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貸款對象 > 貸款房夫妻共同財產

貸款房夫妻共同財產

發布時間:2021-07-25 18:13:51

㈠ 沒還完貸款的房子可以公證為夫妻共同財產嗎

個人未還完貸款的房產變更為夫妻共同共有,最好的方法就是公證。在這種情況下,只要產權清晰、夫妻協商一致,公證處起草並公證,一般都是有效的。

溫馨提示: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實際以當地公證處為准。
應答時間:2020-11-25,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平安銀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來看「平安銀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㈡ 關於房產和貸款是不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婚姻與房產:
最新婚姻法司法解析規定,如果男方在婚前付首期,房產證登記在男方一人名下,就算婚後共同還貸款,房子只歸一人所有,因此決定對於保護自身權益是很明智的。先說明一下,一般產權證不是在銀行,而是是房產所在區域的產權中心,銀行持有的也是他項權證。想要在房產證上加上名字(或擁有一般權利)有三種方法:一是還清銀行貸款,辦理注銷抵押手續,再憑房產證到產權中心申請變更登記,這方法的經濟負擔較大;二是夫妻雙方協商一致,並經貸款銀行書面同意,夫妻雙方一起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婚姻證明、銀行相關資料到產權中心申請變更登記,這種效果相對方便,但有個別銀行不允許增加貸款人。三是夫妻雙方簽訂一份贈與合同或者一份約定房屋權屬的協議,到公證處辦理公證,這樣不需要辦理產權證變更登記,但弊端是萬一日後男方私自將房產轉讓,女方權利得不到保障,只能向男方追討售房款。

㈢ 按揭房是否算夫妻共同財產

按揭房是否算夫妻共同財產,這要看這按揭房首付是婚前誰出的,首付那部分是誰出錢是誰的,但是婚後按揭房款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假如說是婚後按揭房,整體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㈣ 夫妻共同貸款買房是屬於夫妻共有財產嗎

貸款房屬於夫妻共有財產。

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個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但是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有幾種特殊情況,需要注意:

1、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可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2、婚後一方父母出資,產權登記在另一方名下,一般認為是對雙方的贈與。除非父母出資時的書面約定或聲明,證明此出資只是贈與自己子女的。

3、婚後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4、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不能達成協議的,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5、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用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購買以一方父母名義參加房改的房屋,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離婚時另一方主張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對該房屋進行分割的,法院不予支持。購買該房屋時的出資,可以作為債權處理。

以上是小編為大家分享的關於夫妻共同貸款買房是屬於夫妻共有財產嗎?的相關內容,更多信息可以關注建築界分享更多干貨

㈤ 貸款買房子自己還貸款還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一般來說,婚前買的房屋只要房產證上沒有夫妻另一方的名字則屬於個人財產。
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並取得房產證的,就是婚前財產,婚前財產屬於夫妻個人財產,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婚後取得房產證的這和第一種情況本質上是相同的,唯一的不同就是房產證取得的時間不同。這種情況下,也是婚前財產,屬於一方所有的財產,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婚姻法》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如果涉及共同還貸:
《婚姻法》解釋三第十條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㈥ 關於婚後房產和貸款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屬於一方的婚前財產。

《婚姻法》解釋三第十條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閱讀全文

與貸款房夫妻共同財產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償還貸款提取住房公積金資料 瀏覽:572
農行個人貸款憑證 瀏覽:525
蘇州農行新房貸款利率最新消息 瀏覽:133
農業銀行app怎麼查詢貸款余額 瀏覽:709
網上充許給學生貸款嗎 瀏覽:692
深圳農村商業銀行存貸款 瀏覽:788
農行身份證貸款怎麼貸款買車 瀏覽:669
上海人買房公積金可以貸款多少 瀏覽:336
哪個公司貸款好下款 瀏覽:880
沈陽擔保公司貸款 瀏覽:705
貸款賣金立手機 瀏覽:342
房子抵押貸款銀行要來家裡評估嗎 瀏覽:595
無息貸款三十年騙局 瀏覽:689
法拍網上的房子怎麼貸款 瀏覽:156
本地如何貸款公司 瀏覽:721
德陽創業無息貸款 瀏覽:259
農行的貸款賬號 瀏覽:852
有小額度貸款會影響房貸嗎 瀏覽:830
個人購車貸款計算器app 瀏覽:940
小額貸款哪個公司大 瀏覽: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