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司向個人借款需要股東會決議嗎
法律分析:公司章程沒有明確規定的話不需要股東會決議。公司董事會或者執行董事就可以決定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條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過子公司向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供借款。
第一百四十九條 公司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同意,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
② 公司向銀行貸款需要全體股東簽字嗎
法律分析:股份有限公司向銀行貸款一般需要股東簽字,但是有的時候並不是一定需要全部股東同意才可以貸款。具體情況要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來決定,如果章程中規定百分之多少以上的股東簽字即可,那就按照章程來執行就可以,不一定必須是全體股東簽字才可以的。股東會決議是指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依職權對所議事項作出的決議。一般情況下,股東會會議作出決議時,採取「資本多數決」原則,即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但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時,則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這體現了有限責任公司兼具「人合」和「資合」的性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十六條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照本法行使職權。
第三十七條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三)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四)審議批准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五)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八)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九)對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對前款所列事項股東以書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開股東會會議,直接作出決定,並由全體股東在決定文件上簽名、蓋章。
③ 公司借款是否需要經股東會決議
法律分析:企業向銀行借款的時候當然需要召開股東會,任何讓企業負債的行為都不能由公司的某一位領導人員單獨決定,公司借貸屬於重大事項,如果絕大多數的股東都不同意借款行為的話,私下和銀行簽訂的借款協議就有可能被認定為無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十七條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三)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四)審議批准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五)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八)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九)對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對前款所列事項股東以書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開股東會會議,直接作出決定,並由全體股東在決定文件上簽名、蓋章。
④ 股東會決議貸款時間可以和授信合同不一致嗎
股東會決議和董事會決議是不一樣的,股東會是有限公司的權力機構,而董事會是公司的執行機構.凡是涉及到公司的重大問題都要由股東會來進行決定,
比如說公司章程的修改,公司的合並與分立等等.而公司日常經營方針等事務是屬於董事會決議的范圍,股東會和董事會的職權是有分工的,按公司法的規定該股東會決議的事就由股東會決議,由董事會決議的就由董事會決議.
⑤ 公司向銀行貸款股東會決議需要百分之多少以上同意
法律分析:須經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同意,差不多百分之六十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四十四條 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除本法有規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規定。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⑥ 公司對外借款是否需要股東會決議通過,公司章程沒有
按照公司法的規定,公司對外借款,會對公司的經營及日常管理產生重大影響的,需要決議通過才行。董事長個人無權作出決定,影響互股東的利益,除非開始時候就授權過給他。希望對你有幫助。
⑦ 銀行貸款股東會決議有什麼作用
法律分析:在進行銀行貸款的時候,公司出具的股東會決議是公司借貸行為有效的前置條件,其作用是對公司的借款行為提供效力基礎。在實踐中,在辦理銀行貸款業務時,對於借款人是企業的,銀行一般會要求提供股東會、股東大會出具的有關向該銀行借款的決議,若沒有決議,銀行通常不會為該企業辦理有關業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零四條 本法和公司章程規定公司轉讓、受讓重大資產或者對外提供擔保等事項必須經股東大會作出決議的,董事會應當及時召集股東大會會議,由股東大會就上述事項進行表決。
第一百四十八條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挪用公司資金;
(二)將公司資金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
(三)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同意,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或者以公司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
(四)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同意,與本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五)未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同意,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於公司的商業機會,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所任職公司同類的業務;
(六)接受他人與公司交易的傭金歸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違反對公司忠實義務的其他行為。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前款規定所得的收入應當歸公司所有。
⑧ 公司法對公司對外借款需要多少股東同意的約定
除非公司章程有特別規定或者經股東(大)會的批准同意,公司的董事、經理不得擅自將公司資產借貸給他人。
對於有限責任公司,需要全部經代表1/2以上表決權股東通過;對於股份有限公司,需要經出席會議股東所持表決權過半數通過。這是股東大會一般決議。
⑨ 企業借款需要股東會決議嗎
法律分析:公司借款屬於重大事項,需要召開股東大會由各股東作出決議,同意以後要對股東會的決議作出書面的約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四十二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
⑩ 公司到銀行貸款前需要提供股東會決議嗎請有法律知識的人幫幫忙
應按(銀行)章程規定執行。章程要求必須有股東會決議才能放貸,就需股東會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