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夫妻公積金共同貸款離婚後怎麼還
只要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即可,當事人雙方的婚姻狀況與該項是否一起償還是無關的;從法律的角度來說,當事人雙方離婚的,對夫妻共同財產已經做出分配,房產屬於哪一方,相應的債(貸)務(款),也應該由該方承擔。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六條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1)夫妻有公積金貸款能離婚嗎擴展閱讀
相關知識
一、繳存職工家庭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須原住房公積金貸款還清滿一年。
二、不再受理繳存人因直系親屬間住房產權交易的公積金提取和貸款申請。
三、不再受理繳存人離異一年以內購買住房的公積金提取和貸款申請。
四、不再受理異地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在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
公積金貸款還款方式特點
1、還款方式靈活:公積金貸款的還款方式極為靈活,借款人只需每月的還款額不低於最低還款額,就可以隨意確定月還款數額,非常便於借款人的資金安排。
2、提前還款方便:公積金貸款提前還款
3、數額靈活,便於資金掌控。商業貸款提前還款,其數額必須為1萬或5萬的倍數,而公積金貸款則無具體規定,只要大於最低還款額的,全部視為提前還款金額。
4、次數不限,可按月提前還款。商業貸款對於提前還款次數有的有明確規定,如1年僅能提前還3次款。而公積金貸款則是每月都有三次提前還款機會,貸款人甚至可按月隨時調整自己的提前還款額。
5、先沖本金,降低利息總額。
2. 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間離婚
在申請提供公積金貸款的時候需要提供如下資料:身份證、戶口本、婚姻證明(結婚證、離婚證、單身證明)收入證明、銀行流水、公積金繳存證明;所以離異後是不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
3. 夫妻共同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後離婚是否還可共同用雙方住房公積金還款
那不如不離婚~
暈了!寧拆五座橋不拆一個家丫~過日子大家都不容易啊~
變更產權人姓名不影響還貸!
即使男方要轉按揭,那也要女方同意,因此住著住著大家也就習慣了~
習慣了也就都混過去了~
4. 夫妻雙方用公積金共同貸款的房離婚後一方如何撤出
一般來說,如果住房歸其中一方,貸款都會有房產擁有的那方來負責償還的。不過如果需要辦理夫妻離婚析產減名的手續,就必須等貸款結清後才可以。
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負責審核職工繳存和已貸款情況,向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出具書面證明,並配合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相關信息。
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及受委託銀行負責異地貸款的業務咨詢、受理、審核、發放、回收、變更及貸後管理工作,並承擔貸款風險。
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與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要定期對異地貸款情況進行核對,掌握提取、還款、變更和逾期情況。
(1)繳存職工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並將個人賬戶轉至國管中心集中封存戶封存;
(2)職工未存在住房公積金違規失信記錄;
(3)職工在異地新就業並已建繳住房公積金的,可以申請辦理轉移。
5. 夫妻共同公積金貸款,離婚了可不可以把公積金貸款轉入一個人名下
一、在徵得貸款銀行和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同意後,可以把公積金貸款轉入一方名下。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一百九十一條規定;抵押期間,抵押人經抵押權人同意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抵押期間,抵押人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轉讓抵押財產,但受讓人代為清償債務消滅抵押權的除外
三、公積金貸款條件
1、只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才有資格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沒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就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2、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者要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即申請貸款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不少於六個月。因為,如果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行為不正常,時斷時續,說明其收入不穩定,發放貸款後容易產生風險。
3、配偶一方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其未還清貸款本息之前,配偶雙方均不能再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因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滿足職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時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種"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貸款申請人在提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時,除必須具有較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的能力外,沒有尚未還清的數額較大、可能影響住房公積金貸款償還能力的其他債務。當職工有其他債務纏身時,再給予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就很大,違背了住房公積金安全運作的原則。
5、公積金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0年。辦理組合貸款的,公積金貸款和商業性住房貸款的貸款期限必須一致。
(5)夫妻有公積金貸款能離婚嗎擴展閱讀
公積金貸款流程
一、借款申請人咨詢
借款申請人至貸款經辦部門或致電貸款經辦部門進行住房公積金貸款咨詢,准備住房公積金貸款相關材料。
二、初審與評估
借款申請人至貸款經辦部門辦理初審及相關評估
1、借款申請人持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所需材料至貸款經辦部門進行公積金貸款初審。
2、按照規定需要對借款申請人進行個人信用評估的,借款申請人需在貸款經辦部門工作人員的監督下在信用評估《授權書》上簽字。
3、貸款經辦部門工作人員列印相關單據,並告知借款申請人如何辦理下一步手續。
4、按規定需要對借款申請人所購房屋進行評估的,貸款經辦部門工作人員同時向借款申請人開具《抵押物評估通知單》,借款申請人或委託代理人至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評估機構申請抵押物評估。
三、借款申請人等待電話通知
1、貸款經辦部門工作人員依據借款申請人提供的貸款所需材料及有關機構的評估結果進行復審,對於需要與借款申請人進行電話溝通的,工作人員將通過借款申請人提供的聯系方式與借款申請人進行電話核實、確認。
2、對於借款申請人選擇的擔保方式為擔保中心擔保的,在擔保審核通過後,擔保中心工作人員將通知借款申請人辦理貸款相關合同簽字手續的時間、需要攜帶的資料及所需交納的擔保服務費;
對於借款申請人選擇的擔保方式為非擔保中心擔保的,根據不同擔保方式辦理完畢相關手續後,貸款經辦部門工作人員將通知借款申請人辦理貸款相關合同簽字手續的時間及所需材料。
四、借款申請人在相關合同上簽字
1、借款申請人根據電話通知的面簽時間,持住房公積金貸款面簽所需材料到貸款經辦部門辦理簽字手續,對於需要繳納評估費及擔保費的借款申請人需先到指定櫃台繳納費用並領取發票。
2、借款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抵押人、出質人在貸款經辦部門工作人員的指導下完成《借款合同》等相關合同單據的簽字手續。
五、銀行放款
借款申請人等待銀行放款後到銀行領取借款人相關合同單據。
六、按月還款
借款申請人按照《借款合同》的約定,按月進行貸款的償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