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貸款人還不上錢,作為擔保人具體要怎麼應對
一般擔保是指當事人約定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由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的擔保合同。在主合同糾紛尚未審理或仲裁,債務人的財產尚未依法強制執行之前,一般保證人可以拒絕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如果借款人不能償還貸款,如果擔保人按照擔保合同的約定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那麼貸款辦理銀行(貸款機構/平台)可以直接要求擔保人代為償還債務。對此,擔保性質可以保證只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責任,保證按協議分擔償付。
如果貸款人和擔保人不主動履行合同,法院可以依法強制執行,如查封、凍結被執行人的財產,限制被執行人的消費額度,對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進行備案等,這將花費大量資金。如果想幫別人擔保貸款,擔保人需要慎重考慮不要盲目決策,一旦貸款人逾期不還債,那麼最後的還款壓力就會降臨到擔保人身上,這可不是什麼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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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銀行貸款逾期了暫時還不上怎麼辦擔保人會怎麼樣
法律分析: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銀行貸款到期還不上擔保人須承擔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一條 保證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第六百八十七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有權拒絕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債務人下落不明,且無財產可供執行;
(二)人民法院已經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
(三)債權人有證據證明債務人的財產不足以履行全部債務或者喪失履行債務能力;
(四)保證人書面表示放棄本款規定的權利。
第六百八十六條 保證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一般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第六百八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六百九十三條 一般保證的債權人未在保證期間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未在保證期間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3. 貸款人還不上錢,作為擔保人應該怎麼辦
貸款人如果沒有能力還錢了,那麼擔保人肯定是要負責任的,不過擔保人需要承擔的還款義務其實是有所區別的,主要還是看簽訂的合約是連帶擔保責任呢,還是一般擔保責任。假如說當時簽訂的合同是連帶擔保責任的話,那麼保證人需要承擔的那部分還款義務則會比較的重。
還有比較重要的一點就是擔保服務其實對於我們來說是會增加個人負債的,並且會出現在個人的徵信報告裡面,也就是給別人做擔保很容易影響自己的信用。所以在給別人做擔保的時候,自己一定要慎之又慎,千萬不要以為只是去給別人搬個小忙而已,這實際上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如果沒有做好相應的准備工作,千萬不要隨便擔保。
4. 貸款人還不了款,擔保人該承擔什麼責任
貸款人還不上貸款時,如果擔保責任的條件成就,那麼擔保人需要在擔保范圍內承擔還款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有權拒絕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
債務人下落不明, 且無財產可供執行;
2.
人民法院已經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
3.
債權人有證據證明債務人的財產不足以履行全部債務或者喪失履行債務能力;
4.
保證人書面表示放棄本款規定的權利。 第六百八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 為連帶責任保證。
5. 銀行貸款人估計還不上錢,我擔保人該如何保護自己
做了擔保人的話,貸款人不還錢,就要擔保人還錢,你還了錢就行,不會丟工作的。
6. 借款人還不上錢擔保人怎麼辦
法律分析:需要根據具體保證方式而定。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而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其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條 保證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一般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有權拒絕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債務人下落不明,且無財產可供執行;
(二)人民法院已經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
(三)債權人有證據證明債務人的財產不足以履行全部債務或者喪失履行債務能力;
(四)保證人書面表示放棄本款規定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7. 貸款人還不上錢,作為擔保人應該怎麼解決
第一、擔保人應當督促貸款人盡早還款
如果貸款人無法按時歸還貸款,那麼金融機構就會向貸款人進行催收,要求貸款人盡早歸還欠款,金融機構工作人員還會同時告知擔保人貸款已經出現逾期,如果貸款人一直沒有歸還欠款,那麼金融機構就會要求擔保人履行貸款擔保的責任,要求擔保人來歸還金融機構的欠款。
在金融機構向貸款人發放貸款時,考慮到貸款人的還款能力不強,就會要求貸款人尋找擔保人來對貸款進行擔保,根據貸款合同約定,當貸款人無法償還金融機構貸款時,擔保人就要代替貸款人履行還款的責任,對貸款人出現逾期的貸款進行代償。擔保人在簽署擔保合同的時候,金融機構工作人員會向擔保人進行確認,同時將擔保人應當承擔的責任告知擔保人,如果擔保人能夠接受相關的要求,那就可以正式簽署擔保合同。擔保人一旦簽署擔保合同,就需要對貸款人的貸款承擔擔保的責任,代貸款人歸還拖欠的貸款。
8. 貸款人還不上錢,作為擔保人應該怎麼辦
貸款人如果沒有能力還錢了,那麼擔保人肯定是要負責任的,不過擔保人需要承擔的還款義務其實是有所區別的,主要還是看簽訂的合約是連帶擔保責任呢,還是一般擔保責任。假如說當時簽訂的合同是連帶擔保責任的話,那麼保證人需要承擔的那部分還款義務則會比較的重。
不過也是有特殊情況存在的,你比如說如果在簽訂擔保合同的時候,對方存在著脅迫的手段或者是欺騙的手段,那其實擔保人是可以不負責任的。
還有就是如果沒有經過擔保人自己的同意,對方就私自更改了合同,或者是沒有經過擔保人的同意,對方私自轉讓了債務,那麼在這種情況下,擔保人都是不需要承擔責任的,更加不需要代為償還。不過在一般情況下,如果貸款人沒有能力償還貸款了,那麼擔保人都是要負責的。
注意事項
所以在日常生活當中,我們也不要輕易的去給別人做擔保,如果有好朋友找我們做擔保的話,那麼自己一定要謹慎一些,首先我們要搞清楚對方是否有這個能力去償還貸款,然後要搞清楚對方的信用怎麼樣。
如果對方的經濟能力一般般,而且信用又不是特別的好,那我不建議是為對方做擔保,因為這樣一來自己很容易背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