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按揭貸款保證金可以入賬嗎
一、企業銀行貸款保證金會計賬務處理如下:
貸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長期借款
付利息時:
借:財務費用
貸:銀行存款
二、保證金指合同當事人一方或雙方為保證合同的履行,而留存於對方或提存於第三人的金錢。在現實經濟生活中流行的保證金主要有兩種形式:一種是合同當事人為保證其債權的實現而要求另一方提供的保證金。另一種形式的保證金,是雙方在合同成立時候,為保證各自義務的履行而向共同認可的第三人(通常為公證機關)提存的保證金。
② 銀行按揭保證金戶被扣手續費怎麼入帳
銀行按揭保證金戶被扣手續費怎麼入帳--計入
財務費用---手續費
借:財務費用---手續費
貸:銀行存款
1、繳納保證金時:
借:存出保證金
貸:銀行存款
2、保證金戶扣了手續費
借:財務費用-手續費
貸:銀行存款
③ 比如10萬元的存單質押貸款,10%保證金,怎麼做會計分錄
1、將質押的存款計入其他貨幣資金中,會計年報裡面還要披露這一塊受限資產
借:其他貨幣資金(存款單金額)
貸:銀行存款
2、支付貸款10%的保證金:
借:其他應收款---貸款保證金--
貸:銀行存款
3、收到貸款:
借:銀行存款
貸:短期借款
④ 貸款擔保費如何做會計分錄
貸款擔保費實際發生時:
借:財務費用
貸:銀行存款。
根據或有事項會計准則和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企業應當按照或有事項會計准則規定的方法,合理確定未來可能發生的產品質量保證金,
借:營業費用
貸:預計負債
實際發生產品質量保證支出時,
借:預計負債
貸:原材料等科目。
如果企業未對未來可能發生的產品質量保證金進行確認計量的,企業應當在實際發生產品質量保證支出時,
借:營業費用
貸:原材料等科目
(4)抵押貸款的保證金如何入賬擴展閱讀:
企業發生的財務費用在「財務費用」科目中核算,並按費用項目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企業發生的各項財務費用借記「財務費用」科目,貸記「銀行存款」、「預提費用」等科目。
企業發生利息收入、匯兌收益沖減借方。月終,將借方歸集的財務費用全部由「財務費用」科目的貸方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的借方,計入當期損益。結轉當期服務費用後,「財務費用」科目期末無余額。
「財務費用」科目的核算規則是:發生的財務費用,借記本科目,貸記相關對應科目;發生的應沖減財務費用的利息收入、匯兌收益,則借記相關對應科目,貸記本科目。
期末應將本科目的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在利潤表中,單設「財務費用」項目反映企業發生的財務費用,並根據「財務費用」科目的發生額,即期末結轉的余額分析填列。
⑤ 按揭貸款保證金如何做帳務處理
借:其他應收款--按揭貸款保證金
貸: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⑥ 保證金怎麼入賬,請高手指點!謝謝!
保證金列其他應收款
借:其他應收款
貸:銀行存款
退還保證金做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
被扣保證金做:
借:管理費用等科目
貸:其他應收款
被扣部份要有發票。
⑦ 銀行貸款保證金怎麼入賬
保證金實際上是銀行單獨從銀行存款中劃出來的,一般是不能動用的,出納方面就單獨列賬體現
會計方面應出憑證 借:銀行存款---保證金戶
貸:銀行存款---××行戶
⑧ 企業銀行貸款保證金會計怎麼入賬
企業銀行貸款保證金會計賬務處理如下:
貸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長期借款
付利息時:
借:財務費用
貸:銀行存款
保證金指合同當事人一方或雙方為保證合同的履行,而留存於對方或提存於第三人的金錢。在現實經濟生活中流行的保證金主要有兩種形式:一種是合同當事人為保證其債權的實現而要求另一方提供的保證金。另一種形式的保證金,是雙方在合同成立時候,為保證各自義務的履行而向共同認可的第三人(通常為公證機關)提存的保證金。
⑨ 保證金的會計分錄怎麼做
(1)以前支付時
借:其他應收款--貸款保證金,
貸:銀行存款。
(2)現在收回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貸款保證金。
保證金通常打入借款人或擔保企業在銀行開設的專有特定賬戶,這個錢所有權歸借款人,但借款人是不能使用的,只有相應借貸按期歸還了,這個保證金才歸還提供者。
銀行小額貸款需要交納保證金的客戶,一般往往是客戶的抵押物價值不足,抵押物品未辦理正式抵押手續,由第三方擔保公司進行擔保,交納一定數額的保證金後,獲取銀行發放的貸款,同時在貸款本息全部結清後,該保證金應退回給借款人。
(9)抵押貸款的保證金如何入賬擴展閱讀
保證金也具有類似定金一樣的擔保合同實現的作用。但就定金的功能而言,並不只限於中國《民法通則》和《擔保法》規定的,只將定金作為債履行的一種擔保方式。實踐中,當事人可以自行約定定金的作用功能。
定金依其給付目的,可以作為合同訂立的保證、合同生效的條件、合同成立的證明、或者合同解除的代價。
因此,定金除了具有擔保債履行的功能外,還具有立約功能、成約功能、證約功能和維護合同關系、預防隨意毀約的功能。而這些功能是保證金不具備的。
還應看到,保證金留存或提存的時間和數額是沒有限制的。雙方當事人可以自行約定在合同履行前、合同履行過程中皆可;保證金的數額可以相當於債務額,並不像定金那樣,其總額不得超過主合同總價款的20%,而且必須是在合同約定時或者合同簽訂前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