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根據新婚姻法,婚後男方父母出錢付首付,房產證寫男方名字,夫妻共同還按揭貸款的情況,離婚時如何分配
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不能達成協議的,夫妻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條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1)父母付首付夫妻還貸款怎麼寫協議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四十一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二條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參考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網路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網路
Ⅱ 婚後一方父母付首付,以夫妻名義按揭,貸款也是一方父母還,房產分割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律師解讀:新婚姻法解釋三第七條有兩層意思,其中第一層意思是婚後父母出資購房是否屬於個人財產的問題,第二層意思是雙方父母共同出資購房如何分割的問題。律師認為要想使婚後父母出資購房「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其一,婚後由一方父母全額出資。關於房產的出資款上不能摻雜夫妻共同財產或對方父母的出資,否則就是共同出資了。在購房出資的問題上即使另一方或另一方父母只出過一分錢,也應認定為共同出資,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財產,僅僅是雙方出資多少的問題。當然,「婚後由一方父母全額出資」的事實需要提供足夠的證據證明,如果證據不充分無法認定,那麼夫妻一方主張婚後由其父母全額出資購房的事實就不能成立,房產就會推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其二,房屋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一人名下。如果房屋產權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或起始登記在出資人子女一人名下後來又把對方的名字也追加進去了,總之,只要房產證上有夫妻兩人的名字,或乾脆只有對方一人的名字而沒有出資人子女的名字,那麼該房產就是夫妻共同財產,不是出資人子女的個人財產。
Ⅲ 婚後由一方父母付首付,夫妻共同還貸,離婚後房產怎麼分配
《婚姻法解釋二》第二十二條第二款: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綜上,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產,屬於夫妻共同獲得的贈予,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後雙方協議分割,協商不成的,由法院判決。但是,如果父母明確表示贈予一方的,則屬於一方獲得的贈予,系個人財產,離婚後不可分割。
Ⅳ 老公婚前首付買的房子,婚後我們一起還貸款,需要寫個什麼協議證明為夫妻共有財產。
雙方簽訂財產協議即可。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Ⅳ 夫妻共同償還貸款協議格式怎麼寫
共同償還貸款協議
男方:×××,男,×××年×××月×××日出生,漢族,現住×××,身份證號碼:×××,系女方XX之夫。
女方:×××,女,×××年×××月×××日出生,漢族,現住×××,身份證號碼:×××,系男方XX之妻。
男女雙方系夫妻關系,於 年 月 日在登記結婚。現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對貸款的夫妻共有財產房屋的貸款共同償還:
房屋貸款說明
位於 省 市 區 街 號 幢 單元 號(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所有權證編號為:******,丘地號為:權字第 號)首付款 元, 貸款 元,貸款年限 年,貸款銀行 銀行。房屋系夫妻兩人共同貸款購置,所有的貸款均有夫妻兩人共同償還。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男方): 乙方(女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Ⅵ 婚後由男方父母支付的房貸,如何簽訂有協議,以便將來萬一離婚房產完全屬於男方
直接辦成男方的,因為房子是婚前購買,屬於婚前財產,不用寫協議就是男方單獨所有,就是離婚了也和女方沒關系。
Ⅶ 婚後買房,男方父母出資付首付,雙方還房貸,寫男女名字問題
真得問問律師 首先男方和男方父母應去公證處公證,其次要有父母的銀行卡直接劃入購房賬戶
其他的得找中介或律師問問 就能幫你這么多了
Ⅷ 婚後一方父母付首付,夫妻二人共同還貸,怎麼證明首付只給子女一方,需要什麼證明嗎謝謝
先去公證處咨詢一下如何擬定公證內容,有公證才有法律效力。購房合同若是一方父母的名字,那產權證辦理上是對應的。一方父母付首付是贈與還是支持(借款)。首付款(借或贈),若有其他子女,要私下簽定協議。若是支持(借款),最佳操作是購房合同上就簽夫妻的名字;如一方父母又堅持購房合同上簽名,那要等到產權證辦下來之後,到公證處公證為:是夫妻銀行還貸及物業產權歸夫妻名下。
當然,從購房合同開始就簽夫妻名,到房產證辦出只交一次契稅(與前輩多溝通交流應該會得到理解地。)
Ⅸ 婚後男方父母出錢付首付的證明怎麼寫
夫妻共同財產。、你說的情況時候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第七條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