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小額貸款公司拿錢簽定的貸款合同都不給我們借款人一份嗎
果斷起訴了,肯定得一式兩份的,客戶和貸款公司各一份的
『貳』 網上小額貸款有合同的能相信嗎
異地機構貸款吧?傳過證件就給放貸但要交這錢那錢吧?不可信。你想想,你要是貸款公司的,憑這些敢往外放貸嗎?
『叄』 我在網上申請了小額貸款,這是貸款合同,請問有問題嗎
假的。注意合同上那行小字。而且會以各種理由要收你前期費用,不會下款的。
『肆』 小額貸款,如果不簽合同,就貸款請問這樣安全嗎
不安全,建議簽合同,一般貸款發放要簽《借款合同》。
小額信用貸款申請材料:
1.提供個人身份證明,可以是身份證,居住證,戶口本,結婚證等信息;
2.提供穩定的住址證明,房屋租賃合同,水電繳納單,物業管理等相關證明;
3.提供穩定的收入來源證明,銀行流水單,勞動合同等。
銀行個人小額貸款條件:
1.在中國境內有固定住所、或有當地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住證明)、或有固定的經營地點的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
2.有正當的職業和穩定的經濟收入,具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無不良信用記錄,貸款用途不能用作購房、炒股,賭博等行為。
『伍』 銀行貸款一定要夫妻雙方都去簽字嗎
銀行貸款不是一定要夫妻雙方都去簽字。要看協議怎麼約定,如果能約定只有借款人一方簽字也是可以的。但是實際中,因為夫妻是家庭組合,一般都要雙方簽字的。
『陸』 簽訂小額貸款合同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小額貸款門檻低,放款速度快,目前越來越多的貸款人選擇申請小額貸款。只是小額貸款申請成功後,一定要注意審閱貸款合同。小額借貸合同一般由貸款公司出具,貸款人簽字前一定要了解清楚相關細節。那麼,簽訂小額貸款合同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
1、利率,是否處於受法律保護范圍內
目前,我國有法律條款明確規定: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2、還款方式,是否能提前還貸
還款方式一般由當事人自行確定,不過要特別注意能否提前還貸,以及提前還貸利息的計算方式,對於提前還貸是否收取違約金、手續費等也應該了解清楚。
3、罰息,了解可能導致罰息的情況
一般而言,罰息都比較高,所以千萬不要自以為能按時還款就不用關注罰息。罰息怎麼罰,罰多少,都應該了解清楚。若不清楚,可以當面咨詢相關人員。
上述介紹的幾項條款一般相對固定,可供雙方商量的餘地並不大,所以借款人可以多了解不同銀行不同借款產品的信息,選擇借款利率相對更低同時也更適合自己的借款合同。另外小編提醒大家,合同中不要出現口頭約定,一定要把口頭約定在合同中載明,否則出現糾紛沒有書面判斷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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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 我在一個小額貸款公司貸款 合同都簽了 最後他們要我交3000塊的保險我沒錢交 要起訴我該怎麼辦
兄弟,我和你的情況一樣,讓我交2000,不過我有個在貸款公司上班的朋友,還好我問了他,不然可能要上當,客服給我發QQ說不交起訴我,我說快點啊,等不及了,這都幾天了沒消息了。
『捌』 個人小額貸款合同條款
(1)交叉違約。信貸風險的形成是一個從萌芽、積累直至發生的漸進過程。在還款期限屆滿之前,借款人財務商務狀況的重大不利變化很有可能影響其履約能力,貸款人除了可以通過約定一般性的違約條款、設定擔保等方式來確保債權如期受償之外,還可以在合同中約定交叉違約條款.交叉違約的基本含義是:如果本合同項下的債務人在其他貸款合同項下出現違約,則也視為對本合同的違約。一(2)借款人喪失清償能力。凡借款人經司法程序宣告破產或無清償能力,或明示無力清償到期債務,或向債權人讓與財產或提出讓與財產的建議,即視為違約事件(3)借款人的狀況發生了其他的重大不利變化。
《中國農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三十九條:
(一)借款人不按期歸還貸款本息的;
(二)借款人提供虛假文件或資料,已經或可能造成貸款損失的;
(三)未經貸款銀行同意,借款人將設定抵押權或質押權財產或權益拆遷、出售、轉讓、贈與或重復抵押;
(四)借款人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的;
(五)借款人拒絕或阻撓貸款人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的;
(六)借款人與其他經濟組織簽訂有損貸款人權益的合同或協議的;
(七)保證人違反保證合同或喪失承擔連帶責任能力,抵押物因意外損毀不足以清償貸款本息,質物明顯減少影響貸款人實現質權,而借款人未按要求落實新保證或新抵押(質押)的。
『玖』 小額貸款合同怎麼寫
小額貸款簽合同的,要注意合同的主體是否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簽字的人是否是合同主體或者主體授權的人;以及貸款合同的內容是否真實合法;是否公平合理。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