的民事借貸關系 與房子的所有權無關
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是共同財產
婚前購買 又有很多種情況 不好說
如果房子是夫妻共同財產 那麼就是按照離婚共同財產處理 婚姻法39條的規定處理.
建議你找當地律師當面咨詢
Ⅱ 我要貸款買房,但是要離婚,這個問題怎麼解決
一樣一樣的辦,首先辦理離婚然後再買房
Ⅲ 要離婚但房子剛供一個月,要供一年才可以賣,無感情又為房子離不婚怎麼辦,房
案例
李華和王紅於2007年2月結婚。婚前,李華在某小區以按揭貸款方式購買了一套70平方米的商品房,作為結婚用房,並登記在自己名下。結婚後兩
年王紅生下一女。雙方父母覺得原有住房已變得擁擠,於是老人便共同出資,為夫婦倆購買了一套100平方米的商品房,登記在王紅名下。後李華的生意越做越
好,心也越來越不在王紅身上,兩人經常爭吵。一年後,王紅向法院起訴離婚。在訴訟期間,王紅的父親不幸因車禍去世,其生前兩套房產王紅和母親是第一順序繼
承人。離婚訴訟中,雙方對上述房產的分割爭執不下。
【解析】
本案涉及的問題非常具有代表性。因為房價飆升,房產分割便成為近年來各種離婚訴訟爭議的焦點,通常涉及以下法律問題。
一、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那麼,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
婚時該不動產應當如何處置?二、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在離婚時該如何分割?三、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繼承的
房產,是否為夫妻共同財產?四、被繼承的房產在被繼承人之間未實際分割之前,離婚一方是否可要求分割?因此弄清這些問題的法律依據,才是解決這些激烈糾紛
的關鍵。
根據今年8月13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下稱《解釋》)
的相關規定,李華婚前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登記於自己名下的房屋,婚後與王紅共同還貸,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不能達成協議的,法院
可判決該房屋歸李華,尚未歸還的貸款為李華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的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視為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協議不成時,則由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本著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由李華對王紅進行補償。本案中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商品房,即登記在王紅名下
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並且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依法繼承的遺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在繼承人之
間尚未實際分割,起訴離婚時另一方請求分割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當事人在繼承人之間實際分割遺產後另行起訴。
《解釋》未出台之前,由於相關法律沒有對上述問題作出明確規定,法院在處理類似問題時一般會按照相關法律原則、司法精神、法理等處理。對於婚前
個人按揭貸款買房、婚後夫妻共同還貸部分相對應的財產增值部分,另一方一般是無權主張權利的。對於雙方父母共同出資買房的,如果沒有相反證據,一般是按夫
妻共有來對待。對於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依法繼承的遺產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在一定程度上,新法的實施給司法工作提供了更為具體、統一的標准和依據。
Ⅳ 婚後貸款買房想要離婚怎麼分
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將按平均分配原則進行分割。
Ⅳ 買房後房貸一直是我還,現在要離婚,該怎麼辦
按理講,女方凈身出戶,不背貸款,好點的話給點補償。
按法講,房屋是兩人所有,一人一半,貸的款也是一樣。但離婚後,房子一般不會兩人都住裡面,這時就是需要住的人付錢來買斷。
按你這種,如果是你住,因為首付和房貸一直是你父母出,就不用再出錢。理解的話,最多給點補償就行了。
下下的方案就是,女方要房,她給你首付的一半,即12W8千2百2拾5,加上已還貸款的一半,以後房貸她方承擔。
最虧的就是男方凈身出戶,什麼都不要,也不再出任何錢。
要是還要出錢,那就是瘋了。
另:如果已有小孩,建議多為小孩考慮。
Ⅵ 剛貸款買房沒多久,老婆就要離婚
碰到刺頭夫人,你里外不是人了,找人調解一下吧,不離更好啊。
Ⅶ 剛買完房子付過首付貸款還沒下來,要是離婚的話怎麼辦
按《婚姻法》第17條的規定,該房產為夫妻共同財產,由於貸款尚未還清,未還清部分為雙方共同債務。基於不動產特性,只有一方能獲得房屋所有權。
獲得房產一方應對另一方補償。一般原則為,獲得房產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首付和按揭貸款的一半,剩餘貸款部分,由新的房產所有人獨立償還。
按照市值進行估價,減去剩餘貸款,剩下的均分,誰想分到房子,就必須支付對方應得的款項 ,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法院分割。
(7)剛貸款買房一年後想離婚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一條本法是婚姻家庭關系的基本准則。
第二條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護婦女、兒童和老人的合法權益。實行計劃生育。
第三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第四條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家庭成員間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
第二章 結婚
第五條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
第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
(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Ⅷ 夫妻按揭買房後,現在還沒交房,卻要離婚,該怎麼辦
1、辦了房產證跟你們是不是夫妻,沒有直接關系,房產證寫的名字並不一定就是夫妻關系;
2、離婚分為協議離婚和法院判決離婚兩種形式,關於房產證的問題,你們可以自行解決,也可以通過法院;
3、房子沒有交鑰匙就離婚了,以你購房合同為依據,合同上登記的誰的名字對誰比較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