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夫妻只有一方有公積金,能否用公積金貸款
(1)貸款對象應當符合以下三個條件:
(1.1)只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才有資格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沒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就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1.2)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者要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即申請貸款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不少於六個月。因為,如果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行為不正常,時斷時續,說明其收入不穩定,發放貸款後容易產生風險。
(1.3)配偶一方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其未還清貸款本息之前,配偶雙方均不能再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因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滿足職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時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種"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1.4)貸款申請人在提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時,除必須具有較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的能力外,沒有尚未還清的數額較大、可能影響住房公積金貸款償還能力的其他債務。當職工有其他債務纏身時,再給予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就很大,違背了住房公積金安全運作的原則。
(2)貸款用途必須專款專用:
住房公積金貸款用途僅限於購買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而且所購買的住房應當符合市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的建築設計標准。職工購買使用權住房的,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3)具備一般住房貸款應具備的條件:
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人應當有相當於購買住房價格的
20%或以上的自籌資金;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人應同意辦理貸款擔保,等等。這些都是降低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所需要的。
② 夫妻一方公積金貸款買房,另一方的公積金就不能用了嗎
因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針對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政策及要求存在差異,需要請您詳詢公積金貸款業務經辦網點或者咨詢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
以上內容供您參考,最新業務變動請以中行官網公布為准。
如有疑問,歡迎咨詢中國銀行在線客服或下載使用中國銀行手機銀行APP咨詢、辦理相關業務。
③ 用夫妻一方的名字買房,另一方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么
夫妻兩人購房,交首付,購房合同上寫夫的名字,妻子作為房屋共有人是可以進行公積金貸款的,以棗庄住房公積金為例,根據棗庄住房公積金中心下發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棗庄市常駐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固定的職業和收入,同意中心對個人徵信進行查證,個人徵信良好,具備按期還本付息的能力。
4、借款人已建立正常的住房公積金繳存關系,且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繳存賬戶當前處於正常繳存狀態,借款人及配偶沒有為他人提供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或為他人提供大額商業銀行貸款擔保並符合借款綜合測算額度。
借款人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不能低於我市最低繳存標准。
5、借款人在本市境內購建、回遷、大修自住住房,且已簽訂真實、合法的購建、回遷、大修自住住房合同或其他有效證明文件,購建住房合同簽訂日和回遷住房結算清單日距申請貸款日不超過12個月。
6、借款人已交付相應比例的首付款。
(3)夫妻一方買房可用公積金貸款嗎擴展閱讀
公積金貸款的新規規定:
1、根據新政策(2014年11月),住房公積金貸款對象為購買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繳存職工,不得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而2010年,有關部門出台的文件要求,實行支持首套、限制二套、嚴禁三套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2、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發放率低於85%的設區城市,可根據當地商品住房價格和人均住房面積等情況,適當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貸款額度。住房城鄉建設部住房公積金監管司司長張其光表示,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是影響制度互助作用發揮的重要因素。適當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貸款額度體現了住房公積金制度支持基本住房消費、資金充分運用等原則。
3、各地要實現住房公積金繳存異地互認和轉移接續,並推進異地貸款業務,即職工可持就業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向戶籍所在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④ 夫妻只有一方符合購房條件,能使用兩個人公積金貸款嗎
可以的,另一方可以作為共同貸款人。但是,前提是兩個人都要有公積金申請條件。一方可以作為主貸人,另一方作為參貸人,
貸款額度=夫妻雙方公積金余額相加*20*繳存系數較長的一方。
這里有個繳存系數的問題,
連續正常繳存時間小於12個月的,時間系數為0.5;
連續正常繳存時間在12個月至24個月的,時間系數為0.9;
連續正常繳存時間在24個月以上的時間系數為1;
異地貸款繳存時間系數統一為0.5.
單職工最高可貸40萬,雙職工最高可貸70萬。
⑤ 夫妻買房 只能用一方的公積金貸款嗎
夫妻一方公積金貸款買房,另一方的公積金可以辦理提取手續。
規定是家庭購房辦理公積金貸款之後,還可以辦理提起夫妻倆公積金手續,一年可以提取一次,額度是不超過家庭購房上一年度還貸總額,需要先提取主貸人名義的公積金,不足部分再提取配偶名義的公積金。
公積金貸款流程
提交資料:
借款人到本人繳存公積金的公積金管理中心所屬管理部申請公積金貸款時,選擇擔保中心提供擔保的,應提交包括擔保申請所需材料在內的全部個貸申請所需材料,包括個 人及配偶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離婚證,購房首付款證明資料,購房合同,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等。
開具擔保申請審核通知單:
管理部對借款申請初審通過後,開具《擔保申請審核通知單》,列印《借款合同》、《抵押(反擔保)合同》等相關法律文件,將全部個貸資料交與擔保中心。
擔保申請審批:
擔保中心對擔保申請進行審核,借款人符合擔保條件的,擔保中心開具《擔保申請審批意見書》;借款人委託中介機構代辦公積金貸款的,擔保申請手續由代辦機構負責代理並代收擔保服務費。(註:代辦中介機構須具備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資質認證,且與擔保中心簽有合作協議。)
繳費:
借款人依據審核通過的《擔保申請審批意見書》繳納擔保服務費。擔保中心開具擔保服務費發票,對審批通過的《借款合同》、《抵押(反擔保)合同》、《收押合同》等法律文件加蓋擔保中心公章。
材料轉送:
審核後的個人貸款申請資料(包括蓋章後的合同),由擔保中心轉送住房公積金管理部;委託中介機構代辦的,由中介機構負責上述資料的傳遞工作。
簽署合同:
住房公積金管理部監督指導借款申請人在《借款合同》、《抵押(反擔保)合同》等相關法律文件上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