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銀行規定貸款二十萬需要幾個擔保人
需要擔保人的人數取決於:
1、借款人的資信;
2、擔保人的擔保能力。
一般二十萬的貸款,一個擔保能力較強的擔保人即可。
Ⅱ 買二手房,賣方房子原先從銀行抵押貸款60萬還未還款,他要我出錢解押房產,他找擔保人用房產擔保,可行
理論上可行,實際操作中注意以下幾點:
1、准備還款前查清房屋是否有上市交易的資格,有沒有共有人或者他人主張權利。
2、簽訂書面合同,明確約定使用買受人首付款還貸解壓的權利義務及其違約責任。
3、核查業主的信用記錄,以免解壓後房屋因債權債務查封。
4、將准備解壓的資金直接交給業主的貸款行,由業主出具首付款收據,防止將現金給業主後挪作他用。
5、還款後買受人取得銀行還款及解壓相關資料以及領取房產證的相關憑證,不能讓業主領取資料,防止其領證後私下處置(再抵押或者出售給他人)。
6、領證後立即辦理交易過戶。
說明:本次交易必須是一次性付款才可以,但在實行交易資金監管的地區或者按揭貸款時不適合。
Ⅲ 貸款人消失擔保人怎麼辦
有沒有當時擔保協議的復印件或者原件,看看上面的條款,當還款人消失的時候怎麼辦,一般情況下擔保人是要承擔責任的
Ⅳ 我是和朋友一起去銀行貸款的確成了他的擔保人,這樣我要怎樣取消擔保呢
銀行都直接找上你了,那就不能解除了。
如果當初只是口頭同意,沒有簽字,那麼擔保關系就不成立,負債人違約也就沒你啥事。
現在這種情況,除非你能找到債務人,一起到債權人那裡去達成解除擔保義務的一致意思表示,這樣才能更改原先的合同,從中解脫出來。但債務仍然要還,不是債務人還就是你去還。
在銀行都簽字了就沒辦法解脫責任了,因為你是成年人,對自己行為具有完全責任能力。簽上的字,就不僅僅是幾滴墨水那麼接單的了,希望以後吸取教訓,不能等到後果發生了才想到反悔或者補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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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為他人擔保的時候,擔保人和借款人也是一種關系,擔保人有連帶責任,當借款人把貸款還清之後,擔保人就不需要承擔責任了。如果借款人沒有還清貸款,要看擔保人簽訂的是一般保證還是連帶責任保證,如果是一般保證則要到借款人確實不能償還之時才能要求擔保人代為還款;如果是連帶責任保證,則貸款機構可以直接在貸款逾期後要求擔保人代還借款,在擔保人代為償還借款後,可以取得代位追償權,取得後可以要求借款人償還自己的代償債務。
二,如果是想要解除擔保,則要看擔保人和借款人以及貸款機構在簽訂貸款合同時的相關規定。通常來說,在合同規定的擔保期間,擔保人和借款人的連帶關系都是存在的,如果是貸款合同上擔保規定的擔保期限到期,那麼擔保關系在到期後就自動解除。另外,在執行擔保的過程中,必須是借貸和擔保三方共同約定解除擔保,才可以在擔保執行的過程中解除擔保關系。
Ⅳ 銀行貸款需要幾個擔保人
要有親戚或者朋友的存摺(裡面有足夠的錢,同時對方沒有向銀行欠款)作擔保也可以,意思是說到期還不了,那銀行將從拿存摺中扣錢來償還。我貸款那時就使用親戚的。
Ⅵ 我在銀行貸款60萬還不上了擔保人也無能力償還怎麼辦
經訴訟債權人申請執行,執行不了,銀行呆帳核銷。但你和擔保人會上信用黑名單。
Ⅶ 銀行貸款的擔保人
擔保人即保證人,根據擔保法規定,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里的第三人即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這里的債權人既是主債的債權人。這里的-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稱為保證債務,也有人稱保證責任。
在未同意充當擔保人之前,你須了解下列可能發生的後果。 a) 你可能被控告。 要是借貸者違約而欠債,銀行或金融公司就會控告你。 b) 你可能被宣判破產。 如債務超逾RMB30,000,你可能被宣判破產。 c) 多名擔保人並非安全。 不要以為有多名擔保人,你就感到安全。債務不一定由多名擔保人平均承擔。銀行也不須要選擇向較富裕的擔保人追債。貸方有權選擇向所有或其中一名擔保人追債。 d)死亡並不代表免除擔保。 這要看是哪類擔保。如屬聯保而涉及多項擔保,擔保人死後,其遺產仍得用以償還債務。可是,如只是一項聯保,其遺產就無需用以償債。 擔保人的責任與權利 誰可當擔保人? 年齡超逾18歲,不是破產者。 擔保人可較後選擇退出嗎? 這要由金融機構決定。它可要求擔保人清還債務,中止合約。它也可要求另找新的擔保人接任。它甚至可以不允許原任擔保人退出。 擔保人何時可抽身而退? 當貸款已還清。可是,若借款人去世,你就得負責攤還他的債務。 當擔保人有何權利? 根椐中央銀行指南,擔保人有下列權利: * 可持有一份擔保合約及其他有關證件。 * 只要借款人同意,可獲知向金融機構借貸款額。 * 可控告借款人如需為前者償還欠金融公司之債務。擔保人通常收到致給借款人的催債副本。 * 可限定只擔保一項特定借貸。若數年後,借款人慾增加借款額,他必須作出新借貸申請,至少也須獲得擔保人書面同意擔保新貸款。 * 除非借款人違約沒攤還借款,金融機構才可向擔保人追債。 * 金融機構必須將還債要求信送達擔保人後才可向後者追債。 ( 註:所有擔保人都應被告知上述權利,不管有關權利是依據1967年破產法令或有關借貸機構接受貸款擔保之中央銀行指南。) 誰將被銀行控告? 若借款人違約不還借款,銀行將會向誰追討債務--借款人或擔保人? 銀行不一定要先向借款人追債。銀行有權選擇先向借款人或擔保人採取法律行動。它甚至可以同時向兩方面追討債務。 只有在通過法律途徑(在法庭提出控訴,向借款者追債)仍不得要領之後,才可對擔保人採取法律行動。 在<1967年破產法令>下,金融機構可致使一名負責超逾RM30,000的借款人宣告破產。對於擔保人也一樣,除非他是一名「社會擔保人」。 金融機構只有在使盡所有管道向借款人追債不果之後,才可起訴「社會擔保人」,要求宣判他破產。 在上述法令下,「社會擔保人」是指為下列各項貸款作出擔保的人。 * 家居房屋貸款 * 教育或學術研究獎、助學金貸款 * 私用交通工具分期付款之貸款
Ⅷ 銀行貸款貸款人還不上,擔保人將承擔什麼後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十六條規定,擔保包括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
由於債務人遠走他鄉,屬於「住所變更導致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情形」,所以銀行在向法院申請仲裁或者提起訴訟後,法院對其廠房進行強制執行後仍不足償還債務的,擔保人負有償還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九條 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條 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享有債務人的抗辯權。債務人放棄對債務的抗辯權的,保證人仍有權抗辯。
抗辯權是指債權人行使債權時,債務人根據法定事由,對抗債權人行使請求權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十七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前款規定的權利:
(一)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的;
(三)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的。
Ⅸ 銀行個人貸款最多能貸多少,要不要擔保人。。。。。。
具體的看你個人的情況如何了。也有無抵押無擔保的個人信用貸款。
正規的貸款最好找銀行,不過現在銀行的門檻很高,另外你也不知道哪家更適合你,所以現在更多的是選擇像loanchina這樣與你當地這塊的銀行等正規放貸機構合作的網站,網上先提交一份貸款申請單,然後根據你的情況推薦到你當地這塊他們的合作機構放貸,基本就是這樣,無抵押無擔保這塊的業務現在是全程免費的,所以你不用擔心會收取什麼費用,你可以看看,不是高利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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Ⅹ 為什麼銀行貸款100萬需要四個擔保人
這是某銀行根據歷史的實際情況總結的經驗制定的規章制度。當銀行向外貸款數額越大,存在的糾分現象就越高。銀行的貸款戶找擔保人的目的是存擔貸款責任風險,一般行讓貸款客戶找到的擔保人都是要資金比較多而且在相關銀行有存款的人來存捏,所以這些手續銀行必須審核確明認定。萬一貸款戶還不起銀行代款時,銀行就會找責人來存當責任和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