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房屋抵押貸款和房貸有什麼區別
您好,住房按揭貸款和房屋抵押貸款常常會使人們在辦理時產生疑惑,同樣是與「房」和「貸款」相關,那麼,按揭和抵押到底有什麼不同。
1、當事人不同
按揭貸款是發生在購房者、開發商、銀行三方之間,圍繞房屋產權、借款、還款進行的錢物交易。在交易的過程中,各方擔任的職責也是不同的,開發商在這其中擔任的是中間人或者擔保人的角色,購房者是按揭人,銀行是按揭受益人。
抵押一般只牽扯兩個當事人,抵押人和抵押權人,不需要擔保人。現實中的房產抵押也一般是發生在貸款人擁有房屋的所有產權情況下,將房屋抵押給銀行,進行的是一項單純的以物換錢行為,要比按揭簡單許多。
2、所需資料和流程
辦理按揭是在貸款人取得不動產證的前提下進行的,貸款人先憑借首付款證明和購房合同等材料與銀行簽訂借貸合同,在發放貸款付清房款之後,房屋產權由開發單位轉移到貸款人,貸款人再將所有權暫時移交給銀行。所需要的資料是房屋的所有權證明,購房合同等資料。
辦理抵押貸款應當憑借房屋的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貸款用途等材料與銀行簽訂借貸合同。
3、所有權是否轉移
按揭是指購房者在支付部分房款的前提下,通過與銀行簽訂貸款協議,將房屋的產權暫時移交銀行作為貸款的擔保,從而獲得銀行放款,通過貸款人每月償還一定的月供,當最終還完全部貸款和利息之後,再將房屋產權從銀行拿回,從而擁有獨立的房屋產權。
抵押是指購房人將自己名下的房屋作為抵押物,抵押給銀行,從而獲得銀行的貸款,但房屋的產權仍在貸款人手中,銀行只是擁有了房屋的抵押權,無權隨意處置房屋,也從來沒有擁有過房屋的產權。
4、貸款目的不同
從某種程度上說,按揭和抵押擔保的基本目的都在於保證借貸關系的履行,但具體來說還是有一定區別的。
按揭的目的在於通過房屋產權的暫時轉移,最大可能的減少房屋交易和借貸中的風險,以最大限度的取得貸款,徹底完成房屋交易,取得房屋所有權。抵押的目的在於通過抵押物的抵押獲得資金,去完成其他的目的。
5、貸款利率不同
一般而言,利率執行的都是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基準利率。但是按揭貸款執行的利率一般都會享受一定的折扣,偶爾會隨著政策的變化,略有上浮,但幅度不會特別大。抵押貸款不同,房產抵押貸款的貸款利率一般都會在原利率的基礎上上浮,且上浮的幅度較大。總體計算下來,抵押的成本要比按揭高,簡單來說就是在相同的貸款金額下,抵押貸款要比按揭貸款付出更多的利息。
6、貸款年限不同
按揭,簡單來說就是大家日常購房時所說的貸款買房,根據銀行對貸款人的還貸能力的評估,一般最長貸款年限為30年,如果貸款人年紀太長,或者是經濟能力不夠,還會出現銀行不放貸的可能。抵押貸款的貸款期限最長可達10年,而且只要有抵押物,抵押物的存在合理合法,一般很少會有銀行單位不放款。
B. 次級抵押貸款是什麼意思
次級抵押貸款是指一些貸款機構向信用程度較差和收入不高的借款人提供的貸款。
C. 什麼是次級抵押貸款
次級抵押貸款(sub-premium mortgage)指銀行或貸款機構提供給那些信用等級或收入較低、無法達到普通信貸標準的客戶的一種貸款。這種貸款通常不需要首付,只是利息會不斷提高。
美國抵押貸款市場的"次級"(Subprime)及"優惠級"(Prime)是以借款人的信用條件作為劃分界限的。根據信用的高低,放貸機構對借款人區別對待,從而形成了兩個層次的市場。信用低的人申請不到優惠貸款,只能在次級市場尋求貸款。兩個層次的市場服務對象均為貸款購房者,但次級市場的貸款利率【什麼是利率】通常比優惠級抵押貸款高2%~3%。
次級抵押貸款具有良好的市場前景。由於它給那些受到歧視或者不符合抵押貸款市場標準的借款者提供按揭【什麼是按揭】服務,所以在少數族裔高度集中和經濟不發達的地區很受歡迎。
次級貸款對放貸機構來說是一項高回報業務,但由於次級貸款對借款人的信用要求較優惠級貸款低,借款者信用記錄較差,因此次級房貸機構面臨的風險也天然地更大:瑞銀國際(UBS)的研究數據表明,截至2006年底,美國次級抵押貸款市場的還款違約率高達10.5%,是優惠級貸款市場的7倍。
對借款者個人而言,違約會使其再融資【什麼是再融資】難度加大,喪失抵押品的贖回權,無法享有房價上漲的利益。而且,任何一個借款人的違約對借款者所居住地區也有不良影響。據芝加哥的一項調研,一個街區如果出現一起違約止贖,則該街區獨立式單一家庭住房平均價值將下跌10%,而一個地區如出現較為集中的違約現象,將會嚴重降低該地區的信用度。
特點與影響:
次級抵押貸款是一個高風險、高收益的行業。與傳統意義上的標准抵押貸款的區別在於,次級抵押貸款對貸款者信用記錄和還款能力要求不高,貸款利率相應地比一般抵押貸款高很多。那些因信用紀錄不好或償還能力較弱而被銀行拒絕提供優質抵押貸款的人,會申請次級抵押貸款購買住房。 在房價不斷走高時,次級抵押貸款生意興隆。即使貸款人現金流並不足以償還貸款,他們也可以通過房產增值獲得再貸款來填補缺口。但當房價持平或下跌時,就會出現資金缺口而形成壞賬。經過5年房地產火熱牛市,美國家庭自有住宅比例達到歷史最高紀錄,但房地產市場從1年前開始持平。
D. 次級抵押貸款的概況
次級抵押貸款給那些受到歧視或者不符合抵押貸款市場標準的借款者提供按揭服務,所以在少數族裔高度集中和經濟不發達的地區很受歡迎。
次級貸款對放貸機構來說是一項高回報業務,但由於次級貸款對借款人的信用要求較優惠級貸款低,借款者信用記錄較差,因此次級房貸機構面臨的風險也天然地更大。
對借款者個人而言,違約會使其再融資難度加大,喪失抵押品的贖回權,無法享有房價上漲的利益。而且,任何一個借款人的違約對借款者所居住地區也有不良影響。
E. 次貸和CDO分別代表什麼他們有沒關系
次貸是指房屋貸款機構向那些信用等級很低、收入很低的人發放的房貸,由於貸款人信用評級很低,所以這些貸款就被稱為次級抵押貸款,和那些信用評級很高的貸款區別
CDO是指這些次貸被包裝成債券以後的簡稱
F. 什麼是 次級抵押貸款
(一)貸款對象
貸款對象,是指銀行對哪些部門、企業、單位和個人發放貸款。其實質是選擇貸款投向,確定貸款范圍和結構。
商業銀行貸款對象的確定:
一要反映信貸資金運動的本質要求,貸款出去要能保證償還付息;
二要符合商業銀行貸款原則的要求,貸款發放要遵循效益性、安全性、流動性原則;
三要體現貨款投向政策的要求,貸款的投向要服從國家產業政策。
因此,商業銀行的貸款對象必須是經營性企業單位,即具有經濟收入,預付的價值能夠得到補償和增值,有歸還貸款本息的資金來源。凡非經營性、沒有經濟收入的單位,只能作為財政撥款對象,而不能成為銀行貸款對象。
總之,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一切從事生產、流通和為生產流通提供勞務服務的經營性企業單位以及個體經濟都可以成為貸款對象。根據《貸款通則》的規定:貸款對象應當是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主管機關)核准登記的企(事)業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戶或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二)貸款條件
貸款條件,是指具備什麼條件的對象才能取得貸款。是對貸款對象提出的具體要求。凡在「對象」之內,而又滿足「條件」要求的企業單位就可取得銀行貸款。確定貸款條件的依據是:企業單位設置的合法性、經營的獨立性、自有資本的足夠性、經營的盈利性及貸款的安全性。因此,凡需要向銀行申請貸款的企事業單位、個人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我國商業銀行現行貸款條件為:
1.經營的合法性
2.經營的獨立性
3.有一定數量的自有資金
4.在銀行開立基本賬戶
5.有按期還本付息的能力
八、貸款用途和種類
(一)貸款用途
貸款用途是指貸款在企業資金佔用中所表現出來的使用方向和范圍。它是具體規定企業什麼樣的資金需要可以便用貸款,以及這些資金需要中多大部分由銀行貸款解決。
現行貸款用途主要是用於存貨和固定資產更新改造的資金需要。從流動資金看,工業企業的貸款主要用於原材料儲備、在產品和產成品存貨的資金需要。商業企業的貸款主要用於商品存貨的資金需要以及工商企業在商品銷售過程中結算在途資金需要。從固定資金看,主要用於企業技術進步、設備更新的資金需要,企業新建、改造、擴建的資金需要,以及企業進行科技開發的資金需要(包括部分流動資金)。在消費領域主要用於民用商品房和汽車的購置而引起的資金需要。
九、貸款種類
現行貸款種類的劃分標准及種類如下:
(一)按貸款經營屬性劃分
1,自營貸款。指貸款人以合法方式籌集的資金自主發放的貸款,其風險由貸款人承擔,並由貸款人收回本金和利息。
2.委託貸款。指由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等委託人提供資金,由貸款人(即受託人)根據委託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的貸款。貸款人(受託人)只收取手續費,不承擔貸款風險。
3.特定貸款。指經國務院批准並對貸款可能造成的損失採取相應補救措施後責成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發放的貸款。
(二)按貸款使用期限劃分
1.短期貸款。指貸款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貸款。
2.中、長期貸款。中期貸款指貸款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5年以下(含5年)的貸款。
長期貸款,指貸款期限在5年(不含5年)以上的貸款。人民幣中、長期貸款包括固定資產貸款和專項貸款。
(三)按貸款主體經濟性質劃分
1.國有及國家控股企業貸款。
2.集體企業貸款。
3.私營企業貸款。
4.個體工商業者貸款。
(四)按貸款信用程度劃分
1.信用貸款。指以借款人的信譽發放的貸款。
2.擔保貸款。指保證貸款、抵押貸款、質押貸款。
保證貸款,指按規定的保證方式以第三人承諾在借款人不能償還貸款時,按約定承擔一般保證責任或者連帶責任而發放的貸款。
抵押貸款,指按規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財產作為抵押物發放的貸款。
質押貸款,指按規定的質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動產或權利作為質物發放的貸款。
3.票據貼現。指貸款人以購買借款人未到期商業票據的方式發放的貸款。
(五)按貸款在社會再生產中佔用形態劃分
1.流動資金貸款。
2.固定資金貸款。
(六)按貸款的使用質量劃分
1.正常貸款。指預計貸款正常周轉,在貸款期限內能夠按時足額償還的貸款。
2.不良貸款。不良貸款包括呆賬貸款、呆滯貸款和逾期貸款。
呆賬貸款,指按財政部有關規定列為呆賬的貸款。
呆滯貸款,指按財政部有關規定,逾期(含展期後到期)並超過規定年限以上仍來歸還的貸款,或雖未逾期或逾期不滿規定年限但生產經營已終止、項目已停建的貸款(不含呆賬貸款)。
逾期貸款,指借款合同約定到期(含展期後到期)未歸還的貸款(不含呆滯貸款和呆賬貸款)。
(七)按國際慣例(風險度)對貸款質量的劃分
將銀行貸款劃分為正常、關注、次級、可疑、損失五個等級,後三類貸款稱為「不良貸款」或為「有問題貸款」。
十、貸款期限、利率、貼息和結息
(一)貸款期限
金融機構貸款的期限主要是依據企業的經營特點、生產建設周期和綜合還貸能力等,同時考慮到銀行的資金供給可能性及其資產流動性等因素,由借貸雙方共同商議後確定。貸款期限在借款合同中標明。自營貸款期限最長一般不得超過10年(對個人購買自用普通住房發放的貸款最長期限可到20年),超過10年應當報中國人民銀行備案。票據貼現的貼現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貼現期限為從貼現之B起到票據到期日止。貸款到期不能按期歸還的,借款人應當在貸款到期日之前,向貸款人申請貸款展期。短期貸款展期期限累計不得超過原貸款期限;中期貸款展期期限累計不得超過原貸款期限的一半;長期貸款展期期限累計不得超過3年。借款人未申請展期或申請展期末得到批准,其貸款從到期日算起,轉入逾期貸款賬戶。
(二)貸款利率
貸款人應當在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的上下限范圍內,確定每筆貸款利率,並在借款合同中標明。貸款利率的上下限是指中國人民銀行在基準利率的基礎上規定一個浮動幅度,在這個幅度內,由貸款人和借款人協商後確定貸款利率。貸款人和借款人應當按借款合同和有關計息規定按期計收或支付利息。
(三)貼息及結息
為了促進某些產業和地區經濟的發展,有關地方、部門可以對某些貸款補貼利息。貸款的貼息,實行誰確定、誰貼息的原則。對有關部門貼息的貸款,承辦銀行應當自主審查』發放,並根據《貸款通則》的有關規定嚴格管理:除國務院規定外,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權決定停息、減息、緩息和免息。
十一、貸款方式
(一)貸款方式的含義
貸款方式是指貸款的發放形式。它體現銀行貸款發放的經濟保證程度。反映貸款的風險程度。
(二)貸款方式的選擇依據
貸款方式的選擇主要依據借款人的信用和貸款的風險程度,對不同信用等級的企業,不同風險程度的貸款,應選擇不同的貸款方式,以防範貸款風險。
(三)具體貸款方式
我國商業銀行採用的貸款方式有信用放款、保證貸款、票據貼現,除此之外,還包括賣方信貸和買方信貸。
1.信用貸款方式
信用貸款方式是指單憑借款人的信用,無需提供擔保而發放貸款的貸款方式。這種貸款方式沒有現實的經濟保證,貸款的償還保證建立在借款人的信用承諾基礎上,因而,貸款風險較大。
2.擔保貸款方式
擔保貸款方式是指借款人或保證人以一定財產作抵押(質押),或憑保證人的信用承諾而發放貸款的貸款方式。這種貸款方式具有現實的經濟保證,貸款的償還建立在抵押(質押)物及保證人的信用承諾基礎上。
3.貼現貸款方式
貼現貸款方式是指借款人在急需資金時,以未到期的票據向銀行融通資金的一種貸款方式。這種貸款方式,銀行直接貸款給持票人,間接貸款給付款人,貸款的償還保證建立在票據到期付款人能夠足額付款的基礎上。
十二、貸款程序
(一)貸款申請
(二)貸款審批
(三)簽定合同
(四)貸款發放
(五)貸款的管理和收回
十三、信貸監督與制裁
(一)信貸監督
貸款監督,是銀行在辦理信貸業務過程中,對國民經濟各部門、各單位的經濟活動進行檢查、分析、督促、制約的行為。其實質是運用信貸、利率杠桿,對企業經濟活動產生影響和制約作用。
.1.信貸監督的方法
信貸監督是一種經濟監督,因此,其監督的方法通常採用經濟措施,通過信貸業務活動來進行。一是通過制定正確的貸款制度,嚴格執行貸款政策、原則和辦法來進行監督。二是通過調查研究,綜合分析,向企業和有關部門反映問題,提出建議,發揮監督作用。三是通過貸款三查制度來發揮信貸監督作用。
2.信貸監督的主要內容
(1)借款人對信貸資金的使用情況。
(2)借款人的生產經營狀況。
(3)借款人財務狀況有無較大變化。
(二)信貸制裁
信貸制裁,是銀行對於逃避信貸監督,違反金融政策、 借款合同及貸款管理的有關規定的借款人,根據情節輕重.採取必要的措施,從經濟上給予借款人一定的影響。信貸制裁是信貸監督的必要手段,其目的是為了促使借款人遵守借款合同,規范企業行為,合理利用資金,提高經濟效益。同時也是為了保護銀行的合法權益,提高貸款質量,降低貸款風險。
十四、貸款擔保方式操作管理
(一)貸款擔保的概念及任務
貸款擔保,是指銀行在發放貸款時,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以保障貸款債權實現的法律行為。
(二)貸款擔保的方式
貸款擔保方式有保證、抵押和質押。這些擔保方式可以單獨使用,也可以結合使用。
(三)貸款擔保的審查
貸款行應當依據有關的法律、法規和銀行的有關規定,嚴格審查擔保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靠性。
十五、抵押貸款操作管理
(一)抵押貸款的涵義
抵押是指債務人在法律上把財產所有權轉讓給債權人,但債權人並不佔有財產,以財產擔保的債務一經償付,財產所有權的轉讓即告結束。借款人在法律上把自己財產所有權作為抵押而取得的銀行貸款稱為抵押貸款。抵押貸款的保障性是區別於信用貸款的根本特徵。
(二)抵押品的范圍和貸款種類
貸款的抵押品是指由借款人向銀行提供的,並經銀行認可作為實物擔保的財產物資。
抵押品的范圍主要包括以下五大類:一類是有價值和使用價值的固定資產。二類是各種有價證券。三類是能夠封存的流動資產。四類是可作轉讓的無形資產。五類是私有財產和其他可以流通、轉讓的物資或財產。
目前,國外根據抵押品的范圍,把抵押貸款分為以下六 類:一是存貨抵押。二是客賬抵押。三是證券抵押。四是設備抵押。五是不動產抵押。六是人壽保險單抵押。
我國商業銀行抵押貸款的種類主要有動產、不動產及金融有價證券抵押貸款。
(三)抵押貸款的管理要求
採取抵押貸款方式大大降低了銀行貸款的風險,為銀行收回貸款提供了最有效的保障。對抵押貸款的管理,除了進行必要的信用調查外,還要加強以下工作:一是貸款項目的選擇;二是抵押品的選擇和審核工作;三是簽訂借款合同等。
借貸雙方在簽訂有效借款合同和抵押擔保合同之後,借款人可憑銀行的貸款通知辦理抵押貸款開戶手續,銀行可按照貸款項目的建設進度、實際需要和規定的用途發放貸款,並監督其使用情況。
十六、票據貼現貸款的操作管理
(一)票據貼現的概念和特點
貼現是持票人以未到期票據向銀行貼付一定利息兌取資金的行為。貼現貸款是銀行以持票人持有未到期票據為對象所發放的貸款。對於銀行來說,是買進票據所載權利,票據到期,銀行可以取得票據所載的金額。貼現貸款方式具有以下特點。
1.流動性高
票據貼現以後,票據所載權利完全屬於銀行,貼現銀行如有急需,可向其他銀行轉貼現,或向中央銀行再貼現,能隨時收回資金,具有很高的流動性。
2.安全性大
由於貼現人及票據上的各個當事人均為債務人,所以貼現銀行的資金運用具有更大的安全性。
3.自償性強
票據貼現在票據產生時,兌現日期已在票據上載明,債務人不能要求轉期。同時,商業匯票又都以合法商品交易為基礎,具有很強的自償性,到期收回票款較之一般貸款更有保證。
4.用途確定
在用途上,貼現是針對每一筆票據具體操作的,貼現是否得當合理,反映明確清楚。所以,貼現也最容易反映銀行的工作質量。
5.信用關系簡單
貼現除了票據到期不能償款追索外,貼現人與銀行已無需聯系,所以貸款利息在貼現時銀行即預先扣除。
票據貼現業務是一項特殊放款方式,與其他放款相比還有下列不同之處:一是收息的方式不同。二是期限的確定不同。三是所涉及的關系人不同。
(二)辦理貼現貸款的程序
1.貼現貸款的申請
2.貼現的審查
3.貼現資金的支付
實付貼現金額=匯票票面金額—貼現利息
十七、信用貸款操作管理
信用貸款,是以借款人的信用作為保證的貸款。因此,風險性較大,銀行在發放信用貸款時,一定要嚴格掌握貸款額度,審查和分析借款人的財務報表。要進行以下四方面重點審查。
(一)借款人的品質。
(二)貸款的用途。
(三)貸款的數額。
(四)貸款清償的主要來源及時間。
G. 房貸和抵押貸款的區別
按揭貸款就是分期歸還的貸款,可以是有抵押作為擔保的,也可能是信用貸款或者是質押類貸款,特徵是一次發放,逐期歸還。抵押貸款就是以房屋、土地、股權、機器設備等實物資產或無形資產作為抵押物的貸款,具體的還款方式按照和銀行的約定。
拓展資料:
按揭貸款是指以按揭方式進行的一種貸款業務。如:住房按揭貸款就是購房者以所購住房做抵押並由其所購買住房的房地產企業提供階段性擔保的個人住房貸款業務。所謂按揭是指按揭人將房產產權轉讓按揭,受益人作為還貸保證人在按揭人還清貸款後,受益人立即將所涉及的房屋產權轉讓按揭人,過程中按揭人享有使用權。購房者辦理樓盤按揭的具體程序如下:選擇房產購房者如想獲得樓盤按揭服務,在選擇房產時應著重了解這方面的內容。購房者在廣告中或通過銷售人員的介紹得知一些項目可以辦理按揭貸款時,還應進一步確認發展商開發建設的房產是否獲得銀行的支持,以保證按揭貸款的順利取得。
辦理按揭貸款申請購房者在確認自己選擇的房產得到銀行按揭支持後,應向銀行或銀行指定的律師事務所了解銀行關於購房者獲得按揭貸款支持的規定,准備有關法律文件,填報《按揭貸款申請書》。簽訂購房合同銀行收到購房者遞交的按揭申請有關法律文件,經審查確認購房者符合按揭貸款的條件後,發給購房者同意貸款通知或按揭貸款承諾書。購房者即可與發展商或其代理商簽訂《商品房預售、銷售合同》。簽訂樓盤按揭合同購房者在簽訂購房合同,並取得交納房款的憑證後,持銀行規定的有關法律文件與發展商和銀行簽訂《樓宇按揭抵押貸款合同》明確按揭貸款數額、年期、利率、還款方式及其他權利義務。辦理抵押登記、保險購房者、發展商和銀行持《樓宇按揭抵押貸款合同》及購房合同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備案手續。對期房,在竣工後應辦理變更抵押登記。在通常情況下,由於按揭貸款期間相對較長,銀行為防範貸款風險,要求購房者申請人壽、財產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