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積金貸款共同還款人,必須是夫妻或父母子女關系嗎
是的。配偶、父母、子女均可以作公積金貸款共同還款人,其他關系則不能做公積金貸款共同還款人。
㈡ 法律問題:婚前買的房子,婚後房貸是由我父母及我共同還貸
婚前買的房子首付部分所佔房子的比例屬於婚前個人財產。婚後共同還貸的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婚後,夫妻雙方的收入及債務都屬於共同財產,也就是雖然房貸是丈夫一直在還,那也是用夫妻共同財產進行的償還。至於父母幫忙償還部分,如果沒有向父母打借條,只能認為是無償援助。這種方式下,丈夫可以通過向父母打借條,那麼父母幫忙還的房貸就會成為夫妻共同債務。如果離婚,女方要求分割房屋,那麼她也有承擔債務的義務。
㈢ 為什麼房貸共同還款人必須是配偶或父母
對公積金貸款,不是很了解。只發表下個人想法,不對的地方還請包涵,指正。第一,你若做擔保人的話,應該可以。但你應清楚擔保的含義,即要考慮若你男友不能負擔貸款,則你可能所要承擔的貸款還款義務。第二,婚後,即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你男友的工資,獎金等收入若無特別約定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款,你的確間接負擔了貸款。若你想在房產證上寫兩個人的名字,只要你男友願意,去相關部門辦理即可。第三,這個問題可能有點矛盾。你所要擔保的是房屋的貸款這一債務,是這一債務的擔保人,現在又要做房屋貸款這一債務的債務人。擔保人與債務人的身份相互矛盾,其實質等於自己擔保自己。
㈣ 婚後買房,房產證可以加父母名嗎
產權人同意,並滿足以下條件可以加名:
1、在房屋未還清住房貸款的情況下,需要銀行同意變更貸款合同。
2、無房貸情況下,需要徵得產權人同意,非夫妻關系需要立定贈與協議,並公證後可以辦理加名。
房產證上只能寫一個人的名字,但是可以添加共權人,共權人添加的時候,可以明確每個人的份額。可以在房屋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房屋產權證的同時,辦理房屋共有權證,在這個證書上可以同時填寫幾個人的名字。
其作用是證明此房屋的產權是為幾個人所共有。如果是夫妻雙方買房,則不需要,因為只要有任一人的名字,都屬於共同財產。
新婚姻法婚後買房的規定
一、不管婚前婚後,如果由父母出資買的房,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則認定為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二、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屬於個人財產,離婚時不進行分配。
三、婚前買的房子,婚後房子的升值部分與配偶無關。
四、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雙方共同還貸,離婚時應考慮對方還貸部分進行補償。
五、男方婚前買了房,婚後他擅自將房子賣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該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六、婚後夫妻以共同財產參與購買一方父母房改房時,離婚後該房子屬於一方個人財產,不參與財產分割。
㈤ 結婚了購房按揭 可以添加父母為共同還款人嗎
除非購房合同上有父母的名字,不然法律上不會把父母列入共同還款人
㈥ 貸款父母是否可以作為共同還款人,父母有套房,我首付還能按30%么
建議不要做共同還款人,因為共同還款人的資質只可以高於還款人不可以低於,手續繁瑣,牽扯更多沒有必要的事情進來例如老年人還款年限問題等。至於解決辦法——任何一家企業都有出具收入證明的權力,因為國情如此,並不是所有人都是有勞動合同的企業的員工,所以即使你沒有勞動合同也不能剝奪你貸款的權力,所以找一個私企扣上公章是沒問題的,只要不被銀行審核出破綻就可以了,基本上也只是問職位收入位置工種之類的常規問題,實在不行隨便留個座機電話都OK,即使審核這次不過,這個銀行不行換下一個銀行,商貸沒有公積金需要的手續多,所以私企的收入證明比公積金的收入及繳存證明活動空間大很多。
最後如果實在沒辦法做了共同還款人的話,你父母的房產不影響你的首套房優惠政策,是可以30%的,但是不建議做
㈦ 婚後我爸媽給我貸款買房子,房貸也是父母還,算夫妻共同財產么
當然,是夫妻共有財產啊,跟誰花錢沒關系,跟寫誰的名字有關系,跟寫了名字的配偶有關系。
關鍵是你做了房屋所有權證明後,你老婆能不吵著跟你離婚嗎?
她會說:你是不信任她,全家人都在防著她,當她是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