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小額貸款公司借款到期後,借款人私自延長期限,保證人還有責任嗎
1、小額貸款公司借款到期後,借款人與貸款公司協商延長借款期限的,保證人仍應當按原期限承擔保證責任。
2、但保證人只在原合同約定的期限或者法定的期限內承擔保證責任,超過上述保證責任期限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最高法院關於擔保法的解釋》
第三十條保證期間,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數量、價款、幣種、利率等內容作了變動,未經保證人同意的,如果減輕債務人的債務的,保證人仍應當對變更後的合同承擔保證責任;如果加重債務人的債務的,保證人對加重的部分不承擔保證責任。
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變動,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期間為原合同約定的或者法律規定的期間。
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動主合同內容,但並未實際履行的,保證人仍應當承擔保證責任。
② 在小額貸款公司貸款逾期怎麼辦
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規定按月償還貸款本息的,逾期部分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計收逾期利息。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貸款銀行除就逾期部分計收逾期利息外,有權會同有關部門處理抵押物或質押物。⑴借款人超過借款合同最後還款期限三個月仍未還清貸款本息的。⑵借款人在還款期內連續六個月未償還貸款本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