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您好!我是內地人,想委託別人幫我在香港開公司,然後在銀行貸款,拿到貸款後申請破產,然後回大陸,這樣
想法雖好,一般無法實現!
在香港注冊公司沒有注冊資本限制,當然貸款更需要提供相應的擔保,你可以注冊1元公司,你貸款1000萬也可以,關鍵是拿什麼來擔保?香港的銀行利率很低,但是防範貸款風險的措施比大陸更嚴格。
『貳』 公司貸款還不上是否能申請破產
辦法有三:
第一,被動等待,任由銀行從開發商賬戶劃走貸款。最後失去房子不算,以前的首付也會打水漂。
第二,積極協商。當購房者的還貸能力出現問題時,購房者可以要求銀行調整貸款年限。比如,購房者當時申請的還款期限是十年,這時候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要求延長至二十年歸還;同樣的,如果購房人當初申請的還款期限是二十年,爾後自己的還貸能力增強,即可要求銀行縮短還貸時間(購房者只有一次機會)。
第三,轉按揭降低損失。購房者無法再償還銀行貸款時,將房子賣給有能力還款的下家,並對餘下部分貸款通過銀行辦理轉按揭。將違約可能承擔的損失降到最低。
建議:採用第三種方法,解決問題。
『叄』 有限公司成立後向銀行貸款,之後公司因經營不善申請破產,銀行貸款不還會有什麼
貸款不可能不還的,要追究你公司股東的責任,除非你公司的有限責任價值很低,貸款最後超過你的注冊的有限責任,明白?有用就採納
『肆』 先成立一個公司從銀行貸款然後再宣布破產銀行貸款是不是就不用還了
怎麼可能呢、這種行為的代價絕對比收益高
『伍』 先注冊個公司再去貸款後宣布破產結果怎麼樣
合理申請破產是不用承擔法律責任的,不合理就要承擔你注冊資金的大小相應責任。
『陸』 有貸款,後公司申請破產,是否違法
公司要是申請破產,一般情況下應該先還銀行貸款,,之後的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還要支付工人工資。
對於銀行貸款,正常情況下都已由對公司的財產對其設置了抵押,銀行對抵押財產具有優先受償權,這些被抵押財產不屬於破產財產,法院拍賣抵押財產所得也優先支付給具有抵押權的銀行,剩下的財產才屬於破產財產,再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的規定進行分配。
當然,如果銀行的貸款沒有抵押的,則屬於普通破產債權,要先付工人工資後才還銀行貸款。
『柒』 欠貸款和信用卡還不起可以去申請破產嗎
不行的,這在中國是屬於詐騙罪的。
『捌』 注冊兩個公司,一個公司貸款,來養另一個公司,最後這個公司申請破產,會有什麼後果
結果就是你攤上事了,你倒了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