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婚後貸款買房只寫一方的名字,屬於共同財產嗎
屬於共同財產的:
1、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個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2、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買的房子屬夫妻共有,離婚時,有一方想擁有房屋所用權的,評估單位進行評估,然後對另一方進行分配;如果雙方都想擁有房屋所有權的,雙方進行競價;如果雙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進行拍賣,然後進行分配。
不屬於共同財產的: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相關知識
新婚姻法婚後買房的注意事項:
共同買房需要特別留意的有四個方面。如簽約、房貸申請以及交易過戶等環節,都需要夫妻雙方到場。此外,夫妻共同買房在證件准備工作等方面,以及申請房貸等事宜,也需要提前研究。
1、簽約雙方親自到場
在買房過程中,涉及到諸多簽約過程,如簽訂買賣合同、申請房貸以及交易過戶等,這需要夫妻雙方同時到場。除了簽訂房產買賣合同之外,申請房貸、辦理過戶手續時,也需要雙方親自到場。專家解釋說,在申請房貸時,有些時候會以夫妻名義共同申請,因此銀行方面需同時考察兩人的資質,辦理相關手續時也必須同時簽字。
另外,辦理過戶手續時,原則上要求同時到場,因為根據《物權法》規定,夫妻共同購置的房產,到底是共同共有,還是按份共有,需要在買賣合同中體現出來,進而在房產證上載明,因此需要雙方到場簽字確認。但如果無法到場,也必須辦理公證收取委託手續,並將相關事宜交代清楚。
2、證件准備是關鍵
夫妻共同買房,需要提供的證件比較多,而且一件都不能少。在夫妻共同申請房貸時,需要提供夫妻兩人的收入證明,如果兩人為非本地居民,還需提供雙方提供 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否則按照非本地居民貸款政策對待。當然,在辦理按揭貸款時,如果其中一人收入較高,通過資質審批不成問題,另外一方的收入證明則無需提供。
3、主貸、次貸有講究
由於信貸政策有變化,因此在確定主貸人和次貸人時,需根據實際情況而定,而不能簡單地只看收入的高低程度。夫妻共同還款時,在確定主貸款人、次貸款人時,一定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定。一般情況下,在銀行住房貸款合同中,只把一方作為「貸款人」(常說的主貸款人)而無論房產證上是否寫了雙方的名字,另一方都可作為「共同貸款人」。在確定主貸款人時,應當選擇夫妻間收入較高較穩定者,同時注意年齡的限制,否則會影響到貸款期限。
此外,專家提醒還需注意信貸政策的變化。對於非本地居民來說,如果無法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則會被區別對待,如房貸首付比例提高,利率水平上浮,這無疑會增加購房成本。因此在確定主貸款人時,要考慮到這個因素。
4、所佔份額提前定
夫妻共同買房,財產所佔份額各是多少,需提前確定,以免日後產生糾紛。依據《婚姻法》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因此在共同購房過程中,即使房產證上沒有出現另一方的名字,也不影響其對房屋享有所有權。
但目前有少數新潮夫妻,財產實行AA制,在共同買房時需要考慮財產份額問題。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所有者可以選擇共有形式,如果是選擇共同共有,則雙方享有的權益相同;如果按份共有,則需要提前分割,並在房產證上載明。
5、准夫妻買房重登記
在此需要特別提醒的是,目前有不少准夫妻共同買房的現象存在。為了減少糾紛,專家建議應該在房產證登記內容方面下點功夫。
這里所說的准夫妻,是指即將結婚、但尚未領取結婚證的那部分人。夫妻婚姻存續期間,是從領取結婚證之日起算,因此在未領取結婚證的前提下共同買房,並不能當做共同財產。在這種情況下共同買房,如果是雙方共同出資,比例各半,則需在房產證上同時登記兩人的姓名。如果雙方出資比例不等,雖在房產證上也會登記兩人姓名,但必須說明各自所佔比例大小。還有一種情況也需提前考慮,即只有一方出資的情況下,是否在房產證上也登記上另外一方的姓名;如果登記上,不出資一方所佔份額是多少,也需要確定下來,並在房產證上載明。
⑵ 買房子需要夫妻倆一起簽字嗎
買房子是否需要夫妻倆一起簽字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一、如果買受人是夫妻倆,那麼必須倆人共同簽字,將來房產證也會出兩本,這叫共同共有房產。
二、如果購買受人是夫妻其中一人,那麼買受人簽字就行了,不用配偶簽字了。
三、如果是貸款買房的話,不管買受人是夫妻一方還是夫妻雙方,夫妻倆都要在貸款合同上簽字。
以夫妻名義買房,一方簽字確認,也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買房行為,未簽字一方也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購買行為。
房產的份額與該合同無關,只要是婚後財產,那夫妻任何一方所購買的財產都是夫妻共有財產。
就算辦理房產證後,只有夫妻任何一方的名字也是夫妻共有財產。除夫妻雙方書面另立財產歸屬協議外。
(2)貸款買房夫妻一人簽字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擴展閱讀
1、 明確房屋的權屬
凡是產權有糾紛的,或是部分產權(如以標准價購買的公有住房)、共有產權、產權不清、無產權的房子,即使再合適都不要購買,以免成交後拿不到房屋產權證,同時也會引起很多不必要的麻煩。
另外,特別要注意產權上的房主與賣房人是否是同一個人。在驗看產權證時,一定要查看正本並且要到房地產管理部門查詢此產權的真實性。
2、 注意房屋結構
二手房的房屋結構比較復雜,因此,我們要了解房屋建成的年代、建築面積和使用面積是否與產證上註明的一致,房屋布局是否合理、設施設備是否齊全、完好等情況,更要詳細考察房屋的結構情況,了解房屋有無破壞結構的裝修,有無私塔、改建造成主體結構損壞隱患的情況。
另外,購買二手房還要對房屋進行實地考察,了解戶型是否合理,有沒有特別不適合居住的缺點。如果存在上述問題,則不要購買,以免購買後既要加大維修費用,又時刻面臨不安全的危險。
⑶ 婚後貸款買房,一個人還貸,,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後都算共有,但是可以去房產局做公證,避免以後的糾紛。
⑷ 婚後貸款買房簽約時只寫了老公一人的名字,貸款簽字是夫妻兩人一起簽的,房產證上會有另一個人的名字嗎
大貸款買房確認是只寫了老公一個人的名字,貸款簽字是夫妻一起簽的,房產證上李英是夫妻兩個人的名字的,如果沒有兩個人的名字,你可以要求加上去。
⑸ 夫妻一方買房另一方必須簽字嗎
夫妻一方買房,如果是夫妻一方自己的房屋,那麼不一定要另一方簽字,如果是夫妻共同的房屋,那麼另一方必須簽字才合法。
⑹ 夫妻一方貸款買房需要另一方簽字嗎
這是當然的了,夫妻一方貸款買車買房必須有結婚證,戶口本雙兩口子都得到場
⑺ 婚後共同貸款買房,只登記在一人名下,這屬於共同財產嗎
根據《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婚後購買的房屋,雖然登記在一個人名下,也屬於夫妻共有財產。
縱橫法律網 貴鑄律師
⑻ 夫妻共同貸款買房是屬於夫妻共有財產嗎
貸款房屬於夫妻共有財產。
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個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但是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有幾種特殊情況,需要注意:
1、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可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2、婚後一方父母出資,產權登記在另一方名下,一般認為是對雙方的贈與。除非父母出資時的書面約定或聲明,證明此出資只是贈與自己子女的。
3、婚後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4、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不能達成協議的,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5、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用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購買以一方父母名義參加房改的房屋,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離婚時另一方主張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對該房屋進行分割的,法院不予支持。購買該房屋時的出資,可以作為債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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