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委託貸款的概念是什麼
委託貸款的概念:
由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等委託人提供資金,由貸款人(即受託人)根據委託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條件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的貸款。貸款人只收取手續費,不承擔貸款風險。
解析:
即A給B錢,有2種方法,一種是A委託銀行放貸款,銀行找到B,銀行收取中間業務費和賬戶管理費,A拿到高於銀行的利息,B拿到錢。另一種是AB委託銀行成為中介人以使借貸合法化,銀行收個手續費,A拿到協定利息,B拿到錢。
(1)上市公司委託貸款發放情況擴展閱讀:
申請條件:
委託人及貸款人應當是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主管機關)核准登記的企(事)業單位,其他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戶,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已在業務銀行開立結算賬戶;委託資金來源必須合法及具有自主支配的權利;申辦委託貸款必須獨自承擔貸款風險;需按照國家地方稅務局的有關要求繳納稅款,並配合受託人辦理有關代征代繳稅款的繳納工作;符合業務銀行的其他要求。
委託貸款的期限,由委託人根據借款人的貸款用途、償還能力或根據委託貸款的具體情況來確定;在委託貸款中,所涉及的委託貸款利率是由委託雙方自行商定,但是最高不能超過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貸款利率和上浮幅度。自2004年起,商業銀行貸款利率浮動區間擴大到了(0.9,1.7),即商業銀行對客戶的貸款利率的下限為基準利率乘以下限系數0.9,上限為基準利率乘以上限系數1.7,金融機構可以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在人行規定的范圍內自行確定浮動利率。
B. 委託貸款的風險由銀行承擔
委託貸款風險概述
你知道委託貸款風險概述主要是怎樣的嗎?委託貸款是指由委託人提供合法來源的資金,委託業務銀行根據委託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的貸款業務。下面是我為你整理的委託貸款風險概述_委託貸款風險知識介紹,希望對你有用!
__ 目錄__
委託貸款風險概述
委託貸款的定義
委託貸款的風險分類
委託貸款風險防範
委託貸款風險概述
雖然上市公司將大規模資金用於理財和放貸是近兩年出現的新現象,但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資本市場研究所近日發布的《滬市上市公司20__年委託理財和委託貸款情況分析》,20__年滬市上市公司委託理財和委託貸款的現象越發明顯,而且相關方面的高風險性已初現端倪。
據統計,20__年度委託理財的年初余額為239.04億元,借方發生額為1180.60億元,貸方發生額為1248.43億元,年末余額為171.19億元。相比2010年度委託理財的余額出現了一定幅度的下降,但期間發生額相比2010年度(借方發生額790.17億元,貸方發生額559.16億元)都出現了大幅度的上升。
而在委託貸款方面,20__年委託貸款的年初余額為643.83億元,借方發生額為860.14億元,貸方發生額為416.43億元,年末余額為1087.54億元。
報告 指出,盡管近兩年尚未出現上市公司因委託理財和委託貸款而導致的巨額損失事件,但該方面的高風險性已初現端倪。在發放委託貸款的公司中,截至20__年末共計6家上市公司出現了逾期款項;此外,上市公司貸出款項被迫頻繁展期甚至涉訟同樣揭示出委託貸款的高風險性。據統計,報告期末展期、逾期和涉訟的委託貸款余額分別為81.92億元、22.08億元和0.57億元。
上交所分析認為,部分上市公司熱衷於委託理財和委託貸款可能存在以下主要原因:
首先,在收緊貨幣政策、樓市調控背景下,中小製造類企業、房地產、礦業等行業資金需求量大,給款提供了迅速生長的沃土,其超高回報迅速吸引各路資金進入。
而部分公司在主業低迷的情況下更具進行委託理財和委託貸款的動機,利息收入正成為部分主業低迷公司的主要利潤來源。例如某公司20__年的凈利潤為1.88億元,但20__年期間發生的委託貸款多達20筆,余額達3.67億元,貸款利率普遍在20%左右,可見款利息收入對其業績影響之巨。
其次,部分新上市公司超募現象導致產生大量的資金閑置,自有資金充沛,部分公司在上市超額募集不久後即宣布利用自有閑置資金進行委託理財。
同時,上市公司可以將暫時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將其轉化為自有資金後再將其用於委託理財或委託貸款。此外,不排除在市場的誘惑下部分上市公司滋生通過改變募集資金用途、補充流動資金等方式用於高利放貸的動機。
最後,部分公司存在藉助上市公司有利的融資平台,利用公司債或短期融資券等方式獲取廉價資金並「倒賣」賺取利差的可能性。
例如某公司於20__年5月發行了95億元公司債券,以1:1的比例分別用於償還商業銀行貸款與補充公司的流動資金,但6月份即決定以40億元的自有資金投資期限為1-2年的理財產品。
上交所表示,上市公司涉足委託理財和委託貸款原本無可厚非,但在高利益驅動下,很容易演變成了一種變相發放的行為。相關的宏觀管理部門採取有效 措施 ,合理配置社會資金,緩解中小企業資金需求的矛盾,平抑市場的資金成本;
上市公司也應強化委託理財和委託貸款方面的風險控制和決策程序,不能片面追求高息收入而置風險於不顧。同時,有必要在上市公司募集資金計劃制定方面加強監管。此外,根據目前委託理財和委託貸款的信息披露情況,有必要細化該方面的信息披露要求,進一步提高委託理財和委託貸款披露的信息含量,提升信息披露的透明度。
委託貸款的定義
委託貸款是指由委託人提供合法來源的資金轉入委託銀行一般委存賬戶,委託銀行根據委託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的貸款業務。委託人可以是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等。貸款人(即受託人)根據委託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的貸款。貸款人(受託人)只收取手續費,不承擔貸款風險。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九百二十條【委託許可權】委託人可以特別委託受託人處理一項或者數項事務,也可以概括委託受託人處理一切事務。
委託貸款的風險分類
根據《貸款通則》及《關於商業銀行開辦委託貸款有關問題的通知》,在委託貸款業務中由委託人自行承擔貸款風險、銀行不承擔貸款風險,因此,委託貸款被認為是銀行的低風險業務,但對銀行而言,委託貸款並非完全無風險。實際上,受託銀行在辦理業務中,客觀存在許多不可忽視的風險。
1、政策風險。在業務准入上,商業銀行開辦委託貸款業務,是否報經銀監會批准或備案,取得了經營委託貸款的主體資格?如有的銀行分支機構在開辦業務時,未按規定向當地銀監部門報備;在 政策法規 方面,是否對委託貸款的對象、用途、項目進行合規審查,是否嚴格執行有關委託貸款的期限、利率等規定。在實際操作中,有的受託銀行認為只要委託人和借款人雙方協商一致,可隨意確定利率水平,往往違反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
2、操作風險。指商業銀行在委託貸款的盡職調查、審查審批、法律文本的簽訂、貸款資金使用、貸款本息的收付償還、手續費的收取等具體事項操作中,不按規定和規程辦理造成的風險。若銀行作為受託人未完全履行委託協議的義務,或在貸前調查、貸款發放、資金用途監控、逾期貸款催收等方面未規范操作,一旦貸款損失,委託人可能以銀行未能盡職為由要求銀行承擔相應責任,引起。
3、銀行聲譽風險。當委託貸款不能按期收回本息,及時償付給委託人,會影響受託銀行的聲譽,因此,銀行承擔了委託貸款的信用風險和聲譽風險。
4、合規風險。資金來源方面,一些銀行違規接受社保資金、企業年金、財政預算外資金、工會經費、 保險 資金、基金會基金、住房公共維修費等單位委託人辦理的委託貸款,導致資金來源不合規;資金使用方面,一些借款人利用委託貸款向國家產業政策禁止和限制的行業或不達標的企業、項目投入資金。還有一些銀行對貸款資金用途監控不嚴,如借款人向受託銀行申請流動資金,但卻用於投資房地產或購置設備,導致資金用途不合規。一旦出現問題,商業銀行難辭其咎。
5、法律風險。銀行作為受託方,與委託方簽署的 委託合同 須是法人與委託方簽署的法律文件,但有的分支機構不具備簽約主體條件卻行一級法人之實,存在法律風險。有的銀行對外推介委託貸款時,未准確界定委託貸款產品與信託業務、儲蓄存款業務的性質,一旦出現法律將面臨訴訟威脅,並可能受到監管部門處罰。此外,一些經辦人員自身法律意識淡薄,做出一些不負責任的承諾或越權行使職能,這也容易造成法律風險,使銀行捲入。
委託貸款風險防範
1、增強風險管理意識,這是銀行防範委託貸款風險的基礎和前提。以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為代表的銀行高層管理人員應首先提高對委託貸款風險的認識程度,組織相關部門人員開展培訓,將風險管理落實到基層員工的職責、行為中。
2、加強操作風險管理在貸前調查環節,應按有關規定調查、核實委託人提供的材料、貸款用途的合法性,貸款利率是否符合規定,借款人的民事主體資格,資金來源的合法合規性及其他內容。在審查審批環節,應按照規定流程盡職審查、審批,按各行內部授權報有權審批人審批,不得逆程序操作,超許可權審批。
3、在貸款下櫃環節,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要求借款人在經辦銀行開立委託貸款基金戶,並與擔保人簽訂擔保合同,在 借款合同 、擔保合同生效及委託人的委託存款已進入基金戶後方可辦理貸款下櫃手續。委託人應將委託資金先存於受託銀行的專門賬戶,在任何情況下,受託銀行都不能先於委託資金的到位而對借款人提前放貸。
4、在貸款資金監控環節,經辦機構應監督借款人按規定的用途使用信貸資金,防止貸款資金被挪用。在委託合同中已明確約定借款的用途,專款專用,受託銀行不能擅自改變。並按貸款管理的要求進行貸後檢查,及時將檢查結果通知委託人。督促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的約定按期償還借款本息。即使委託貸款和自營貸款發生利益沖突時,受託銀行也不能利用有利位置,私自截留委託人的資金或借款人對委託人的還款。
5、在逾期貸款催收環節,經辦銀行應及時將貸款逾期欠息情況通知委託人,並採取相應催收措施。貸款逾期後,經辦銀行應在法定或約定的保證期間向保證人主張權利,確保在訴訟時效期間內向借款人發送書面催收 通知書 並取得催收書面證據。
6、加強合規風險管理商業銀行要深入調查、審核委託貸款資金來源的合法性。對某些具有特定用途、不得挪用的各類專項基金,按照國家規定不能接受其作為委託貸款資金來源。銀行不得墊付資金發放委託貸款,銀行自身信貸資金不得作為委託貸款資金來源。
7、商業銀行應審核委託貸款資金發放的合規性。審核借款人是否具備合法主體資格,確保項目各項手續齊備,不得向國家產業政策禁止或限制的行業發放委託貸款,不得介入手續不完備、國家政策禁止、限制、不達標的項目。貸款手續須完備,注意有無存在法律漏洞;各類法律文書條款是否嚴密,注意有無潛在法律風險。
8、加強法律風險管理經辦機構在辦理委託貸款過程中,簽訂法律性文本應按有關法律性文本審查制度辦理審查手續,確保所有法律性文件合法合規,不得以補充協議等形式向委託人承諾銀行對委託貸款承擔風險。
9、加強內控制度建設銀行應按《貸款通則》及《關於商業銀行開辦委託貸款有關問題的通知》等規定,制訂切實可行的內部管理制度,同時制訂風險內控管理制度,使各級人員有章可循,從制度上構築防範委託貸款風險的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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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委託貸款抵押權人認定
2017委託貸款抵押權人認定
近幾年,委託貸款業務發展迅速,積極推動了實體經濟的發展,但房屋登記機構在辦理該類貸款抵押登記時,往往將貸款人(受託人)登記為抵押權人,這不但挫傷了委託人的積極性,也造成了登記錯誤。下面是我整理的2017委託貸款抵押權人認定的相關內容,歡迎大家閱讀!
一、委託貸款的基本內容
(一)含義
貸款種類可分為自營貸款、委託貸款和特定貸款。其中委託貸款系指由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等委託人提供資金,由貸款人(即受託人)根據委託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的貸款。從而可以看出,委託人的義務為提供貸款資金,確定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承擔貸款風險等。委託人的權利為收回貸款,並取得相應的孳息;受託人的義務為代為發放貸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貸款,受託人的權利為收取手續費。
(二)背景
委託貸款系典型的民間借貸,是資本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國向來對資本市場進行嚴格監管,企業間資金拆借更是被法律所禁止。為了調劑企業間資金的餘缺,發揮資本的最大效應,也為了引導委託貸款的良性發展,將其納入金融監管,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貸款通則》對委託貸款事項及時做出了明確規定。委託貸款一方面拓寬了資金盈餘企業的投資渠道,另一方面拓寬了企業的融資渠道,也增加了銀行的中間業務,又使得職能部門能及時進行監管。正是因為具備四方共贏的特徵,所以近年來委託貸款發展迅猛。
(三)性質
1.業務方面
中國人民銀行印發的《商業銀行中間業務統計制度》(銀發〔2003〕25號)及銀監會《商業銀行委託貸款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明確規定,委託貸款業務是商業銀行的委託代理業務。由此可以看出,委託貸款業務屬於表外業務,商業銀行與委託貸款業務相關主體通過合同約定各方權利義務,履行相應職責,收取代理手續費,不承擔信用風險。
2.法律方面
代理可分為直接代理與間接代理。直接代理指代理人在代理許可權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民事法律行為,被代理人對代理人的代理行為承擔民事責任。間接代理指代理人在代理許可權內,以自己的名義實施民事法律行為,被代理人對代理人的代理行為間接承擔民事責任。兩者區別如下:
第一,直接代理中代理人是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民事法律行為;間接代理中代理人則是以自己的名義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第二,直接代理中法律後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擔;間接代理中法律後果直接作用於代理人,間接轉給被代理人。
第三,直接代理的內容約束代理人與第三人;間接代理的內容則約束代理人、被代理人與第三人。
第四,直接代理的法律依據是《民法通則》;間接代理的法律依據是《合同法》。
根據第三人在與受託人簽約時是否知道受託人與委託人之間存在代理關系,間接代理又可分為顯名的間接代理與隱名的間接代理。顯名的間接代理其法律依據是《合同法》第四百零二條,該條規定:受託人以自己的名義,在委託人的授權范圍內與第三人訂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訂立合同時知道受託人與委託人之間的代理關系的,該合同直接約束委託人和第三人,但有確切證據證明該合同只約束受託人和第三人的除外。
在委託貸款中,不管是委託合同與借款合同分別簽署的模式,還是委託人、受託人和借款人三方共同簽訂委託貸款合同的模式,其實質都是顯名的間接代理,適用《合同法》第四百零二條的規定。
二、委託貸款的法律關系
實務中,委託貸款有雙方協議模式,即委託人與受託人(貸款人)簽訂委託合同,貸款人與借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也有三方協議模式,即委託人、貸款人和借款人共同簽訂的委託貸款合同。無論是何種模式,委託貸款中都存在三種法律關系,即委託人與受託人(貸款人)之間的委託代理關系,貸款人(受託人)與借款人之間的借款關系,還有委託人、貸款人(受託人)、借款人三方的委託貸款合同關系。
三、委託貸款中債權人認定
(一)關於委託貸款中債權人認定的幾種觀點
關於委託貸款債權人認定,主要有兩種觀點。一種觀點認為受託人是債權人。其主要理由為:其一,根據訴訟地位認定債權人。根據最高人民《關於如何確定委託貸款協議訴訟主體資格的批復》(法復〔1996〕6號,以下簡稱《批復》)的相關規定,委託貸款協議履行過程中,若產生,委託人不能直接借款人,而貸款人(受託人)則可以直接借款人,由此認為委託人不是債權人,貸款人(受託人)才是債權人。其二,根據《貸款通則》的精神認定債權人。根據《貸款通則》的相關規定,企業之間不得違反國家規定辦理借貸或者變相借貸融資業務,因此,非金融機構不能成為借貸業務的債權人。
(二)評議
1.基於《批復》規定認定債權人並不科學
2014年,最高人民在《山東鑫海投資有限公司、齊魯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濟南城西支行與山東啟德置業有限公司的其他委託合同申請再審民事裁定書》中明確,委託貸款中的訴訟主體適用《合同法》第四百零二條規定,而並未提《批復》的相關規定。這表明,在《合同法》出台後,根據新法優於舊法的原則,委託貸款訴訟主體的認定應適用《合同法》。
2.貸款人不等同於債權人
根據《貸款通則》的相關規定,貸款人系指在中國境內依法設立的經營貸款業務的中資金融機構。它所體現的是對貸款人的行業要求,更多體現著行政監管,並不是法律意義的概念。債權人系債務人的對稱,債的主體之一,在債的關系中,有要求他的債務人實施一定行為或者不實施一定行為的權利的'人。由此可見,債權人是一個典型的法律概念。因此,貸款人不等同於債權人。
(三)委託貸款中債權人應為委託人
1.從代理權性質來看
委託貸款中受託人的代理實質就是顯名的間接代理,應適用《合同法》關於間接代理的相關規定,委託人為債權人,這在最高人民的相關判例中已經明確。
2.從權利義務一致原則來看
貸款債權中,債權人最基本的義務是提供貸款資金,最基本的權利是收回本息。委託貸款中,貸款資金由委託人提供,本息由委託人收回,貸款人(受託人)只有協助收回貸款的義務及收取手續費用的權利。
3.從委託貸款初衷來看
委託貸款制度設立的初衷主要是為了引導民間資金納入金融監管體系,有利於國家貨幣政策的順利貫徹和執行,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認定委託人為債權人並不影響金融監管部門調取相關數據信息,不影響宏觀調控。
4.從財產歸屬來看
用於發放貸款的資金屬於委託人,在委託人的資產負債表中反映,不在貸款人(受託人)的資產負債表中反映,屬於金融機構的表外業務。
5.從委託貸款良性發展來看
委託貸款一方面拓寬了資金盈餘企業的投資渠道,另一方面拓寬了企業的融資渠道,使得企業有機會獲得企業發展所需資金,促進經濟發展。認定委託人為債權人,確保了其法律地位,可充分發揮其積極性,有利於委託貸款的良性發展。
四、委託貸款中房屋抵押權登記
(一)目前的幾種做法
各地房屋登記機構對委託貸款抵押登記有以下做法:
第一,以委託人為抵押權人進行登記。
第二,以受託人(貸款人)為抵押權人進行登記,這也是目前較為普遍的做法。
第三,既以委託人為抵押權人,又以受託人(貸款人)為抵押權人進行登記。委託貸款大致可分為住房公積金委託貸款和商業委託貸款。許多房屋登記機構在辦理該兩類委託業務時進行區別對待,即住房公積金委託貸款的抵押權人登記為委託人公積金中心,商業委託貸款的抵押權人登記為受託人金融機構。
(二)以債權人認定為核心進行抵押權登記
根據《擔保法》及《物權法》的相關規定,債權人為抵押權人。因此,房屋登記機構應將委託貸款中的委託人登記為抵押權人。將委託人登記為抵押權人既不違背法律對委託貸款的制度設計,又有利於充分發揮委託人的積極性,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科學發展,減少房屋登記機構的行政風險。更重要的是能夠體現房屋登記作為公示公信的一種方式,而非「賦權」行為,這也符合《物權法》和《房屋登記辦法》的立法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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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貸款銀行風險部門需要簽字嗎
您好,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委託貸款銀行風險部門需要簽字。委託貸款銀行風險部門的簽字是為了確認貸款銀行風險部門對貸款的審核和審批結果,以及貸款銀行風險部門對貸款的政策和措施。簽字後,貸款銀行風險部門將對貸款的審核和審批結果負責,並保證貸款的安全性。簽字後,貸款銀行風險部門還將對貸款的政策和措施負責,以確保貸款的安全性。因此,委託貸款銀行風險部門簽字是必要的,也是為了保證貸款的安全性。
怎麼看商業應該委託貸款規模
商業銀行應按照「誰委託誰付費」的原則向委託人收取代理手續費。
1、商業銀行應按照「誰委託誰付費」的原則向委託人收取代理手續費。商業銀行與委託人、借款人就委託貸款事項三方簽訂委託貸款借款合同,不承擔信用風險。委託資金來源是委託人有權自主支配的資金,並按合同約定及時向商業銀行提供。
2、2018年1月5日中國銀監會為彌補監管短板對委託貸款業務進行全面、系統的規范,出台了《中國銀監會關於印發商業銀行委託貸款管理辦法的通知》(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銀監發[2018]2號)(下稱《辦法》),《辦法》的出台不僅為商業銀行辦理委託貸款業務提供了制度依據,也為委託貸款相關的涉稅業務提供了解決問題的新思路。
3、《辦法》規定,所稱委託貸款,是指委託人提供資金,由商業銀行(受託人)根據委託人確定的借款人、用途、金額、幣種、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協助監督使用、協助收回的貸款,不包括現金管理項下委託貸款和住房公積金項下委託貸款。同時明確委託貸款業務是商業銀行的委託代理業務。商業銀行應按照「誰委託誰付費」的原則向委託人收取代理手續費。商業銀行與委託人、借款人就委託貸款事項三方簽訂委託貸款借款合同,不承擔信用風險。委託資金來源是委託人有權自主支配的資金,並按合同約定及時向商業銀行提供。
4、劃重點:
(1)、資金提供方是委託人的自有資金,需要交給銀行專戶,不是銀行的資金。
(2)、三方簽訂的是委託貸款借款合同,但銀行在其中只是代理服務,代為發放,協助監督作用,不是借出款項的一方。
(3)、商業銀行向委託人而不是借款人收取代理手續費。
委託貸款的相關風險有哪些
委貸風險主要體現於企業在外部通過委託貸款獲得資金的活動中。由於受託的金融機構在整個委託貸款的業務中只負責代為發放、監管使用、協助收回,並從中收取一定手續之外,不會對任何的形式的貸款風險承擔責任。因此,委託貸款中,借款人到期能不能如約償付借款的風險就直接落到了委託人身上。而往往委託業務的風險承擔者對風險的認識不足。委託貸款與銀行貸款的審批不同,從貸款的投向到審批沒有一套科學、系統、嚴謹的程序,也相對缺少統一、規范的標准。因此在無形之中加大了委貸可能存在的風險。其次,在委託貸款中銀行根據委託人確定的委託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來代為發放貸款,在整個委託貸款的過程中,銀行一直處於被動地位。加之銀行從中收取的手續費只是按照貸款額的固定比率收取。同時銀行不必對此貸款承擔風險。因此在該業務中,銀行缺少一定的積極性,在監督貸款的投放和收回上缺少動力,導致了在委託貸款的監管上出現漏洞。而最終的風險壓力還是加在了委託人身上。
委託貸款存在什麼法律風險
1、委託貸款中委託人存在的法律風險:(1)借貸人的信用風險。如果借款是信用借款,那麼事先評估借款人的信用等級就顯得十分重要;(2)沒有擔保的風險。為降低風險,委託人最好發放信用貸款,而應採取一定的擔保措施。沒有擔保的債務人出現資不抵債時債權將面臨無法清償的風險。(3)委託指示不清的風險。委託人在委託受託人時務必將委託的事項進行周全和具體的約定,避免貸款無人管理的情況;(4)利益沖突,同一借款人的委託人的委託貸款和受託人的自營貸款可能發生利益沖突,在發生借款人資不抵債的情況下,債務清償的先後可能引起沖突,此處我國立法尚有空白,因此,委託人在委託時,最好先與受託人就可能出現的相關利益沖突做好約定。2、委託貸款中借款人的法律風險:(1)貸款人不能按期發放貸款或提前收貸的風險。根據借款合同,貸款人如果不能按期放貸或提前收貸都將對借款人造成一定的損失,因此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
C. 關於上市公司資金往來有何規定
上市公司是指所發行的股票經過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謂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沒有上市和沒有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種,這種公司到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除了必須經過批准外,還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
網友咨詢:
關於上市公司資金往來有何規定?
律師解答:
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他關聯方與上市公司發生的經營性資金往來中,不得佔用上市公司資金。
上市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將資金直接或者間接地提供給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他關聯方使用:
(一)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他關聯方墊支工資、福利、保險、廣告等費用、承擔成本和其他支出;
(二)有償或者無償地拆借公司的資金(含委託貸款)給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他關聯方使用,但上市公司參股公司的其他股東同比例提供資金的除外。前述所稱「參股公司」,不包括由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三)委託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他關聯方進行投資活動;
(四)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他關聯方開具沒有真實交易背景的商業承兌匯票,以及在沒有商品和勞務對價情況下或者明顯有悖商業邏輯情況下以采購款、資產轉讓款、預付款等方式提供資金;
(五)代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他關聯方償還債務;
(六)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定的其他方式。
律師補充:
上市公司應建立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防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他關聯方的資金佔用,嚴格控制對外擔保產生的債務風險,依法履行關聯交易和對外擔保的審議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他關聯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佔上市公司利益。
注冊會計師在為上市公司年度財務會計報告進行審計工作中,應當根據本章規定,對上市公司存在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他關聯方佔用資金的情況出具專項說明,公司應當就專項說明作出公告。
【法律依據】
《上市公司資金往來、對外擔保的監管要求》
第四條 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他關聯方與上市公司發生的經營性資金往來中,不得佔用上市公司資金。
D. 委託貸款的外部風險
目前企業將委託貸款廣泛運用於現金池和第三方委託貸款之中。在現金池業務中,由於是在集團內部進行資金的借貸,因此在此業務中可能產生的風險系數幾乎為零。
我們所說的委貸風險主要體現於企業在外部通過委託貸款獲得資金的活動中。由於受託的金融機構在整個委託貸款的業務中只負責代為發放、監管使用、協助收回,並從中收取一定手續費之外,不會對任何的形式的貸款風險承擔責任。因此,委託貸款中,借款人到期能不能如約償付借款的風險就直接落到了委託人身上。而往往委託業務的風險承擔者對風險的認識不足。委託貸款與銀行貸款的審批不同,從貸款的投向到審批沒有一套科學、系統、嚴謹的程序,也相對缺少統一、規范的標准。因此在無形之中加大了委貸可能存在的風險。其次,在委託貸款中銀行根據委託人確定的委託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來代為發放貸款,在整個委託貸款的過程中,銀行一直處於被動地位。加之銀行從中收取的手續費只是按照貸款額的固定比率收取。同時銀行不必對此貸款承擔風險。因此在該業務中,銀行缺少一定的積極性,在監督貸款的投放和收回上缺少動力,導致了在委託貸款的監管上出現漏洞。而最終的風險壓力還是加在了委託人身上。
在近些年,作為委託人的企業和銀行受到各自利益的驅使,由委託人和銀行進行合作,變相委託貸款的案件時有發生。一方面,銀行在發放貸款的時候可能受到多方面的制約,限制了他們的放貸能力。在這樣的情況下,銀行就很可能會拉來一家公司的存款,然後以委託貸款的名義貸出去,從中收取利息。銀行往往和這家公司協議,給予高出存款的利息。存款作為委託貸款發放,同時委託貸款的風險責任由銀行承擔。對於放貸企業來說即無須承擔風險,又可以從中收取一筆額外的收入,何樂而不為呢?另一方面,在委託貸款中,委託人與借款人之間大多是關聯企業,存在一定的內在關系。借款人為了逃避銀行貸款的嚴格審查,可以選擇委託貸款的方式達到融資,而且一般都會高於企業的授信額度。 銀監會提出的銀行不得新增地方融資平台貸款規模,將地方融資平台再度推上風口浪尖,面對銀行貸款不斷收緊的資金困局,地方融資平台不得不另闢蹊徑。上市公司委託貸款成為地方融資平台的資金「暗渠」,輸血地方融資平台,國有控股上市公司表現尤為明顯。
業內人士指出,上市公司經營要維護廣大股東利益,為地方融資平台提供貸款需注意風險,尤其是在地方債務不斷膨脹背景下,到期能否還本付息,風險不容小覷,不應因地方政府和國有控股股東壓力而忽視其他股東利益。
平台融資利率偏低
由於風險不斷累積,地方融資平台融資渠道持續收緊,上市公司成了地方融資平台爭搶的香餑餑。中國證券報記者粗略統計,自2012年以來已有30家左右上市公司的委託貸款投向地方融資平台,包括城市建設投資集團、城市發展投資集團、城市建設投資公司、城市建設投資經營公司等城建投融資平台,以及交通產業發展公司、旅遊文化產業投資公司、產業開發投資公司等其他投融資平台。
這些流向地方融資平台的資金用途除了用於地方融資平台資金周轉、生產經營、補充流動資金等之外,還包括當地的安置房、保障房、開發區的建設、舊城改造及工程建設,甚至有的用作土地收購款。近年來,亞瑪頓、恆寶股份、國元證券、現代投資、新安股份等眾多上市公司都曾將委託貸款投向地方融資平台。
與其他的委託貸款對象比,地方融資平台給的利率普遍比較低,大部分集中在7%到11%,還有部分上市公司委託貸款年利率低於7%。
「絕大多數的上市公司是為本地地方融資平台提供委託貸款,地方融資平台均有當地地方政府支持,上市公司有時也不得不配合,尤其是國有控股上市公司,所以地方融資平台給的資金利率相對較低。」上海一位券商債券分析師表示,委託貸款利率偏低,其實也是對上市公司股東的一種變相損害。
委託貸款的借款對象范圍不斷擴大,以前多是規模較大、資質較好的地方融資平台,現在一些縣級、區級融資平台也加入到借款的行列。浙江富潤委託興業銀行向諸暨市投資建設發展有限公司發放一筆1.5億元的貸款,用於城市維護建設、基礎設施項目建設等;鹿港科技委託興業銀行張家港支行向張家港金茂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發放2億元委託貸款,張家港金茂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由張家港市國資委投資。
地方國資強勢滲入
地方國資控股的上市公司在為地方融資平台提供委託貸款方面尤為積極,數額較大,期限較長。雲南省國資委控股的雲內動力4月2日發布追加委託貸款額度的公告,委託銀行向昆明市市屬投融資公司提供5億元的委託貸款,期限為36個月,年利率為10%-13%,該事項將在5月16日的股東大會上審議。去年雲內動力已為昆明城建投資開發有限公司和昆明產業開發投資公司分別提供了3億元和5億元的委託貸款,貸款利率均為12%。一旦此次5億元的委託貸款經股東大會通過,雲內動力向當地融資平台提供的委託貸款總額將高達13億元。
交通銀行一位項目經理提醒,一些上市公司為地方融資平台提供委託貸款風險不容小覷,並沒有質量較好的資產進行抵押或者資信較好的公司提供連帶責任擔保,有些委託貸款甚至是信用擔保和應收賬款質押,存在較大的風險。而雲內動力之前投向昆明城投的3億元委託貸款是應收賬款質押,投向昆明產業投資的5億元是信用擔保。
地方國資控股的上市公司成為地方融資平台提供委託貸款的主角。大股東具有國資背景的現代投資為常德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公司提供了3000萬元的委託貸款,年利率為7.68%;國資控股的湖南發展為湘潭市城市建設投資經營有限公司提供了1.5億元委託貸款,年利率為10%。
不僅如此,A股市場一些地方國資股東大量減持上市公司股份,合肥鑫城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今年4月減持了7600萬股京東方,江西銅業去年也遭到大股東江銅集團減持,福建南紡去年也遭到國有股東減持。業內人士指出,部分國資股東減持,可能也是由於地方融資平台缺錢,套現輸血,隨著到期債務增多,地方國資減持套現的壓力增大。
風險不容小覷
2009年開始各地方政府通過直接或間接出資紛紛設立地方投融資平台,從事項目開發和建設任務。然而,大多數地方城投和投融資平台公司仍是依附於政府的附屬單位,獨立自償能力較差。從2010年起,銀監會連續把地方融資平台風險列為銀行業三大風險之一。
近期,銀監會就地方融資平台貸款風險監管問題專門強調,2013年將以控制總量、優化結構、隔離風險、明晰職責為重點,繼續推進地方政府融資平台貸款風險管控。按照「保在建、壓重建、控新建」的基本導向,要求各銀行法人不得新增平台貸款規模;嚴把新增貸款准入標准,發放平台貸款時必須滿足借款人現金流全覆蓋、抵押擔保符合現行規定、資產負債率低於80%等約束條件。並認為,未來三年地方政府仍處於集中償債期,各地政府及融資平台依然持續面臨債務集中償還壓力。
地方融資平台公司從事的基礎建設所得利潤是否能夠撐起高利率貸款,一度受到市場質疑,出現「城投債」危機,其銀行貸款、委託貸款的償還能力同樣受到質疑。「要謹防地方融資平台償債風險向二級市場傳遞,尤其是通過委託貸款向上市公司轉移,讓股東蒙受損失。」一位公司財務專家表示。
目前上市公司向地方融資平台發放的委託貸款,已有多筆貸款展期。隧道股份為上海城建市政工程(集團)提供的三筆委託貸款均已展期,涉及金額1.5億元。
雖然有些地方政府為了給委託貸款增信,直屬的國有資產經營公司不惜為委託貸款提供連帶責任擔保,如張家港金茂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從鹿港科技獲得的委託貸款,就由張家港市直屬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提供連帶責任擔保。然而業內人士提醒,上市公司多是為本地的融資平台貸款,很難說清貸款過程中是否有地方政府和國有股東的強勢參與,上市公司的正常經營決策和公司治理或受到干擾,對股東利益的影響難以預估。
E. 委託貸款管理辦法規則有哪些
一、委託貸款管理辦法規則有哪些
委託貸款貸款,委託第三方(商業銀行)進行管理。這種貸款方式,商業銀行不需要承擔貸款損失的風險,只需要按照委託人的要求處理貸款業務就可以了。委託貸款管理辦法都有哪些規定呢?接下來網站將為您解答這個問題。
往下閱讀網站為您准備的內容。為規范商業銀行委託貸款業務經營管理,促進委託貸款業務健康發展,近日,銀監會起草了《商業銀行委託貸款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所以目前暫時還沒有詳細的商業銀行委託貸款管理辦法。
一、《委託貸款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委託貸款務風險,促進委託貸款《貸款通則》等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委託貸款是指由我司作為委託人提供資金,由銀行作定的貸款對象、用途、幣種、金額、期限、利率、還款方式、擔保方式等,由銀行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的貸款。
第三條辦理委託貸款業務的基本流程為:客戶申請、受理、批、簽訂合同、提供貸款、貸後管理、貸款收回。
第二章借款人基本條件
第四條委託貸款的借款人由我司以書面
第五條借款人申請委託貸款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並通過年檢的企(事)業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自然人。生產經營合照范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二)持有人民銀行卡,特殊行業或按規定應取得行政許可的,應持有有權部門的相應批准文件
管理、財務制度健全,生產經營情況正常,財務狀況良好,具備到期還
(三)無不良信用記錄,或雖然有過不良信用記錄,但不良信用記錄的產生並非由於主觀惡意且申請本次貸款前已全部償還了不良信用,信用狀況已恢復正常的。
(四)貸款用途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
(五)我司要求的其他條件。
第三章
第六條客戶向我司申請委託貸款,應提交借款申請書,申明借款種類、金額、幣種、期限、用途、保方式、還款來源及還款方式等基本情況。
第七條申請委託貸款,除借款申請書外,客戶須按《委託貸款申請材料清單》提交申請材料。
第八條業務部門應按規定對借款申請人整體情況、貸款需求及用途、擔保情況、貸款風險與效益等進行全面調查核實
第九條調查完成後,業務部門撰寫貸前調查報告。對擬同意辦理的業務,客戶經理和部門負責人在調查報告上簽料移送風險管理部門審查。
第十條對擬不門與風險部門協商同意後信貸終止。意見不一致時,報領導審批。
第十一條調查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所採取的調查方法、調查程序,可以認定真實的相關資料及認定的依據、無法認定是否真實的相關資料及無法認定的原因。
(二)客戶基本情況及主體資格分析,包括歷史沿革,注冊資本,實收資本,主要投資人及出資金額、比例和出資方式,經營范圍,主要關聯企業情況;
(三)客戶信用情況,包括客戶開戶情況、在金融機構信用總量及信用記錄;
(四)客戶所處行業狀況、區域狀況、信譽狀況及客戶產品、技術、市場、競爭力分析、主要管理人員的資信狀況分析;
(三)申請人財務狀況,經營效益、成長能力、盈利能力、營運能力和償債能力。
(四)申請人經營情況,主要產品的生產、市場及銷售情況以及上下游關系。
(五)擔保情況,對由外部中介機構評估的抵(質)押物價值,調查報告應載明業務部門對評估價值的真實性、合理性、科學性的明確判斷意見及是否需要做出相應修正。
(六)申請人風險及償債能力、項目風險分析及防範措施。
(七)本次信貸業務的綜合效益分析。
(八)結論。包括是否同意貸款及貸款的金額、期限、利率、還款方式、擔保、和限制性條件或合同加列條款以及管理要求等。
第四章利率和期限
第十二條委託貸款利率。我司委託貸款利率不得超過同期同檔我國現行商業貸款基準利率的四倍,在此范圍內,由業務部門上報初步利率,風險管理部門復核後,報風險控制委員會審批。
第十三條銀行手續費。銀行收取的手續費原則上由借款人承擔,根據銀行收取的時間和費率,劃轉到我司帳上,由我司代繳。
第十四條委託貸款期限原則上在一年以內。
第五章審查、審議與審批
第十五條風險管理部門負責委託貸款的審查。審查的內容應包括:
(一)借款人是否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借款主體是否合規、借款主體是否按章程要求提供了股東會或董事會決議或其他文件等。
(二)企業有關批文的有效性。調查報告中所採用數據、資料的真實性、時效性。
(三)貸款項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貸款用途的合規性。
(四)企業的償債能力、綜合效益。貸款主要風險及防範措施。貸款期限及還款方案,主要包括貸款期限設定是否合理,還款是否能落實合理充足的預期現金流入
(五)貸款的安全性及效益性,主要包括貸款的核心風險點及防範措施是否揭示充分,貸款定價是否符合規定,能否合理覆蓋風險。
(六)擔保能力。對擬採取保證擔保的應審查保證人主體資格及代償能力、保證的合法性。對擬採取抵(質)押擔保的,應審查抵押、質押物是否足值、合法、有效,是否方便執行,是否容易變現。
第十六條風險經理撰寫信貸審查報告。項目提交公司風險控制委員會審議後,報有權審批人審批。
第十七條借款申請未被批準的,有關人員應及時通知業務部門,業務部門應及時向借款申請人反饋。
第六章貸款發放及貸後管理
第十八條貸款發放
(一)公司業務部門根據批復內容與擔保人簽訂《擔保合同》並督促借款人落實擔保相關手續。
(二)公司業務部門與借款人、受託銀行簽訂三方《委託貸款合同》,或者公司業務部門先與受託銀行簽訂《委託合同》,然後借款人與受託銀行簽署《借款合同》。審批時附有限制性條件的業務,簽訂合同前須落實限制性條件,或將限制性條件作為發放貸款的前提條件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在未滿足審批確定的限制性條件之前,不得向客戶發放貸款。
(三)《委託貸款借款合同》生效後,我司與借款人應在受託銀行分別開立賬戶。該賬戶僅限於辦理與委託貸款相關的匯款、轉賬、收款(本、息)、付費等業務。
(四)業務部門落實批復內容和其他限制性條件,交風險管理部門審查通過報有權審批人審批後,業務部門出具《放款通知書》。業務部門客戶經理憑《放款通知書》協助財務部將委託資金劃入我司在受託銀行開立的賬戶,並書面通知受託銀行將委託資金劃至我司指定的借款人賬戶。
第十九條貸後管理。貸後監管實行分層次管理。業務部門作為客戶經營、維護、管理部門,負責對借款人按規定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貸後監管管理。風險管理部門為貸後監管的督促和管理部門,協助業務部門做好貸後管理工作。
第二十條貸後檢查的方式。採用現場檢查和非現場檢查、財務審核與生產經營現場檢查相結合的方式。
第二十一條貸後檢查的頻次。原則上對借款人每季度進行一次現場貸後檢查。
第二十二條客戶出現以下情況時應立即進行現場檢查:貸款發生欠息、逾期及或有資產到期墊付。客戶出現停產、半停產狀況。客戶發生可能影響信貸資產安全的投資活動、體制改革、債權債務、事故與賠償等重大事項。
第二十三條貸後檢查的內容。
(一)借款人基本情況的變化。調查借款人的辦公地址、企業名稱、企業性質、股東情況、公司治理結構、管理水平有無變化。調查借款人的資產、來源、構成及融資結構的變化。
(二)調查借款人的經營管理狀況的變化。企業開工情況,設備運轉情況,員工數量的增減情況,企業庫存情況,經營管理指標等。
(三)借款人資信狀況變化。通過對貸款卡信息披露、上市公司信息公開披露、媒體信息披露及實地走訪等形式了解借款人對外融資、對外擔保、銀行還款、社會信用等的變化情況。
(四)借款人財務狀況。分析借款人財務政策的變化情況。透過對借款人現金流量的分析和對企業經營狀況的了解,判斷財務狀況的真實性、合理性。
(五)調查借款用途的變化情況。
(六)借款人關聯企業情況的變化。調查借款人關聯企業的資產變化情況。調查借款人關聯企業的性質、經營、財務、行業等情況的變化。調查借款人關聯企業的資信狀況,如負債、擔保、貸款的償還等情況。
(七)抵(質)押物變化情況。現場核查抵(質)押物的合法性和完整性,確認抵押權是否受到侵害,核查質押物的保管是否符合規定。核對抵(質)押物貸後價值是否有較大變化。
(六)對於固定資產建設項目貸款。
現場重點檢查項目進展情況與固定資產貸款評估報告以及工程規劃是否存在較大差異,投資、建設是否按項目計劃進行,項目累計完成工作量與投資支出是否相當,費用開支是否符合有關規定,總投資是否突破,施工方墊資情況,項目主要技術、工藝、設備是否出現較大變化,固定資產貸款是否被擠占挪用,項目能否按期竣工和達產情況,預計效益和市場情況等。
(八)綜合信息調查。法定代表人涉及重大案件或發生重大變化。主要經營者的健康狀況變化情況。法定代表人及家庭成員、主要股東所辦的其他企業運作變化情況。法定代表人或實際經營者實際個人財產情況的變化。對外負債、對外擔保變化情況。
第二十四條客戶經理現場檢查結束後撰寫《現場檢查報告》,簽字後提交部門負責人及風險管理部門簽署意見後,報公司分管領導閱簽。
第二十五條風險信號的處理措施。
客戶經理在資金賬戶監管、現場檢查、日常跟蹤等貸後管理中發現的風險信號及時報告部門負責人。部門負責人應立即組織本部門會同風險管理部門制定風險化解措施並及時採取措施化解風險。
第二十六條建立重大風險信號應急處理機制。
對於風險敞口在500萬元以上(含)的借款人出現異常變化,可能對借款人生產經營造成嚴重不利影響,導致我司債權處於嚴重不確定狀態並極有可能發生較大風險的,由公司領導牽頭組織業務部門、風險管理部門、財務部門等組成風險處理小組,研究制定並組織落實風險控制措施,盡可能控制風險,減少損失。
第七章貸款的收回和展期
第二十七條客戶經理在貸款即將到期及逾期後,應定期向借款人、擔保人發出《貸款到(逾)期通知書》,取得借款人簽收蓋章確認的催收回執,並確保借款合同、保證合同等授信文件不超過訴訟時效。
(一)貸款到期前(一個月內的短期貸款10日前,一個月以上的貸款30日前),客戶經理應進行檢查和催收,判斷貸款能否按期歸還,發出《貸款到(逾)期通知書》。
(二)貸款出現逾期,客戶經理應在十五日內向借款人、擔保人發出《貸款到(逾)期通知書》,並及時查明逾期原因、確定催收方案,並每日追蹤客戶還款資金來源,以盡快收回貸款。
第二十八條借款人到期不能清償主債務,原則上不予展期。對於已經長期合作、信用狀況一向較好的重點客戶,經風險控制委員會或其授權機構決定展期的,展期期限不得超過原借款期限,展期金額一般不超過原借款金額的70%,展期的擔保條件原則上應有所加強。簽訂展期協議前,借款人應償清所欠貸款利息。
第八章責任追究
第二十九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將追究相關人責任。
(一)未按規定進行貸後監管並全面規范撰寫監管報告的,未及時發現應發現的重大風險的。
(二)隱瞞問題未及時報告處理或未按上級指示及時處理,造成風險加大或損失的。
(三)客戶經理反映的借款人重大情況未及時通報造成風險加大或損失的。
第九章附則
第三十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由風險管理部負責解釋。
以上就是《商業銀行委託貸款管理辦法》的全部內容,雖然目前還只是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但相信在不久的將來,國家一定會出台詳細而完備的商業銀行委託貸款管理辦法來對商業銀行委託貸款進行管理。您可以繼續向網站咨詢,了解更多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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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財務公司委託貸款管理辦法
法律分析:辦法中的委託人是指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保險公司、基金公司、投資管理公司和自然人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條為了規范公司的組織和行為,保護公司、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本法所稱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三、關於集團公司成立財務公司的幾點思考
曲鳳敏(丹東鐵道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遼寧丹東118000)
中圖分類號:f275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41-1413(2012)01-0000-01
摘要:財務分析是企業經營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企業管理的重要手段。本文闡述了財務分析的重要性和財務分析的主要方法,提出了在進行財務分析時應明確分析的重點和運用正確的分析方法的觀點。
關鍵詞:財務分析;比率分析法;現金流量
財務分析是企業實現科學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對投資、成本控制、營銷管理、資金的籌集和運用等一系列重大事項作出決策時,必然要從財務的角度對企業進行客觀評價,這種評價就是一般意義上的財務分析。它通常由財務人員根據企業的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運用一定的技術方法對企業的營運能力、贏利能力、發展能力、償債能力進行分析,了解企業經營和財務狀況及其變化的原因,尋找解決問題的途經。通過分析,使決策者了解企業過去的經營業績,掌握現在的財務狀況,預測未來的發展趨勢。因此,財務分析是現代企業實現積極有效管理的重要手段。企業不僅要定期開展全面的財務分析,必要時還要進行財務專題分析。
一、對企業進行財務分析具有的意義
1.財務分析是財務預測、決策與計劃的基礎。古人雲:「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預測、決策、計劃、控制與分析共同構成企業財務管理的循環。其中,財務決策是財務管理的關鍵,財務分析是財務決策的基礎,財務計劃的正確與否對財務活動的效果有著十分重要的影響,財務控制是對財務計劃的實施和對財務活動過程的約束和調節。
2.財務分析是正確評價財務活動、考核財務業績的依據。通過財務分析,不僅能把握企業經營活動的結果,檢查財務計劃執行情況,評價經營目標的實現程度,值得借鑒的經驗或教訓,而且能分清各部門、各單位的工作成果及其對財務計劃執行情況和對企業經濟效益的影響,劃清經濟責任,並據此進行獎懲。
3.財務分析是挖掘內部潛力、提高經濟效益的手段。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每個企業都面臨著激烈的競爭,經受著優勝劣汰的挑戰。為了謀生存、求發展,企業必須清楚的了解自己。開展財務分析,不僅能對企業現有的財務狀況和財務成果進行評價,更為主要的是通過分析,研究財務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環節,找到影響財務狀況和財務成果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挖掘潛力,使有利因素得到進一步鞏固和發展,扭轉企業在市場競爭中的被動局面,進而提高經濟效益。
二、通常情況下財務分析主要採取的一些方法
企業財務分析主要是圍繞著財務報表進行的,有時亦需要藉助同行業的先進指標進行對比。報表反映的數據是分析的主要依據。一般地,財務分析的主要方法有以下幾種:
1、比較分析法。這種方法非常直觀,簡單明了。它所反映的是企業在一定時期內生產經營的變化趨勢,與同行業存在的優勢和差距,既可以用絕對值指標進行比較,也可以用相對值指標進行比較。企業運用比較法,既可以是實際與計劃相比,也可以是本期與上期相比。
2、比率分析法。比率分析法一般立足於企業財務數據之間相互聯系所構成的一定比率,以其說明企業的償債能力、盈利能力、營運能力和市場價值等。比率分析法的主要分析指標是:(1)反映償債能力的指標:資產負債率、流動比率、速動比率、產權比率。(2)反映營運能力的指標:存貨周轉率、應收賬款周轉率、流動資產周轉率、總資產周轉率。(3)反映盈利能力的指標:銷售利潤率、成本利潤率,、總資產利潤率,凈資產利潤率、每股收益等。比率分析最主要的優點是可以消除規模經濟的影響,克服比較分析法的缺點,准確揭示企業對擁有的各種資源的利用效率。期刊文章分類查詢,盡在期刊圖書館我們常常用比率分析法的一些指標來比較不同企業的收益與風險,從而幫助投資者和債權人作出理智的決策。它既可以評價某項投資各個時期收益的變化,也可在某一時期比較某一行業的不同企業資源利用效率。由於不同的決策者信息需求不同,所以使用的分析技術也不一樣。
3、因素分析法。事物總是相互聯系的,影響企業效益的因素也不例外,因素分析法就是分析若干個相關因素對某一財務指標的影響程度,一般要藉助於差異分析的方法。如影響企業單位成本的因素有:產量、材料的單耗及材料的單價;影響利潤的因素有:收入、成本和費用;影響收入的因素有:銷售量、單價、產品結構等。每個因素還可以進一步細分。通過分析這些因素,找出每個因素對經濟指標的影響差異,確定主要因素並降低其影響,從而改善企業經濟和財務狀況。
4、現金流量分析法。現金流量是指一定時期內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所發生的現金流入或流出。適時分析企業的現金流量,對企業的生存和發展至關重要。現金流量分析主要包括現金流量的結構分析、現金流動性分析、財務彈性分析和企業收益質量分析。通過現金流量的結構分析,可以了解企業一定時期內現金流人流出渠道,找出現金流量變動的原因,及時調整涉及資金的決策。通過流動性分析,可以了解企業資產變現能力,確定企業短期和長期債務規模,主要分析指標是現金流量與公司債務的比率。通過財務彈性分析可以了解企業現金流量滿足資本支出和支付股利的能力,主要指標是:現金滿足投資比率,現金股利保障倍數等。通過收益質量分析,從現金凈流量的角度揭示會計收益實現程度,主要指標是營運指數。若會計收益小於凈現金流量,說明企業資金回籠率高,企業收益質量良好。反之,說明本企業資金被佔用。
三、做好企業的財務分析應當注意的幾個問題
1.充分掌握分析所必需的資料。沒有資料的財務分析如同無源之水。財務人員獲取的資料有兩種:內部資料和外部資料。內部資料主要包括財務核算資料和本企業其他部門提供的技術統計資料。這些資料包括會計賬簿、會計報表、財務狀況說明書、企業內部管理報表等。外部資料一般通過新聞媒體、證券資訊、上市公司公告獲得,包括定期頒布的行業標准及先進技術經濟指標等。只有充分掌握這些資料,財務人員才能將企業的財務狀況分析得徹底,提煉出決策者需要的信息,從而推動企業的發展,提高經濟效益。
2.明確分析重點。對分析重點的把握與財務分析主體的意圖有關,不同的主體關注企業的角度完全不同。比如債權人關注企業的償債能力,投資者關注企業的盈利能力,經營者關注企業的持續經營能力。財務人員要圍繞決策者的意圖,確定分析重點,是進行全面分析還是局部分析,是對企業的償債能力進行分析還爨對企業的贏利熊力進行分析.是對企業的發展趨勢進行分析還是對企業的持續經營能力進行分析。總之在分析過程中不能眉毛鬍子一把抓,要緊緊抓住重點,作出詳細的分析。
3.選擇正確的分析方法,確定合理的指標體系。財務分析的方法是進行財務分析的工具。分析工具是否適當將影響最終的分析結果,在企業財務分析活動中,比較法、比率法、因素分析法、現金流量分析法是最常見的方法,而這四種分析方法是單獨使用還是綜合運用必須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但是,一旦方法確定下來,就要准確制定財務分析指標,實際工作中可供選擇的財務指標非常多,沒有必要一一進行分析,那樣既費時又費力,達不到好的分析效果。如分析企業償債能力時,一般將流動比率、速動比率、現金流動負債比率、資產負債率、利息保障倍數、產權比率、長期資產適合率等作為備選指標,而前三個指標反映企業短期償債能力,後面的指標反映企業長期償債能力。
4.財務分析應經常化、制度化。應該要求財務人員對企業經常開展財務分析,將財務分析納入企業管理制度,作為財務部門的考核工作之一,定期報送財務分析報告。擯棄傳統企業重核算,輕分析;重結果,輕原因的管理方式。
[2]張萬興:《公司財務管理》,中央民族大學出版社。
四、委託金融機構發放貸款,是怎麼回事,通俗點,謝謝?
委託貸款是由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等委託人提供資金,由金融機構(受託人)根據委託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發放的貸款。受託金融機構只負責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不承擔任何形式的貸款風險。
適用范圍
委託人所確定的貸款對象和用途,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項目本身具有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對於委託人指定的用於固定資產項目的委託貸款,貸款項目必須按規定報經有關部門批准。
委託人辦理委託貸款時,必須事先將資金存入我行經辦機構;委託貸款總額不得超過委託存款總額;委託貸款未到期或未收回,委託人不得提取相應的委託存款;委託存款帳戶不計利息。
優點
為貨幣資金富餘的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及個人向貨幣的企事業單位提供融資充當中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