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和老婆是婚後買房,我一個人用公積金貸款買的房,現在貸款還沒有還
新婚姻法婚後買房寫一方名字屬於共同財產嗎?
屬於共同財產的:
1、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個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2、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買的房子屬夫妻共有,離婚時,有一方想擁有房屋所用權的,評估單位進行評估,然後對另一方進行分配;如果雙方都想擁有房屋所有權的,雙方進行競價;如果雙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進行拍賣,然後進行分配。
不屬於共同財產的: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相關知識
新婚姻法婚後買房的注意事項:
共同買房需要特別留意的有四個方面。如簽約、房貸申請以及交易過戶等環節,都需要夫妻雙方到場。此外,夫妻共同買房在證件准備工作等方面,以及申請房貸等事宜,也需要提前研究。
1、簽約雙方親自到場
在買房過程中,涉及到諸多簽約過程,如簽訂買賣合同、申請房貸以及交易過戶等,這需要夫妻雙方同時到場。除了簽訂房產買賣合同之外,申請房貸、辦理過戶手續時,也需要雙方親自到場。專家解釋說,在申請房貸時,有些時候會以夫妻名義共同申請,因此銀行方面需同時考察兩人的資質,辦理相關手續時也必須同時簽字。
另外,辦理過戶手續時,原則上要求同時到場,因為根據《物權法》規定,夫妻共同購置的房產,到底是共同共有,還是按份共有,需要在買賣合同中體現出來,進而在房產證上載明,因此需要雙方到場簽字確認。但如果無法到場,也必須辦理公證收取委託手續,並將相關事宜交代清楚。
2、證件准備是關鍵
夫妻共同買房,需要提供的證件比較多,而且一件都不能少。在夫妻共同申請房貸時,需要提供夫妻兩人的收入證明,如果兩人為非本地居民,還需提供雙方提供 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否則按照非本地居民貸款政策對待。當然,在辦理按揭貸款時,如果其中一人收入較高,通過資質審批不成問題,另外一方的收入證明則無需提供。
3、主貸、次貸有講究
由於信貸政策有變化,因此在確定主貸人和次貸人時,需根據實際情況而定,而不能簡單地只看收入的高低程度。夫妻共同還款時,在確定主貸款人、次貸款人時,一定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定。一般情況下,在銀行住房貸款合同中,只把一方作為「貸款人」(常說的主貸款人)而無論房產證上是否寫了雙方的名字,另一方都可作為「共同貸款人」。在確定主貸款人時,應當選擇夫妻間收入較高較穩定者,同時注意年齡的限制,否則會影響到貸款期限。
此外,專家提醒還需注意信貸政策的變化。對於非本地居民來說,如果無法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則會被區別對待,如房貸首付比例提高,利率水平上浮,這無疑會增加購房成本。因此在確定主貸款人時,要考慮到這個因素。
4、所佔份額提前定
夫妻共同買房,財產所佔份額各是多少,需提前確定,以免日後產生糾紛。依據《婚姻法》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因此在共同購房過程中,即使房產證上沒有出現另一方的名字,也不影響其對房屋享有所有權。
但目前有少數新潮夫妻,財產實行AA制,在共同買房時需要考慮財產份額問題。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所有者可以選擇共有形式,如果是選擇共同共有,則雙方享有的權益相同;如果按份共有,則需要提前分割,並在房產證上載明。
5、准夫妻買房重登記
在此需要特別提醒的是,目前有不少准夫妻共同買房的現象存在。為了減少糾紛,專家建議應該在房產證登記內容方面下點功夫。
這里所說的准夫妻,是指即將結婚、但尚未領取結婚證的那部分人。夫妻婚姻存續期間,是從領取結婚證之日起算,因此在未領取結婚證的前提下共同買房,並不能當做共同財產。在這種情況下共同買房,如果是雙方共同出資,比例各半,則需在房產證上同時登記兩人的姓名。如果雙方出資比例不等,雖在房產證上也會登記兩人姓名,但必須說明各自所佔比例大小。還有一種情況也需提前考慮,即只有一方出資的情況下,是否在房產證上也登記上另外一方的姓名;如果登記上,不出資一方所佔份額是多少,也需要確定下來,並在房產證上載明。
專家表示,最不可取的做法是,出資一方為表誠意,在房產證上就寫對方一個人的名字,這意味著自己完全放棄了房屋的所有權。
新婚姻法婚後買房的相關信息就和大家分享到這里了,其實這些都跟我們有著切身利益關系,所以尤其是打算買房結婚的小兩口更要注意了。
B. 婚後男方一方用公積金貸款買房,離婚怎麼分配屬於共同財產嗎
婚後夫妻雙方的收入包括公積金都屬於婚後共有財產,所以就算離婚也是可以分的一半財產。
《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共有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2)婚後買房一個人公積金貸款買房擴展閱讀
案例:
汪女士和章先生結婚後在北京購買了一套經濟適用房。由於章先生經濟上比較困難,30萬元的首付款都是汪女士支付的。因為汪女士不具有購買北京市經濟適用房的資格,故房產證辦在了章先生的名下。現在汪女士起訴離婚,要求法院將房產判歸自己所有。章先生同意離婚,但表示房子是自己的,因為房產證上登記的是自己的名字。
法院認為,雖然汪女士支付了房子全部首付款,但是把房子登記在章先生名下是在以自己的行為表示個人財產出資對對方的贈與,所以涉案房屋按雙方共同共有財產處理。
婚後購房,一方用婚前個人財產出資的,如果房子在自己名下,如果支付的是全部首付款,先按份處理後再按共同共有處理;如果支付的是全部房款,按個人財產處理。如果房子在雙方或對方名下,那個人財產出資行為視為對對方的贈與,整個房子按共同財產處理。
C. 夫妻買房只做一個人公積金貸款另外一方有信用要求嗎
婚後買房要考察夫妻雙方的信用,一個人公積金也要求雙方信用沒問題
D. 婚後用夫妻一方的公積金貸款買房可以寫兩人名嗎
可以寫,但是辦理不方便,以後買房貸款都佔用了首套房名額,辦相關業務都得兩個人到場,也得需要兩個人的證件
婚後的房產,只是一方的名字,夫妻雙方也是各佔一辦的,
E. 婚後買房用一個人的公積金貸款,房本上是寫兩個人的名字嗎
這個沒關系,貸款人可以試共有產權人中的一位。你只需要和開發商溝通好,要求他們在給房管局辦理房屋權屬證上面加上你的名字就行。這個你可以直接要求開發商,這是正常手續。另外,因為你們是婚後購房,不管加不加對方的名字,這都算你們夫妻共有產區。
F. 結婚後能不能用一個人的公積金貸款(貸款11萬)
LZ好,1。如果你們登記結婚後使用公積金貸款屬於婚後財產。夫妻雙方各佔50%。
2。夫妻雙方一起貸款一般因為一個人的公積金繳存額不夠自己想貸款得金額。就必須要另一方的繳存額加起來一起貸款。(因為公積金繳存額和繳存比例直接體現工資和還款能力)
不明白清補充!
補充:繳存多少按個人繳存。你交存的是309元。但繳存比例是多少?一般公司都是8%或10繳存。8%繳存的話一個人就可以貸款60萬。最高了。
住房公積金是國家的一種住房福利。用於房屋貸款。
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必須具備買賣、或房屋裝修。
1.公積金貸款必須連續繳存12個月以上並且貸款時還在連續繳存著。
2。公積金貸款1-5年利率4.50%,6-30年利率4.95%
3。公積金最高貸款從今年7月1日由40萬調整到60萬。最高貸款年限30年。
4。公積金貸款年限+貸款人年齡不得超過70歲。
5。公積金貸款根據貸款人每月單位繳存額和繳存比例貸款。(因為繳存額和繳存比例直接體現工資的多少和還款能力)
6。公積金貸款需要公積金指定的評估公司評估房子(看房子的格局、面積、樓層、小區環境、房屋年代及裝修等)最後按評估價的6-8成貸款。
7。公積金貸款後可以由單位公積金經辦人統一辦理提取手續。個人無法提取。一手房提取需要購房合同、(首付發票、借款合同)、二手房提取需要(產權證、契稅票)、買賣合同、借款合同。以上證件以各地政策為准。
8。公積金每年可以提取一次,少數地區半年提取一次。 提取住房公積金必須要買房或房屋裝修才可以提取。(房屋大修必須要建委的批復。裝修細目的正式發票。提取款額不能超過裝修款額)
9。公積金貸款已經實施屬地劃分。(意思就是在哪買的房子就在房屋所屬地區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貸款)
10。現在一手房首付:90平米以上30%,90平米以下20%。二手房首付:貸款金額+首付=全款(都需要評估房屋具體按評估價確定貸款多少,也就知道首付多少了)評估請參照第六條。
11。住房公積金貸款是從公積金貸款,並不是銀行,銀行只是受公積金委託放款和還款。如有疑問請到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咨詢。
以上是個人總結.不明白你具體要問的,好好看看以上的
12072希望對你有幫助!
G. 夫妻都有公積金,婚後其中一人已經公積金買房貸款,另外一人能用公積金貸款買房嗎
沒有還清欠款是不可以的。
公積金貸款申請條件有:
在貸款當地城鎮常住有效戶口,能提供有效居住證明;
在貸款之前有連續繳存6個月以上的住房公積金,公積金的累計繳存時間不能低於12個月;
首套房自籌資金達到所購住房總價的30%以上(含30%),90平以下首套房貸則只需兩成;
借款人具備正當的工作和穩定的收入,每月固定的工資收入,貸款償還意向明確;
與售房處簽署了購房契約或是合同;
符合委託人和受託人規定的其他條件。
H. 婚後用夫妻一方的公積金貸款買房可以寫兩人名嗎
婚後一方公積金買房,房產證可以寫兩個人的名字,但必須購房合同上也寫兩個人的名字。你這種情況估計是購房合同上沒有你的名字,所以房產證上沒有。
另外,貸款沒有還清之前也可以房產證加名字,但是非常麻煩,不一定可以辦理成功。房屋權屬發生變更,由於房屋存在抵押貸款,借款人將由一人變成兩人,根據《物權法》191條規定,抵押期間,抵押人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轉讓抵押財產。因此,在房產證上加名須還清銀行房貸,辦理塗銷抵押後才能加名,有抵押貸款的房屋加名須徵得抵押權人即銀行同意。
再說房子本來是婚後買的,不管有沒有名字都屬於你們夫妻共同財產,無所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