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我現在要離婚銀行有貸款怎麼辦
涉及離婚後債權債務分配問題。
離婚時,夫妻存續期間的債權債務在離婚時一並處理,協商不成的可以到人民法院訴訟後由人民法院判決
② 離婚有貸款怎麼辦
當離婚時存在貸款的時候,那麼其處理是看貸款的性質,共同貸款則共同承擔。而如果是個人的貸款,那麼則無需進行分割償還,具體而言,雙方也可以自行協商其處理,即夫妻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由人民法院判決。如果貸款是用於夫妻共同生活,那麼則屬於需要共同承擔的部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③ 如果2個人離婚,婚前的貸款怎麼辦專業人士回答一下!
在誰名下的貸款就要由誰還,貸款分為借款人和擔保人,女是貸的款,如果你是擔保人的話就會有連帶責任,在她還不了的情況下,那就會向你索要。如果貸款已以到期你們可以先把利息還了,轉貸一下,不然的話利率就會很高,而且到期後你長時間不清利息,你的貸款就會進入不良,在銀行催後再不還的情況下就會告上法庭,一般情況下銀行不會走那條路的,就算告上法庭他們還是會先跟你妻子要,再她實在還不了的情況下,你就會有責任了。就看你當的是不是擔保人,這個很重要,如果不是的話,你基本上就沒有什麼責任了。
④ 離婚前的貸款怎麼分配
離婚前的貸款分配如下:對於一方的個人債務,由一方個人承擔;而對於雙方的共同債務,應當由雙方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對於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個人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⑤ 離婚有貸款怎麼處理
離婚有貸款的,可以按照個人貸款和夫妻共同貸款來處理。離婚後夫妻對外借款用來維持夫妻一起生活的,要一起承擔貸款清償義務。可以證明貸款是一方對外所負債務的,讓欠債一方承擔即可。夫妻共同債務需要一起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清償】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⑥ 你好,如果夫妻雙方貸款,假設離婚怎麼辦之前貸款怎麼辦
如果夫妻雙方貸款,假設離婚貸款屬於共同債務,需共同償還。
1、婚姻法第41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債務,應當共同償還。 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2、婚姻法解釋(二)第24條 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 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19條第3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3、婚姻法解釋(二)第25條 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 一方就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後,基於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向另一方主張追償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
4、婚姻法解釋(二)第25條 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 一方就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後,基於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向另一方主張追償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
⑦ 離婚時有貸款怎麼處理
感情破裂了可以協商離婚,解決不成就起訴離婚,婚內財產共同分割,如果你有證人能證明等開庭時提交證據證明就可以哦,法院會如實調查取證清楚,做出判決的!如果不服還可以在判決十五天內提起上訴
⑧ 要離婚了,有貸款怎麼辦
夫妻二人離婚的時候,如果有貸款或者債務問題,這些貸款以及債務是用於兩個人共同生活的,可以協商解決,如果出現協商不成的,可以通過民事訴訟由法院判決。
⑨ 離婚前貸款,離婚後,夫妻如何還款
如果用於共同生活,雙方共同承擔。
相關法律規定:
《婚姻法》第41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根據這條規定和有關司法解釋,夫妻離婚時,要處理好共同債務問題。
(1)夫妻共同債務的分擔清償問題。在婚姻糾紛訴訟中,人民法院准許原告與被告離婚的同時,僅就原告與被告的共有財產的分割和共同債務的承擔進行處理,並不判令原告和被告向債權人清償債務。因為離婚與債務時兩個法律關系,離婚訴訟只解決夫妻共同債務在原告和被告內部之間的分擔問題,並不解決離婚當事人與債權人的借款債務糾紛,即使債權人提起借貸糾紛訴訟,也不能與離婚案件合並審理。故此,夫妻共同債務的分擔,在離婚判決時和調解書中表現為:哪幾筆借款債務由一方承擔多少數額,另一方承擔多少數額。
(2)雙方協議處理共同債務問題。夫妻雙方負有共同債務,在離婚時可以協議分擔清償。離婚當事人協議分擔清償共同債務,分案內案外兩種情況進行處理。
一、案內協議。在離婚訴訟案件中,離婚當事人之間、離婚當事人與債權人之間,對夫妻共同債務的歸屬、數額等無爭議的,離婚當事人之間可以協議分擔。夫妻雙方對共同債務分擔經協議達成一致意見後,人民法院可按協議內容判決離婚當事人分擔,或者在離婚調解書中對協議債務分擔予以確認。
二、案外協議。離婚當事人及債權人之間對夫妻共同債務無爭議的,離婚當事人雙方也可以在案外協議解決。案外協議一致的,可不在離婚判決書或者調解書中判明或者確認。
這里的協議是指離婚當事人之間分擔共同債務的協議。如果貸款人也參與協議,貸款人與離婚當事人達成債務分擔和清償協議的,不是離婚訴訟案件內容,二是貸款人與借款人(即離婚當事人)對借款債務的處理。離婚當事人協議分擔債務,貸款人沒有參與或者未表示同意的,該協議對離婚雙方當事人具有約束力,但對貸款人不產生法律效力。
離婚當事人對共同債務分擔不願協議解決,或者協議不成的,人民法院應當作出判決,判令一方或者雙方各自承擔一定數額的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