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貸款人不還錢擔保人可以起訴借款人嗎
法律分析:可以。擔保人履行債務之後,可以向債務人追償,向法院起訴債務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七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有權拒絕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債務人下落不明,且無財產可供執行;
(二)人民法院已經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
(三)債權人有證據證明債務人的財產不足以履行全部債務或者喪失履行債務能力;
(四)保證人書面表示放棄本款規定的權利。
第六百八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七百條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有權在其承擔保證責任的范圍內向債務人追償,享有債權人對債務人的權利,但是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
第七百零一條 保證人可以主張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債務人放棄抗辯的,保證人仍有權向債權人主張抗辯。
第七百零二條 債務人對債權人享有抵銷權或者撤銷權的,保證人可以在相應范圍內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2. 借款人不還款擔保人可以起訴借款人嗎
法律分析:貸款人不還款擔保人可以起訴。如果到期貸款人不能歸還貸款,作為擔保人就要承擔還款的連帶責任,所以,具體需要擔保人履行自己的擔保義務,償還貸款之後,再向貸款人所在地的法院起訴,進行追償,要求貸款人償還貸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條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有權在其承擔保證責任的范圍內向債務人追償,享有債權人對債務人的權利,但是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
3. 擔保人幫借款人還款,怎麼起訴
擔保人履行債務之後,可以向債務人追償,向法院起訴債務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規定,債務擔保人責任可以免除的以下情形:
1、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2、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3、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
4、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3)擔保人可以起訴借款人償還貸款嗎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十七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前款規定的權利:
1、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
2、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的;
3、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的。
4. 主貸人不還款,擔保人還款後可以起訴主貸人嗎
可以的。
擔保人需要起訴借款人的,應該向借款人所在地的法院起訴,在起訴時,擔保人應該提供為借款人進行擔保的證據、擔保人已經履行擔保責任的證據。
擔保人起訴借款人的,屬於行使追償權,應該在擔保人已經承擔了擔保責任後(即代為向債權人償還了借款人的借款),才可以向借款人進行追償。
《擔保法》
第三十一條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第五十七條 為債務人抵押擔保的第三人,在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第七十二條 為債務人質押擔保的第三人,在質權人實現質權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5. 擔保人在被銀行起訴之前,可以起訴借款人還款么
我是律師,我來回答你:根據你所介紹的情況,你可以到法院起訴,向xxx追償你替他償還的貸款。
你需要提供你們的擔保合同,還要提供你給銀行還款銀行出擊的票據,當然起訴狀是必不可少的了,還有你的身份證復印件。
6. 個人貸款擔保人能起訴借款人嗎
擔保人起訴借款人的前提是替借款人償還了借款,有追償權。
見《擔保法》第三十一條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7. 我是擔保人 還了銀行的貸款 能起訴 借款人和擔保人嘛
摘要 你是擔保人,你已經還了銀行的貸款,那麼你可以起訴借款人,畢竟是借款人不還貸款,導致你擔保人需要償還銀行貸款,你可以起訴借款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8. 借款人不還錢,擔保人給還了,擔保人還可以起訴借款人么,能勝訴嗎
擔保人可以起訴借款人。
擔保人並不是債務人,擔保人只是因為擔保合同的存在,為債權人的債權實現提供擔保,因此為債務人的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或給付不能清償責任。一旦擔保人履行了擔保義務,則依法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依法應當勝訴
擔保人可以起訴借款人,要求還款。要收集相關的證據,到法院起訴,只要借款人有能力償還,就能勝訴。根據擔保法31條及57條,擔保人有權向債務人追償。勝訴後,勝訴的判決書就是執行依據,依據生效判決向法院申請執行,向法院提供債務人的財產線索或者申請法院調查債務人的財產,然後拍賣或者劃扣債務人財產來執行,還給擔保人。僅供您參考。
9. 擔保人為借款人還款後,能單獨起訴借款人嗎
當然是可以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三十一條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10. 擔保人可以起訴借款人嗎
擔保人可以起訴借款人。
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里的第三人即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
擔保人有下列權利:
1、可持有一份擔保合約及其他有關證件;
2、只要借款人同意,可獲知向金融機構借貸款額;
3 、可控告借款人,如需為前者償還欠金融公司之債務。擔保人通常收到致給借款人的催債副本;
4、可限定只擔保一項特定借貸。若數年後,借款人慾增加借款額,他必須作出新借貸申請,至少也須獲得擔保人書面同意擔保新貸款;
5、除非借款人違約沒攤還借款,金融機構才可向擔保人追債;
6、金融機構必須將還債要求信送達擔保人後才可向後者追債。
連帶責任擔保分為對內效力及對外效力,任何連帶責任人均需對債權人承擔償還責任,在承擔責任後,超出連帶責任人自身需要承擔部分的,可以向其他連帶人追償。
借款人不得利用貸款從事股本權益性的投資,除了國家另有規定的少數情況之外,我國公司法和有關企業法和企業登記制度都明確規定,當事人成立公司或其他企業(包括作為公司企業的股東),必須要有法定最低限額的注冊資金,在登記時,這些資金須附上有關銀行及注冊會計師事務所的驗資證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一條 保證合同是為保障債權的實現,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保證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合同。第七百條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有權在其承擔保證責任的范圍內向債務人追償,享有債權人對債務人的權利,但是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