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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貸款買房放還沒下來離婚怎麼分

發布時間:2021-07-27 00:37:46

⑴ 我們婚後共同買房,但房產證還沒辦下來,要離婚了,房產怎麼分

如果你勞工要房子,那就叫他給回你那部分錢貝
要是你要房子,你就給回你老公那部分錢貝
要是大家都不要房子就等待時間把房子賣了在按比列分錢貝
小心男人翻臉不認人哦!!所以你最好自己拿著買房的合同以及收據,發票之類的!!
登記兩個月就離婚,是不是有點胡鬧了
不會在過兩個月就結婚吧??
購房合同有你的名字應該就是強有力的證據了吧?而且你們還是登記後買的,應該屬於共有財產吧,那個是你們兩個人的房子,不管你出多少錢,或者一分錢也沒出也是屬於夫妻共有的,要是分也能分到一半貝!!如果真的沒感情早早去律師所問問。這個問題我覺得最好最好就是律師所問問也要不了多少錢,一兩百塊而已,趕緊去問問吧。。在這里你問了,有了答案都不安心呢。早早了結他了吧,拖久了更麻煩,。。。畢竟這樣的男人,還真不值得信賴,離婚就離婚錢銀是多少也應該給回女的吧,沒錢可以把房子賣了在給,不認帳,就有點過了,畢竟也睡過不少夜晚

⑵ 關於夫妻共同貸款買房後,協議離婚,房子怎麼分

協商不成,到法院起訴離婚參考如下法條分割房產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⑶ 夫妻共同貸款買房,離婚後如何分配。

這個具體就得問中國人民銀行了,買房時你可以拿著貸款的手續和離婚財產分割的手續去銀行,如果第二次貸款的銀行認可你屬於首套房,那就可以低息,否則就是屬於二套房了。
看你的運氣了。

⑷ 夫妻共同買房貸款沒有還完,離婚以後怎麼辦

離婚時房貸還沒還完,對於沒有產權登記的房產,法院會採取以下處理方法:1、將該房產判為當事人使用。因為貸款買房後,即使沒拿到產權登記證書,但是開發商會按約定交房,所以實際上該房產還可以正常使用。不過,法院判決當事人使用的,並不限制使用人。2、取得房屋產權後另行提起訴訟。房屋貸款還清之後,拿到房屋所有權後,如果雙方對產權分割還是協商不成的,那麼即可以直接去法院另行起訴。當然,如果雙方對尚未取得產權證的房屋沒有其他爭議,並且對於產權分割又能協商一致的,人民法院即可以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而不需要等到拿到產權登記證書後進行處理。另外,因為離婚時還有房貸未清,所以夫妻雙方不可避免地還存在債務。而婚內共同出資買的房,無其他例外情況的,比如不是用個人的婚前財產買房,那麼這套房即會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並且未還清的房貸將作為共同債務,由雙方共同返還,如果房屋取得產權證,並且貸款還未還清的情況下,法院可以由雙方進行協商定價,把房子判歸一方,並且由該方繼續償還剩餘貸款,用房屋的雙方協商的總價,減去未還的貸款,剩餘的部分需要由得房者給對方進行折價補償。

夫妻貸款買房已交首付貸款還沒下來就離婚了可以退房嗎

貸款已經辦理,就是需要夫妻倆履行借貸合同的約定,按期還款,
購房合同也在房管部門備案登記,
所以,不能退房,
可以協議住房歸一方所有,沒還清的貸款歸得到住房一方個人債務,給予另一方適當的雙方接受的補償,
再把住房分割細則寫入離婚協議,雙方簽字按了手印,做個公證,
離婚後,離婚協議生效,
以後還清貸款,雙方一起到房管辦理住房析產過戶給一方就可以,
如果一方不配合,另一方可以憑離婚協議起訴維權。

⑹ 我想離婚可是房子貸款還沒下來,能離婚嗎

很多時候婚姻和房產總是被綁在一起,這其實無可厚非,房子是大多數家庭最貴重的物品。感情好的時候往往把房子作為給對方的承諾,感情變了的時候圍繞房子產生的糾紛也最多。
新婚姻法的重點:
1、婚前買房屬個人,婚前買房婚後辦證也可以只辦理至個人名下,辦理產權證的時候提供結婚證和購房合同就可以證明是婚前購買的,房產證只能辦理至個人名下;
2、婚前貸款買房屬個人,一旦感情破裂,房子屬於婚前付首付一方,但是需要就婚後共同還貸及增值部分對對方做出財產補償;
3、婚前公積金貸款買房,婚後使用個人公積金還貸款,就算對方沒有為你還貸,一旦感情破裂,房子屬於婚前付首付一方,但是婚後你個人的公積金也是屬於夫妻間共同財產的,需要就婚後還貸及增值部分對對方做出財產補償;
4、婚後單方父母贈與的房屋且只寫自己子女的名字就屬於個人房產;
5、婚後單方父母贈與的房屋寫了自己子女及子女配偶的名字,還是屬於婚後共同財產。
婚姻期間購買的房屋屬於夫妻間共同房產,辦理產權證的時候還是要辦理至兩個人的名下,等到出證之後結清貸款並解除抵押後憑經公證的離婚協議就可以辦理離婚分割登記。
如果是購買的期房還沒有辦理產權證就離婚了,那麼必須辦理以下兩個手續:
第一、婚後買房先辦理至夫妻雙方名下(婚後買房辦證之後再離婚的略過這一手續)
第二、結清銀行貸款並解除抵押(一次性付款或已結清相應銀行貸款的略過這一手續)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釋(二)》中的第二十一條:「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當事人就前款規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後,有爭議的可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之規定,離婚時對按揭房屋的權屬有爭議但能協商好的,可按雙方的合意處理房屋權屬;若協商不成的,法院可判決按揭房屋歸一方使用,待房屋產權證發放下來後,再作處理。

⑺ 夫妻雙方共付首付買房,房子是男方的名字,貸款還沒下來,現在女方要離婚,怎麼分

你跟你老公商量,看房子怎麼分咯!小孩你還是給你老公吧不然你很難再嫁,在商量給多少撫養費,實在不行就去找個律師問哈撒

車子肯定是按折價的價錢分了,房子最好賣了分現金算了,不然就按首付來分了,貸款都沒批難道還去分利息啊不可能嘛!小孩上網搜有關小孩撫養的法律來辦就OK了

⑻ 貸款沒還清的房子,如果離婚了怎麼分

夫妻離婚後,很多都是關於財產分配的法律問題,有些時候,還會對財產的定性上或分配上產生了糾紛。有的離婚夫妻為了在離婚的時候爭奪更多的財產,不惜撕破臉皮,對簿公堂。那麼,在現實生活中,離婚後,到底該如何去解決財產糾紛呢?

一、協議離婚後,有哪些財產糾紛?

議離婚的財產糾紛一般有以下情況:

1、協議離婚後,一方發現另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行為或偽造債務侵佔財產,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或處理債務。

2、協議離婚後,一方對離婚協議中對財產的分割約定返悔,要求變更或撤銷原財產分割協議。

3、離婚協議中漏分夫妻共同財產。

4、登記離婚後,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中對財產的分割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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