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父母首付 子女貸款的房產歸屬問題
看簽貸款合同的時候寫的是幾個人的名字 如果只寫了孩子的名字的話 房子是屬於孩子的 如果寫了幾個人的名字的話 就是均分 父母無權要回房子 要的話只能要首付 但是要出示證明首付是父母出的 比如說POS機刷卡的記錄 或者銀行轉賬的憑條或給開發商轉賬的轉款記錄 可以強行要回
B. 父母首付以子女名義貸款父母還款這種情況房產權屬於誰的子女已婚
父母首付房款,貸款是以子女名義貸款,還款也是父母還的款。從法律角度上講雖然錢是父母出的,但是在房管部門和銀行留下的信息是子女的,那麼房產歸屬權應該在子女名下。
C. 父母以子女名義貸款買房,房子歸誰
不管誰出錢或以誰的名義貸款買的房,只要房產證上寫了誰的名字,那麼房子就歸誰所有。
D. 請問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買房,貸款由其父母出資,房產證寫其子女名字,該房子屬於雙方還是個人
雖然是婚後買房,但這種情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這只能算作一方父母贈予其子女的房產,仍屬於夫妻某個人私有房產。因為,這套房產並不是一方父母贈予夫妻兩個人的。又由於是全款買房,不存在夫妻共同還貸。因比,此房產歸夫妻某一個人私有。
E. 用孩子的名義買房,貸款由父母還,父母住房,怎麼證明房產是父母的
可以做公證。
根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以乙方名義購房達成如下協議:
1、甲乙雙方基於客觀真實的情況共同作出以下約定:某年某月某日,甲方以乙方名義購買集資房 一套,乙方同意甲方以自己的名義購買以上房屋。
2、甲方以乙方名義所購房屋的所有權歸甲方所有。
(5)子女貸款父母房子歸誰擴展閱讀
父母用孩子的名義買房的方式:
1、父母申請貸款,以孩子房產做抵押
如果說孩子還是未成年,那麼父母是不能用孩子的名義去貸款買房的,需要等到孩子成年,父母就可以用抵押的方式,用自己的名義去做抵押貸款幫助孩子買房。只是這種方式的貸款成本比較高,但優點是操作性強。
2、與孩子聯合購買,貸款還完後可以除名
如果孩子剛剛成年,還沒有自己的收入,這個時候父母可以嘗試和孩子一起聯名購買,等到貸款還完,就可以進行除名。這一種做法,比較適用,只是很費時間,也會產生較高的稅費。
F. 婚前一方父母給子女貸款買房,父母負責交月供。後如果兩人離婚房子歸誰
根據《婚姻法解釋三》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G. 對方父母出資首付買房,貸款也由對方父母承擔,但房產證寫另一方父母的子女,房產歸誰所有
不動產權屬以登記為准。一般來說,登記給別人了,就是他的。你方付款,法院心腸硬點,推定你是贈予,也說的過去。心軟點,最多給你留條路,判決書上載明你可就出資款問題,另案主張債權。
但要法院判房子歸你,難。所有舉證責任都在你這邊,你除了證明是你方全額出資外,還必須證明當初登記在他人名下不是真是意思表示,受欺詐,脅迫,並且你在障礙解除後第一時間提起異議。或者你們雙方另有書面約定,不以登記為准
畢竟,要確權給你,是要直接推翻法律規定
即便是物權法司法解釋,允許內部對抗登記,舉證責任也全是推翻方承擔,舉證不能,仍然敗訴
H. 父母貸款按揭買的房子,用的子女的名字,如何歸到父母名下
辦法有許多的,重要的是你姐姐肯配合
如果你姐姐不肯配合,那麼只能讓你父母拿出出資的證明,比如還款時候的單子之類的,證明這房子是你父母在還貸款,不過即使這樣,也只能要求你姐姐返還這些錢,但是房子還是歸你姐姐的。
如果你姐姐肯配合,去房產局把房子過戶就可以了。或者寫個贈與合同哦,贈送給你父母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