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雲南省小額信貸扶貧管理辦法》的通知
第一條為更進一步規范、完善小額信貸扶貧管理工作,管好用好小額信貸扶貧資金,不斷提高小額信貸扶貧效果,根據《中國農業銀行雲南省分行「小額信貸」扶貧貸款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小額信貸扶貧工作的實際,重新(修訂)完善《雲南省小額信貸扶貧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第二條小額信貸扶貧是銀行、財政、社會力量向貧困農戶提供小額有償有息的信貸資金,實行「有償使用、小額短期、整貸零還、小組聯保、滾動發展」的原則,並指導幫助支持貧困農戶實現可持續發展的一種全新的扶貧方式。同時並將貫穿於解決相對貧困問題的全過程。第三條小額信貸扶貧以貧困村為重點,以貧困戶為對象,是一項行之有效的綜合性扶貧措施,金融系統,扶貧、財政以及婦聯、共青團等部門應密切合作,各司其職,推動我省小額信貸健康、有序、快速發展。第四條省、地州市、縣在同級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內設立小額信貸扶貧領導小組及工作機構。省、地州市、縣各級農行相應設立管理小額信貸扶貧貸款的機構,確保機構協調上的聯系配合。第五條省小額信貸辦公室設在扶貧辦內,負責全省小額信貸扶貧的組織實施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代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制定全省小額信貸扶貧的總體規劃、實施方案以及擬定小額信貸扶貧的有關規定及管理辦法等;
2.統籌計劃,確定規模,調配資金,監測審計,組織對小額信貸扶貧進行政策調研,總結交流經驗,加強人員培訓;
3.宏觀指導和監督檢查各地和有關部門貫徹執行中央及省委、省政府有關小額信貸的方針、政策,小額信貸的業務工作和各項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第六條地、州、市小額信貸辦公室主要職責是:
1.代地州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編制全區小額信貸工作規劃、年度計劃,按照省小額信貸辦公室有關規定擬定全區小額信貸扶貧的具體貫徹實施意見;
2.指導縣、鄉小額信貸的業務工作;
3.培訓縣、鄉小額信貸的業務人員,搞好統計監測,組織好小額信貸政策調研;
4.加強與農行的聯系合作,確保農行小額信貸扶貧貸款及時、足額到位;
5.配合有關部門,加強對縣、鄉小額信貸扶貧資金的檢查、審計和監察工作。第七條縣級小額信貸辦公室主要職責是:
1.代縣級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編制小額信貸扶貧工作規劃、年度計劃;
2.審查、檢查小額信貸扶貧項目,搞好統計監測;
3.加強與農行的聯系與合作,確保農行信貸資金安全、及時、足額發放到群眾手中;
4.管理鄉(鎮)小額信貸工作站工作,抓好培訓,組織好配套服務;
5.配合有關部門加強對鄉(鎮)小額信貸資金的抽查、審計工作。第八條鄉(鎮)小額信貸工作站主要職責是:
1.代本鄉(鎮)人民政府編制鄉(鎮)小額信貸扶貧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
2.選定扶貧對象,搞好建檔立卡工作,組建管理各中心和聯保小組工作,建立健全工作站站長、會計、出納、信貸員崗位責任制,建立健全中心主任、小組長工作職責和崗位責任;
3.幫助貧困戶選好項目,並圍繞項目提供產前、產中、產後各項服務;
4.堅持每月召開一次中心會議,確保中心會議制度化、正常化,協助農行做好放貸工作,並認真負責地按農行《「小額信貸」扶貧貸款委託代收代管協議》做好信貸資金管理、收回及再貸工作。第九條中心主任職責是:
1.組織小組成員選擇開發項目,申請扶貧資金;
2.每月召開一次中心會議,交流生產經驗,傳遞市場信息,開展技術培訓,落實聯保責任,宣傳扶貧政策;
3.協助信貸員做好放款、收款及回收再貸工作。第十條小組長職責是:
1.監督組員參加中心會議,監督組員執行規章制度;
2.組織組員討論、選擇、實施好生產項目,確定貸款數額,合理使用貸款,落實聯保責任;
3.團結互助,督促組員按期還款付息和繳納小組基金;
4.協助工作站人員開展社區精神文明建設,參與社區發展規劃的制定。第十一條省農業銀行管理小額信貸扶貧貸款的機構,其主要職責是:
1.在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的統籌安排下,下達年度小額信貸扶貧貸款計劃;
2.負責農行小額信貸扶貧貸款的業務工作;
3.按照農總行有關規定,擬定管理小額信貸扶貧貸款的有關管理實施細則、辦法,並定期進行監督、檢查;
4.承擔全省各地、州、市、縣扶貧信貸業務人員的培訓工作;
5.定期檢查各地、州、市、縣小額信貸扶貧到戶的帳務,配合省級有關部門對各地、州、市、縣小額信貸扶貧到戶資金進行審計和監察。
B. 什麼是精準扶貧 精準扶貧的實施 產業扶貧實施方案
精準扶貧:是粗放扶貧的對稱,是指針對不同貧困區域環境、不同貧困農戶狀況,運用科學有效程序對扶貧對象實施精確識別、精確幫扶、精確管理的治貧方式。一般來說,精準扶貧主要是就貧困居民而言的,誰貧困就扶持誰。
實施方案:
為全面貫徹落實省、市關於扎實推進精準扶貧工作的意見精神,進一步明確目標、靠實責任、細化任務、抓實見效,特製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精準目標
1、總體思路。全面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精準扶貧的決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實施意見》要求,把扶貧開發作為最大任務,把精準扶貧精準脫貧作為主攻方向,堅持「深化雙聯、精準幫扶、責任到人、限期脫貧」的工作思路,深化拓展雙聯行動和「1236」扶貧攻堅行動,推動扶貧政策向貧困村聚集、扶貧資金向貧困村貧困戶聚焦、幫扶力量向貧困對象聚合,深入實施扶貧對象、目標、內容、方式、考評、保障六個精準,做到扶真貧、真扶貧,加快脫貧致富奔小康步伐。
2、目標任務。到2017年,力爭所有貧困村實現脫貧,1.26萬戶4.77萬貧困人口全部脫貧。其中:敦煌市、肅北縣、阿克塞縣2015年實現整體脫貧目標;肅州區、金塔縣2015年70%的貧困戶脫貧,2016年實現整體脫貧目標;玉門市、瓜州縣老鄉鎮貧困戶2015年實現整體脫貧,移民鄉村貧困戶2015年實現40%脫貧、2016年實現40%脫貧、2017年實現整體脫貧目標,移民人均純收入在2014年的基礎上翻一番,年均遞增25%以上,力爭達到9000元以上,確保與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
二、精準對象
3、貧困戶建檔立卡。做到「五清」:即摸清家底狀況、致貧原因、收入來源、收入水平等基本情況,建立基礎檔案,做到「底數清」;摸清脫貧門路、需要解決的主要困難,建立問題台賬,做到「問題清」;摸清以往扶持情況、扶持效果,提出幫扶措施,制定幫扶計劃,做到「對策清」;確定幫扶單位、幫扶幹部,定戶定人定時定責幫扶,不脫貧不脫鉤,做到「責任清」;逐戶制定脫貧計劃,確定脫貧時限,做到「任務清」;建立幫扶檔案,做到一村一檔、一戶一卡、幫扶幹部有工作台帳。
4、貧困村建檔立卡。做到「五有」:有村情檔案,包括基本村情、基礎設施、主導產業、公共服務、貧困狀況、收入水平等;有問題台賬,包括主要制約因素、最迫切需要解決的瓶頸問題等;有需求清單,堅持問題導向,抓住主要矛盾,准確掌握貧困村貧困戶的脫貧致富需求;有領導聯系、單位幫扶、幹部駐村工作台帳;有村級綜合信息監測管理平台和增收計劃、脫貧時限。
5、精準識別對象。按照「五步一公示」(戶申請、組評議、村審查、鄉審核、縣審定,公開公示)的工作程序,抓好申請評議、公示公告、抽檢核查、信息錄入各環節工作,確保公平公正公開;嚴格標准和要求,摸底初篩審核,有效識別貧困村、貧困戶,剔除沒有脫貧能力的殘疾人、五保戶、低保戶等特殊群體,提高扶貧對象精準性和操作性。
責任單位:市扶貧辦牽頭,各縣(市、區)配合
時限要求:2015年6月中旬完成
三、精準內容
按照全省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工作會議「1+17」總體工作部署要求和酒政辦發〔2014〕178號《深入貫徹「1236」扶貧攻堅行動實施六項工程工作方案》具體要求,各個縣市區和市直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明確責任,積極主動加強與省直相關部門對接聯系,認真落實各項政策,並有針對性的制定年度工作計劃,做好項目、資金申報爭取等工作,確保政策落地見效,推動精準扶貧精準脫貧任務落實到位。
6、實施產業扶貧
(1)發展特色產業。根據省上《關於精準扶貧富民產業培育支持計劃的實施方案》,堅持「做精一產」的發展思路,制定貧困村貧困戶發展高效特色產業專項扶持政策,大力扶持貧困鄉村發展畜牧養殖、設施蔬菜、優質林果、高效制種、中葯材等優勢特色產業,對土地貧瘠的鄉村和貧困戶借鑒戈壁日光溫室的做法,重點扶持發展日光溫室、鋼架大棚、舍飼養殖,一步導入現代農業。積極推廣「戶均輸轉1個勞動力、種植2畝高效田、飼養30隻羊」的脫貧增收模式,加快「一鄉一業」產業對接和「一村一品」產業培育,推進農業標准化示範項目向貧困鄉傾斜、向貧困村覆蓋,到2017年移民區耕種面積達到30萬畝,其中設施蔬菜1萬畝,葡萄2萬畝,枸杞3萬畝,甘草4萬畝,苜蓿5萬畝,高效特色產業種植面積達到總耕地面積的70%以上。按照「小群體、大規模」的發展要求,引導和鼓勵移民群眾發展肉羊為主的草食畜牧業,到2017年,羊飼養量達到70萬頭(只)以上,人均來自畜牧業的收入達到20%以上。推進標准化生產,完善標准體系,到2017年,主要農產品標准化覆蓋率達到80%,三品一標農產品覆蓋90%以上的貧困村。
責任單位:市農牧局牽頭,市林業局、市扶貧辦、各縣(市、區)配合
時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組織實施
(2)大力發展勞務經濟。根據省上《關於精準扶貧勞動力培訓支持計劃的實施方案》,堅持把勞務經濟作為增收的重要支柱來培育,鼓勵能人帶動務工,打造提升勞務品牌,促進勞務輸轉從體力型向技能型轉變,整合培訓資源,開展訂單、訂崗、定向、菜單式等精準培訓,對「兩後生」開展2—3年職業技能教育培訓,對務工青年開展3個月左右就業技能培訓和勞務品牌培訓,對在崗務工人員開展崗位技能提升培訓,對具備一定創業條件的開展創業培訓,加強對創業和技能帶頭人的示範培訓。推行職業資格證書和學歷證書「雙證書」制度。建立新型職業農民教育培訓、認定管理和政策扶持機制,每年培訓新型職業農民1000人。強化勞務輸轉,開展訂單培訓、定向培訓,提高移民區勞動力轉移就業能力,每年開展勞務技能培訓5000人以上,輸轉勞動力2萬人以上。
責任單位:市人社局牽頭,市教育局、市農牧局、市扶貧辦、市婦聯、各縣(市、區)配合
時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組織實施
(3)發展農村現代服務業。加快發展農村現代服務業,大力發展農超對接、直供直銷、連鎖經營等新型流通業態服務。推進電商扶貧,拓展特色農產品網上銷售渠道,鼓勵郵政、快遞企業在農村特別是貧困村伸腿設點,推動貧困地區農產品進城,促進工業消費品和農業生產資料下鄉;支持發展鄉村旅遊、民俗文化、光伏發電等增收產業,優先吸納貧困戶參與項目建設與經營。開展旅遊強縣、旅遊名鎮名村創建,推進旅遊扶貧試點。
責任單位:市商務局牽頭,市旅遊局、市供銷社、市文廣新局、市能源局、市郵政局、市扶貧辦、各縣(市、區)配合
時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組織實施
(4)大力發展農產品加工業。培育農產品精深加工龍頭企業,帶動蔬菜、林果、中葯材、牛羊等特色產業深度開發,推進特色產業全產業鏈建設,提高產品附加值。傾斜支持貧困鄉村發展農產品儲藏、保鮮、加工和市場體系建設,推進農作物秸稈等農副產品綜合開發利用。支持貧困群眾以生產要素入股等形式參與興辦農產品加工企業,通過訂單生產、原料加工等方式,促進貧困群眾在參與農產品加工流通中增加收入。到2017年,貧困地區農產品加工轉化率達到65%以上。
責任單位:市農牧局牽頭,市商務局、市扶貧辦、各縣(市、區)配合
時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組織實施
(5)積極培育新型經營主體。加快發展家庭農場、專業大戶、產業協會、合作組織等新型經營主體,引導貧困農戶依法自願有償流轉土地經營權,推進貧困地區土地適度規模經營,提高土地產出率。加快貧困鄉村土地確權登記辦證工作,建立風險防範和補償機制,鼓勵支持貧困農戶以土地和農業設施、機械等作價入股,參與組建農民專業合作社,提高貧困群眾的組織化程度和產業化經營水平。到2017年,每個貧困村至少建立1個農民專業合作組織或1個資金互助協會,基本實現貧困農戶參與各類新型經營主體全覆蓋。
責任單位:市農牧局牽頭,市國土局、市扶貧辦、各縣(市、區)配合
時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組織實施
7、實施基礎設施扶貧
把破解田、水、路、林、房等瓶頸問題作為扶貧攻堅的關鍵來抓,用好國家和省上相關政策項目資金,優先安排移民鄉村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力爭到2017年實現3個全覆蓋、4個全配套,即貧困鄉村安全飲水、危房改造、通村道路等全部覆蓋,水利設施、農田林網、農村快遞、信息網路等全部配套。
(1)農村安全飲水和農田水利建設。根據省上《關於精準扶貧飲水安全支持計劃的實施方案》和「1236」扶貧攻堅工作方案,改造提升農村安全飲水工程,提高水質達標率和自來水入戶率,2017年實現安全飲水戶戶通,農村飲水安全普及率達到100%。加快水利基礎設施建設,以疏勒河、九甸峽和「兩西」移民等貧困片區為重點,著力加強農田水利設施配套建設,著力解決「地高渠低」、「渠小地大」等問題。到2017年,新建、改建移民貧困片各類渠道425公里。
責任單位:市水務局牽頭,市扶貧辦、各縣(市、區)配合
時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組織實施
(2)交通通暢工程建設。根據省上《關於精準扶貧交通支持計劃的實施方案》,依託「6873」交通突破行動,採取爭取中央和省上扶持、地方自籌、群眾投工投勞等方式籌集資金,著力推進移民鄉村道路建設。到2017年,全市實現鄉鄉通國省道,村村通瀝青(水泥)路,村村通班線車,城市半徑20公里范圍內通公交;到2020年,實現縣縣通高速,鄉鄉通國省道的目標。
責任單位:市交通局牽頭,各縣(市、區)配合
時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組織實施
(3)危舊房改造。根據省上《關於精準扶貧農村危房改造支持計劃的實施方案》,加快移民危舊房改造,到2017年移民鄉村消滅危房。
責任單位:市建設局牽頭,市扶貧辦、各縣(市、區)配合
時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組織實施
(4)農電保障。根據省上《關於精準扶貧貧困村動力電覆蓋支持計劃的實施方案》,加快農村電網升級改造,確保實現貧困村、貧困戶照明電、動力電正常供應。
責任單位:市能源局牽頭,市扶貧辦、各縣(市、區)配合
時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組織實施
(5)生態環境建設。根據省上《關於精準扶貧生態環境支持計劃的實施方案》,大力開展移民區農田林網、綠色通道、防風治沙等林業生態建設,到2017年累計完成農田林網、綠色通道、防風治沙面積6萬畝,有效改善貧困鄉村生態環境。
責任單位:市林業局牽頭,市扶貧辦、各縣(市、區)配合
時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組織實施
(6)信息網路和農村郵政快遞網路建設。根據省上《關於精準扶貧電商支持計劃的實施方案》,加快移民鄉村寬頻網路建設,推動光纜入鄉入村入戶,到2017年底,實現貧困村寬頻信息網路全覆蓋。加快推進電商扶貧,積極對接阿里巴巴集團「千縣萬村」和京東集團「千縣燎原」計劃,支持電子商務龍頭企業建立農村電商服務體系,鼓勵郵政、快遞企業在貧困村設立服務網點,到2017年,快遞服務基本覆蓋貧困村。
責任單位:市商務局牽頭,市工信委、市郵政管理局、各縣(市、區)配合
時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組織實施
(7)村容村貌整治。加快美麗鄉村建設,完善村莊建設規劃,全面實施村莊凈化、硬化、綠化、亮化、美化工程,開展以臟亂差治理、人畜分離、垃圾污水處理、村莊綠化為重點的環境突出問題整治,推進改廁、改圈(舍)、改灶、改院和治棄、治污、治理亂搭亂建工作,制定村規民約,健全完善群眾自我管護村內公共設施和環境衛生機制,創建干凈整潔、村莊優美的農村人居環境。
責任單位:市委農辦牽頭,市建設局、市環保局、市林業局、各縣(市、區)配合
時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組織實施
(8)農村土地改良。大力推進鹽鹼地、板結地為重點的土地改良和標准化農田建設,實施鹽鹼地、板結地改良18萬畝。
責任單位:市國土資源局牽頭,市農牧局、市農發辦、各縣(市、區)配合
時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組織實施
8、實施教育扶貧。根據省上《關於精準扶貧教育支持計劃的實施方案》,加快推進教育扶貧,著力解決因學致貧的問題。實施標准化中小學建設工程,改善農村學校辦學條件,鞏固提高「兩基」成果加強教育基礎設施建設,實施農村薄弱學校改造工程,加快義務教育標准化學校建設,實現縣域義務教育均衡化發展,大力實施素質教育,穩步提升教育教學質量。重點落實好貧困家庭本科和高職(專科)學生每生每年8000元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中職學生免學費、中職學校家庭經濟困難(按在校學生的20%確定)和涉農專業一二年級學生每人每年享受2000元國家助學金等政策。
責任單位:市教育局牽頭,市扶貧辦、各縣(市、區)配合
時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組織實施
9、實施衛生扶貧。根據省上《關於精準扶貧衛生支持計劃的實施方案》,加快推進衛生扶貧,解決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問題。加強鄉村兩級衛生院(所)服務體系建設,落實好新建村衛生室補助10萬元的政策,到2017年實現貧困村衛生室建設全覆蓋。加強貧困鄉村醫生隊伍建設和技術培訓,到2017年貧困村村醫全部具備鄉村醫生執業資格。全面推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和大病救助制度,提高貧困人口新農合住院費用和大病保險報銷比例,從2015年起,貧困人口新農合住院費報銷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從2016年起,貧困人口大病保險報銷起付線由5000元降至3000元,使實際報銷比例提高3個百分點以上。
責任單位:市衛計委牽頭,市扶貧辦、各縣(市、區)配合
時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組織實施
10、實施文化扶貧。根據省上《關於精準扶貧貧困鄉村文化場所建設支持計劃的實施方案》,加快移民鄉村的文化基礎設施建設,力爭到2017年,全面完成11個移民鄉和60個移民村的文化站(室)、農家書屋建設,實現貧困村廣播、電視無線數字化覆蓋,活躍移民群眾的文化生活。
責任單位:市文廣新局牽頭,市扶貧辦、各縣(市、區)配合
時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組織實施
11、實施科技扶貧。整合市縣科技力量,組建科技扶貧隊伍,到2017年,兩個插花縣建成2—3個科技示範基地,每個貧困村至少有1名科技特派員、培育2至3個農業科技示範戶。建立科技扶貧網路,建設「農業科技網路書屋」和農技推廣「雲平台」,免費為群眾提供各類科技服務,鼓勵科技人員以技術入股等形式領辦和創辦專業合作社和農業企業。
責任單位:市科技局牽頭,市扶貧辦、各縣(市、區)配合
時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組織實施
12、實施金融扶貧。根據省上《關於精準扶貧小額信貸支持計劃的實施方案》,鼓勵各類金融機構到貧困鄉村設立服務網點,全面落實支農再貸款利率優惠政策,探索農村承包經營權、林權、宅基地使用權等抵押擔保貸款辦法,實施精準扶貧小額貸款工程,力爭到2017年底,使所有有勞動能力、有貸款意願和一定還款能力的貧困戶都能夠得到免抵押、免擔保、5萬元以下、3年以內的小額信用貸款,解決貧困群眾貸款難、貸款貴的問題。加大在貧困村建立扶貧互助資金的力度,重點落實好每個貧困村互助資金規模不少於50萬元等政策。
責任單位:市金融辦牽頭,市財政局、市扶貧辦、人民銀行酒泉分行、市銀監局、各縣(市、區)配合
時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組織實施
13、實施社會扶貧。深入開展「10.17」扶貧日活動,鼓勵企業、社會組織參與扶貧攻堅,開展一對一、手拉手精準幫扶;調動工青婦等群眾組織力量,推動愛心捐贈、結對幫扶、扶貧志願者行動、科技推廣等扶貧活動深入開展。深入推進「人大代表在行動」、「政協委員助推雙聯」、「愛心包裹」等社會扶貧活動。
責任單位:市委雙聯辦牽頭,市人大辦、市政協辦、市扶貧辦、縣(市、區)配合
時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組織實施
14、實施社會救助。根據省上《關於精準扶貧社會救助支持計劃的實施方案》,充分發揮社會保障制度的保底作用,對特殊貧困人口分類按標施保,落實大病醫療救助補助政策,優先解決重殘、重病、單親及生活極度困難扶貧對象的生活保障問題,逐年健全完善低保人口的自然災害應急救助體系、臨時救助制度和外出就業農民的社會保障跟進機制。
責任單位:市民政局牽頭,市扶貧辦、縣(市、區)配合
時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組織實施
15、強化人才支撐。按照省上《關於精準扶貧幹部人才支持計劃的實施方案》,精準選好配強幹部,培養開發人才,使每個縣市區都有一支思想解放、奮發有為、能力強、作風實,真正能帶領群眾脫貧致富的幹部隊伍;都有一批熟悉現代農業技術、善於經營管理、開展技能服務,能夠示範指導和帶動地方特色產業發展的農村實用人才隊伍。
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牽頭,市人社局、縣(市、區)配合
時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組織實施
四、精準方式
16、完善包抓方式。根據貧困程度,靠實包抓責任,市委牽頭包抓玉門市移民鄉村,市、縣幹部幫扶貧困戶;市政府牽頭包抓瓜州縣移民鄉村,市、縣幹部幫扶貧困戶;市人大牽頭包抓金塔縣,市人大、部分市直事業單位及縣科級及以上幹部幫扶貧困戶;市政協牽頭包抓肅州區,市政協、部分市直事業單位及區科級及以上幹部幫扶貧困戶,敦煌市、肅北縣、阿克塞縣由於貧困程度較輕,以縣為單位自行包抓。地級幹部負責包片抓組,既要抓好所包抓片區面上工作,又要協調指導片區內各個工作組,同時要聯系幫扶2-3戶貧困戶,發揮示範引領作用;縣級幹部負責包組抓戶,既要抓好所在工作組面上工作,又要協調指導組內科級幹部包戶工作,同時要聯系幫扶3戶左右貧困戶,發揮承上啟下作用;科級幹部負責蹲點幫扶若干貧困戶,發揮骨幹帶動作用。
責任單位:市委雙聯辦牽頭,市扶貧辦、市直及駐酒各單位、縣(市、區)配合
時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組織實施
17、改革扶貧機制。加快貧困鄉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鼓勵土地依法規范有序流轉。縣鄉村三級要建立公告公示制度,全面公開扶貧對象、資金安排、項目建設等情況。深化戶籍制度改革,鼓勵貧困人口通過搬遷、務工、就業、創業等形式在城鎮落戶。
責任單位:市國土局牽頭,市農牧局、市公安局、市扶貧辦、縣(市、區)配合
時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組織實施
18、融合雙聯行動。從市、縣單位選派以科級幹部為主組成駐村蹲點包戶工作隊,常年輪流堅持開展幫扶工作,並整合雙聯幹部、到村任職(掛職)幹部、大學生村官和鄉鎮包村幹部,重點推動落實「六個精準」、協調實施扶貧項目、監督扶貧資金使用、宣傳各項惠農政策等工作。
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牽頭,市委雙聯辦、市直及駐酒各參聯單位、縣(市、區)配合
時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組織實施
19、創新投入方式。認真落實市級按當年地方財政收入增量的10%以上、插花縣按15%以上增列專項扶貧預算,有效整合各項涉農資金,當年清理回收存量資金中可統籌使用資金的50%以上用於扶貧開發,確保各類財政扶貧資金真正用到扶貧開發上。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牽頭,市扶貧辦、縣(市、區)配合
時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組織實施
五、精準考評
20、細化分解任務。市扶貧辦要將貧困村「六大突破」的各項任務和貧困戶增收減貧目標分解到縣(市、區)、具體到年度、落實到責任人,加強平時跟蹤檢查,准確掌握情況,為考核評價提供依據,推動幫扶措施和責任落實見效,每年參聯單位、幫扶幹部要向群眾述「扶貧帳」。
21、健全考核體系。市考核辦要將貧困村、貧困戶收入增長、如期脫貧作為科學發展業績考核的主要依據,將精準扶貧成效納入縣(市、區)黨政領導班子和各級領導幹部年度綜合考核評價體系,增加扶貧績效考核指標,加大賦分權重,不斷健全完善精準扶貧考核評價辦法。
22、強化結果運用。加大對考核結果的運用力度,市委每年表彰獎勵扶貧脫貧成效顯著的班子和幹部,對完不成脫貧任務的班子不能評為「好」班子,完不成脫貧任務的幹部不能評為「優秀」等次。
責任單位:市考核辦牽頭,市委雙聯辦、市扶貧辦配合
時限要求:6月底前完善考核辦法,每年底由市考核辦考核評價。
六、精準保障
23、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區)、市直各部門單位要高度重視,調整充實領導小組力量,明確職責任務,制定精準扶貧方案,層層銜接,量化細化,分解任務,確保與「十三五」規劃相銜接配套。要按照分級負責,分層管理,點面結合的要求,履行好片區領導、組長單位領導和包抓科級幹部的責任,抓好貧困戶精準扶貧脫貧。各級各部門各單位主要領導要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班子成員要以身作則,點面結合,抓好精準扶貧工作。要分級分層簽訂目標管理責任書,確保責任落實。
責任單位:市委辦牽頭,市政府辦、各縣(市、區)、市直及駐酒各單位配合
時限要求:2015年6月全面啟動,2015年至2017年全面組織實施。
24、嚴格責任落實。實行黨政一把手扶貧責任制,市縣鄉逐級簽訂扶貧目標責任書,縣鄉黨政主要領導為扶貧開發第一責任人,強化縣級主體責任,實行責任、資金、權力、任務「四到縣」制度。建立市級領導包抓移民鄉村扶貧攻堅制度和幹部駐村幫扶工作制度。
責任單位:市委辦牽頭,市政府辦、各縣(市、區)、市直及駐酒各單位配合
時限要求:2015年6月全面啟動,2015年至2017年全面組織實施。
25、加強分類指導。瓜州縣、玉門市要根據貧困人口集中分布的實際情況,打好「整體戰」,重點瞄準移民鄉村實施精準扶貧。其他5個縣市區,貧困人口少而且分散,實行到戶到人的精準扶貧,打好「殲滅戰」,定點消除。到戶扶貧要差別化對待,對有勞動能力的農戶實施產業覆蓋和技能培訓,使他們增加收入;對於沒有勞動能力的困難戶,發揮低保等社會保障措施的「兜底」作用,解決基本生活問題。
責任單位:市扶貧辦牽頭,各縣(市、區)、市直及駐酒各單位配合
時限要求:2015年6月全面啟動,2015年至2017年全面組織實施。
26、強化動態管理。以村為基本單位,建立村級信息監測管理平台,每個貧困戶逐戶建立收支台賬,常年記錄,年底公示,接受監督。實施動態監測評估,每年對貧困村、貧困戶幫扶實績進行總結評估,對收入變化情況進行核算分析,准確掌握脫貧情況。要實行工作台賬管理,以村、戶為重點,編制「三表兩圖一指南」(貧困村和貧困人口分布表、農民人均純收入目標表、減少貧困人口任務表,產業項目布局圖、基礎設施布局圖,扶貧攻堅明細資料指南) 扶貧攻堅路線圖,建立工作台賬,做到「戶有冊、村有本、鄉有檔、縣有庫」。
責任單位:市扶貧辦牽頭,各縣(市、區)配合
時限要求:2015年底建立網路管理系統、工作台賬,每半年分析監測,每年報送評估報告。
27、夯實基層基礎。以縣(市、區)為主,組織對鄉鎮黨委書記、鄉鎮長、扶貧專乾和村黨組織書記進行輪訓。推進雙聯單位基層黨組織與聯系村黨組織互促共建,加強村級組織陣地建設,增強村黨組織服務功能。
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牽頭,各縣(市、區)、市直及駐酒各單位配合
時限要求:2015年6月全面啟動,2015年至2017年全面組織實施。
28、跟蹤督查檢查。各級督查部門要研究制定精準扶貧督查辦法,作為「工作落實年」督查檢查重點,納入每月分管領導檢查、督查部門雙月督查、季度常委帶隊檢查內容,嚴格督促檢查。雙聯辦、扶貧辦要建立跟蹤落實機制,定期調查研究,經常跟蹤指導,特別要加強對資金使用、項目實施、效益發揮和群眾受益等情況的日常檢查,掌握項目啟動、資金到位和扶貧進展等情況,認真研究存在問題,提出改進措施和建議,不斷提高精準扶貧水平。
責任單位: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牽頭,市委雙聯辦、市扶貧辦配合。
時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全程督促檢查
29、切實改進作風。各級幫扶幹部要進一步鞏固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結合開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撲下身子,深入一線,親力親為,真心實意幫助貧困村、貧困戶落實精準扶貧措施,在為貧困群眾謀利益的同時,磨煉意志品質,轉變工作作風,增強解決問題、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形成組長帶頭、組員緊跟,紀律嚴明、作風扎實、工作得力、成效顯著的工作合力,使精準扶貧成為群眾歡迎、幹部滿意的脫貧「催化劑」和致富「助推器」。
責任單位:市紀委(監察局)、市委組織部
時限要求:定期不定期進行督查。
30、努力營造氛圍。各級宣傳部門要制定專題宣傳方案,注重典型宣傳和輿論引導工作,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路等多種媒體,開設專欄,一個階段突出一個主題,持續不斷地組織市內外新聞媒體全面客觀地報道精準扶貧的經驗做法和工作成效。要注重挖掘亮點和選樹典型,及時總結推廣,以點帶面,示範帶動,著力營造全市上下齊抓共管、創先爭優、攻堅克難,扎實推進精準扶貧工作的濃厚氛圍。
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牽頭,市委雙聯辦、市扶貧辦、各縣市區配合
時限要求:6月底制定宣傳方案,2015年至2017組織實施。
C. 針對農村貧困戶的五萬元無息貸款政策是什麼
銀行無息貸款的條件 :
1、年齡18周歲至45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有固定住所和營業場所證明。
2、資金證明。貸款申請人的投資項目要求已經有一定的自有資金。這是銀行衡量是否借貸的一個重要條件,因為創業貸款金額要求一般最高不超過貸款人正常生產經營活動所需流動資金,以及購置(安裝或修理)小型設備及特許連鎖經營所需資金總額的70%。
3、結算賬戶。貸款申請人必須在所貸款銀行開立結算賬戶,營業收入要經過銀行結算。
4、貸款擔保。貸款申請人需要提供一定的擔保,包括房產抵押、存單質押以及第三方擔保三種形式。信譽良好,無不良記錄;
5、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區域經濟發展,具有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3)村級扶貧小額貸款還款實施方案擴展閱讀:
我國今年的經濟狀況不斷下滑,對農業農村發展的沖擊不斷顯現,尤其是農民就業困難加劇、部分農民工返鄉迴流,會對農民就業增收帶來不利影響。為支持創業擔保貸款發展,將小額擔保貸款調整為創業擔保貸款,針對有創業要求、具備一定創業條件但缺乏創業資金的就業重點群體和困難人員,提高其金融服務可獲得性,明確支持對象、標准和條件,貸款最高額度由針對不同群體的5萬元、8萬元、10萬元不等統一調整為10萬元,由各級財政全額貼息。
無息貸款政策申請條件:
具備以下農民工創業無息貸款條件,方可申請:
1、經工商部門登記注冊。
2、有固定的經營場地和一定的自有資本金。
3、從事項目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
4、自籌資金不低於項目所需資金的40%。
5、無不良紀錄,信用良好。
6、應通過創業培訓,取得創業培訓合格證。
D. 扶貧小額貸款政策有哪些
法律分析:「五位一體」扶貧小額信貸是對有貸款意願的建檔立卡貧困戶發放的,貧困戶同意將承貸的扶貧小額貸款委託給實施主體使用並獲得收入的,5萬元以下,期限三年以內、免抵押、免擔保、基準利率發放、財政補貼利息和投保費用、縣級政府建立風險補償金、參加保證保險的貸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第三十四條 商業銀行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在國家產業政策指導下開展貸款業務。
第三十五條 商業銀行貸款,應當對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償還能力、還款方式等情況進行嚴格審查。商業銀行貸款,應當實行審貸分離、分級審批的制度。
第三十六條 商業銀行貸款,借款人應當提供擔保。商業銀行應當對保證人的償還能力,抵押物、質物的權屬和價值以及實現抵押權、質權的可行性進行嚴格審查。經商業銀行審查、評估,確認借款人資信良好,確能償還貸款的,可以不提供擔保。
第三十七條 商業銀行貸款,應當與借款人訂立書面合同。合同應當約定貸款種類、借款用途、金額、利率、還款期限、還款方式、違約責任和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八條 商業銀行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的上下限,確定貸款利率。
第三十九條 商業銀行貸款,應當遵守下列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規定:
(一)資本充足率不得低於百分之八;
(二)貸款余額與存款余額的比例不得超過百分之七十五;
(三)流動性資產余額與流動性負債余額的比例不得低於百分之二十五;
(四)對同一借款人的貸款余額與商業銀行資本余額的比例不得超過百分之十;
(五)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對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其他規定。
本法施行前設立的商業銀行,在本法施行後,其資產負債比例不符合前款規定的,應當在一定的期限內符合前款規定。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E. 貧困戶小額貸款的政策
貧困戶每戶最高可貸款5萬元,並且三年內免息:
一、按照相關規定在脫貧攻堅期內,符合以下4個條件的貧苦戶每戶最高可貸款5萬元,由當地縣級財政機構按照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給予全額貼息,對於農戶來說也就是三年內免息,換句話說,也就是國家拿5萬元無償的給農戶用三年,農戶可以利用這筆錢進行生產或者創業,進而脫貧致富。
二、根據國家金融扶貧政策的相關規定,2017年農村貧困戶只需滿足以下4個條件,即可申請享受扶貧小額信貸政策:
1、「三好」農民。即遵紀守法好、家庭和睦好、鄰里團結好。
2、「三強」農民。即責任意識強、信用觀念強、履約保障強。
3、「三有」農民。即有勞動能力、有致富願望、有致富項目。
4、「三無」農民。無賭博、吸毒、嫖娼等不良風氣;無拖欠貸款本息、被列入貸款黑名單記錄;無游手好閑、好吃懶做行為。
(5)村級扶貧小額貸款還款實施方案擴展閱讀:
1、扶貧貸款的貼息范圍:2000年1月1日起,中央財政根據國務院確定的年度扶貧貸款計劃規模(含當年新增、收回再貸、未到期的上年新增扶貧貸款),在計劃額度內進行貼息。1998年前發放的所有扶貧貸款均不再貼息。
2、扶貧貸款的貼息比例:根據國務院作出的「從2000年開始,把當年新增扶貧貸款,收回再貸的扶貧貸款,以及未到期的上年新增扶貧貸款全部納入當年扶貧貸款計劃;財政部根據年度扶貧貸款計劃給予貼息」的決定,中央財政在國務院批準的年度扶貧貸款計劃規模內貼息,原則上只貼一年。
3、扶貧貸款的貼息年限:根據國務院作出的「從2000年開始,把當年新增扶貧貸款,收回再貸的扶貧貸款,以及未到期的上年新增扶貧貸款全部納入當年扶貧貸款計劃;財政部根據年度扶貧貸款計劃給予貼息」的決定,中央財政在國務院批準的年度扶貧貸款計劃規模內貼息,原則上只貼一年。
4、扶貧貸款貼息的結算:扶貧貸款貼息實行按季據實結算。每季末由農業銀行各省級分行(直屬分行列其中數)匯總填報《扶貧貸款財政補貼利息結算表》,經省級財政部門會同省級扶貧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上報財政部和農業銀行總行;
5、由農總行匯總後(附分省表),於次季第一個月底前報財政部,由財政部審核,並與農業銀行總行結算。各級農業銀行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扶貧辦必須認真、及時、真實、准確地按照規定做好此項工作。
F. 《廣西壯族自治區扶貧小額信貸風險 補償金管理辦法(修訂)》政策有哪些內容
為更好地理解和執行《廣西壯族自治區扶貧小額信貸風險補償金管理辦法(修訂)》(以下簡稱《辦法》),現將相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辦法》出台的背景
(一)廣西扶貧小額信貸進入集中還款期,對風險補償金的啟用已提上日程。
2019年,我區到期的扶貧小額信貸余額168.93億元,占貸款余額總量(232.74億元)的82.75%,尤其是第三、四季度,到期扶貧小額信貸33.59萬戶、152.79億元,佔全年到期貸款的90.44%。部分扶貧小額信貸出現逾期,亟待明確風險補償金的補償標准和啟用程序。
(二)2018年國家脫貧攻堅成效考核反饋廣西問題指出廣西扶貧小額信貸風險補償制度不健全。審計發現,某縣未按規定製定扶貧小額信貸風險補償金管理辦法。
《自治區扶貧開發領導小組關於印發2018年國家脫貧攻堅成效考核反饋廣西問題整改落實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扶領發〔2019〕7號)要求廣西銀保監局和自治區財政廳牽頭完善自治區層面的扶貧小額信貸風險補償金管理辦法,指導縣級完善風險補償制度。
(三)市縣及金融機構多次提出調整意見。
隨著扶貧小額信貸工作形勢的變化,市縣和放貸銀行多次要求對原來的《廣西壯族自治區扶貧小額信貸風險補償資金管理辦法》(桂財農〔2017〕58號)進行修改,以合理確定風險補償比例,並明確風險補償金的啟用程序、損失認定標准等事項。
二、修訂的目的
本次修訂的目的,是為了鼓勵、督促相關部門和放貸銀行依法依規、扎扎實實做好扶貧小額信貸的回收工作,盡最大可能減少國有資產損失。
受上級政策和歷史因素的影響,廣西扶貧小額信貸在准入時未能嚴格審核,貸後管理也不如同類商業貸款嚴格,如果在最後的回收階段還不能妥善做好問題授信的清收追償工作,那必然會造成國有資產的巨大損失。
因此,通過本次修訂,要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政策導向作用,督促各級各單位嚴格貫徹落實自治區領導在2019年全區扶貧小額信貸電視電話會議上的講話精神,「層層壓實責任,倒逼工作落實」;督促放貸銀行「切實負起扶貧小額信貸管理的主體責任,按照規定嚴格做好貸款的審核、發放、回收等工作」;督促相關部門用好用足政策、在法律法規允許范圍內給予放貸銀行最大限度的支持,共同做好扶貧小額信貸風險防控和回收處置工作。
三、政策依據
(一)《關於促進扶貧小額信貸健康發展的通知》(銀監發〔2017〕42號)
(二)《中國銀保監會 財政部 中國人民銀行 國務院扶貧辦關於進一步規范和完善扶貧小額信貸管理的通知》(銀保監發〔2019〕24號)
(三)《關於創新發展扶貧小額信貸的指導意見》(國開辦發〔2014〕78號)
(四)《關於全面做好扶貧開發金融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銀發〔2014〕65號)
(五)《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國發〔2014〕43號)
(六)《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處置預案的通知》(國辦函〔2016〕88號)
(七)《財政部關於印發〈財政部駐各地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實施地方政府債務監督暫行辦法〉的通知》(財預〔2016〕175號)
(八)《財政部 發展改革委 司法部 人民銀行 銀監會 證監會關於進一步規范地方政府舉債融資行為的通知》(財預〔2017〕50號)
(九)《金融企業財務規則》(財政部令第42號)
(十)《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專項用途財政性資金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70號)
(十一)《關於進一步推進扶貧小額信貸工作的通知》(桂開辦發〔2016〕70號)
(十二)《關於穩步推進扶貧小額信貸工作的補充通知》(桂開辦發〔2016〕177號)
四、《辦法》的主要內容
《辦法》分為八章,共三十六條。第一章為總則,說明了《辦法》制定的背景依據,明確了風險補償金發放的對象和范圍;第二章為風險補償金管理委員會,明確了縣級風險補償金管理機構、議事規則和各單位職責;第三章為風險補償金的來源和補充,明確了風險補償金的來源、補充機制和撥付程序;第四章為風險補償金的日常管理,明確了日常管理的責任部門、三方共管機制、月報制度和補償比例;第五章為風險補償金的啟用,明確了損失認定標准、負面清單制度、風險補償金啟用程序和退回機制、業務所需材料等;第六章為風險補償金績效考核,明確了考核要求和緩沖機制;第七章為保障和監督,明確了監督機制和問責依據;第八章為附則,明確了文件解釋機構以及其他附加條款。
五、需要說明的重點問題
(一)風險補償金的補償比例。
從外省的情況看,全國扶貧小額信貸工作開展情況較好的湖南省郴州市宜章縣扶貧小額信貸累計投放4.3億元(其中戶貸企用2.24億元),對戶貸戶用資金補償比例90%,對戶貸企用扶貧小額信貸不予補償。截至6月13日,該縣4300多萬元的風險補償金僅啟用45萬余元。從我區的情況看,自治區扶貧辦、金融監管局等相關部門均提出應將風險補償比例設定為70%,而各市對風險補償比例的意見不一,百色、河池、梧州、崇左、桂林、來賓、玉林、欽州、防城港等9個市同意風險補償比例為70%,柳州、賀州兩市建議按50%—70%執行,南寧、貴港、北海等3個市建議按50%執行。
為達到既合理分擔信貸損失、確保不出現系統性風險,又壓實放貸銀行清收責任、盡量提高貸款回收率的政策目的,綜合考慮各方意見以及我區扶貧小額信貸風險情況,本辦法將風險補償比例由原來的50%調整到70%,並保留風險補償金不實行限額管理的規定。
(二)明確風險補償金和擔保金的區別。
中央各部委相關文件多次強調,不得將風險補償金混同為擔保金使用。風險補償金來源於財政性資金,是政府為了鼓勵相關主體向政策鼓勵發展的領域投入資源、從事經營活動、完成特定任務而給予的一種補償資金。而擔保金則是在債務人不按約履行還款責任時需承擔償還義務的資金。兩者的性質和會計處理方式均有本質不同。按照上述規定,風險補償資金不能混同於擔保金、不能直接代償貧困戶的逾期貸款。否則,將違反中央文件規定,並會觸及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的政策紅線。因此,在本辦法的相關條款中,明確風險補償金只是對放貸銀行的合理損失進行補償,並確認為銀行的收入。
(三)對扶貧小額信貸的合理損失進行補償。
本辦法所稱合理損失是指符合扶貧小額信貸經營活動常規情形,剔除了異常因素所致損失之後的貸款損失。政府建立風險補償機制,其本意是對金融機構因放寬授信條件而多承擔的風險進行補償。但是,部分放貸銀行在放寬授信條件的同時,也放鬆了貸後管理的力度,導致扶貧小額信貸風險步步累加,直至出現不良。因此,對扶貧小額信貸所形成的損失,在考慮進政府力推所帶來的准入風險之外,還要考慮放貸銀行貸後管理鬆懈、清收不力的影響和個別搭乘扶貧小額信貸便車違規發放的情形。這部分扶貧小額信貸損失即為不合理損失,由縣里根據產生原因和責任劃分,自行協調解決。另外,本辦法制訂了緩沖機制,採取全區各縣扶貧小額信貸損失率橫向對比和閾值相結合的方式,對扶貧小額信貸損失率超過10%且高於全區扶貧小額信貸平均損失率的縣,其新發生的扶貧小額信貸損失暫不納入風險補償范圍。
(四)風險補償金的啟用時間。
風險補償金是減少放貸銀行損失的最後一道關口,以呆賬認定金額為基礎來計算補償金額。為鼓勵、督促各方加快清收進度、加大清收力度,盡最大可能減少國有資產損失,風險補償金的啟用以完成呆賬認定為前提。如果縣級清收工作開展順利,在較短時間內收集整理出完整的證明材料,即可按照財政部印發的《金融企業呆賬核銷管理辦法(2017年版)》(財金〔2017〕90號)的相關規定進行呆賬認定,並申請風險補償金。此項制度設計主要是為了防止出現部分單位消極怠工、放慢清收工作、直接拖延至風險補償金啟動時間的現象。
(五)窮盡追索的要求。
根據國家有關政策法規精神,放貸銀行應在各相關部門的協助下,查清貸款貧困戶或企業名下財產,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申請查封、扣押、凍結,並積極跟進訴訟程序,盡快執行相關財產。上述財產包括但不限於:貸款貧困戶或企業名下所有銀行賬戶的存款(法律不允許扣劃的除外),土地(林地)使用權、相關資源承包權、房產、鋼結構廠房、機器設備、車輛、股權、其他流動資產和固定資產等。
(六)怠於行使代位追索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七十三條,因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針對戶貸企用扶貧小額信貸而言,貧困戶未使用貸款且不具償還能力,企業從貧困戶處獲得資金而對貧困戶負有債務,且二者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不屬於專屬債權。這一情形,符合代位權訴訟的條件。放貸銀行可依此項規定直接向法院起訴企業,並將貧困戶列為證人或第三人。如果放貸銀行怠於行使代位權進行追索,錯失清收時機,致使企業轉移財產,造成貸款損失的,不納入補償范圍。
(七)用扶貧小額信貸承接問題授信。
用扶貧小額信貸承接問題授信是指扶貧小額信貸發放時,企業存在資不抵債、徵信逾期,或是企業原來的貸款因違法違規被要求收回等情形。這種情況屬於非正常發放的戶貸企用扶貧小額信貸,風險補償金不予補償,由縣級協調解決。
(八)對風險補償金不予補償部分的解決途徑。
本辦法明確規定,由縣政府協調相關部門和放貸銀行對因不正常、不合理發放而造成風險補償金不予補償的扶貧小額信貸進行成因分析、責任劃定和組織協調,以確定政銀分擔比例。這部分扶貧小額信貸的補償不受本辦法約束,不得使用風險補償金,由縣級在充分尊重歷史事實、保障各方合理訴求、維護脫貧攻堅大局的基礎上,依法依規制定補償方案。
(九)其他相關問題。
1.本辦法第四條所提「符合條件」指的是發放了扶貧小額信貸且不存在違法違規發放的情形,側重點在於不存在違法違規發放的問題。
2.本辦法第二十五條所提市場化方式處置不良貸款,是指放貸銀行依照相關規定將進行債權轉讓,以降低不良貸款比率的做法,包括但不限於單戶債權轉讓、批量不良轉讓、不良資產證券化、基金方式進行不良貸款轉讓等方式。市場化方式進行不良貸款處置後,放貸銀行即可依據《金融企業呆賬核銷管理辦法(2017年版)》(財金〔2017〕90號)進行呆賬認定,並完成風險補償和呆賬核銷等工作。
3.本辦法第二十五條所提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需在與縣里首次開展合作前,以正式文向自治區財政廳申請准入。自治區財政廳在對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資質進行審查後,決定是否列入准入名單。自治區財政廳將定期向社會公告准入名單,並根據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管理水平,對清單進行動態調整。
(來源:廣西壯族自治區扶貧開發辦公室網站)
G. 產業扶持對貧困戶「兩免」小額貸款的具體內容是什麼
一、申請用途
精準扶貧專項貸款一般只能用於貧困戶從事種植、養殖、農產品加工、運輸、商業流通、農家飯店等生產經營活動,不得用於結婚、建房等非生產性方面,具體發展產業由鎮村兩級指導確定。致富能人、農村合作組織和龍頭企業的貸款用途根據各自產業類型自主確定。
二、申請方式
1、貧困戶申請、直接貸給貧困戶。
2、貧困戶申請、貸給貧困戶,貧困戶把錢交給大戶(企業),與大戶(企業)簽證分紅協議。
3、貧困戶申請、貸給大戶(企業),但大戶(企業)必須與貧困戶簽訂帶動發展、或分紅協議。
三、申請條件
1、年齡在18歲到60歲之間,有固定住所,具有完全民事能力;
2、持有效身份證件,具有還款能力,並且無不良信記錄;
3、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產業政策;
4、有貸款意願和自主發展能力;
5、能夠帶動缺乏致富能力的貧困農戶(必須是建檔立卡貧困戶)增收脫貧的致富能人、農村合作組織、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
6、貸款人需與貧困戶、村委會、鎮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共同簽訂增收脫貧帶動協議,使用貧困農戶的貸款額度,並作為承貸主體,承擔貸款全部償還責任。
具體內容咨詢當地銀行。
H. 精準扶貧貸款怎麼還款
法律分析:精準扶貧貸款一般採用的是到期還款的方式,也就是大家到期以後將貸款還清,貸款期限一般不超過3年,精準扶貧貸款是享受政府貼息政策,只需要還款本金即可,對於到期沒有還款能力的,可以申請分期還款和辦理續貸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八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農村實行計劃生育的家庭發展經濟,給予資金、技術、培訓等方面的支持、優惠;對實行計劃生育的貧困家庭,在扶貧貸款、以工代賑、扶貧項目和社會救濟等方面給予優先照顧。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 第六十八條 國家促進農業生產、加工、流通等環節的互聯網技術應用,鼓勵各類社會資源加強合作,促進農村電子商務發展,發揮電子商務在精準扶貧中的作用。
I. 扶貧小額貸款
扶貧小額貸款
(一)貸款對象及條件:
1、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申報條件:生產及經營地位於區內,年齡在18至60周歲,有貸款意願、有就業創業潛質、有技能素質、具備一定還款能力、講信用的建檔立卡貧困戶。
2、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專業大戶等新型農村經營主體申報條件:
(1)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行業發展規劃、扶貧產業規劃、扶貧開發政策和相關法律法規;
(2)資源優勢突出,區域特色明顯,市場潛力大,且能帶動當地相關產業發展,扶持效果得到貧困戶認可;
(3)具有較強的扶貧輻射帶動作用,能直接安排貧困農戶子女務工就業,直接或間接增加農村貧困人口收入,並與建檔立卡貧困戶簽訂幫扶脫貧協議。
(二)貸款用途:只能用於建檔立卡貧困戶或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專業大戶等新型農村經營主體的生產經營項目,主要包括農、林、牧、漁及現代服務業等方面。
(三)貸款額度:建檔立卡貧困戶單筆貸款金額最高不超過10萬元;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專業大戶等新型農村經營主體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四)擔保方式:貧困戶申請扶貧小額貸款原則上實行免抵押、免擔保的信用貸款方式,經銀行機構調查認定借款人確實預期風險較大的,可要求借款人追加相應抵押擔保物或擔保人;新型農村經營主體貸款以抵押或保證擔保方式為主。
(五)貸款期限:貸款期限根據借款人生產經營情況合理確定,一般為1年,最長不超過2年。
(六)還款方式:還款方式採用一次性還本或分期還本方式。
(七)貸款利率:執行利率按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檔次基準利率計算。
(八)貸款貼息:對貧困戶、新型農村經營主體貸款,區財政按基準利率全額貼息。
J. 農村扶貧貸款是什麼申請條件有哪些如何辦理
老家所屬的村子是一個省部級貧困鄉。偏遠少人,人均耕地不夠,交通運輸也極其麻煩。前三十年,全村人大多數南下廣東打工賺錢。許多家中根據二三十年的勤奮,根據一點一點的積累,在城內鎮上購房或建房子,此後搬出了這些偏遠的山村裡。可或是有一部分人,由於各種原因,停留在大山深處里,仍然在貧窮中掙脫。可是,我國沒有忘記她們。近些年,精準脫貧幅度持續增加。從惠及全民的農村基礎設施基本建設再到現如今的扶持到戶,精準扶貧持續的全方位細膩深層次,從行動上改變了這一貧困鄉的外貌,
有借款意向和自主發展水平;可以推動欠缺發家致富水平的貧窮農民(必須是低保困難戶)創收脫貧致富的賺錢賢能、農村合作機構、農業產業行業龍頭;借款人需與困難戶、村民委員會、鎮政府、行業主管部門一同簽署創收脫貧致富推動協議書,應用貧苦農民的貸款額,並做為承貸行為主體,擔負借款所有還款義務;借款人是公司法人的,其法人代表除具有前1至4款標准外,公司法人務必有營業執照、機構組織機構代碼、稅務登記、生產製造許可證等合理合法有效身份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