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他人的公司法人用我公司名義去貸款 會有什麼風險
1、他人的公司法人用自己公司名義去貸款的風險是一旦由借殼公司在銀行辦理貸款,從法律角度說,該公司就要承擔貸款的使用和償還責任,並且此類貸款不具備真實性,故還要承擔騙貸責任,以金融詐騙論處。其結果是你公司既要承擔經濟責任,還要承擔法律責任。
2、公司法人是指依照公司法設立的,有獨立的財產,能夠依自己的名義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並以自己的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民事責任的企業組織。
3、貸款是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按一定利率和必須歸還等條件出借貨幣資金的一種信用活動形式。廣義的貸款指貸款、貼現 、透支等出貸資金的總稱。銀行通過貸款的方式將所集中的貨幣和貨幣資金投放出去,可以滿足社會擴大再生產對補充資金的需要,促進經濟的發展;同時,銀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貸款利息收入,增加銀行自身的積累。
B. 朋友向銀行抵押貸款用我公司的名義,我有什麼風險嗎
會有一定風險,具體如下:
1、如果對方不能按時還貸,該公司為貸款人,銀行會要求公司還款。即使地方會將該筆欠款還給公司,公司也是第一還款人,銀行會從公司賬戶扣款,可能影響公司的正常經營。
2、如果對方不能及時還貸,會影響公司的信用記錄,從而影響公司以後的融資。
3、以公司名義貸款,就佔用了公司的可用貸款額度,如果公司自身經營需要貸款時,可能會因為額度不夠而無法成功貸款,因為每家公司根據自己財務狀況能貸款的額度是有限度的。
(2)公司貸款轉我名下有風險擴展閱讀
以公司名義貸款,公司需承擔責任,承擔之後可以找公司法人賠償。如果是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的行為代表公司,簽貸款合同還款的責任應當由公司承擔,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如果是合夥企業,法人代表的行為代表合夥企業,合夥企業的債務,由各合夥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這也是有限公司和合夥企業責任承擔的根本區別所在。股東只要沒有轉讓其股份,仍然是公司股東,仍然要承擔義務享有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C. 親戚想把公司法人改為我的名下我有車貸款可以嗎
那你要看公司是誰開的,如果是親戚開的,法人不要改,因為公司里的所有的責任都需要你來承擔。如果是自己的公司,改過來也可以,這時你就要對公司全權負責,公司就要由自己來管理,其他人沒有參與的權利,當然所有的風險都要預測到!否則吃虧的是法人。
D. 老闆下面其他公司貸款我作為第三方會將款打給我私人賬戶,我在把款打給老闆私人賬戶
千萬不要這么做!!!到時候有什麼法律後果,這個鍋是你背的啊,而且還有洗錢嫌疑。
E. 客戶把貸款打入我公司,然後要求把錢再轉給其他公司,這樣操作有稅務風險嗎
客戶為什麼不直接轉賬,而偏要經過你們公司中轉,不符合常理,其背後肯定有不可告人的秘密。這種事具有的不是稅務風險,而是很可能涉及違法犯罪。
F. 客戶有一筆貸款,要轉到我公司對公賬戶上,再讓我公司用私人賬戶轉到他私人賬戶,有什麼風險
銀行對客戶發放貸款必須遵循銀監會的「三個辦法一個指引」的管理要求(對於這個名詞解釋請網路),具體說就是貸款資金不可以直接打到借款人,發放貸款通過銀行受託支付達到交易對手賬戶,由於借款人缺少資金,但沒有實質交易,就通過這種方法將資金打到商定好的賬戶,然後再讓資金在「體外」循環一圈再回到借款人賬戶,為什麼要這么麻煩?是為了逃避監管,因為在同一銀行內很容易檢測資金流向,如果在不同銀行流動就無法監測資金流向。對於你方企業沒有什麼擔心的,。
G. 他人的公司轉讓到我名下,問我是否可以拿公司來貸款
貸款存在一個貸款主體的問題,不太清楚是以你為主體貸款,還是以公司為主體貸款。如果是你為主體貸款,那麼公司就只能是擔保人;如果是公司為主體貸款,那就要看銀行是否認可公司貸款主體資格(一般要審核貸款用途、還款來源、公司資產實力等)。
如果別人的公司是合法轉讓給你,那麼轉讓完成後,你就可以立即以公司股東身份對公司申請貸款作出決定,公司更名也是可以的。
H. 朋友從銀行貸款200萬元,我是公司法人,走我個人賬戶過存在那些問題
===對出借個人銀行賬戶的行為,法律並沒有禁止性規定。《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雖然規定不得出借銀行結算賬戶,但這只是部門規定,不屬於法律禁止性規定。你說的這種情況,如果出借銀行不反對,可以操作。
===貸款合同會涉及到「交付」這個環節,也就是銀行把借款交付給貸款人。這個過程,可以在借貸雙方之間直接完成,也可以由第三方轉交,比如通過你的個人賬戶轉交。對這個轉交過程,需要在貸款合同中予以明確,或者另行簽訂一個轉交協議,寫清轉交主體名稱、轉款賬號、後續法律責任等,由借貸雙方以及你個人三方共同簽字確認。這個確認的內容,只針對貸款款項的交付問題,也就是履行方式的變通,不涉及借貸關系本身。
===這種轉交協議確定後,銀行的交付義務對象變更為你公司,借款人獲取貸款的對象也變更為你公司。銀行把貸款款項全額轉到你公司賬戶後,銀行的貸款合同義務已經履行完畢,如果你朋友最終沒有收到款項,也是你朋友與你之間的另一個法律關系,你朋友不能再找銀行要錢了。
===如果你的這個個人賬戶,平時就是你公司經營所用的賬戶,那麼不建議這樣操作,否則你公司的賬目會出現混亂,不符合財務管理,也違反公司運營規則。
===如果該賬戶完全是你個人的賬戶,只要三方轉交協議約定明確,不會產生其他不利後果。當然,如果你拒絕將該款項支付給你朋友,有可能構成侵佔。當你支付該款項後,你朋友如果逾期不能償還貸款,銀行有可能會同時起訴你,但只要三方協議明確,你就不會承擔連帶責任。
I. 貸款不能走自己公司帳號怎麼辦 必須要個購銷合同把這筆錢轉到一家公司過賬下,請問這樣有風險
貸款不能走自己公司帳號,風險很大。
1、購銷合同是否有效?
2、另一家公司什麼資質?正規?你熟悉了解嗎?
3、購銷合同不執行,不轉款給你,你有約束手段嗎?
4、反正多了解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