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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整改措施

發布時間:2022-08-23 09:55:15

Ⅰ 農戶小額貸款的風險防範

1、建立風險補償機制。
一方面,由於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本身存在著「信用風險」,所以針對「人性」的不確定性,對農戶貸款適當的引入貸款擔保機制,分散貸款的潛在風險,讓老百姓互相監督,形成一個良好的誠信氛圍。另一方面,農村信用社是老百姓自己的銀行,是為「三農」服務的,而由於農業的投入效益低下,再加上農業受自然條件因素的影響很大(比如今年我市百年不遇的旱災),所以國家應從不同的角度在政策上給予信用社的支持,如能否考慮由於自然條件因素影響而形成的壞賬,國家財政撥付部分款項予以核銷;能否減免支農貸款利息收入的營業稅,這既減少信用社的財務支出,提高信用社的競爭力,又大大提高了老百姓農業生產的積極性,促進農業生產的不斷發展。信用社能否考慮引入貸款保險機制或建立風險基金保障制度,讓自然災害和市場風險形成的貸款風險得以分散,使其貸款風險不斷的弱化。
2、健全內控制度,強化貸前調查工作。
首先,信貸人員平時應加強對農戶信息資料的收集,充分發揚「老農金」精神,多走農田、多找農戶、多進農家、多想農事、不怕多跑路、不怕多吃苦,充分了解農戶的所思、所想。對自己下村所了解撐握的農戶情況變化信息極時反映給主任、極時的在農戶經濟檔案登記簿上做好記錄,充分撐握農戶信息的第一手資料,讓農戶經濟檔案由「靜」變「動」。其次,農戶經濟檔案年審時信貸人員應對農戶的家庭人口、承包面積,勞力、家庭年收入、支出、資信狀況,身體健康狀況等進行認真調查,形成統一的評級共識,並由評信小組成員簽名確認,明確責任,對農戶評信結果應在村公務欄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貸款證發放由信貸員親自送給農戶,以防止丟失、篡改、甚至借機亂收費的現象發生。
3、嚴格落實信貸分級審批責任制,嚴格審、貸分離,嚴把貸時審查關。
首先,各社應按程序嚴格組建一支強有力的農戶小額信用貸款評級、授信領導小組成員一經確定不得隨意更換,其授信金額在授信年限內如需調整必須經過領導小組成員三分之二以上多數方能通過,而且必須在農戶經濟檔案上註明調整額度的理由以備查閱。其次,櫃面人員發放貸款只能按貸款證發證登記簿上核定的額度內發放,不得越權超限額發放。在發放貸款時多詢問一下借款人的貸款用途,因為頂名貸款者用途是虛構的,所以其必有做賊心虛的心理,多問幾次其一般都會露出「馬腳」,在難以判斷的情況下應立即告知主任或信貸員待調查核實後再確定發放與否。
4、落實各級責任制,強化貸後檢查制度。
貸後檢查是防範貸款風險的最後一道屏障。農村信用社要建立一套科學的、完善的、實用的農戶小額貸款貸後管理責任制,將貸後管理責任具體落實到人,對農戶貸款的管理和回收制定具體考核目標,建立健全考核機制,但一定要分清人為與客觀因素,弄清原因,追究責任。不要一出現貸款風險都往信貸員頭上扣,這樣會極大的傷害信貸工作人員的工作激情性和工作的主動性,造成其對信貸工作的消極思想。出現貸款風險應首先分析風險產生的原因,如是客觀因素造成的,借款人只是暫時不能償還貸款,可以讓其完善相關的擔保手續以化解貸款風險;如是借款人主觀的原因造成的,信貸人員應與主任一起想辦法大家群策群力,也可依靠村、組的力量(比如在村務公開欄上公示不良貸款客戶的名單),運用各種手段,從輿論、道德角度予以譴責,盡最大努力使其認識到自己行為的錯誤,對其中惡意逃廢債務的,堅決利用法律武器予以解決。
5、加強員工的職業道德教育,樹立良好的行業形象。
首先,農村信用社的員工多為內招,其文化水平普遍低下,而在行內又有一種不成文的規定幹不了出納、會計就當信貸,所以有些信貸人員的水平極其低下,這也是形成貸款風險的首要原因。為此信用社當前的首要任務是要建立一支文化素質高、道德修養好、紀律嚴明,作風過硬的信合隊伍以適應新形式下的農村金融工作。其次,建立完善「問責制」。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應該成為「問責制」的標准,用制度管理人、用形為規范人、用紀律約束人,嚴格規范行業操守。對膽敢抵毀信用社形象、違規違制經營的人決不姑息養奸,以杜絕因道德風險而形成的貸款風險。

Ⅱ 小額信用貸款風險有多大

小額信用貸款存在的風險主要包括:
1、費用較高
信用貸款相對其他的貸款業務比,利率是比較高的,信譽抵押成本低,給借貸人的貸款成本就會增加,貸款的壓力增大,如果是民間個人信用借貸,借貸時需要注意利息的合理范圍之內,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信用貸款一般網上貸款更為普遍,只需要提供身份證,就可以申請身份證貸款。
2、還款壓力大
若信用貸款不能按時償還,不僅有利息,還會有罰息,會給借款人帶來進一步的還款壓力。根據貸款機構不同,罰息方式不同,罰息金額也不同。
3、影響個人徵信
如果信用貸款不能按時償還,還會產生逾期還款記錄,影響日後個人貸款及信用卡業務的申辦,以後想要貸款買房買車就比較困難了,融資路上便會困難重重。對於小額信貸,建議可申請不上徵信的向錢貸小額信貸,這樣逾期了可延遲還款,還款方式比較靈活方便。
4、受騙風險較大
信用貸款騙局較多,有許多朋友掉入信用貸款中的陷阱中,造成經濟損失,這類騙局不少是由放款之前以收取手續費、保證金等為由要求借錢方繳納相當的費用。正因如此,申辦信用貸款一定要到銀行或正規貸款平台申請。
如何避免信用貸款的風險?
很多借款人在申請借款前,面臨著急缺錢的情況,但是這時候也不能盲目的借款,需要核算清楚你的還款能力,及其所有支付的利息,合理分配你的收入金額,這樣才能規避風險。
望採納!!

Ⅲ 農村信用社小額貸款存在哪些問題

1、授信額度與資金需求量不匹配
近年來,農村經濟發展較快,條件好的農戶家庭和種植養殖能手、專業大戶尤為突出,其資金需求量一般會突破5萬元以上。而真正需要小額信貸資金投入的往往是一些家庭經濟條件較差的農戶,此類農戶往往無其他收入來源,貸款償還能力有限,一旦不是風調雨順的年頭,存在資金安全問題。從資金安全上看,向條件好的農戶家庭發放貸款顯然更安全。但目前小額農貸的授信額度制約了這類客戶的開發,家庭信用良好、有一定經濟實力的農戶一般不需要貸款;即使需要貸款,小額貸款根本不能滿足其生產需求的資金量。從而制約了小額農業貸款的發展。

2、信貸人員不足且工作積極性不高
目前,基層信用社員工維持在5-6人左右,一般只配備1名專職信貸人員,通常要管理上百戶小額信貸客戶,一方面基層網點信貸人員緊缺,貸款進度緩慢。導致貸前調查質量不高,貸後管理工作質量受到影響,推廣進度緩慢。另一方面信用社的考核機製造成放貸積極性不高。基層社的信貸人員的個人收入與貸款的還本收息掛鉤,而小額農戶貸款往往是點多面廣,信貸員付出精力多,得到的收益少,挫傷了放貸的積極性。

3、農村資金互助組織對信用社小額信用貸款產生一定影響
隨著縣域社會經濟的發展,一些地方農村資金互助組織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下發展很快,農村資金互助組織適應了農村由於外出務工的人逐年增多,從而導致生產力的減少, 農村開始成立了以家庭為單位的生產的形勢。在生產、資金上互相幫助,小額資金在其內部就得到了解決,還省去從信用社貸款的一些手續。

Ⅳ 農村信用社怎麼才能貸款

貸款條件

一、基本條件

1、企業法人執照或營業執照有效;

2、在信用社開立了基本賬戶或一般賬戶;

3、企業持有人民銀行頒發的《貸款卡》;

4、服從信用社管理,如實向信用社提供有關經營情況,按時報送報表和經營計劃;

5、有固定的經營場地和設施;

6、財務管理制度健全,企業管理規范。

二、政策性

1、企業從事的經營活動符合國家法律規定;

2、貸款對象必須符合人民銀行和農村信用社信貸支持對象要求;

3、在其它銀行或信用社沒有貸款關系。企業必須在一個信用社貸款,不存在多頭貸款問題;

4、企業在發放貸款的信用社轄區內經營,不得跨地區貸款。

三、項目可行性

1、原材料有來源,原材料供應有意向性協議;

2、產品質量合格,有長期穩定的市場,產品銷路有意向性協議;

3、有可觀利潤,經濟效益好;

4、企業有生產技術保障;

5、企業對外負債占資產總額的比例小於70%。對於流動資金借款,企業自有資產占總資產的比例必須大於30%;對於固定資產貸款,企業自有資產占總資產的比例必須大於50%;

6、新建項目自籌資金必須在50%以上,要有注冊資金證明;

7、新建項目必須要有有關部門批准文件。

四、貸款的安全性

1、擔保人必須具有足夠的經濟實力和代替償貸的能力,必須是具備法人資格的企業、其它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戶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抵押物必須是地上定著物,易變現,貸款額必須控制在抵押物的70%以內;

3、質押物、證、權真實清楚,票據合規合法有效。

五、貸款的效益性

有明確可靠的償還貸款本息的渠道,企業每年結清利息後,能拿出一定的資金償還貸款本金。

六、企業的誠信度

企業無逃債、廢債行為,不存在惡意拖欠信用社及其它銀行、其它單位和個人借款和貨款的歷史。

七、對農村信用社的要求

1、信用社自身組織的資金在滿足支農的前提下,有充足的富餘資金用於發放此筆貸款。每5000萬元富餘資金最多隻能發放1000萬元企業貸款。不得用拆借資金或人民銀行再貸款發放企業貸款;

2、若發放此筆貸款,此企業貸款占信用社總貸款的比例不能超過10%;信用社最大十戶貸款占總貸款的比例不能超過50%。

3、市州聯社、信合辦必須有貸款可行性論證報告,有充足的可貸理由,對存在的不足要有改進措施;

4、市州聯社、信合辦審貸委多數同意,其中:理事長、主任必須同時同意,分別鑒有「同意」字樣;

5、市州聯社、信合辦主要負責人必須對上報的全部貸款資料簽有「真實無誤」字樣。

6、貸款責任人(信用社、縣聯社、市聯社信貸員、分管信貸的領導、主要負責人等有關人員)應承擔的責任。

(4)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整改措施擴展閱讀

根據《農村信用社貸款政策》

發放管理

第十條對已核定貸款額度的農戶,在期限和額度內農戶憑貸款證、戶口簿或身份證到信用社辦理貸款,或由信用社信貸人員根據農戶要求到農戶家中直接發放,逐筆填寫借據。

第十一條信用社要以戶為單位設立登記台賬,並根據變更情況更換台賬。

貸款證的記錄必須與信用社的台賬保持一致。不一致時,以借據為准。

第十二條對隨意改變貸款用途、出租、出借和轉讓貸款證的農戶,應立即取消其小額信用貸款資格。

第十三條貸款發放後,信貸員要經常深入農戶,了解和掌握農戶的生產經營情況和貸款使用情況,加強貸後管理。信貸員要對提供給資信評定小組的考察材料真實性負責。

貸款期限

第十四條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期限根據生產經營活動的周期確定,原則上不超過一年。因特大自然災害而造成絕收的,可延期歸還。

第十五條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按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基準利率和浮動幅度適當優惠。

第十六條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的結息方式與一般貸款相同。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農村信用社貸款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農村信用社貸款政策

Ⅳ 貧困戶對抉貧小額貸款政策不了解如何整改

貧困戶每戶最高可貸款5萬元,並且三年內免息:

一、按照相關規定在脫貧攻堅期內,符合以下4個條件的貧苦戶每戶最高可貸款5萬元,由當地縣級財政機構按照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給予全額貼息,對於農戶來說也就是三年內免息,換句話說,也就是國家拿5萬元無償的給農戶用三年,農戶可以利用這筆錢進行生產或者創業,進而脫貧致富。

二、根據國家金融扶貧政策的相關規定,2017年農村貧困戶只需滿足以下4個條件,即可申請享受扶貧小額信貸政策:

1、「三好」農民。即遵紀守法好、家庭和睦好、鄰里團結好。

2、「三強」農民。即責任意識強、信用觀念強、履約保障強。

3、「三有」農民。即有勞動能力、有致富願望、有致富項目。

4、「三無」農民。無賭博、吸毒、嫖娼等不良風氣;無拖欠貸款本息、被列入貸款黑名單記錄;無游手好閑、好吃懶做行為。

Ⅵ 國家關於農民小額貸款的政策是什麼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印發《農村信用社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頒布單位】 中國人民銀行
【頒布日期】 19990721

【實施日期】 19990721

【章名】 通知

中國人民銀行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全國農村信用社工作會議精神,改進和加強農村
信用社支農服務,充分發揮農村信用社在支持農民、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
中的作用,總行制定了《農村信用社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管理暫行辦法》。
現印發給你們,請轉發至所轄地區執行。

各分支行要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提出具體落實意見,並切實加強監管
。農村信用社縣聯社要制定具體落實辦法,以方便社員、方便農民,解決
農戶貸款難的問題。農村信用社要抓緊組織實施。

各分支行要注意收集有關情況,將執行中遇到的問題及時上報總行。

附件:農村信用社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管理暫行辦法

【章名】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提高農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簡稱信用社)的信貸服務水平
,增加對農戶和農業生產的信貸投入,簡化貸款手續,更好地發揮信用社
支農作用,根據《貸款通則》等有關法規和規定,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是信用社以農戶的信譽為保證,在核定的
額度和期限內發放的小額信用貸款。

第三條 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採取「一次核定、隨用隨貸、余額控制、
周轉使用」的管理辦法。

第四條 農戶小額信用貸款使用農戶貸款證。貸款證以農戶為單位,
一戶一證,不得出租、出借或轉讓。

【章名】 第二章 借款人及借款用途

第五條 信用社小額信用貸款借款人條件:

(一)社區內的農戶或個體經營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信用觀念強、資信狀況良好;

(三)從事土地耕作或其他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生產經營活動,並有
可靠收入;

(四)家庭成員中必須有具有勞動生產或經營管理能力的勞動力。

第六條 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用途及安排次序:

(一)種植業、養殖業等農業生產費用貸款;

(二)為農業生產服務的個體私營經濟貸款;

(三)農機具貸款;

(四)小型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貸款。

【章名】 第三章 資信評定及信用額度

第七條 信用社成立農戶資信評定小組。小組由信用社理事長、主任
、信貸人員、部分監事會成員和具有一定威信的社員代表組成。

第八條 農戶資信評定、貸款額度確定步驟:

(一)農戶向信用社提出貸款申請;

(二)信貸人員調查農戶生產資金需求和家庭經濟收入情況,掌握借
款人的信用條件,並提出初步意見;

(三)由資信評定小組根據信貸人員及所在地社員代表或村民委員會
提供的情況,確定貸款額度,核發貸款證。

第九條 農戶資信評定分優秀、較好、一般等信用等級。

「優秀」等級的標準是:①三年內在信用社貸款並按時償還本息,無
不良記錄;②家庭年人均純收入在2000元以上;③自有資金占生產所
需資金的50%以上。

「較好」等級的標準是:①有穩定可靠的收入來源,基本不欠貸款;
②家庭年人均純收入在1000元以上。

「一般」等級的標準是:①家庭有基本勞動力;②家庭年人均純收入
在500元以上。

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具體評定標准、評定方法。農戶小額信用貸
款額度依據農戶信用等級核定,最高額度由人民銀行各中心支行和信用社
縣(市)聯社商定。

【章名】 第四章 貸款的發放與管理

第十條 對已核定貸款額度的農戶,在期限和額度內農戶憑貸款證、
戶口簿或身份證到信用社辦理貸款,或由信用社信貸人員根據農戶要求到
農戶家中直接發放,逐筆填寫借據。

第十一條 信用社要以戶為單位設立登記台賬,並根據變更情況更換
台賬。貸款證的記錄必須與信用社的台賬保持一致。不一致時,以借據為
准。

第十二條 對隨意改變貸款用途、出租、出借和轉讓貸款證的農戶,
應立即取消其小額信用貸款資格。

第十三條 貸款發放後,信貸員要經常深入農戶,了解和掌握農戶的
生產經營情況和貸款使用情況,加強貸後管理。信貸員要對提供給資信評
定小組的考察材料真實性負責。

【章名】 第五章 貸款期限與利率

第十四條 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期限根據生產經營活動的周期確定,原
則上不超過一年。因特大自然災害而造成絕收的,可延期歸還。

第十五條 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按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基準利率和浮動
幅度適當優惠。

第十六條 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的結息方式與一般貸款相同。

【章名】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七條 本辦法中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和《
貸款通則》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本辦法由中國人民銀行負責解釋。各地可結合本地實際,
根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並報上級行備案。

第十九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Ⅶ 小額貸款風險管理如何預防

小額信用貸款存在著較大的操作風險,主要表現形式有:
(一)制度執行不嚴格。
(二)內部制約機制不完善。
(三)再監督機制軟弱乏力。
(四)制度設計不夠嚴密。
操作風險的防範措施:
(一)強化基層信用社主任的管理和監督職責。
(二)建立信貸崗位雙人操作和定期異地崗位輪換制度。
(三)細化櫃台經辦人員的審核職責。
(四)加大稽核監督的力度。
(五)修改現行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制度。

Ⅷ 銀行如何加強農村小額貸款的管理

農村信用代辦站是隨著農村信用社成立應運而生的歷史產物,在其發展過程中充分發揮了點多面廣,業務靈活等諸多優勢對農村信用社面向農村,紮根農村,服務農民,充當金融紐帶和支農主力軍的作用有不可磨滅的功勛。隨著先進的結算手段和高科技術在金融服務領域的運用和推廣,農村信用代辦站被淘汰出局。農村信用站撤銷之後,如何更好的服務「三農」,聯系「三農」則是當前農村信用社急需思考和解決的課題.

一、難點

農村信用站撤銷以後,農村信用社的網點布局,明顯驅於不合理。廣大農民不可能象過去一樣得到快捷的金融服務。筆者僅就湖南省武岡市的情況進行了調查:全市共有17個鄉鎮和2個街道辦事處,共有人口74萬,其中城區人口14萬,城區面積20平方公里;農村人口60萬,農村面積 1418平方公里。全市農村信用社的營業網點 個其中城區有營業網點32個,農村地區有營業網點23個,一個營業網點要承擔 61.6平方公里區域和7479戶農戶的金融服務。這樣就形成了嚴重的信息不對稱現象,對廣大農民的金融服務很難到位,於是出現了很多新的難點。

1、網點緊縮,服務難度增大,導致農戶對信用社的信賴度削弱

信用代辦站撤銷後,信用社工作人員工作量急劇增大,信貸人員所面對的服務區域和服務對象明顯增多,有的到了難以承受的的程度。這樣農民享受農村信用社的金融服務明顯沒有過去那麼快捷便宜了,因此農民在很大程度上懷凝農村信用社還是否姓農。比如晏田信用社信貸人員共有3人,所面對的貸款戶有3000多戶,平均每個信貸員要承擔1000 個農戶貸款的跟蹤和管理,一年之內很難訪遍所有的借款戶。比如司馬沖信用社管轄的正沖村,離信用社所在地有15公里之遙,加之交通不方便等原因,信用社工作人員一年很難去幾次。農民借貸很難找到信用社的管理貸款的工作人員,擔心這次還了貸款下次找誰借的問題。於是他們能拖就拖,能躲就躲,很大程度上對農村信用社持不信任的態度。

特別是近幾年,農村信用社開發出小額農戶信用貸款這一新品種後,出現了千奇百怪的現象。有的農戶認為信用社的貸款是政府的扶貧貸款,「不借白不借,借是白借」在認識上出現了很大的偏差。正因為這種認識的偏差,於是就出現了貸款投向易位的現象。他們以發展生產為由借款,實際卻用於建房、婚嫁等消費方面,有的還轉借給他人或投資非農的高風險行業。這樣,客觀上導致貸款不能及時償還。

基於農戶這種不信賴農村信用社和農戶信用觀念淡薄的意識,信用社信貸管理人員大都有點談貸色變,對小額貸款能不放就不放,特別因為信息不對稱,還真的有點不敢放。因此就出現了一種惡性循環,即:農民借不到信用社的貸款,信貸人員不敢放貸款,農民就更不願還貸款。

2、人力不足,管理難度增加,導致信貸資產質量難以提升

信用站撤銷後,信用社的信息聯絡員,由於「三不帶」,在收貸、收息、收儲上,也沒有了過去那種積極性,加之,不是其謀生的主要手段,信用社的工作實際成了他一樁可做、可不做的事情。他們辦理一筆貸款業務要跑一次信用社,前面所述有的行政村離信用社所在地十幾公里,加之交通不便,基本上就是收一筆貸款要半天或一天時間。特別是小額貸款,那麼,信息聯絡員一天之內所耗費的時間和所得到的收入明顯不對稱。因此,他們也不可能象過去安排專門時間去做信用社工作,那麼,真正要解決問題,只有靠信用社本身的工作人員,而有的信用社的信貸管理只有2至3人,卻要面對幾千戶客戶和幾十平方公里的地域,深感力不從心。

小額農戶信用貸款在推廣的過程中,由於信用社本身人手不夠,在信用等級評定時實際沒有將工作做實。主要表現是:信用社信貸管理人員無暇深入農戶調查,全靠各村村委會和信用社聘請的信息員憑個人印象和個人感情,進行農戶的信用等級評定。加之,有的信用社為了追求工作進度,忽略工作質量,使一些不夠條件的農戶也評上了信用戶。

貸款放出去後,由於人力不夠後續管理跟不上,導致部分貸款挪做他用後,信用社未能及時掌握情況。從而信貸資產質量的提升就大打了折扣。

3、考核從嚴,工作難度加大,導致信貸人員工作積極性受挫

基於上述的種種情況,信貸人員惜貸、怕貸的情緒日益上漲,特別是貸款清收責任制實行以來,在信貸人員很難了解到農戶的經濟信息的情況下,更是懼怕發放貸款,因為一旦形成呆賬會給自己增添不少的麻煩。所以,多一事不與少一事,這是其一。其二,小額農戶貸款的管理和催收確實是一樁要走遍千家萬戶的事情,由於信息不對稱,信貸人員在付出勞動的前提下,不一定能得到收獲。而上面的考核又是只看結果不看過程,只看報表數字,不看你是否付出過勞動,付出多少勞動。因此對信貸人員的工作積極性有一定程度的挫傷。

二、對策

信用代辦站撤銷後,出現的這一系列的新工作難點,如果長期得不到解決的話,會給農村信用社帶來災難性的後果。一是不利於誠信社會風氣的樹立;二是給信用社造成嚴重的貸款損失,更為嚴重的是,農村信用社面臨郵政儲蓄銀行即將成立,農業銀行經營戰略的重大調整,農業發展銀行擴大業務等嚴重挑戰和壓力,將會使根植於農村這塊土地50多年的農村信用社失去最基本的群眾基礎,即最基本的客戶群。要解決上述存在的問題,筆者認為:

1、切實做好農戶信用檔案工作,嚴格把好信用等級證的發證和年審關。

農村信用社在貫徹好小額農戶貸款「核定額度、周轉使用、隨到隨貸」的原則的同時,要認真做好農戶信用檔案工作。按行政村、組,逐戶地按戶口登記的戶數建立好檔案信息庫,並實行動態管理。記錄的內容為戶主姓名、家庭成員及其年齡和主要從事的職業、家庭主要收入來源、收入概況和歷年的信用記錄、永久性的聯系方式。做好農戶的信用檔案信息工作,一是有利於掌握好客戶的誠信度;二是減少在核發信用等級證時,確定授信度的工作量;三是有利於小額貸款的動態管理。比如貸款即將到期催收時,一個電話就能解決問題。

在做好信用檔案信息工作的同時,要嚴格把好信用等級的發放、年檢關,筆者建議各縣(市)的聯社按照當地的實際情況,制訂一個《小額農戶貸款信用等級證授信標准管理辦法》,將各個信用等級的授信條件和處罰辦法明文規定下來,將授信的權力、責任和違規處理辦法也明確規定下來,這樣既約束了農戶,也約束了信用社工作人員。

2、認真做好小額農戶貸款劃片責任到人的目標責任考核工作。

信用社要按照管轄的范圍,對小額農戶貸款要分片責任包干到人,每個信貸員對所轄的借款戶要有專門的工作台帳,及時記錄借款戶借款、還款情況和貸款管理、催收情況,並做為信貸人員的工作考核依據。一改過去那種只重工作結果,不重工作過程的考核辦法,將工作過程和工作結果考核相結合,並適當加大工作過程考核的份量,從而有效地調動信貸人員的工作積極性。

3、加強與村組、幹部的聯系,取得他們的積極支持。

大企業、大金融的信息往往是「硬信息」,他們的信息源主要是企業的財務報表數據具有可傳遞性,而農村信用社所面對的農戶,他們的經濟信息往往是「軟信息」,他們沒有財務報表可查,沒有詳盡的數據供你分析。因此,他們的經濟信息傳遞性差,而最能了解和掌握他們信息的人,應是與他們朝夕相處的村組幹部了,所以信用社要想最充分地掌握農戶的經濟信息,必須依靠農村基層組織的領導。一是充分尊重他們,積極聽取他們的意見;二是在選拔任用信息聯絡員時,盡量在村組領導中選拔。

4、積極推進新一輪農村經濟體制改革,促進農村基層經濟組織的發展。

農村信用社的商業化的改革,很明顯的超前於農村經濟體制的改革,當然,從推進農村信用社的自我生存能力的增強,規避經營道德風險這個角度看,當然具有一定的積極作用,但是從如何滿足農民的金融服務需求,更好地服務於「三農」這個角度看,就值得商榷。農村信用代辦站撤銷後,很明顯地出現了信用社和農戶貸息不對稱的問題。如何解決這個問題呢?首選的應是盡快建立農村合作經濟組織,使信用社面對的客戶群體由過去的千家萬戶的單個農戶,變為更具經濟實力的農村合作經濟組織。

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全面提出了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為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建設也寫下濃彩重墨的一筆,盡幾年,北方一些省份的農村信用社為我們樹立了典範,吉林省的太平百花信用社給我們提供了很好的經驗,他們在農民自願的基礎上,成立了農村專業合作社,每個合作社都有自己的章程。章程明確規定,入會成員必須是農村信用社的社員,並投入合作社,投入一定數量的股本金,社員的生產和生活資料由合作社統一批量購進,然後再按市場價格賣給社員,形成的利潤的分配20%作為合作社的費用,10%作為合作社的積累,70%按社員的交易額返回給社員,對合作社的債務,所有社員有連帶責任。信用社只將貸款打包發放給農民合作社。這樣,一是增強了農戶的抗風險能力;二是大大地減少了農村信用社所要面對的借款戶的數量,減少了信用社的貸款管理難度,實現了信息的對稱,促進了農信社與農村經濟的雙贏。

Ⅸ 2022年農村信用社貸款政策

第一條為提高農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簡稱信用社)的信貸服務水平,增加對農戶和農業生產的信貸投入,簡化貸款手續,更好地發揮信用社支農作用,根據《貸款通則》等有關法規和規定,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是信用社以農戶的信譽為保證,在核定的額度和期限內發放的小額信用貸款。
第三條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採取「一次核定、隨用隨貸、余額控制、周轉使用」的管理辦法。
第四條農戶小額信用貸款使用農戶貸款證。貸款證以農戶為單位,一戶一證,不得出租、出借或轉讓。

拓展資料

發放管理
第十條對已核定貸款額度的農戶,在期限和額度內農戶憑貸款證、戶口簿或身份證到信用社辦理貸款,或由信用社信貸人員根據農戶要求到農戶家中直接發放,逐筆填寫借據。
第十一條信用社要以戶為單位設立登記台賬,並根據變更情況更換台賬。
貸款證的記錄必須與信用社的台賬保持一致。不一致時,以借據為准。
第十二條對隨意改變貸款用途、出租、出借和轉讓貸款證的農戶,應立即取消其小額信用貸款資格。
第十三條貸款發放後,信貸員要經常深入農戶,了解和掌握農戶的生產經營情況和貸款使用情況,加強貸後管理。信貸員要對提供給資信評定小組的考察材料真實性負責。
貸款期限
第十四條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期限根據生產經營活動的周期確定,原則上不超過一年。因特大自然災害而造成絕收的,可延期歸還。
第十五條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按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基準利率和浮動幅度適當優惠。
第十六條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的結息方式與一般貸款相同。
借款用途
第五條信用社小額信用貸款劃款人條件:
(一)社區內的農戶或個體經營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信用觀念強、資信狀況良好;
(三)從事土地耕作或其他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生產經營活動,並有可靠收入;
(四)家庭成員中必須有具有勞動生產或經營管理能力的勞動力。
第六條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用途及安排次序:
(一)種植業、養殖業等農業生產費用貸款;
(二)為農業生產服務的個體私營經濟貸款;
(三)農機具貸款;
(四)小型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貸款。
信用額度
第七條信用社成立農戶資信評定小組。小組由信用社理事長、主任、信貸人員、部分監事會成員和具有一定威信的社員代表組成。
第八條農戶資信評定、貸款額度確定步驟:
(一)農戶向信用社提出貸款申請;
(二)信貸人員調查農戶生產資金需求和家庭經濟收入情況,掌握借款人的信用條件,並提出初步意見;
(三)由資信評定小組根據信貸人員及所在地社員代表或村民委員會提供的情況,確定貸款額度,核發貸款證。
第九條農戶資信評定分優秀、較好、一般等信用等級。
「優秀」等級的標準是:①三年內在信用社貸款並按時償還本息,無不良記錄;②家庭年人均純收入在2000元以上;③自有資金占生產所需資金的50%以上。
「較好」等級的標準是:①有穩定可靠的收入來源,基本不欠貸款;②家庭年人均純收入在1000元以上。
「一般」等級的標準是:①家庭有基本勞動力;②家庭年人均純收入在500元以上。
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具體評定標准、評定方法。農戶小額信用貸款額度依據農戶信用等級核定,最高額度由人民銀行各中心支行和信用社縣(市)聯社商定。

Ⅹ 農戶貸款的當前農戶貸款難的原因與對策建議

農戶貸款難的問題比較復雜,存在諸多方面的因素,概括起來主要有: (一)政策和市場因素
作為中部欠發達地區,傳統農業比重較大,農業內部結構不盡合理,隨著近幾年農村改革的逐步深入,適應市場經濟需要大力推進農業結構的調整,使農業結構漸趨優化,總體上符合國家農業產業政策的要求。由於受地域及局部環境的影響,地方有關配套政策相對滯後,政府短期目標行為比較突出,影響了當地農業支柱產業的形成和農業的深層次開發。表現為農業主導產業及特色不明顯,重點不突出,在結構調整中片面強調市場導向,而忽視發揮本地資源優勢,一些地方領導行政干預嚴重,不顧農民意願,一哄而起,農業結構的調整帶有較大的盲目性。如鄂東某縣前幾年為發展蠶桑,要求農民大面積種植蠶桑,當市場情況發生變化後,蠶桑賣不出去,又挖掉蠶桑,後來市場稍有好轉,又重新種植蠶桑,不行後又挖桑,形成「種桑、挖桑、再種桑、再挖桑」的怪事,結果不僅使農民利益受到損害,也使農業銀行和信用社貸款受到損失,挫傷了農民生產和結構調整的積極性。農業是投資大、周期長、收益小的行業,對農戶貸款幾乎沒有什麼盈利,從經營角度講,農村金融部門對這種低效農業不甚願意給予貸款,這在客觀上制約了對農戶貸款的發放。地方相關政策的不配套,缺乏長遠眼光和對市場的准確把握,以及不適當的行政干預,必然影響到信貸功能和作用的有效發揮,削弱了其支農的力度。
(二)資金因素
農戶貸款主要由農村信用社發放,而信用社由於多年積累下來的各種矛盾和大氣候的影響,經營中遇到很大困難,不良信貸資產佔比重高,資金實力普遍不足。制約了對農業生產和農戶所需的信貸投入。資金不足是欠發達地區農村信用社的突出問題。盡管近幾年人民銀行對信用社支農再貸款力度加大,資金總的看有所松動,但仍有不少信用社存在資金緊張問題。不少縣市信用聯社經常動用存款准備金,還有的縣市為保付而不得不使用人民銀行緊急貸款。信用社資金不足表現為:一是信貸資產質量板結,釀成了流動性陷阱,大多數信用社不良信貸資產佔比達80%以上,大量不良信貸資產造成信用社支農能力下降;二是一些信用社虧損過大,佔用了大量資金,造成了信用社支付困難,虧損的壓力既削弱了信用社支農能力,又加劇了其支付矛盾,形成沉重的包袱;三是結算短腳,異地匯款幾度轉匯,又難於到帳,使農民客戶不能得到快捷、便利的服務,致使一些大戶和對公戶紛紛轉移他行,信用社的業務空間受到擠壓,籌資能力受到削弱,進一步導致信用社負債比例失調。
(三)農村信用環境因素
在農村,尤其是在欠發達的貧困山區,人們的信用意識淡薄,法制觀念不強,相對缺乏對信貸資金還本付息的主動性。農村金融業由於本身具有經營上的風險性,對法律機關的依賴性很強,但目前司法效率不高是不爭的事實,使農村金融部門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不少信用社出於無奈,對大量不良信貸資產只好採取消極態度,一般都不願意使用起訴方法來保護金融債權,使許多信貸資產處於自然流失狀態。農村行政干預貸款現象也十分嚴重,由於近幾年基層商業銀行信貸許可權上收,機構撤並,一些縣、鄉行政部門指令信用社發放本不應由信用社發放的非農貸款,這些貸款往往都是有借無還,使那些急需資金的農戶得不到貸款支持。
(四)農戶因素
對大部分農戶來說,貸款難主要是由於償還能力的問題。目前農戶聯保、抵押擔保還不健全,一些邊遠山區這一辦法尚未啟動,缺乏貸款保證條件是農戶得不到貸款支持的一個重要因素。就農戶抵押物來看,僅僅是陳舊的農機具和房屋,由於農村距城區較遠,這些抵押物多數未經過公證和過戶。對農戶的大額貸款的抵押實際是形同虛設,一旦貸款出現風險,抵押物難以受到法律保護。尤其是近年來農民收入普遍下降,稍有風險的項目不敢開發,農民單純依靠種養業,收入很低,對貸款缺乏承受能力。大額信用貸款放出後很少能夠歸還,因此信用社非本社的存單作質押,一般不放大額貸款,而單純從事種養業的農戶,很少有大額存單進行質押,這必然影響到大額貸款的發放。
(五)貸款機構因素
一是健全了內控機制,收貸收息力度加大,對貸款實行嚴格的責任追究制度,只懲不獎,使信貸人員普遍產生「懼貸」的心理,多以不貸為上策。加上目前信用社正逐步推行「工效掛鉤」的人事工資制度改革,使信貸人員感到收貸收息與工效掛鉤的壓力和責任不斷加大,受個人利益驅動,造成信貸人員畏首畏尾,以規避風險、明哲保身為主。
二是信用社放款的額度、許可權也制約了農戶貸款的發放,按規定5000元以上的所有貸款都必須報縣聯社集體審批。基層信用社只能發放少量的5000元以下的小額貸款,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對農戶的正常貸款。而且貸款手續繁瑣,環節多,時間長,即使發放一筆小額貸款,從申請到發放,少則一個月,多則2—3個月。
三是在執行貸款政策上存在偏差,如有的信用社在對農戶的等級評定中,要求申請貸款的農戶必須在信用社入股,有股金和其它條件的,可評為一、二等,沒有股金的則評為三、四等,而三、四等是不能獲得貸款的,使那些沒有人股但又需要貸款的農戶得不到信用社的支持。
四是一些信貸人員作風不扎實,沒有經常深入農戶,了解農戶的生產和資金需求情況,對信用社的支農政策宣傳不夠,服務不到位,只是被動地應付,甚至存在關系貸款、人情貸款的現象,使那些真正需要貸款而沒有「路子」的農戶實難獲得貸款。
(六)人民銀行支農再貸款的政策因素
自1999年人民銀行出台支農再貸款政策後,通過不斷增加支農再貸款投入,較好地解決了農村信用社的資金緊張狀況,擴大了農戶貸款面,有力地支持了農村經濟的發展,其積極作用是很明顯的。但從支農再貸款的管理上看,支農再貸款期限較短,不能與農業生產的周期相適應。農業生產具有周期長、季節性強的特點,其資金周轉比較慢,一般地說,傳統的種植業生產周期大多在6個月以上,養殖業大多在9個月以上,有的經濟作物如林果特產品甚至達2—3年才能產生效益。而支農再貸款的期限最長為一年,與農業生產周期不同步,與農戶需求不一致,使得部分缺資信用社對支農再貸款的申請和使用採取極其謹慎態度。事實上,近兩年已有一部分支農資金不能按期收回,信用社只好以拆借資金歸還人民銀行再貸款,影響了信用社對農戶貸款的積極性,也影響了支農再貸款的效果。 從當前看,要把解決農戶貸款難的問題作為農村金融部門特別是農村信用社的中心任務,要站在農民的立場上來思考問題和處理問題,把是否符合農民利益、是否讓農民滿意作為信用社支農工作的出發點和歸宿。為此,提出如下對策建議。
建議之一:加大支農投入,增加支農信貸資金
朱鎔基總理在九屆人大四次會議上指出:「農業是經濟的基礎,農業問題是未來經濟發展的首要問題,而解決其資金來源則應主要依靠農村信用社」。因此,農村信用社應充分發揮農村金融的主力軍作用,加大信貸支農力度,進一步拓展信貸支農范圍,擴大服務領域,把貸款重點放在支持農戶和農業生產上。信用社支農信貸投入總量不能低於上年水平,對農戶和農業貸款佔全部新增貸款比例應達70%左右。信用社要大力做好資金組織工作,認真清理外拆、外借、外貸資金,兩級聯社要做好轄內信用社的資金餘缺調劑工作,確保支農資金及時投放:信用社在資金不足時,可酌情向人民銀行申請支農再貸款,合理確定再貸款的期限和金額,保證用於信用社增加農戶貸款。
建議之二:明確支持重點,搞好結構調整
農村金融部門要適應農業結構調整需要,拓展信貸領域,把支持發展農村經濟、增加農民收入的著力點放到支持結構調整上來。集中資金優先發放農戶種養業貸款和為農業服務的農產品加工、運輸、小型農機具貸款,支持以公司加農戶為主要形式的農業生產貸款和農戶多種經營貸款。在農村經濟發展過程中,專業大戶起著重要的帶動作用,它們為農金部門擴大信貸投放提供了廣闊的空間。要重點支持專業大戶從事農業結構調整的資金需要。為防止結構調整可能造成的信貸資金流失,政府可建立農業結構調節基金,增強農戶在農業結構調整過程中的抗風險能力。政府在農戶優勢項目的產出期,可按農產品銷售額提取千分之五的風險調節基金,作為農業發展項目專項扶持資金或新發展農業項目風險補償金,在農產品市場不景氣的情況下,政府從調節基金中適當拿出一部分,作為價格補差,以平衡農戶 心理,保護優勢項目的穩定發展,避免「跟著感覺走」的短期行為。
建議之三:優化農村信用環境,提高社會信用水平
在這方面要借鑒廣東高州市的做法,結合本地實際,大力推行農村信用鎮、信用村、信用戶的「三信」建設試點工作,由農信社、鄉(鎮)政府、村委會和農戶在相互信任的基礎上,共同建立一種「四位一體」的社會信用體系。具體通過評估農戶資信、劃分信用等級、確定授信額度、核發貸款證等,建立「一戶一檔」的貸款管理制度,提高整個農村社會信用水平:為解決那些急需貸款扶持而又缺乏相應保汪條件的大額農戶貸款問題,可由政府牽頭成立專門的中介擔保機構,為農民提供相應的擔保服務,培植更多的既符合貸款政策又具備貸款條件的農戶,以利於爭取信用社的進一步扶持,健全農聯保貸款網路組織體系,農戶小額貸款的聯保可在自然村、組中進行,農村專業大戶的聯保應由所在鄉、鎮種養專業協會成員聯保,無論那一類的聯保都應手續齊全,切實做到既聯保,又聯責。
建議之四:完善與農村經濟發展相適應的信貸管理機制
一是對大額農戶貸款亦可實行信用放款,在健全農戶經濟檔案、夯實農戶信息咨詢系統的基礎上,適當提高農戶信用貸款的額度,針對不同的農戶,不同的農業項目准許發放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信用貸款。
二是適當下放農戶貸款審批權,對20000元以下大額農戶貸款,只要資金充足,可由鄉鎮信用社自主發放,只報聯社備案。
三是在加強內控機制的同時,建立信貸激勵機制,推行信貸營銷責任制,把發放「三農」貸款、擴大農戶貸款面作為對信貸人員考核的內容之一。在進行人事工資制度改革的同時,要充分考慮地方實際,盡可能地制定一系列切實可行的相關配套措施,保證責、權、利的對等,充分調動信貸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從機制上消除他們的「懼貸」心理。
四是對貸款的責任追究應區別對待,如對種養業大戶確因自然災害招致貸款損失,不應由信貸人員承擔全部責任,以減輕信貸人員的心理壓力。
建議之五:改進工作作風,完善金融服務
要在加強貸款管理的同時,按照靈活、方便、安全的原則,改進貸款方式,簡化貸款手續,方便農民貸款。推行貸款公開制度,實現貸款發放「四公開」,即計劃公開、對象公開、額度公開、利率公開,以接受農戶的監督,增加透明度。信用社要進一步改進工作作風,信貸人員要經常深入農戶,搞好調查研究,及時了解農戶的生產、生活資金需求,想農戶所想,急農戶所急,為農民提供資金、信息、技術等多方面的服務,當好農民致富的好參謀。
從長遠看,為了解決信用社的歷史包袱問題,增強信用社的資金實力,有必要從政策上加大對信用社的扶持力度。
第一,是實行優惠的稅收政策。對農村信用社發放的糧棉油種養業貸款應免徵營業稅,對貧困地區信用社繼續免徵所得稅,對高風險信用社在一定期限內實行免稅優惠,使之能休養生息,降低財務風險。
第二,是實行優惠的財政政策。對信用社因承擔政策性貸款業務造成的虧損包袱和信用社過去支付的保值儲蓄貼補息,國家財政應予以補貼。
第三,是合理消化歷史包袱。可考慮:A.對在行社脫鉤時農業銀行甩給信用社的不良資產劃回農業銀行;B.過去政策性的農業學大寨貸款、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前的村組集體貸款、小水電貸款等大多已成呆帳,應由國家和地方政府用專項資金予以本息核消;C.對信用社近些年來承擔的在抗災、扶貧、扶持集體經濟、支持農業產業化建設等政策性支農業務中形成的不良資產,應由國家財政和人民銀行共同組建全國信用社不良資產管理機構,採取收購的形式予以剝離;D.加大農村信用社呆帳核消力度,對有自身承受能力的信用社,允許其提高呆帳核消比例。
第四,是實行低成本融資政策。各級政府可安排一定數量的財政資金,以低利率、長期限(三至五年)借給信用社周轉使用,人民銀行可對各地流動性較好、信用較好,但暫時資金不足的信用社實行低息短期融資,加大對農村信用社的資金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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