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我在婚前買了一套房子,總價100萬,按揭貸款剩20萬,現在結婚...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與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如果房產證加上配偶名字,配偶對房產擁有了產權,一般屬於共同共有。在離婚時,夫妻對房產對半分。
❷ 夫妻之間 妻子放在典當行100萬丈夫在典當行借款100萬現在是丈夫付不起利息 妻子可不可以
不可以的!典當行不會同意!因為妻子放典當行里的錢所長的利息要比丈夫所付的利息低很多,就像把錢存進銀行利息很低,而從銀行貸款利息會很高一個道理!除非妻子同意把自己放在典當行里錢拿出來幫丈夫還借的100萬。不過估計連利息一百萬是不夠的!aqui te amo。
❸ 從銀行貸款100萬,離婚後怎麼辦
如果妻子(丈夫)舉證這筆貸款沒有用於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夫妻另一方根本不知道貸款事宜,那就不用承擔共同償還責任。因為您想,如果要是共同償還輕易就成立的話,那好多別有用途的人在離婚之前都借一筆錢,然後讓對方還一半,那豈不是鑽了法律的空子。
❹ 夫妻雙方中一人名下有貸款記錄也算二套嗎
夫妻購房是以二者為一個家庭的名義來購房的,只要二者中有人曾經有過購房貸款記錄,都算在家庭名義之下,所以只要夫妻中有人名下在北京有住宅或曾在全國有貸款記錄,再次購買在京住宅的話都算二套資質,首付比例必須達到80%。
❺ 房貸為什麼要多還錢,比如你貸款100萬,最後算下來要還160萬
因為有通貨膨脹,以前兩毛或五毛就能買根雪糕或者更低,現在一塊兩塊。貨幣貶值,物價上漲。所以時間越長利息越高,只不過這個利息是遠遠低於通貨膨脹的
❻ 山東一男子莫名「被貸款」100萬,舉報後被陌生人還清,裡面有什麼貓膩
當事人表示完全不知情,並且還冠上了被擔保這一個稱號。
這個男子從來沒有在任何銀行下有過貸款,所以當被告知徵信有問題時,他也是完全懵了。就順藤摸瓜的查了下去,卻發現意外成了擔保人,並且這兩個借款人自己完全不認識,找到銀行的時候卻並沒有給出實際的解決方案,還想用拿錢搪塞他。所以也被他義正言辭的拒絕,並且把這一個事情給鬧大了。因為這兩個借款人都有逾期的記錄,所以導致影響到了他個人的徵信記錄,在以後想要借款也會出現很多問題。
❼ 夫妻在銀行貸款100萬還不起跑路了有房子抵押給銀行,還會被通緝嗎
銀行會收取抵押物進行拍賣
❽ 如果一個人有房貸100萬,也有存款100萬,這個算是一個普通人嗎
有銀行存款100萬,卻還要去銀行貸款100萬買房,這是腦袋進水了嗎?是幫銀行打工嗎?這是很多人的看法!但是從專業角度看,僅憑這一點,可以證明此人並不簡單,絕非常人。房貸月供之高,絕非普通人能夠承擔。
銀行存款的流動性,會讓你抓住更多掘金機遇。在現金為王的時代,面對稍縱即逝的商機,可以收放自如,從容面對,一不小心,票子就到手了。合理負債,起到的是杠桿作用,有限的資金被成倍放大。
假如現在貸款100萬買了房,再用銀行存款去買另一套房,或者投資其他領域創業,你說20年後,你的資產會翻幾倍?資產成倍漲,而負債始終就是一個死數字,道理就這么簡單。有如此思維和膽略的人,本來就不是普通人,不富簡直沒有天理。
❾ 丈夫惡意借款100萬,還不起,並已外逃,妻子不知情,妻子有還的義務嗎
只要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內發生的債務,夫妻二人都有責任,也有義務償還。
當然,如果對方知道夫妻一方不知情,且知道欠款是一方以自己的名義借的,且沒有用於家庭生活的,可以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