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貸款對象 > 用夫妻一方貸款

用夫妻一方貸款

發布時間:2021-07-24 22:44:20

㈠ 夫妻一方貸款買房,另一方需要還貸款嗎

夫妻一方買房,貸款需要另一方。貸款買房需要夫妻雙方的證件。買房流程是1.著手准備買房.買房首先要根據資金實力、還款能力等估算自己的實際購買力,並根據工作生活的需要,確定房屋的區位、面積、價格、樓層、朝向等。
2.挑選房源.這一環節是准備工作的延續,可以從報紙、電視、網路或相關房地產網站上查詢,購房者需要綜合三種媒體的優勢,全面細致考察房源信息。
3.實地看房.選房是個技術含量很高的活兒。選房前你要對容積率、綠化率、公攤、戶型方面的基礎知識有所了解。
4.談判簽定買賣合同.確定目標後,就進入了和售房人實質性接觸的談判階段。談判簽訂買賣合同這一環節是購房過程中最重要的環節,買賣雙方必須把自身的權利和義務落實到文字上,特別是有關房屋的面積、付款方式、物業狀況等關鍵條款。

㈡ 夫妻一方私自用對方身份證貸款,另一方可以拒絕還貸嗎

一般情況下你應當承擔還款義務。如果經過債權人同意,可以變更貸款人。
正常的商業銀行貸款一般需要貸款人現場簽字確認等環節,僅憑身份信息無法獲得貸款。根據你提供的信息,你丈夫是用你的身份信息在網上貸款,應該屬於網上小額貸款公司。雖然你丈夫是冒用你的名義進行貸款,但一般情況下,你可能仍需要承擔還款義務。第一,由於是網上貸款,雖然你聲稱你丈夫冒用您信息貸款,可以據此向法院起訴主張貸款合同無效,但由於網上貸款提交了你的身份信息甚至手機號、財產狀況等私人信息,實際上較難證明實際貸款人不是你。第二,即使實際貸款人是你丈夫,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從夫妻共同債務角度出發,你也很難證明該筆貸款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當然,如果你有證據證明你丈夫確實有冒用您身份信息行為貸款、債權人未盡到審慎審查義務、該筆貸款沒有用於夫妻共同生活等等,可以不承擔還款義務。此外,如果經過債權人和你丈夫同意,也可以將貸款人變更為你丈夫,並明確你不用承擔還款義務。

㈢ 夫妻一方貸款買房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房屋按揭貸款是指個人購買的房產具有房屋產權證、能在市場上流通交易的住房或商業用房時,自己支付一定比例首付款,其餘部分以要購買的房產作為抵押,向合作機構申請的貸款。
一、辦理按揭貸款需要提供的資料:
1. 申請人和配偶的身份證、戶口原件及復印件3份(如申請人與配偶不屬於同一戶口的需另附婚姻關系證明);
2. 購房協議書正本;
3. 房價30%或以上預付款收據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4. 申請人家庭收入證明材料和有關資產證明等,包括工資單、個人所得稅納稅單、單位開具的收入證明、銀行存單等;
5. 開發商的收款帳號1份。
二、按揭貸款的條件:
1. 年齡 18-65周歲之間,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 交齊首期購房款;
3. 有穩定合法收入,有還款付息能力;
4. 借款人同意以所購房屋及其權益作為抵押物;
5. 所購二手房的產權清晰,符合當地政府規定的可進入房地產上市交易流通的條件;
6. 所購房屋不在拆遷公告范圍內;
7. 貸款銀行要求的其他條件。
三、按揭貸款的流程:
1. 貸款人准備相關資料,到銀行填寫貸款申請,並提交材料;
2. 貸款銀行接到申請後進行資料的確認和審核;
3. 審核過後,貸款銀行聯系貸款人,簽訂相關合同;
4. 銀行放款,貸款人履行還款責任。

㈣ 夫妻一方跟銀行貸款,另一方有責任嗎

如果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屬於夫妻共同債務,需要承擔,如果只用於他自己賭博等,不是夫妻共同債務,不需要承擔

㈤ 夫妻一方銀行辦貸款是否需要另一方簽字

如果是個人借貸,那就不需要。

申請個人貸款的條件:

第一,年滿25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並且在中國境內有常住戶口或有效居住證明。

第二,具有固定的職業或者穩定的經濟收入,能夠保障按期還本付息的能力。

第三,信用記錄良好,無不良信用記錄。

第四,能夠提供銀行認可的,合法有效的擔保。

第五,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一般滿足以上條件,您就可以向商業銀行提出借款申請。

申請程序

1、簽定認購書:客戶與已和銀行簽約的房地產開發公司簽定認購書,並向房地產開發公司交納首期購房款;

2、辦理申請:客戶到銀行委託的律師事務所辦理按揭申請手續,包括交驗個人資料、交納各項費用、填寫法律文件;

3、貨款審查:律師事務所對客戶申請進行初審,之後由銀行進行審批;若審查不合格,退回客戶資料和所收取的費用;

4、其他法律手續:律師事務所代辦保險、公證及抵押物的抵押登記、備案;

5、貸款的發放:銀行將貸款款項劃至發展商帳戶,並通知客戶開始供樓。

(5)用夫妻一方貸款擴展閱讀:

根據《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

第二十五條

貸款人應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有效防範個人貸款法律風險。

借款合同採用格式條款的,應當維護借款人的合法權益,並予以公示。

第二十六條

貸款人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規范擔保流程與操作。

按合同約定辦理抵押物登記的,貸款人應當參與。貸款人委託第三方辦理的,應對抵押物登記情況予以核實

以保證方式擔保的個人貸款,貸款人應由不少於兩名信貸人員完成。

第二十七條

貸款人應加強對貸款的發放管理,遵循審貸與放貸分離的原則,設立獨立的放款管理部門或崗位,負責落實放款條件、發放滿足約定條件的個人貸款。

第二十八條

借款合同生效後,貸款人應按合同約定及時發放貸款。

第二十九條

貸款人應按照借款合同約定,通過貸款人受託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的方式對貸款資金的支付進行管理與控制。

貸款人受託支付是指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和支付委託,將貸款資金支付給符合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象。

借款人自主支付是指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將貸款資金直接發放至借款人賬戶,並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給符合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象。

第三十條

個人貸款資金應當採用貸款人受託支付方式向借款人交易對象支付,但本辦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的情形除外。

㈥ 夫妻一方貸款,另一方需要共同還款嗎

需不需要共同還款,先認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債務是否屬於夫妻共同債務,而共同債務以借款是否用於夫妻共同生活來判斷。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應當立足於為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利益這一本質,從債務目的及用途著手分析認定是否為夫妻共同債務。

1、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三條規定:

債權人就一方婚前所負個人債務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於婚後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2、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規定:

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6)用夫妻一方貸款擴展閱讀: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下列債務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應由一方以個人財產清償:

1、夫妻雙方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但以逃避債務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義務的親朋所負的債務。

3、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營活動,其收入確未用於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4、其他應由個人承擔的債務。

㈦ 夫妻一方貸款買房需要哪些手續

辦理按揭買房貸款需要准備的資料:
1、借款人和配偶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借款人夫妻雙方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3、婚姻狀況證明;
4、購房協議書正本;
5、房價30%或以上預付款收據原件及復印件;
6、收入證明;
7、銀行流水;
8、學歷證明;
9、銀行存單;
10、其他財力證明;
11、開發商的收款帳號;
12、銀行規定的其他材料。

㈧ 夫妻一方貸款算不算共同債務

夫妻在離婚上訴期間一方的貸款是否屬於夫妻共同債務關鍵要看所貸款項是否用於夫妻共同生活支出。舉證責任由貸款一方承擔。夫妻共同債務是指為滿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夫妻共同債務主要是基於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對共有財產的管理、使用、收益和處分而產生的債務。包括夫妻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所負的債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可以看出,對於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對第三方發生的債務,在承擔責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償還」的責任是連帶的清償責任,不論雙方是否已經離婚,均得對共同債務以夫妻共同財產、自己所有的財產清償。債權人有權向夫妻一方或雙方要求清償債務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應承擔的份額,也不分先後順序,夫妻任何一方應根據債權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擔債務,一方財產不足以清償時,另一方負有清償責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精神,即使當事人的離婚協議對債務作出約定,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雖然約定其共同債務只由一方承擔,但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對於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所欠債務未用於夫妻共同說的,一般不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一方就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後,基於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向另一方主張追償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

閱讀全文

與用夫妻一方貸款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上海房屋貸款要擔保嗎 瀏覽:140
小額貸款發簡訊威脅我 瀏覽:374
什麼情況可以提取父母的公積金貸款嗎 瀏覽:193
用身份證號碼可以在網上貸款嗎 瀏覽:524
申請小額擔保貸款理由 瀏覽:756
保險資料可以申請貸款嗎 瀏覽:11
工行2014年不良貸款余額 瀏覽:202
農行貸款利率如何計算 瀏覽:708
上海多久繳納公積金貸款買房 瀏覽:955
金融貸款公司還有包裝的嗎 瀏覽:692
社保卡一卡通辦理手機貸款 瀏覽:896
換了新工作半年能貸款買房嗎 瀏覽:759
合肥可以使用上海公積金貸款嗎 瀏覽:228
平安銀行網上怎麼貸款利息 瀏覽:972
農行為小微企業的貸款 瀏覽:913
退役軍人注冊公司異地辦貸款 瀏覽:404
可以用公司給他人抵押貸款嗎 瀏覽:78
上海的商住兩用房可以公積金貸款嗎 瀏覽:288
父母營業執照兒子能貸款政策 瀏覽:192
做生意抵押貸款房子 瀏覽: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