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男方父母婚前貸款買房婚後共同還貸房產證上是男方及男方父母名字
前提條件:婚姻不能被房子綁架,不發生,什麼事情都沒有;發生了該自己的還是自己的。
關於財產分割:
婚前財產部分,就是首付20%15萬,歸男方所有,沒有任何問題。另外這15萬的房產增值部分也歸男方所有。
婚後財產部分,按照男方父母和男方的出資比例就是2000:1000.,共同享有該房屋產權。其中男方所享有的1000部分及該部分產生的房屋增值,屬於夫妻雙方共同財產。
產權證姓名:
寫他父母+男方姓名:如果是三方共同出資,無可厚非。但是寫了三人,則大家都有還款義務,而不是有男方個人或者你們家庭出資。特別是如果你要考慮到主張權益因素,一定要收集保存,男方的出資證據,因為這部分屬於你們夫妻的共有財產。 如果寫男方一人姓名,相同道理,男方父母要保存支付證明,表明擁有房屋產權,減少自己的財產損失。 關鍵記得:不寫你名字也不影響你對該房屋擁有產權,當然將來如果涉及財產分割,你不能主張房產,只能要求現金補償。
至於夫妻共同生活費用問題:
夫妻雙方婚後的所有收入沒有特別約定均屬於共同財產,所以他工資還房貸和你支付家庭支出,均屬於雙方義務,權益共享,義務均等。 至於你父母所提供的生活費屬於贈予性質。從理論上講可以公正只給你一人使用,但是生活成本不共享的操作不現實。
本人律師,第一次回答網路問題,碼了這么多字,希望你能滿意。
❷ 婚後男方父母出資首付買房貸款,房產證寫男方父母的名字,但是由男女
你好,首先房子寫的是男方父母的名字,那麼房子從法律角度上來說產權是屬於男方父母的。但是如果到時後女方有證據表明共同還貸的事實,那麼離婚後房子還是屬於男方父母的,但是應該給一部分錢給女方。
❸ 婚後男方父母付首付買房,房產證上寫男方父母的名字,按揭由夫妻還,
離婚房子屬於男方父母跟你夫妻沒關系,還的貸款可以作為債權,問男方的父母要
❹ 男方父母交首付,房產證夫妻二人名義,每月按揭是男方的名字,可錢是父母出的,離婚後房子怎麼分
不動產以登記為准,一般視為夫妻共同財產平均分割。
❺ 男女雙方結婚,房子是男方父母貸款買的,房貸由父母來還,但是房產證上面名字是男方和女方的,請問
如果房證上寫了兩個人的名字,當時默寫的一般般。因為即使是父母還貸,有寫父母的名字,也拿不出什麼證據來證明,這個房子是父母的,所以那隻能在家裡看了。
❻ 房產證寫父母的名字但是貸款是子女可以嗎
作為子女當然可以幫父母還貸款,至於想把還貸款日期加長可以跟銀行商談應該是可以的。
❼ 房子是婚前男方父母貸款購買,房產證也是男方父母的名字。貸款都是男方父母還,婚前女方要求加其名
1、婚前加名,只要他父母願意就可以。但屬於贈與,要交稅。
2、婚後也是他父母的財產。想加名,要他父母過戶給他兒子,再加你的名字。
3、如果加了名字,就有你的一半,如果沒加,就一點也沒有。
❽ 婚前他父母貸款買房 婚後他父母還貸 房產證是他父親的名字
您好!我國法律規定,房產證是確認房產歸屬的唯一合法有效證據。婚前他父母貸款買的房,婚後他父母還貸,房產證是他父親的名字,就足以證明該套房產屬於他父母的夫妻共有財產。當初口頭承諾該套房產是給你們買的,那是因為你們是夫妻。如果你們離婚,夫妻關系不再存在,房產給你們的前提也就不存在了,口頭承諾是沒有法律效力的。如果你們離婚,作為他的前妻,是得不到該套房產半個平方米所有權的。謝謝閱讀!
❾ 婚後買房,男方因為徵信問題貸不了款,只能用男方父母的名字貸款,房產證也是寫的男方父母的名字,
首先,你們不領證得話,房產證上只能寫一個人得名字,要麼你要麼他。 第二,就算你們領了證,因為貸款要提供雙方收入證明。你這邊又有不良記錄。很麻煩。(什麼性質的不良記錄,是可消除的還是嚴重的,如果很嚴重的話你是沒法貸款的) 綜上所述,產證上要加你名字很困難。如果加了,貸款就可能批不下來的。
❿ 房產證是男方父母的名字,貸款由小兒子兒媳還怎麼辦
這就說明男方的父母親,買這套房子是給小兒子結婚住的。你們婚後,交房貸按月。說明你的公公婆婆,已經默認。這套房產將來屬於你們夫妻二人的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