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當事人在銀行貸款失蹤了,父母有責任幫還嗎
如果當事人在銀行貸款失蹤了,父母有責任幫還了,我覺得大部分是沒有責任幫著還的,如果他已成人,關鍵是看他這個貸款的用途,如果他的貸款父母也得到了好處,媽媽父母就責任幫還了
B. 我給別人擔保貸了房貸款,可他現在失蹤了,銀行還沒有放款,請問我現在應該怎麼
那你應該趕緊去銀行,終止貸款合同,要不然貸款放下來進了失蹤人的賬戶,他不還,銀行就會找你的。
C. 有人叫我給銀行貸款擔保一下然後過十天就失蹤了是騙子嗎
等十天後再與其聯系,如果沒有進展可以收集證據報警處理
D. 貸款人失蹤,擔保人有什麼責任
貸款人失蹤不能履行還款義務,則擔保人需要承擔擔保責任。擔保分為一般擔保和連帶擔保。沒有約定擔保形式的,視為連帶擔保責任。
債權人可以選擇要求債務人、連帶擔保人承擔還款責任。
約定一般擔保的,在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的時候,就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擔保法》
第十七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前款規定的權利:
(一)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的;
(三)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的。
第十八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九條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E. 貸款人失蹤該怎麼辦
如果你是擔保人,不好意思,銀行會向你追索。擔保人和借款人是處在同一地位的,銀行不需要首先向借款人追索,而是可以直接向擔保人追索的。
你可以請教律師,看看你簽的擔保合同對你有什麼保障的地方,比如你的擔保范圍(是定額的,還是無限額的),簽署過程中有沒有不合法的情況(比如強制簽署、或被某些條款/人為解釋所誤導等)而導致擔保合同無效或部分無效。
如果擔保合同有效,作為擔保人必須履行擔保義務,否則,你的信用一樣受損。現在個人信用報告已被銀行廣泛使用,你信用等級一旦下降,你以後想自己貸款(甚至申請一張信用卡)都不行了
F. 作為擔保人給別人擔保貸款,貸款人跑了(失蹤聯系不上),現在銀行起訴我們兩位擔保人我們該怎麼辦
冤有頭債有主,借款人蒸發了不找擔保人找鬼啊?
G. 貸款擔保人共4個人,只有一個人是本人簽字,銀行向本人簽字的擔保人催要貸款人所有的欠款,合理合法么
一般貸款擔保都是連帶責任,也就是銀行可以向其中任何人主張所有欠款
你的情況是3個人沒簽字,銀行向簽字一人主張所有欠款和費用於法有據
H. 貸款人失蹤,擔保人如何追償
失蹤就不會發工資了。沒得扣。
貸款人失蹤貸款由擔保人償還。
銀行貸款不可能只要擔保人吧....即便有擔保人也必須有不動產做抵押物的。你說的沒有固定財產什麼意思?
I. 銀行貸款擔保人在借貸人失蹤情況下承擔什麼責任
銀行貸款的擔保人,在借款人失蹤的情況下,擔保人應當承擔代為償還貸款的責任。具體責任承擔方式如下:
1、保證人提供一般責任保證的,享有先訴抗辯權。即保證人在債務人的財產經法院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2、保證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的,與債務人承擔同一的還款責任,不享有先訴抗辯權。即不論債務人是否有財產,是否經過法院強制執行,保證人都有義務承擔保證責任,向債權人償還欠款。
《擔保法》
第十七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前款規定的權利:
(一)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的;
(三)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的。
第十八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九條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