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父母婚前幫兒子全款買房,寫的是父親名字,婚後若加上兒子名字,跟兒媳有關系嗎
按照新婚姻法規定:婚前一方全款買房,並且是男方父親的名子確定為婚前財產,是不逾分割的。在婚後男方父親可贈與兒子單獨所有,是一種贈與行為,只要是贈與的退單獨所有也視為婚前財產,不與分割,在贈與時最好到公證處公證,以防萬一。
⑵ 父母貸款買房,房產證是兒子的名字,到律師那裡寫上是兒子婚前財產協議可以受法
《婚姻法司法解釋四》第7條規定: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根據本條,如果是父母為兒子買的房子,而且房產證是兒子名字,那就屬於兒子所有,不視為夫妻共同財產,不需要再另外簽訂協議進行確認。
⑶ 父母給兒子買房,婚前父母出資付首付寫兒子名字,貸款部分也全部由父母承擔,如果以後兒子結婚後離婚那該
父母出錢買房子兒子媳婦也沒出錢還錢為什麼要給女方分割
⑷ 父母婚前買房,婚後房產證只寫兒子的名字,婚後房子有妻子的份額嗎
您好,根據您的提問,這屬於《民法典》中婚姻編與繼承編的相關問題。
一、首先,我們需要明確該房產的所有權人為男方所有,其父母雖全款買房,但相當於是為男方購買,贈予男方的,且根據房產證登記,該房產為男方所有。
二、其次,根據《民法典》繼承編的相關規定,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及您的描述,若您老公去世後未訂立遺囑,其遺產將按照法定繼承順序進行分配。您則為該房產的第一順位繼承人之一,您可以與其父母及其子女共同分割該房產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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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結婚前父母給兒子買房子,因為需要貸款暫時寫的是父母的名字,現在要換成兒子的名字,兒媳有繼承權嗎
這要看換名的原因了,如果婚前就換成了兒子的名字,理所當然的屬於婚前個人財產,如果婚後改換兒子的名字,就屬夫妻共同財產了,除非在贈予合同中註明:僅贈予兒子個人所有,如果註明了,離婚時,就沒有兒媳婦事了。
⑹ 婚前父母貸款買房寫的我的名字 但是一直是父母還的婚後離婚那怎麼辦
你說的這種情況,該房產屬於你的個人財產,但前提是必須保留父母為該房產支付房款的全部有效憑證,能夠證明即使在你婚後所支付的房貸均是你的父母出資,與你的各項收入均無關系才行。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七條及第十條的相關規定,由父母出資購買的房產,產權登記在子女名下,視為只對子女一方的贈與,該房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⑺ 婚前父母出首付款,房子寫兒子名字,父親和兒子共同付月供,離婚時怎麼核算
離婚時房子當然是男方的啊,女方既沒有出首付,也沒有還貸款,完全沒有出資啊,房屋是屬於男方家庭所有。
⑻ 婚前父母買房房產證登記子女名字,婚後父母還貸子女離婚歸誰
1,不管婚前婚後,如果由父母出資買的房,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則認定為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屬於個人財產,離婚時不進行分配。 3,婚前買的房子,婚後房子的升值部分與配偶無關。 4,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雙方共同還貸,離婚時應考慮對方還貸部分進行補償。 5,男方婚前買了房,婚後他擅自將房子賣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該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6,婚後夫妻以共同財產參與購買一方父母房改房時,離婚後該房子屬於一方個人財產,不參與財產分割。 現在的婚姻法司法解釋就看誰出錢多,就支持誰。如果男方出錢買了房,那麼房子就是男方個人的財產,離婚時不參與共同財產分割,房子未來的升值部分同女方也無關,有人說老婆也參與還貸了,那麼你就來證明你出了多少錢,你出多少錢就補給你多少錢,你能拿到的僅此而已,不會再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