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家公家婆的房子,做為兒子的拿房產證去貸款,兒媳承擔法律債務嗎
如果貸款人是兒子就是夫妻共同債務。兒媳就要承擔責任。
2. 我老公用我的房產證貸了款現在還不上我想和她離婚會不會承擔債務
你老公用你的房產證貸款,你們要實在夫妻是貸款都市兩個人的債務,所以你也有責任還的
3. 夫妻拿房產證去貸款 後來離婚了。貸款由誰承擔
夫妻婚姻存續期間產生的債務共同承擔,即使離婚後也需要共擔。
4. 愛人拿我的房產證辦貸款債務屬個人還是夫妻共同債務 房產證上是我和母親的名。貸款時我們3人都有簽字。
你和你母親是債務抵押擔保人,因為借款人是你的愛人,所以債務是夫妻共同債務。夫妻共同賠付,如果沒有就執行抵押房產,然後你母親可以向你們追償,如離婚,債務和共有財產可協商處理,如協商不行,法院會照顧女方和小孩的原則處理共同財產和債務。
5. 妻子用夫妻共同房產證去貸款丈夫需要負 責嗎
丈夫如果同意妻子這么做,那麼丈夫是需要負責任的。共有財產是雙方共同持有的財產。
而不是個人財產。妻子有分享權,但是沒有決定權。丈夫不給予妻子拿房產證貸款,妻子自然不能自主決定貸款,
6. 和老公用房產證貸款了30萬,這錢現在被老公自己用了,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嗎
只要他是你老公。不管是貸款還是存款。這都屬於你們夫妻共同財產。你老公貸的款。他自己佔用了。這也屬於你們共同的債務。因為你們沒有離婚。
7. 拿個人房產證給老公貸款屬於個人債務嗎有什麼辦法變成共同債務
需要您搜集相關證據,證明借款沒有用於共同生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二十四條 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8. 婚前買的房子房產證做出來了,貸款在婚後下來的算夫妻共同債務嗎
婚前個人買的房,婚後房產證才拿到,不算夫妻共同財產。
婚前個人財產是指在結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經取得的財產。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管是動產還是不動產,是有形財產還是無形財產,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護。
《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定了啊
婚前個人貸款買房,誰付的首付,房產證寫誰的名字就是誰的個人財產,雖然婚後共同還貸,但是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只能按照另一方還貸的數額進行補償,這就是新婚姻法的司法解釋。
9. 房產證貸款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不
如果房產證上是兩個人的名字 那麼應該是屬於共同債務的 求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