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貸款合同已經簽了,但還沒放款,可以撤銷合同的嗎
貸款批下來了,想用這筆錢了,還沒簽合同能取消;視為自動放棄貸款。 ① 不需承擔違約金; ② 前期辦理手續費用不退不補; ③ 影響以後再次申請該行貸款; ④ 建議提前告知銀行,說明不需使用貸款的原因。
❷ 我在網上找到貸款公司簽了合同開始生效但是還沒有放款給我 我想取消還可不可以
首先要確認該公司是否合法,是否存在詐騙的可能性,不要聽信任何威脅和理由向對方打款,也不要履行任何超出借貸關系的義務。
其次,要確認條約是否合法,是否有高利貸的情況存在,如果合同違法法律規定,也是無效的。
最後,在確認該公司合法、合同也合法的前提下,由於是企業和自然人之間的借款,該合同就不屬於實踐合同。如果該企業不存在下列情況,那麼該合同有效,應當履行合同義務。
最高法院民發[1991]21號《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的規定,只要借貸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規定,該借貸行為一般應認定為有效,但是,經審理查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企業向不特定的社會公眾出借款項的行為,因其違反《商業銀行法》關於向社會公眾發放貸款屬於金融業務的法律規定,故該出借行為屬擾亂金融秩序的行為,應認定無效;
(二)企業向名為個人實為企業的借款人出借款項的行為,違反有關金融法規以及最高法院法復[1996]15號《關於對企業借貸合同借款方逾期不歸還借款的應如何處理的批復》的規定,屬企業間非法借貸行為,應認定無效;
(三)公司違反《公司法》第116條的規定向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供借款的行為,應認定無效。審理中應注意審查公司以支付報酬等形式向上述主體提供資金的行為是否屬《公司法》第116條所禁止的借款行為。
(四)其他違法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行為。
《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條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
❸ 辦理貸款,合同簽了。還沒放款,現在不想要了算不算違約
辦理貸款簽訂合同後未放款,不想繼續貸款是否違約要根據雙方簽訂的合同來確定,如違約條款規定了生效時間為簽訂後生效,則在簽訂完貸款合同後拒絕繼續貸款就屬於違約的行為,要按照違約條款來執行,如果註明合同生效時間為貸款發放後,則在此之前是可以解除合同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條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一百一十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
(二)債務的標的不適於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
(三)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要求履行。
(3)貸款合同已簽貸款公司不放款生效嗎擴展閱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條
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要求對方承擔修理、更換、重作、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
第一百一十二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採取補救措施後,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第一百一十三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經營者對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❹ 貸款合同已經簽了,但還沒放款,可以撤銷合同的嗎
正常情況下合同一經簽訂就不能撤銷,但在特殊情況下經雙方協商同意也是可以撤銷的,包括貸款合同。
❺ 如果簽了貸款合同不放款對貸款方有沒有問題
沒有下款,合同無線
❻ 簽了貸款合同沒放款可以取消嗎
可以取消。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
2、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一)假借訂立合同,惡意進行磋商;
(二)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
(三)有其他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為。
3、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秘密,無論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當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當地使用該商業秘密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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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當事人採用信件、數據電文等形式訂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簽訂確認書。簽訂確認書時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在簽字或者蓋章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
❼ 小額公司貸款簽訂合同後,該公司不放款怎麼辦
簽訂了小額貸款合同,出借人是不會向你要求支付保證金的,因為根據合同的約定,是應該由出借人向本人支付貸款,而非向對方付款。
如果是在網路中簽訂的小額貸款,並且是所謂的無抵押,無擔保的電子版貸款合同,並且是在簽訂後,對方向你要求支付保證金的行為,一律屬於詐騙行為。
❽ 汽車按揭貸款合同已經簽了,但我現在不想貸款了。還沒放款而且車管所手續也沒辦完的,違約金生效嗎
航空器、船舶、車輛抵押的,為運輸工具的登記部門辦理登記時合同生效,車管所手續沒辦完,此汽車案件貸款按揭合同就沒生效,未生效的合同就沒有違約金。相關法律法規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四十一條 抵押物登記及其效力
當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財產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二條 抵押物登記機關
辦理抵押物登記的部門如下:
(一)以無地上定著物的土地使用權抵押的,為核發土地使用權證書的土地管理部門;
(二)以城市房地產或者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築物抵押的,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
(三)以林木抵押的,為縣級以上林木主管部門;
(四)以航空器、船舶、車輛抵押的,為運輸工具的登記部門;
(五)以企業的設備和其他動產抵押的,為財產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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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 合同的生效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第四十五條 附條件的合同
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條件。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失效。 當事人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已成就;不正當地促成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不成就。
❾ 網上貸款,簽了合同他不放款怎麼辦
合同雖然成立,但不一定會生效,就算是生效,沒有放款,人家也不會有責任。有些合同的生效期是以放貸為條件,但是也看具體條款,別被騙了。
❿ 房屋貸款合同已簽是不是代表一定會放款
不同銀行、不同貸款產品的審批時效不一樣,詳詢貸款經辦行。
以平安銀行為例,平安銀行不同貸款的放款時效不同,以下放款時效僅供參考,具體以貸款系統為准:
1、房貸、汽車按揭貸款:各分行情況不同,建議您聯系貸款客戶經理核實;
2、車抵貸:一般申請當天審批,若審批通過,審批通過後一般1-2個工作日放款;
3、新一貸:一般1-3個工作日審批,若審批通過,審批通過後,一般三個工作日內放款。
應答時間:2021-03-03,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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