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銀行貸款有擔保人可以貸款嗎
法律分析:由擔保人可以貸款。但是,擔保人不是貸款的必要條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一條 第三人提供擔保,未經其書面同意,債權人允許債務人轉移全部或者部分債務的,擔保人不再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
第三百九十二條 被擔保的債權既有物的擔保又有人的擔保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債權人應當按照約定實現債權;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債務人自己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應當先就該物的擔保實現債權;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擔保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2. 在申請貸款的時候,個人可以找單位進行擔保嗎
個人是可以找單位進行擔保的,但是不是所有的單位都有資格,必須滿足下面的條件:
1、具有合法的資格;
2、經營效益好,資金周轉正常;
3、為他方提供擔保的額度在本身保證能力內;
4、自願為借款人擔保;
5、沒有影響經營的訴訟案件。
一般來說,個人辦理擔保貸款的話都是選個人進行辦理的,擔保人需要滿足下面的條件:
1、有固定職業,有穩定收入;
2、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年齡在25-65歲;
3、誠信度高,擔保能力較強;
4、出於自願為借款人擔保;
5、本人無惡習,無不良紀錄。
3. 事業單位人員可以擔保貸款嗎
國家規定公務員只可以替別人擔保一次貸款的。國家機關不得為保證人,但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為保證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令銀行等金融機構或者企業為他人提供保證;銀行等金融機構或者企業對強令其為他人提供保證的行為,有權拒絕。
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債權人可以要求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保證人都負有擔保全部債權實現的義務。已經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有權向債務人追償,或者要求承擔連帶責任的其他保證人清償其應當承擔的份額。
農戶聯保貸款:指三到五名農戶組成一個聯保小組,不再需要其他擔保,就可以向郵政儲蓄銀行申請貸款。每個農戶的最高貸款額暫為5萬元。農戶保證貸款:指農戶,只需有一位或兩位(人數依據其貸款金額而定)有固定職業和穩定收入的人做其貸款擔保人,就可以向郵政儲蓄銀行申請貸款,每個農戶的最高貸款額暫為5萬元。
事業單位擔保貸款需要的資料如下:
1、擔保人的單位出具的在職在職證明。
2、擔保人的工作收入證明,連續三個月的工資流水明細。
3、擔保人戶口簿、身份證復印件。
4、擔保人在反擔保合同上簽字並按手印。
5、擔保人的身份證明和財力證明。
6、擔保人的結婚證明。
7、擔保人與借款人簽訂的擔保協議書。
8、擔保人在貸款所在地有固定的住所或有效的居住身份證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條
保證合同是為保障債權的實現,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保證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合同。
4. 擔保人可以貸款買房嗎
可以。
有擔保是可以貸款買房的,但是做擔保之後買房是存在一定風險的。也就是說,在擔保期的購房者也是可以按揭買房的,擔保人買房是需要符合一定的條件才可以買房的。擔保的人還貸情況要良好,最好別逾期。如果借款者逾期,可能會影響擔保人貸款的額度以及利息。
一般保證責任。其所負的責任是,在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時,擔保人要為其承擔該責任,即清償到期債務。連帶保證責任。其所負的責任是,當債務以到清償期,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或保證人償還債務。
【拓展資料】
辦理貸款買房的流程:
1.提交按揭貸款申請。
一般項目的售樓處都有合作銀行在場,購房者可以省去找銀行這一步驟。所以確定好房源之後,咨詢相關銀行,向銀行了解關於按揭貸款的相關規定,並准備好銀行要求的文件資料,等待審查。
2.簽訂購房合同。
如果銀行審查通過之後,銀行會向購房申請者發放同意貸款通知單或者按揭貸款承諾書,另一方面房源也確定好,購房者就可以放心地繳納首付款,與開發商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了。
3.簽訂房屋按揭合同。
簽訂好購房合同,整個流程算是走了一半,接下來購房者就需要持購房合同、繳納首付款憑證、相關的法律文件與開發商、銀行簽訂《房屋按揭抵押貸款合同》。
4.房管局備案。
持《房屋按揭抵押貸款合同》、購房合同到房管局相關部門抵押登記備案。一般房管局備案需要一定的時間,具體詢問當地房管局,只有備案成功才代表之前簽訂的合同有效,才能進行下一步的抵押登記、還款。
5.開立專門還款賬戶開始還款。
房管局備案成功,銀行就會按照合同給購房者指定一個金融機構,並且授權開立專門還款賬戶。這個授權機構每個月會固定從購房者銀行賬戶扣除月供。
5. 貸款擔保人可以貸款嗎
法律分析:從原則上來說,在做銀行貸款擔保人期間,擔保人是可以申請貸款的。擔保人只是提供擔保的一個角色,只有貸款人不能如期償還的情況下才會讓擔保人來承擔償還。只要擔保人符合貸款條件就是可以貸款的。
但是借款人借出的金額和月供情況也會被記錄在擔保人的信用記錄中,當擔保人自己向銀行申請貸款時,名下擔保的債務會被認定為自己的債項,會被銀行算在欠債范圍里,會影響到擔保人的貸款額度。如果債務人到期不能清償債務,法院強制執行之後,擔保人的徵信也會被記上一筆,影響貸款。
法律依據:《商業銀行委託貸款管理辦法》 第八條 商業銀行受託辦理委託貸款業務,應要求委託人承擔以下職責,並在合同中作出明確約定。
(一)自行確定委託貸款的借款人,並對借款人資質、貸款項目、擔保人資質、抵質押物等進行審查。
(二)確保委託資金來源合法合規且委託人有權自主支配,並按合同約定及時向商業銀行提供委託資金。
(三)監督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使用貸款資金,確保貸款用途合法合規,並承擔借款人的信用風險。
6. 擔保人可以貸款嗎貸款擔保人有風險嗎
擔保人符合貸款條件的,且信用記錄良好的,是可以辦理個人貸款的。貸款擔保人有風險。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條 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7. 有擔保人可以去銀行貸款嗎
法律分析:可以,在向銀行申請貸款中需要提供人的擔保或者物的擔保,所以,既然你已經有了擔保人的話,可以讓他做擔保人,幫您進行貸款。擔保人與出借人要簽訂擔保合同,當借款人償還不了貸款時,擔保人就代替借款人償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二條 保證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保證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保證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保證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六百八十三條 機關法人不得為保證人,但是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
以公益為目的的非營利法人、非法人組織不得為保證人。
8. 擔保人還能在銀行貸款嗎
擔保人只是提供擔保的一個角色,只有貸款人不能如期償還的情況下才會讓擔保人來承擔償還。只要符合貸款條件的,且信用記錄良好的,是可以辦理個人貸款的。
拓展資料:
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里的第三人即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
經債權人同意,債務人與第三人協商,將其全部或部分債務轉讓給第三人的行為,被稱為債務承擔。債務承擔屬於債的移轉范疇。根據不同標准,債務承擔可分為不同類型。以債務承擔量為標准,債務承擔可分為全部債務的債務承擔和部分債務的債務承擔。以債務人就其所移轉的債務是否還須負責為標准,債務承擔可分為免責的債務承擔和並存的債務承擔。因無論是全部還是部分債務的承擔,當事人均可自由約定原債務人就移轉的債務是否仍承擔責任,如不承擔,則為免責的債務承擔,如承擔,則為並存的債務承擔。
在第三人提供擔保的場合,第三人之所以為債權人提供擔保,通常是基於其對債務人人際關系、償債能力的評估與預期。債務人將其全部或部分債務轉由其他人承擔,將改變第三人提供擔保的前提條件與心理預期,增加第三人償債的風險。為保護提供擔保的第三人的利益,根據本條之規定,在第三人提供擔保的場合,債權人允許債務人轉讓全部或者部分債務之行為將對擔保人的擔保責任產生何種影響,直接取決於債權人是否取得了提供擔保的第三人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