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法人有貸款和擔保貸款會影響公司信譽和貸款嗎
法人不是人,是公司。
Ⅱ 為別人擔保個人徵信被拉黑會影響公司貸款嗎
不知道你在公司是股東還是法人?
股東的話可能可以弱化點,但是如果是法人估計會比較麻煩。
一般公司貸款主要看:公司徵信情況、公司經營情況包括財務狀況、抵押物情況、還款來源情況、擔保情況及法人實際控制人的徵信情況。
最好和銀行信貸人員多協商下,貸審會的時候弱化這個問題,表明自己當時也是有其它的原因的並做合理解釋。
Ⅲ 兩年前給別人擔保貸款別人沒還,我現在開公司對公司有沒有影響
應該是對公司沒有影響。替別人擔保貸款,別人還不上,你會承擔民事責任,替別人還款的。
Ⅳ 公司為他人做擔保貸款,對自己公司貸款有影響嗎
會有影響的,一旦你公司為其他公司做了擔保,則在徵信系統里就會留有記錄,包括擔保金額等,你自己公司貸款時,銀行會考慮你之前的擔保金額,給你的授信額度就不一樣了。
Ⅳ 公司法人給個人擔保貸款,是否會對公司有影響
該種情況下一般是不會對公司造成影響,因為從法律上來講,公司與公司法人是兩個完全獨立的主體,因此不會影響到公司的
Ⅵ 我幫別人做擔保會影響我以後的貸款嗎
如果您的朋友還款及時,並沒有出現異常情況導致銀行向您這個擔保人追貸的情況,是不會影響你貸款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十二條:
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債權人可以要求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保證人都負有擔保全部債權實現的義務。
第十七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前款規定的權利:
(一)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的
(三)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的。
第二十一條:
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十二條:
保證期間,債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在原保證擔保的范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第二十七條:
保證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條規定就連續發生的債權作保證,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人可以隨時書面通知債權人終止保證合同,但保證人對於通知到債權人前所發生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八條:
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對物的擔保以外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
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免除保證責任。
第三十一條: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6)擔保會對公司的貸款有影響嗎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二十三條:
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四條:
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第二十五條: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
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一)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
(二)主合同債權人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願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
Ⅶ 為別公司擔保貸款是否會對本公司貸款造成影響
不管你們公司的實力如何,如果為其他公司擔保,以後(再擔保期間)貸款的時候都會受到影響。影響程度根據擔保額度參考。
Ⅷ 企業對外擔保對自身貸款有沒有影響
你貸款時候,銀行看的是你的評級還有抵押,如果抵押足夠,同時你對外提供的擔保責任又不會危及你的抵押品,那就沒問題。
Ⅸ 我是有擔保公司的貸款,會有影響嗎,
你好,貝斯特叉車提醒您
網上發布的所有隻憑身份證就可以貸款或者辦理信
用卡的信息都是低級騙局,無論公司是否注冊備案,都不要相信,騙子先騙你簽訂傳真合同,並按捺手印,然後會一步步騙取你先支付首月利息、履約費、保證金、保險費、擔保費、放款費、公證費、徵信費、抵押金、開卡費等等,還會以你銀行流水不足、查驗你的還款能力或者是驗資為名,要求你將自己賬戶上所有的資金打至騙子的賬戶,如果你不按騙子的要求交納費用,騙子會以你已經和他們簽了合同為名,威脅要起訴你違約,並威脅你賠償巨額違約金,這實為低級的詐騙手段和典型詐騙!
請永遠記住,凡是對方以任何理由要求你先支付任何費用的,都是絕對的詐騙,無論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要先給其他人匯款、轉賬,以免被騙!更不要相信騙子的任何威脅,由於對方涉嫌詐騙,所以,和騙子簽的合約沒有任何法律效力,更不存在違約之說。
所以,特此提醒廣大網友,不要相信網上各種投資、融資擔保公司以及各類小額貸公司發布的此類貸款或者辦卡信息,特別是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等大城市的這類公司基本都是騙子公司!如果被騙,無論金額大小,都請選擇報警!如此猖狂詐騙,還請各地公安機關大力打擊和整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