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有公積金貸款還能為別人擔保嗎
有債務的,不能做他人的擔保人。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具有本地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收入相對穩定。
3.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且其帳戶內有1年以上繳存額。
4.無公積金貸款余額及其它不良債務。
5.在借款人未全部償還貸款本息期間不得提取住房公積金或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6.住房公積金擔保人年齡加擔保貸款期限不得超過法定的退休年齡。
公積金貸款擔保,相對於向商業銀行貸款時需要購買抵押貸款保險,個人進行公積金貸款並不需要購買保險,但是需要由專門的擔保機構統一對貸款資金進行擔保,並全面承擔貸款受理、審批及貸後風險管理職能。
與房貸保險相比,公積金貸款擔保手續簡便,費用低廉。凡符合貸款擔保條件、抵押物落實、要件齊備的擔保申請,擔保中心在借款申請初審期間,完成擔保申請審批工作,不必為申請保證擔保辦理財產、人壽保險,而且只收取價格低廉的擔保服務費。
借款人交納擔保服務費後,擔保機構不但對借款人償還債務提供全程連帶保證責任擔保,還對借款人免除抵押登記全部費用,對商業貸款借款人由擔保機構辦理抵押物評估並承擔評估費用。
『貳』 自己有房貸還能給別人做擔保嗎
法律分析:能的。為別人擔保貸款,一般情況下銀行會審查擔保人的擔保能力(也就是還款能力),即使有房貸如果具有一定的還款能力,如收入在償還自身公積金貸款後餘下的收入還足以替他人擔保辦理貸款銀行也會同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一條 保證合同是為保障債權的實現,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保證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合同。
『叄』 已經用公積金貸款買房的人還能給別人做擔保人么
可以。
根據擔保法規定,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里的第三人即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這里的債權人既是主債的債權人。這里的-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稱為保證債務,也有人稱保證責任。
『肆』 名下已有公積金貸款,還能當別人的公積金貸款擔保人嗎
不可以,有貸款無法擔保。還是要看公積金政策是否允許。撥打全國公積金中心的服務熱線電話區號12329咨詢。
『伍』 自己有貸款,可以給別人當住房公積金的擔保人嗎
擔保人有債務的,一般不能做他人的擔保人。
依據:
以自然人做住房公積金擔保人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 具有本地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收入相對穩定;
3、 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且其帳戶內有1年以上繳存額;
4、無公積金貸款余額及其它不良債務;
5、 在借款人未全部償還貸款本息期間不得提取住房公積金或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6、 住房公積金擔保人年齡加擔保貸款期限不得超過法定的退休年齡。
公積金貸款即指個人住房公積貸款,是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用申請公積金貸款的職工所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委託商業銀行向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和在職期間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離退休職工發放的房屋抵押貸款。
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長沙為12個月以上)的在職職工為購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資金不足時可申請公積金貸款。
貸款的條件是:單位在職職工簽訂勞動合同3年期以上(或連續3年簽訂1年期勞動合同);正常連續按月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本息的能力。
借款人同意辦理住房抵押登記和保險;提供當地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及所屬分中心同意的擔保方式;同時提交銀行要求的相關文件,如購房合同或房屋預售合同、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公積金繳存的證明等。
『陸』 自己貸公積金了,還能給別人擔保嗎
不可以的 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人具備的條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 具有本地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收入相對穩定; 3、 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且其帳戶內有1年以上繳存額; 4、無公積金貸款余額及其它不良債務;
『柒』 為別人擔保,住房公積金有影響嗎
法律分析:將公積金作為他人擔保購房用對本人的影響就是貸款人不還款時,自己需要承擔擔保責任。如果公積金管理中心不知道給別人做住房擔保的情況,就不會有影響。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四條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實行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作、銀行專戶存儲、財政監督的原則。
第五條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捌』 給別人做過公積金貸款擔保人的,還可以再給另外一個人做公積金貸款擔保人嗎
不行的,只要擔保了,不但不能給另外的人擔保,就是自己公積金貸款都是不可以,如果必須貸,也只能對方找新的擔保人或抵押物來解除你的擔保責任。
『玖』 有公積金貸款能不能當擔保人
法律分析:根據目前的規定,有貸款在身的話,也是能做公積金擔保人的。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獨立保函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三條 當事人對擔保責任的承擔約定專門的違約責任,或者約定的擔保責任范圍超出債務人應當承擔的責任范圍,擔保人主張僅在債務人應當承擔的責任范圍內承擔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擔保人承擔的責任超出債務人應當承擔的責任范圍,擔保人向債務人追償,債務人主張僅在其應當承擔的責任范圍內承擔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擔保人請求債權人返還超出部分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拾』 我自己公積金貸款買房了,還能幫別人擔保公積金貸款嗎
在自己已經有住房公積金貸款後,是不能為其他人貸款進行擔保的。
根據法律規定,擔保人最直接的要求便是要擁有等價的賠付能力,因為當貸款人無法賠付時,債主便可以找擔保人要求賠付,而你的房子還抵押在銀行,產權並不歸你,因此無法用來擔保。
目前,你所有的資金除了生活保障外都已經用於償還房貸的債務上,並不具備給人擔保的能力,因此,你不具備擔保資格。
針對你的這種情況,你可以跟你的朋友說,你已經詢問過法律人員,你的房子屬於抵押債務,是被擔保項目,因此個人已經不再具備擔保的資格,不能再為他擔保。
(10)有公積金貸款的人還能給別人做擔保嗎擴展閱讀:
公積金,通常是指住房公積金,有時也指公司公積金。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自2017年7月1日起,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已全部可以通過「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台,」辦理。逐步實現實現「賬隨人走、錢隨賬走」。同時,大力推進異地貸款服務,滿足繳存職工跨地區購買住房的資金使用需求。
2016年2月18日,根據央行、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關於完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存款利率形成機制的通知》,2月21日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存款利率由現行按照歸集時間執行活期和三個月存款基準利率,調整為統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準利率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