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如果夫妻一方有貸款還能帶款買房嗎
若准備在招商銀行申請貸款,審核是否能夠通過,是結合您申請的業務品種、個人償付能力、信用狀況等因素進行綜合評定的,需要經辦網點審批後才能確定,房貸會審核夫妻雙方徵信。
建議您提供相關申請材料,聯系當地招行網點的個貸部門進一步核實。
B. 夫妻共同貸款買房要做哪些准備
申請住房貸款,需滿足當地購房政策,年齡加貸款年限不得超過70歲,同時需提供身份證明、用途證明、收入證明等,具體聯系貸款經辦行咨詢。若您是申請一手樓貸款,可先與開發商確認,是否與我行有合作關系,若有,您可直接與樓盤駐點工作人員聯系,將資料交由工作人員。如果沒有,一般需要您聯系當地個貸部門提供個人信息及所購房產情況辦理申請。一手樓貸款申請一般需要提供以下申請資料:1.身份證明資料:身份證、軍官證等;2.婚姻證明資料:結婚證等;3.用途證明資料:所購房產原產權證明資料、購房合同、購房合同、經售房人確認的首付款收據(採取交易資金監管的,提供監管資金入賬證明即可);4.還款能力證明資料。若您的這筆貸款還需要提供其它資料,經辦行也會及時通知您,您在申請貸款的時候也可以通過經辦行詳細確認此信息。
C. 夫妻共同貸款買房要注意哪些問題
簽約雙方必須親自到場
在買房過程中,涉及到諸多簽約過程,如簽訂買賣合同、申請房貸以及交易過戶等,這需要夫妻雙方同時到場。一般情況下,共同買房時房產證上要載明兩個人的名字,則應雙方親自到場;如一方不能到場辦理手續,則必須辦理公證授權委託手續。除了簽訂房產買賣合同之外,申請房貸、辦理過戶手續時,也需要雙方親自到場。在申請房貸時,有些時候會以夫妻名義共同申請,因此銀行方面需同時考察兩人的資質,辦理相關手續時也必須同時簽字。另外,辦理過戶手續時,原則上要求同時到場,因為根據《物權法》規定,夫妻共同購置的房產,到底是共同共有,還是按份共有,需要在買賣合同中體現出來,進而在房產證上載明,因此需要雙方到場簽字確認。但如果無法到場,也必須辦理公證收取委託手續,並將相關事宜交代清楚。
證件准備是關鍵
夫妻共同買房,需要提供的證件比較多,而且一件都不能少。在夫妻共同申請房貸時,需要提供夫妻兩人的身份證件、收入證明、首付款證明材料等。
主貸、次貸有講究
由於信貸政策有變化,因此在確定主貸人和次貸人時,需根據實際情況而定,而不能簡單地只看收入的高低程度。夫妻共同還款時,在確定主貸款人、次貸款人時,一定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定。一般情況下,在銀行住房貸款合同中,只把一方作為主借款人(主貸人);無論房產證上是否寫了雙方的名字,另一方都可作為「共同借款人」。
所佔份額提前定好
夫妻共同買房,財產所佔份額各是多少,需提前確定,以免日後產生糾紛。共同購房過程中,即使房產證上沒有出現另一方的名字,也不影響其對房屋享有所有權。但目前有少數新潮夫妻,財產實行AA制,在共同買房時需要考慮財產份額問題。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所有者可以選擇共有形式,如果是選擇共同共有,則雙方享有的權益相同;如果按份共有,則需要提前分割,並在房產證上載明。
准夫妻買房重登記
在此需要特別提醒的是,目前有不少准夫妻共同買房的現象存在。為了減少糾紛,專家建議應該在房產證登記內容方面下點功夫。
這里所說的准夫妻,是指即將結婚、但尚未領取結婚證的那部分人。夫妻婚姻存續期間,是從領取結婚證之日起算,因此在未領取結婚證的前提下共同買房,並不能當做夫妻共同財產。在這種情況下共同買房,如果是雙方共同出資,比例各半,則需在房產證上同時登記兩人的姓名。如果雙方出資比例不等,雖在房產證上也會登記兩人姓名,但必須說明各自所佔比例大小。還有一種情況也需提前考慮,即只有一方出資的情況下,是否在房產證上也登記上另外一方的姓名。如果登記上,不出資一方所佔份額是多少,也需要確定下來,並在房產證上載明。
D. 可以以夫妻名義辦貸款買房嗎
回答你的問題:1、完全可以用夫妻名義貸款;2、你們倆的收入證明都可以做,是你的自由;3、貸款寫幾個人的名字都可以,你們是婚後買房,不管寫幾個人的名字都是你們夫妻的共同財產。
後續解釋:你們先讓銀行計算一下,你們總貸款額度+貸款時間+還款方式,舉例結果是每個月還款3000元,那麼你們的收入證明每月至少是6000元。如果一個人的收入證明就超過了6000元,另一個人無所謂是否參與貸款和開收入證明;如果一個人沒有能力超過6000元的月收入,那麼你們夫妻兩個人合起來月收入超過6000的收入證明也可以。 你們憑收入證明單證明你們還款能力,這樣銀行方便放貸。
E. 夫妻共同貸款買房有哪些好處需要注意什麼
隨著房價的不斷上漲,總房款越來越多,很多普通家庭無法支付高額的房款,所以會選擇貸款的方式買房。但是,由於某些貸款額度的限制,很多夫妻會選擇雙方共同貸款來減少房貸帶來的壓力。那麼,夫妻共同貸款買房有哪些好處呢?需要注意什麼呢?
一、夫妻共同貸款買房有哪些好處?
1、擴大貸款額度,減輕經濟壓力
不少銀行在審批住房貸款的時候,都要求每個月的還貸額不能超過貸款人月收入的一半,不滿足要求就不能貸款。但是如果兩人共同貸款就會輕松許多。
2、公積金貸款省利息
由於房價較高,所以有時候公積金貸款並不夠用,夫妻一起申請住房貸款,可以擴大公積金的貸款額度。目前,五年以上公積金貸款的利率是3.25%,而五年以上商業貸款基準利率是4.9%。所以相比商業貸款,公積金住房貸款所需要支付的利息自然也會減少。
二、夫妻共同貸款買房要注意什麼?
1、簽約時雙方必須親自到場
當以夫妻名義共同申請房貸時,銀行需同時考察兩人的資質,辦理相關手續時也必須同時簽字。
2、主貸、次貸有講究
夫妻共同貸款買房並不意味著夫妻雙方都是主貸人。在面簽時,銀行信貸員會詢問,將夫妻中哪一方設為「貸款人」,哪一方設為「共同貸款人」參與還款。在確定主貸款人、次貸款人時,一定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定,可以從收入、徵信、年齡這幾方面分析。
a.收入
主貸人應選擇收入更高更穩定的一方。銀行會通過收入證明或銀行流水來評估申貸者的還款能力,所以在面簽時,把收入高且穩定的一方作為主貸人,銀行更容易批貸放款。
b.徵信
銀行在放貸之前,會查詢夫妻雙方的個人徵信。一般情況,要將徵信良好的一方作為主貸人,因為夫妻共同貸款買房時,只要有一方徵信存在問題就會影響房貸審批。一般來說,如果主貸人徵信記錄有問題,銀行一般不會受理貸款申請。如果主貸人徵信良好,「共同貸款人」存在一些徵信問題,但後來已經解決,一般不會影響銀行批貸放款。
c.年齡
在收入、徵信都相差無幾的情況下,主貸人應選擇更年輕的一方,主貸款人越年輕,獲得的貸款年限就越長。
3、所佔份額提前定好
在夫妻共同貸款買房時,財產所佔份額各是多少需提前確定,以免日後產生糾紛。在共同貸款購房的過程中,即使房產證上沒有出現另一方的名字,也不影響其對房屋享有所有權。但目前有少數夫妻的財產實行AA制,在共同貸款買房時就需要考慮財產份額問題。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所有者可以選擇共有形式,如果是選擇共同共有,則雙方享有的權益相同;如果按份共有,則需要提前分割,並在房產證上載明。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9-01-21,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F. 夫妻共同貸款買房額度是多少
一、夫妻共同貸款買房的優勢
夫妻共同貸款買房可以設立「共同參貸人」,主要的原因在於擴大貸款的額度。現在不少銀行在審批住房貸款的時候,都要求每個月的還貸額不能超過貸款人月收入的一 半。假如大劉家申請的住房貸款,每個月需要還款3500元,而大劉的月收入在6000元左右,不能達到銀行的這項要求。劉太太一起來貸款的話,這個問題就迎 刃而解了,雖然在教育機構工作的劉太太月收入不高,2500元上下,但是兩位貸款人的月收入和達到了8500元,超過了每月還貸額的兩倍7000元,因此 符合了銀行發放貸款的基本要求,如果其他條件都滿足的話,他們就可以成功地申請到銀行貸款了。
還有一個值得關注的因素當然就是住房公積金。夫妻一起去申請住房貸款,可以提高公積金貸款的額度。與商業住房貸款相比,公積金貸款的利率要低1.07個百分點,夫妻共同申請住房貸款,可以使用的公積金貸款比例提高了,為住房貸款所需要支付的利息自然也會減少。
二、夫妻共同貸款買房所需材料:
證件准備是關鍵:夫妻雙方共同貸款買房需要准備以下資料
1、身份證(2代需正反兩面)
2、戶口本:最前頁、索引頁、個人單頁
3、收入證明:由銀行提供,你只需要在上邊蓋單位章
4、購房合同
5、結婚證:拿一個就可以
6、首付款收據
1、2、5、6、全部要復印件一般一式三份
三、辦理夫妻共同貸款買房流程中的注意事
1、簽約雙方親自到場:在買房過程中,涉及到諸多簽約過程,如簽訂買賣合同、申請房貸以及交易過戶等,這需要夫妻雙方同時到場。,一般情況下,共同買房時房產證上要載明兩個人的名字,則應雙方親自到場;如一方不能到場辦理手續,則必須辦理公證授權委託手續。
2、除了簽訂房產買賣合同之外,申請房貸、辦理過戶手續時,也需要雙方親自到場。專家解釋說,在申請房貸時,有些時候會以夫妻名義共同申請,因此銀行方面需同時考察兩人的資質,辦理相關手續時也必須同時簽字。
3、辦理過戶手續時,原則上要求同時到場,因為根據《物權法》規定,夫妻共同購置的房產,到底是共同共有,還是按份共有,需要在買賣合同中體現出來, 進而在房產證上載明,因此,需要雙方到場簽字確認。但如果無法到場,也必須辦理公證收取委託手續,並將相關事宜交代清。
G. 夫妻共同貸款買房是屬於夫妻共有財產嗎
貸款房屬於夫妻共有財產。
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個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但是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有幾種特殊情況,需要注意:
1、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可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2、婚後一方父母出資,產權登記在另一方名下,一般認為是對雙方的贈與。除非父母出資時的書面約定或聲明,證明此出資只是贈與自己子女的。
3、婚後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4、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不能達成協議的,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5、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用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購買以一方父母名義參加房改的房屋,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離婚時另一方主張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對該房屋進行分割的,法院不予支持。購買該房屋時的出資,可以作為債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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