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機關團體用地可以抵押嗎
法律分析:不能。機關團體用地屬於劃撥用地,一般不能進行抵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第三百九十五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二)建設用地使用權;(三)海域使用權;(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運輸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
第四百條 設立抵押權,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三)抵押財產的名稱、數量等情況;(四)擔保的范圍。
第四百一十九條 抵押權人應當在主債權訴訟時效期間行使抵押權;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② 公共設施用地設定貸款抵押,有什麼法律限制性條款
分兩種情況:第一種是取得土地時沒有支付對價。依據《物權法》第一百八十四條第三款、《擔保法》第三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公共設施和其他社會公益事業設施用地不得抵押,故不能為該公司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第二種情況是宗地為出讓用地,已全額交納出讓金並取得合法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依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可以設定抵押權;第四十九條規定,房地產抵押,應當憑土地使用權證書、房屋所有權證書辦理。
③ 公共設施用地是否可以抵押
【法律分析】
一種意見認為,依據物權法和擔保法的相關規定,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公共設施和其他社會公益事業設施用地不得抵押,故不能為該公司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另一種意見認為,如果該土地為出讓用地,已全額交納出讓金並取得合法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依據規定,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可以設定抵押權房地產抵押,應當憑土地使用權證書、房屋所有權證書辦理。此時該土地可以辦理抵押登記手續。認為,土地抵押權是一種擔保物權,也是一種土地他項權利。土地抵押後,作為標的物的土地並不發生轉移,它仍為原使用人佔有使用,只以其代表經濟價值的某項權利(如所有權、使用權)作擔保。土地雖然為公共設施用地,傳統上,公共設施用地多採取劃撥方式取得,自然不宜抵押。但如果該土地是出讓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人支付了相應的對價,有權利用自己的資產進行融資。而且,土地使用權人不是以公益性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其在辦理抵押貸款後,可以更好地利用土地的經濟效益。則此時該公用設施用地應當可以抵押。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九條 下列財產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權;(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土地的使用權,但是法律規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等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營利法人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公益設施;(四)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④ 公益性項目的土地性質為建設用地,可以抵押嗎
公益性項目用地是政府劃撥用地是屬於國有資產不可以抵押的
⑤ 土地證可以抵押貸款嗎
土地證是一種確權的憑證,因此土地證是可以用來做抵押貸款的,貸款的具體流程是:評估土地價值,這個是在當地的評估局進行;到銀行提出申請,填寫相應的表格;銀行對申請人提交的相關材料進行審批且參觀抵押的土地;通過審批,發放貸款;貸款人在規定期限內還款。
拓展資料:
土地使用權抵押是債務人或第三人向債權人提供土地使用權作為清償債務的擔保,而不轉移佔有的行為。土地使用權抵押關系成立後,債務人到期不能履行債務時,抵押權人得申請人民法院拍賣作為抵押物的土地.使用權,以拍賣款抵償債務,如有剩餘,應退還給抵押人,不足時仍可向債務人繼續追索。土地使用權抵押的特點是:土地使用權抵押時,其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隨之抵押,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抵押時,其使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之抵押;土地使用權抵押,抵押人與抵押權人要簽訂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規定;抵押人到期不履行債務或者在抵押合同有效期間宣告解散、破產的,抵押權人有權依照法律、法規和抵押合同的規定,處分抵押財產,處分抵押財產所得,抵押權人有優先受償權;土地使用權抵押、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抵押,要依法辦理抵押登記,抵押因債務清償或者其他原因消滅時,要依照有關規定辦理注銷抵押登記的手續。
農民集體土地使用權是指農民集體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並取得收益的權利。農民集體土地使用權可分為農用土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和建設用地使用權。農用地使用權是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或者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和個人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的土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是指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的使用權。建設用地使用權是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興辦鄉(鎮)企業和鄉(鎮)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建設用地的使用權。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規定,農用地使用權通過發包方與承包方訂立承包合同取得。宅基地使用權和建設用地使用權通過土地使用者申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取得。
⑥ 土地劃撥」,為什麼不能抵押銀行貸款
首先要明確,「劃撥土地」的土地使用權屬於國家,不能轉讓。 你當時參加競拍時恐怕沒有仔細閱讀「兩證」的內容,特別是國有土地使用權證上標明的土地性質。 產權證包括兩證:土地使用權證和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性質分為「劃撥」和「轉讓」兩種。「劃撥」土地由國家直接撥給使用者,沒有繳納相關土地費用,「轉讓」土地是指通過公開競拍轉讓,已繳納土地出讓金的國有土地。 恐怕你參加競買出價購買的只是廠房的房屋產權,你當時沒有繳納土地出讓金,所以土地使用權仍舊是「劃撥」性質。不知道當時主持拍賣的是不是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要解決這個問題你可以與當地國資管理部門或土地管理部門協商,看看是否可以由你補交廠房所佔用土地的土地出讓金,然後將土地證上的土地性質轉為「出讓」性質。這樣你就可以用廠房抵押貸款了。
⑦ 公共設施用地可以辦抵押房貸嗎
公用設施用地一般是不能被抵押的。我國法律規定了不得抵押的財產有土地所有權、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社會公益設施用地、所有權或使用權不明有爭議的財產、依法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或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公用設施用地一般是劃撥方式取得的,是沒有繳納土地出讓金的,一般不能抵押。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條
下列財產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權;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土地的使用權,但是法律規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等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營利法人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公益設施;
(四)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⑧ 以出讓的方式取得的醫衛慈善用地可以抵押嗎
根據房地產管理法規定,醫療、衛生、學校、養老院等慈善機構用地,不能作為抵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