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房產證抵押貸款怎麼辦理
1、首先,帶好各種證件材料去一趟銀行,其中包括個人的身份證、戶口簿房、產證等等。到了銀行之後,如果想要申請貸款,需要先在銀行開設一個活期的賬戶,這個賬戶是用來存款的。
2、開設完賬戶後,相關人員會讓你填寫一個申請房產證抵押貸款的表格,這里要注意的是,不管是上面提供的材料還是這里填寫的表格,一定要絕對真實,不能夠弄虛作假,因為之後銀行會派人員對這些材料和表格進行審核,一旦發現有虛假的內容,將會不準許抵押貸款。
3、材料和申請表審核通過之後,相關人員將會通知我們去銀行簽訂貸款協議,協議上的內容一定要看清楚,確認無誤之後再在最後簽上自己的名字。簽完協議再辦理一下抵押房屋的公證手續,銀行就會將貸款發放到我們一開始開設的存款賬戶中。
㈡ 如何用房產證抵押貸款
用房產證抵押貸款的方式為:
1、備齊資料,包括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房產證購房合同或發票等;
2、銀行對貸款申請進行審查;
3、借款人將抵押房產的產權證書及保險單交銀行收押;
4、借貸雙方擔保人簽訂住房抵押貸款合同並進行公證;
5、對借貸人的存款和貸款通過轉帳方式劃入購房合同。
【法律依據】
《貸款通則》第二十五條
借款人需要貸款,應當向主辦銀行或者其他銀行的經辦機構直接申請。借款人應當填寫包括借款金額、借款用途、償還能力及還款方式等主要內容的《借款申請書》並提供以下資料:
一、借款人及保證人基本情況;
二、財政部門或會計(審計)事務所核準的上年度財務報告,以及申請借款前一期的財務報告;
三、原有不合理佔用的貸款的糾正情況;
四、抵押物、質物清單和有處分權人的同意抵押、質押的證明及保證人擬同意保證的有關證明文件;
五、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報告;
六、貸款人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關資料。
㈢ 房產證怎麼進行抵押貸款
用房產證抵押貸款的手續如下:
1、申請貸款人向銀行提出貸款申請,提交相關材料供銀行審批,相關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證明材料、房屋買賣合同或房屋預售合同、婚姻狀況證明、收入證明等;
2、貸款銀行指定房產評估機構對貸款人的房產進行評估,並提交房產評估報告,進而確定放貸額度,對申請人提供的房產進行評估;
3、貸款人與貸款銀行簽訂《房屋抵押借款合同》等相關協議,在貸款銀行開立個人還款賬戶;
4、前往房產登記中心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5、貸款銀行將放款至借款人指定的銀行賬戶。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條,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二)建設用地使用權;
(三)海域使用權;
(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運輸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
㈣ 建設銀行怎麼用房產證抵押貸款
法律分析:建設銀行用房產證抵押貸款的流程:1、持房產證到產權房屋所在區縣房地局詢問該房產是否可以辦理房產抵押登記;2、如得到可以辦理,攜帶相關資料到建行辦理抵押貸款申請;3、評估;4、審批;5、借款人持房產證、借款合同到房產所在區縣房地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機關費用由借款人承擔;6、抵押登記辦妥後,建行方可發放貸款至借款人個人儲蓄帳號中。
法律依據:《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房地產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產以不轉移佔有的方式向抵押權人提供債務履行擔保的行為。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法以抵押的房地產拍賣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本辦法所稱抵押人,是指將依法取得的房地產提供給抵押權人,作為本人或者第三人履行債務擔保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本辦法所稱抵押權人,是指接受房地產抵押作為債務人履行債務擔保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本辦法所稱預購商品房貸款抵押,是指購房人在支付首期規定的房價款後,由貸款銀行代其支付其餘的購房款,將所購商品房抵押給貸款銀行作為償還貸款履行擔保的行為。本辦法所稱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為取得在建工程繼續建造資金的貸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連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資產,以不轉移佔有的方式抵押給貸款銀行作為償還貸款履行擔保的行為。第四條已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權抵押的,該房屋佔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必須同時抵押。第二十五條 房地產抵押,抵押當事人應當簽訂書面抵押合同。第二十六條 房地產抵押合同應當載明下列主要內容:抵押人、抵押權人的名稱或者個人姓名、住所;主債權的種類、數額;抵押房地產的處所、名稱、狀況、建築面積、用地面積以及四至等;抵押房地產的價值;抵押房地產的佔用管理人、佔用管理方式、佔用管理責任以及意外損毀、滅失的責任;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抵押權滅失的條件;違約責任;爭議解決方式;(十)抵押合同訂立的時間與地點;(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㈤ 房產證抵押銀行貸款流程
法律分析:房產證在銀行抵押要貸款的流程:1、產權房屋所在區縣房地局詢問該房產是否可以辦理房產抵押登記;2、銀行指定房產評估機構對申請人提供有自有房產進行評估;3、銀行協助申請人辦理房產保險手續及相應的貸款審批手續;4、借款人持房產證、借款合同到房產所在區縣房地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機關費用由借款人承擔;5、抵押登記辦妥後,發放貸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二)建設用地使用權;(三)海域使用權;(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運輸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
㈥ 怎樣用房產證做抵押貸款
利用房產證辦理房產抵押貸款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房產證、個人賬戶近半年的銀行流水對賬單向銀行提出書面貸款申請,銀行對借款人進行資質審核,審核通過簽訂貸款合同、擔保合同、委託扣款協議開立賬戶,到房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支用貸款。
【法律依據】
《貸款通則》第二十五條
借款人需要貸款,應當向主辦銀行或者其他銀行的經辦機構直接申請。
第二十七條
貸款人受理借款人申請後,應當對借款人的信用等級以及借款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等情況進行調查,核實抵押物、質物、保證人情況,測定貸款的風險度。
第二十九條
所有貸款應當由貸款人與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應當約定借款種類,借款用途、金額、利率,借款期限,還款方式,借、貸雙方的權利、義務,違約責任和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