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婚後一方父母出首付貸款買房只寫其子女名字是否屬於夫妻二人共同財產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二和解釋三,父母出資贈與個人的房產屬於個人財產,而且該購房時間在婚前,屬於個人婚前財產無疑。而且房產證登記了男方姓名,這是三重保險,絕對是個人財產。而且貸款屬於男方個人債務。
婚後夫妻共同還款部分,若離婚財產分割,需要對婚內配偶共同參與還款部分進行適度補償。這塊不影響房產的產權。
一下是援引的解釋條文:
第七條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② 請問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買房,貸款由其父母出資,房產證寫其子女名字,該房子屬於雙方還是個人
雖然是婚後買房,但這種情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這只能算作一方父母贈予其子女的房產,仍屬於夫妻某個人私有房產。因為,這套房產並不是一方父母贈予夫妻兩個人的。又由於是全款買房,不存在夫妻共同還貸。因比,此房產歸夫妻某一個人私有。
③ 領證後一方父母出首付買房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離婚時房產如何分配
當夫妻之間買房涉及到一方或者雙方父母出資的情況,這個時候房產的歸屬會出現一定的糾紛,不過這些一般在離婚的時候突顯,一方父母出資首付,一般來說是視為是對其子女的贈與。在婚後按揭購房時,情形就不同,首先要明確按揭,是指不能或不願意一次性支付房款的購房者即商品房買受人向提供貸款的銀行即按揭銀行提出申請,由購房者將其與開發商所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項下的合同權益質押(經常被叫做抵押)於按揭銀行,或將其與開發商所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而取得的商品房抵押於按揭銀行,按揭銀行將一定數額的借款貸給購房者並以購房者的名義將借款交由開發商用於支付房款的行為。不論期房還是現房,婚後按揭購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按照《物權法》第17條規定,該房屋應該是出首付款父母的子女個人所有,而根據《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這種按揭購房屬於婚後購置,並且由夫妻雙方共同還貸,這實質上是夫妻雙方以婚後共同財產來償還該按揭所購房屋的債務,即夫妻共同房產,但是對於該類的房產離婚時分割的情況下,因考慮父母出資的情形,公平的分割。
④ 婚後可以和父母一起公積金貸款買房嗎
婚後購房,那麼房產肯定是夫妻共同財產,貸款也是夫妻共同債務, 所以你妻子必須簽名的,除非你出具離婚證明,就可以自己操作了,,, 至於你父母,那跟你購房沒有直接關系
⑤ 夫妻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一方隱瞞對方的情況下和其父母,貸款買房了,並且只寫其母之名,請問房子的成份
要看具體情況。買房的來源是否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若子女明確表示購的房系贈與其父母,那就要算作父母的共同財產;若單獨說明購的房只是贈與父親或母親的,那就只能算一方的財產;
若子女購房的目的是屬於只供父母居住,且財產的所有權仍屬子女(子女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購置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若一方明確表示用自已掙的勞動收入來為父母購房,且妻或夫一方已明確承認屬於另一方的個人財產的,那就不算作共同財產了)。
⑥ 婚後一方父母付首付,以夫妻名義按揭,貸款也是一方父母還,房產分割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律師解讀:新婚姻法解釋三第七條有兩層意思,其中第一層意思是婚後父母出資購房是否屬於個人財產的問題,第二層意思是雙方父母共同出資購房如何分割的問題。律師認為要想使婚後父母出資購房「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其一,婚後由一方父母全額出資。關於房產的出資款上不能摻雜夫妻共同財產或對方父母的出資,否則就是共同出資了。在購房出資的問題上即使另一方或另一方父母只出過一分錢,也應認定為共同出資,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財產,僅僅是雙方出資多少的問題。當然,「婚後由一方父母全額出資」的事實需要提供足夠的證據證明,如果證據不充分無法認定,那麼夫妻一方主張婚後由其父母全額出資購房的事實就不能成立,房產就會推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其二,房屋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一人名下。如果房屋產權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或起始登記在出資人子女一人名下後來又把對方的名字也追加進去了,總之,只要房產證上有夫妻兩人的名字,或乾脆只有對方一人的名字而沒有出資人子女的名字,那麼該房產就是夫妻共同財產,不是出資人子女的個人財產。
⑦ 婚後一方父母出首付買房屬於共同財產嗎
如果房產證只寫了自己孩子名字,那麼首付是自己孩子的個人財產,婚後還的貸款是夫妻共產,如果寫了雙方名字或者對方名字,那麼都是夫妻共產
⑧ 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買房夫妻能共同還貸嗎
1、婚後購房,父母出資,房產證男方名字。只要你有首付款的證據是父母出資的,那麼可以視為個人財產。貸款由夫妻償還,屬於你們夫妻共同財產。房產升值部分屬於共有財產。
2、婚後購房,父母出資,房產證夫妻共有。只要你有首付款的證據是父母出資的,屬於借貸關系,屬於你們夫妻的共同債務。債務你們平分。房產貸款你們平分,房產升值你們平分。
如果提供不了首付的證據,房產全部為夫妻共有,所以財產全部均分。
⑨ 夫妻一方無房產,一方與父母共有兩房產,可否再買房
不能買房,否則屬於二套房。
二套房的認定標準是在個人名下擁有兩套(含二套)以上的房產屬於二套房。
被認定為二套房的情形有:
(1)自己有住房,給成年子女購房。
(2)自己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義再購按照二套房政策執行。
(3)未成年時名下有房產,成年後再貸款購房算二套。
(4)有全款購買住房,再貸款購房為二套房。
(5)有貸款購買住房,結清出售後再貸款購房也會被算作二套房。
(6)先商業貸購房,再使用公積金買房。
(7)婚前一方貸款購房,婚後以另一方名義再購且戶口不在一起。
(8)婚後共同貸款購房,離異後再購房。
(9)名下有商業公寓,再購普通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