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買房貸款要擔保人嗎
如果是當地戶口在當地工作,在當地買房,不用擔保人,有收入證明就行。
如果是是其他的就需要當地的擔保人。
當然有的銀行也不需要,視情況而定。
㈡ 按揭房子需要擔保人嗎
法律分析:個人住房貸款是否需要擔保人,是銀行根據貸款人的資信條件,對照審批大綱進行審批,如果貸款人本身的條件不足時,才會要求提供擔保人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四條 保證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被保證的主債權的種類、數額,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保證的方式、范圍和期間等條款。
第六百八十五條 保證合同可以是單獨訂立的書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債權債務合同中的保證條款。第三人單方以書面形式向債權人作出保證,債權人接收且未提出異議的,保證合同成立。
第六百八十六條 保證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一般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㈢ 房貸需要擔保人嗎
辦房貸不一定需要擔保人,具體要根據借款人的自身情況來定。
如果借款人符合貸款銀行規定的貸款條件,那麼辦理房貸就不需要擔保人。如果借款人不符合貸款銀行規定的貸款條件,那麼貸款機構就會要求借款人提供一個擔保人來貸款。
房貸擔保人可以解除嗎
在簽訂完房貸擔保合同之後,是不可以隨便撤銷擔保人的。在借款人還清貸款之後,擔保人就能解除擔保關系了。如果借款人還沒有還清借款,想要撤銷擔保人就需要得到借款人和銀行的共同同意才行。
不過一般不會出現中途撤銷擔保人的情況,更常見的是在還款過程中更換擔保人。在更換擔保人的時候,需要原來的擔保人和借款人同時向銀行提交申請。銀行會對新擔保人進行審核,確定新擔保人對貸款有擔保能力。在新擔保人通過銀行的審核,並且銀行同意更換擔保人的時候,原來的擔保人才能撤銷自己的擔保責任。
由於擔保人對於被擔保人的還款負有責任,所以會面臨比較大的風險。在被擔保人欠款不還的時候,擔保人不僅需要承擔相應的還款,還會因此影響自己的個人徵信報告。
因此,在為他人進行擔保之前,一定要注意以下兩個方面:
(1)要考察借款人的信譽情況。貸款人的信譽情況越好,就意味著擔保人面臨的風險越小。千萬不要因為所謂熟人的面子,就不計後果地、盲目地做貸款擔保人。這會面臨非常大的風險。
(2)要弄清楚貸款人的還款能力。貸款人還款能力越大,擔保人面臨的風險就越小。對於那些負債累累的借款人,就不要為他們提供擔保了。
房貸擔保人有什麼風險
1、 為他人買房做擔保,擔保人存在一定的風險。銀行會要求擔保人經濟基礎好,具有償還貸款的能力,並且會要求擔保人在借款人無法償還貸款時,承擔還款的責任。因此為他人買房做擔保,存在著幫借款人還款的風險的。如果借款人能夠按時償還本息的話,一般沒有很大的影響。
2、 為他人買房做擔保,可以會影響擔保人信用記錄。因為借款人的月供額等,會顯示在擔保人的信用記錄中。如果在擔保期間,借款人逾期還款,那麼會影響到擔保人的信用記錄。
3、 而且擔保人如果想要在擔保期間申請貸款,可能會存在被銀行拒貸的風險。因為為他人做擔保,銀行通常會要求擔保人承擔連帶責任。因此擔保人申請貸款時,銀行還會考慮到擔保人償還擔保的部分,如果負債過高,很有可能會導致擔保人無法通過貸款審核。即使貸款審核通過了,其貸款的額度和貸款的利率也會受到影響。
4、 為他人買房做擔保一定要謹慎,擔保人要摸清楚被擔保人償還債務的能力,其信用程度怎麼樣。如果被擔保人還貸能力越強,信譽越好嗎,擔保人存在的風險也就越小。
㈣ 貸款買房子,一定要有擔保人簽字才行嗎
如果你要買房貸款的話,要有擔保人簽字更好,如果沒有擔保人的情況下,拿你買的這個房子做抵押也可以,加上你的房屋公積金,還有首付,如果再有人給你擔保,那不更好嗎?
㈤ 貸款買房需要的擔保人 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㈥ 辦理購房貸款時銀行要求提供擔保人是什麼意思
你確定是擔保人哦?如果是擔保人的話,銀行可能怕你哪天無力償還貸款的話,可以找擔保人要貸款,有法律連帶責任。
而一般只是要求你提供本地聯系人吧,就是怕萬一有什麼事情通知不到你本人的話,可以聯系你提供的這位所謂的擔保人來聯系你,所以他就沒有連帶責任了~只是負責幫銀行聯系你而已。
㈦ 買房貸款需要擔保人嗎房貸擔保人的責任有哪些
法律分析:一般來說,申請買房貸款的時候,如果借款人收入足夠或者信用紀錄是良好的,是不需要擔保人的。但是如果借款人的收入是不夠的,或者是信用紀錄不好的,貸款機構就會要求借款人找一個擔保人,對房屋的負債作個人承擔。擔保人的責任為如果借款人不還款,擔保人是要負上還款責任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七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有權拒絕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債務人下落不明,且無財產可供執行;(二)人民法院已經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三)債權人有證據證明債務人的財產不足以履行全部債務或者喪失履行債務能力;(四)保證人書面表示放棄本款規定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