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設施農用地可以抵押貸款嗎
現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進行抵押貸款。2014年6月11日訊(記者史明玄)10日下午,人民銀行、中農辦、國土資源部、農業部、銀監會等部門聯合調研組1行來漢壽縣調研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和土地流轉等有關工作。縣委常委、副縣長余習瓊陪同調研。 調研組1行首先考察了漢壽縣農經局土地流轉服務中心,具體了解了漢壽縣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抵押登記流程、他項權證辦理流程等工作情況。隨後,調研組1行來到酉港鎮,實地考察了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支持的養殖大戶——漢壽河家堰水產養殖專業合作社,詳細詢問了貸款人生產經營情況、貸款需求、遇到的問題及建議。 調研組1行還對漢壽縣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配套政策、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業務展開情況,和金融機構農村存款主要用於農業農村的相干情況進行了了解,對漢壽縣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和土地流轉等工作給予了肯定。
② 怎樣探索開展大型農機具,農業生產設施抵押貸款業務
目前我是還沒聽說過。(福州)也許有一天農(貸款)業生產設施抵(1377)押貸款會跟房產抵押貸款一(451)樣普及。因為現在國家(4293)也在大力支持農業發展。所以你可以好好研究,多查查資料,問問身邊懂得人,加油。
③ 農業設施抵押貸款利率固定為多少
農行房產證抵押貸款申請條件
(1)年滿18周歲以上60周歲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能力;
(3)銀行規定的其它條件。
農行房產證抵押貸款申請材料
(1)身份證明;
(2)戶口本;
(3)婚姻證明;
(4)收入證明;
(5)抵押房產的房地產證及評估報告;
(6)貸款用途證明;
(7)銀行規定的其它資料。
在進行農行房產證抵押貸款時需將上述資料准備齊全,需要注意的是,農行房產證抵押貸款項目不同,貸款利率也存在一定的區別,一般是在基準利率的10%-40%之間。
④ 農業項目貸款需要什麼手續
農業貸款是我國銀行貸款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農村金融機構對農業企業和農戶提供貸幣資金的信用活動形式.其中承包戶、專業戶貸款主要是貸給農村中的各種承包戶、專業戶及其相互組織的各種經濟聯合體.農業貸款用作從事農、林、牧、副、漁業的生產費用和生產設備資金,從事政策允許的工業、手工業、交通運輸業、建築業、飲食服務業等生產過程中所需流動資金不足的部分,以及生活方面正當的臨時周轉的資金.農業貸款一般由農村信用合作社辦理.
1、貸款原則:①自籌資金為主,貸款支持為輔;②信用第一,誰借誰用誰還,按期清還本息;③有適用適銷的商品、原材料做貸款的物資保證;④貸戶自願,信用社貸款自主,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迫信用社貸款.
2、貸款額度:承包戶、專業戶貸款額實行限額管理.從事種植業、養殖業的農戶貸款余額每一戶不得超過一個生產周期產品銷售收入的50%;從事工商、運輸、服務業的農戶每一戶貸款余額控制在自有資金的30%-50%以內.
3、貸款期限:用於購買口糧、治病、修房等生活貸款期限不超過1年;建沼氣池貸款期限為1~3年;農、林、牧、副、漁種養業和其他家庭副業的生產費用貸款期限不超過一個生產周期;中小型農機具、種畜、農船等生產設備貸款,期限1~3年;工商運輸服務戶購置必要的小型設備及運輸工具,期限最長不超過12個月;商業商品流通貸款期限為3~6個月,工業流動資金貸款為6~12個月;對私營企業不發放固定資產貸款;牧區、交通不便的邊遠山區,貸款期限可適當放寬.
4、貸款的基本程序:借款人按照貸款規定要求,必須向所在地信用社提出書面借款申請,並附有相關資料.信用社根據貸款申請對借款的可行性進行全面審查,經審查評估符合貸款條件的借款申請,信用社會按規定批准其貸款申請,並辦理貸款審批手續.借貸雙方按照"借款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簽訂書面借款合同和貸款擔保合同(對信用好、自有資金比例高,經營管理好、經濟效益好,又有相應物資保證條件的,借款額度在1000元以下的貸款可不需抵押擔保),再根據雙方簽訂的借款合同和生產經營、建設的合理資金需要,辦理借款手續.一般貸款額在300元以內周轉使用的,由分管信貸員直接批准發放;貸款在300~3000元的由信貸員審查,信用社負責人批准發放;3000~1萬元的由信用社調查,縣聯社批准發放,1萬元以上則需報地(市)支行批准發放.
⑤ 如何做好農村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
(一)具備持續生產能力的果園、茶園、養殖場、農業種植基地及其它符合抵押條件的農村土地,且經營面積在50畝以上或基礎設施投入在30萬元以上;
(二)貸款額度原則上不超過借款人農業生產經營項目投入資金的50%;
(三)土地承包經營權產權關系明晰;
(四)符合農業政策性保險的產業,參加農業保險的。
第九條 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用途包括:
(一)用於發展種植業、養殖業、林業、漁業、農副產品加工和流通、休閑農業等;
(二)用於農業生產機具、運輸工具和生產設施配套;
(三)用於滿足農業產前、產中、產後的工資、種苗、農資和服務的資金需要。
⑥ 有人知道農業銀行可以做二次按揭貸款嗎
暫未開通該項業務。
個人住房組合貸款流程:
提出組合貸款申請→貸款調查→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銀行信貸部門分別就公積金貸款和商業貸款部分進行審查、審批→簽訂借款合同→辦理抵押、擔保等手續→發放貸款→資料歸檔→貸款償還→貸後管理→辦理清戶、撤銷抵質押。
溫馨提示:具體業務種類及辦理程序、辦理條件等以當地分行有關規定為准。
⑦ 農業設施大棚抵押貸款還不上怎麼辦
不是到你是想問怎麼辦還是問後果。
如果是問怎麼辦:那你當然要想方設法借款還貸,否則後果不堪設想
如果你問後果:如果不換,國家會收回並拍賣你的抵押設施,如果還不夠,借款人還要到牢房服役,沒有商量
⑧ 申請農業貸款需要什麼條件
農業貸款需要的條件:
1、借款單位應是經濟實體,具有法人資格;
2、借款單位從事的生產經營項目,應是經縣及縣以上領導機關批準的三農項目;
3、借款單位和個人應有符合規定比例的自有資金,或有足夠清償貸款的財產作抵押;
4、借款單位要在農業銀行和信用社開立帳戶,恪守信用。
【法律依據】
《農業貸款試行辦法》第三條
凡經縣(包括縣)以上領導機關批准,實行獨立經濟核算,經過清產核資,撥足定額流動資金,虧損能按期彌補的生產建設兵團、國營農場、牧場、林場、水產養殖、華僑農場、勞改農場、拖拉機站、機電排灌站、農業三場(即實行企業經營的良種場、種畜場、園藝特產場)等國營農業企業,均可按本辦法向當地銀行申請貸款。
第五條
貸款要按期歸還。貸款期限一般不超過一年。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期歸還,企業要提出申請,經銀行同意後,可以延期歸還。貸款要按國家規定的利率支付利息。
⑨ 如何辦理設施農用地
一、辦理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轉讓手續材料
1、關於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手續的申請(1份)(原使用劃撥用地單位或個人向縣國土資源局申請,申請應有主管部門意見和蓋章。內容應寫明土地的位置、面積、四至、土地證號及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的面積、理由等);
2、國有資產處置批復1份(用地單位向縣財政局申請辦理);
3、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復印件(復印件1份);
4、圖件(國土資源測繪隊出具、受讓方單位蓋章);
5、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原件、復印件各1份);
6、法人身份證復印件(2份);
7、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2份);
8、委託辦理的需提交授權委託書(原件、復印件各1份);
9、委託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
10、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蓋章、簽名);
11、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轉讓申請審批表(蓋章、簽名);
12、房產證或規劃許可證、放線證復印件其中1份(核對原件)。
說明:辦理個人使用的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轉讓不用提供第2、5、7項材料。
二、辦理土地使用權轉讓手續材料
1、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
2、身份證復印件(1份);
3、土地評估報告1份(平遠縣土地價格評估所出具);
4、房產證或規劃許可證、放線證復印件其中一份(核對原件);
5、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轉讓申請審批表(蓋章、簽名);
6、委託辦理的需提交授權委託書(原件、復印件各1份);
7、委託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
三、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應具備材料
雙方
材料
抵押權人(銀行)
抵押人(土地使用者)
1
企業法人
營業執照(復印件)
企業法人
營業執照(復印件)
2
法定代表人
證明書(原件)
法定代表人
證明書(原件)
3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復印件)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復印件)
4
法人授權委託書
(辦理土地抵押借款委託書)
法人授權委託書
(辦理土地抵押借款委託書)
5
土地使用證(原件)
6
土地估價
結論及報告(原件)
7
抵押貸款合同(原件)
8
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申請書)審批表
(由抵押人填寫,經雙方蓋章)
四、單獨選址項目建設用地報批材料
文字資源部分
1、市(縣)國土資源局向上級部門請示(寫明經政府同意後上報;屬國務院審批的,仍需由當地政府請示,國土部門出具審查意見)
2、一書四方案(呈報說明書經政府蓋章同意)
3、建設用地申請表
4、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意見(用地單位提供)
5、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文件或其他立項批准文件(用地單位提供)
6、初步設計批准文件或其他設計批准文件(用地單位提供)
7、不壓覆重要礦床的證明材料或壓覆重要礦床評估審核意見(用地單位提供)
8、不屬於地質災害易發區的證明材料或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審核意見(用地單位提供)
9、地方人民政府關於征地補償安置(補償標准合法性、安置途徑可行性)情況和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准備情況的(有償供地時需提供)說明
10、征地補償安置聽證資料(聽證告知書、送達回執、放棄聽證申請及被征地村組出具經過2/3村民代表或村民大會2/3成員同意放棄聽證的證明或聽證筆錄、針對聽證意見和建議的解決措施建議)
11、有償方式供地的應附草簽的出讓合同、地價評估報告
12、省級國土資源部門對補充耕地的驗收文件或補充耕地協議
13、建設擬征(占)地土地權屬情況匯總表(含集體土地所有權證,涉及國有土地的附土地使用證復印件,線性工程可不提供證書)
14、林業部門同意使用林地的文件(佔用林地時提供)(用地單位提供)
15、其他有關部門意見(環境評估、消防等)(用地單位提供)
16、征地預存款證明(國土部門證明:寫明批次名稱、帳號號碼、銀行資金證明)
17、園地不是林地的證明(縣級林業部門出具)
18、集體建設用地的說明
圖件資料部分
1、建設有地勘測定界技術報告書和勘測定界圖(涉及國務院審批和新建高速公路項目,由具有甲級測繪技術資質的單位製作)
2、擬佔用土地1:1萬分幅土地利用現狀圖
3、補充耕地的1:1萬分幅土地利用現狀圖(屬省審批並有省驗收確認的耕地儲備指標的,無須附補充耕地位置圖)
4、補劃基本農田1:1萬分幅土地利用現狀圖
5、建設項目總平面布置圖或線型工程平面圖(用地單位提供)
6、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應標出用地所在位置,如提供的為局部圖,應標出圖的經緯度、坐標)
五、城市批次用地
文字資源部分
1、市(縣)國土資源局向上級部門請示(寫明經政府同意後上報;屬國務院審批的,仍需由當地政府請示,國土部門出具審查意見)
2、一書三方案(呈報說明書經政府蓋章同意)
3、地方人民政府關於征地補償安置(補償標准合法性、安置途徑可行性)情況和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准備情況的說明
4、征地補償安置聽證資料(聽證告知書、送達回執、放棄聽證申請及被征地村組出具經過2/3村民代表或村民大會2/3成員同意放棄聽證的證明或聽證筆錄、針對聽證意見和建議的解決措施建議)
5、補充耕地驗收函
6、建設擬征(占)土地土地權屬情況匯總表(含集體土地所有權證,涉及國有土地的附土地使用證復印件)
7、使用林地審核同意書(佔用林地時需要)
8、征地預存款證明(國土部門證明:寫明批次名稱、帳號號碼,銀行資金證明)
9、具體建設項目名單(項目、面積、規劃用途)
10、園地不是林地的證明(縣級林業部門出具)
11、集體建設用地的說明
圖件資料部分
1、建設用地勘測定界技術報名書和勘測定界圖
2、1:1萬分幅土地利用現狀圖
3、補充耕地的1:1萬分幅土地利用現狀圖(屬省審批並有省驗收確認的耕地儲備指標的,無須附補充耕地位置圖)
4、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應標出用地所在位置,如提供的為局部圖,應標出圖的經緯度、坐標)
⑩ 農行能做房產抵押貸款嗎
農行可以辦理房抵貸業務。
申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持有合法有效身份證明;
2、信用記錄良好;
3、能夠提供符合條件的住房、商住兩用房作抵押物;
4、農業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還款方式:
貸款期限在一年以內(含)的,可採用一次還本付息、定期結息到期還本等方式;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採用分期還款方式,選擇等額本息、等額本金還款。
(作答時間:2021年2月2日,如遇業務變化請以實際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