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如何應對小額貸款催收
不理他們就可以了,他們只會嚇唬你
② 小貸逼死人國家就真的不管了嗎
如今形形色色的小額信用貸款遍地開花、令人眼花繚亂,隨便租間街邊房就可無證開張並名目張膽地掛牌經營小額信貸業務、隱藏在寫字樓里的無證小貸公司更是不計其數,走在大街小巷、樓道間,房門口處處貼滿小額信貸小廣告和散發小額信貸廣告的人;網路貸、校園貸更是以誘人的詞藻吸引著人們的眼球,甚至正在工作、開會、開車時也無端地被小貸人員打進騷擾電話。這種在印度復制過程中發生了蛻變、並帶來非常惡劣社會後果的小額信貸,早就被印度和孟加拉國明令禁止,反而在我國卻大行其道,且已經給我們帶來了同樣的社會惡果。
在媒體爆出了很多起大學生和企業主因小貸公司逼債而亡的消息後,又驚聞陝西咸陽培華學院一大學生、陝西商洛縣一農民、重慶郵電大學移動學院一學生謝波、綿陽某大學一學生均是因小貸公司逼債死亡,再一查網上資料更是令人吃驚:印度一個邦在短短九個月內就有近1.5萬人因小貸公司逼債而身亡,有的甚至還是集體死亡,這不得不讓人發出質問:這時下流行的各種形式的小額信用貸款,真的像宣傳的那麼好?一個好的金融產品為何會產生如此惡劣的社會後果?難道非得要像印度安得拉邦一樣出現集體死亡的惡性事件才能夠引起全社會的高度重視?
國人歷來把欠債看成是一件丟人的事.所以從不願讓人知道自己貸了小貸公司的款,哪怕小貸公司如何地採取非法手段催逼,絕大多數的人都選擇忍耐和沉默,如果被逼迫到最後的心理防線崩潰,往往選擇自殺。所以,除媒體曝光的以外,一定還有很多不被外界所知的惡性事件正在暗地裡發生著。為了避免人們再繼續地被小貸公司坑害,現將其華麗面紗揭開,暴露小貸的真面目。
第一、復利計息且利息高:小貸公司的利息高出銀行好多倍,而且是復利利息。
第二、等額本息的還款方式:借款人本就承擔著高額的資金利息,可由於等額本息的復利計息方式使借款人除了第一個月全額使用本金外,隨著還款時間越長,借款人使用的本金卻越來越少,但借款人所承擔的資金利息卻沒有絲毫的減少,也就是說借款人從第二個月開始,所承擔的本金利息隨著時間的延長卻在打著滾的往上漲,只不過絕大多數的借款人沒有意識到而已。
第三、高額的罰金:利息本就是高額的復利計息,高額的罰金比利息還要高,如果把利息與罰金合並一算,這披著華麗外衣的所謂小額信用貸款比高利貸還要高利貸。難怪有人承受不了被逼得自殺。一、小額貸款公司既然是作為公司,就與其他的公司一樣只有經營商品的資格,只不過一個經營的金融產品、一個經營的是實物商品而已,因此,小額貸款公司沒有罰款的權力,所以小額貸款公司對其客戶(借款人)的一切罰款都是沒有法律依據,是非法的。二、小額貸款公司向借款人(客戶)推出的小貸產品,其利潤來源就是利息,而高出銀行貸款數倍的高利息,就已經包含了這個小貸產品的風險成本,如逾期風險和延期還款風險,因此,小貸公司格外收取客戶的高額罰金是沒有根據的,也是不應該的。
第四、砍頭息:一切先對客戶(借款人)的借款砍頭後再將剩餘部分放給客戶(借款人)卻仍然讓借款人(客戶)承擔全部總額的本金和利息的做法都是非法的。這種做法是非法的高利貸公司所為,客戶(借款人)有權拒絕支付。
第五、非法的軟硬暴力催收:客戶(借款人)有權保留對其追究法律責任和精神賠償的權力一、有的小貸公司,為了達到目的,僱傭社會閑散人員對客戶(借款人)進行暴力催收,並對其進行人生傷害和侮辱,限制其本人或者家人的人生自由,並實行暴力威脅和傷害,客戶(借款人)及其家人應當及時報案。二、有小貸公司為了達到催收目的,故意將客戶信息泄露,並且截取客戶通訊信息,騷擾其他非相關人員,甚至發送侮辱性和威脅信息,客戶(借款人)和被騷擾者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六、泄露和買賣客戶資料和客戶信息:有的小貸公司和小貸工作人員,將客戶信息在行業內共享,幫助客戶(借款人)進行連環貸,增加客戶(借款人)的還款壓力和負擔,達到個人掙錢目的。更加可恨的是一些小貸公司的工作人員之間直接將客戶信息資料明碼標價進行買賣。六、連環貸:由於小貸公司將客戶信息買賣和共享,一旦在一家小貸公司貸款後就會有很多的小貸公司給客戶打電話,無論他們說得多麼天花亂墜,都不要輕易相信,如果被拖入連環貸後,就被牢牢地套在了小貸這條船上,陷入不斷地往復貸款之中,想下船都難,這正是小貸公司和小貸公司工作人員想要達到的目的,最後非得逼得你傾家盪產,家破人亡不可。總之,當今社會誘惑太多。但要記住一條:「天上沒有掉餡餅的好事,如果天上掉餡餅,地上坑定有個大陷阱正等著人們」。特別是一些披著華麗外衣、裹著糖衣的炮彈的小額信貸,真的是令人防不勝防,稍不留意就會上當受騙,被其拖入陷阱而不能自拔。在校學生在經濟上還沒有完全獨立,一定要增強防範意識,加強個人修養,記住傳統文化中老祖宗給我們「成有節儉敗由奢」的教導;不要盲目相信:「今天花明天的錢」的西方消費觀念,要量力而行,「有多大的腳穿多大的鞋」,一旦不小心沾染上小額信貸無法還款,應當本著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可以告訴學校和老師,實在不行還可以通過法律渠道來解決,千萬不要走極端。
③ 對於小額貸款公司管理辦法 銀監會如何規定的
有兩種截然不同觀點,一種觀點認為:企業支付小額貸款公司的利息不允許在稅前全額扣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即非金融企業向非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部分允許在稅前扣除,超過的部分不允許在稅前扣除;另一種觀點認為:企業支付小額貸款公司允許在稅前全額扣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第八條的規定,即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主管稅務機關從擴大稅基的角度出發,大多堅持第一種觀點。納稅人從節約稅收成本的角度出發,則認為第二種觀點更加符合稅收的公平性原則,有效地避免了重復征稅。筆者更傾向於第二種觀點,理由如下:
一、小額貨款公司屬於金融企業或准金融企業
《關於小額貸款公司試點指導意見》規定:小額貸款公司是指由自然人、企業法人與其他社會組織投資設立,不吸收公眾存款,經營小額貸款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小額貸款公司應當執行國家金融方針和政策,在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開展業務、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擔風險,其合法的經營活動受法律保護,不受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干涉。
金融企業是指執行業務需要取得金融監管部門授予的金融業務許可證的企業,包括執業需取得銀行業務許可證的政策性銀行、郵政儲蓄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信託投資公司、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金融租賃公司和財務公司等。從金融企業的定義來看,小額貸款公司不受金融監管部門監管,沒有金融監管部門授予的金融業務許可證,不允許吸收公眾存款和不允許辦理結算業務,因此,小額貸款公司應該屬於非金融企業。但小額貸款公司設立的條件、審批過程、經營范圍、內部管理制度等都是比照金融企業的規范和要求,它與一般工商企業的設立條件、審批過程、經營范圍、內部管理制度明顯不同。與金融企業相比,小額貸款公司的審批、監管機關是地方政府下屬的金融辦,例如安徽省人民政府出台的《安徽省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管理辦法(試行)》特別要求當地人民銀行、銀監局參與對小額貸款公司的審批和日常監管。由此可見,小額貸款公司事實上就是一種金融企業或者是一種准金融企業。筆者認為:小額貸款公司屬於金融企業或者是准金融企業,企業支付小額貸款公司的利息就應按照《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一款規定,即非金融企業向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允許稅前全額扣除。
二、小額貨款公司的利息收入屬於合法收入並依法納稅
小額貸款公司是依法經地方政府批准設立的企業法人,主要從事小額貸款業務及相關業務。小額貸款公司按照市場化的原則進行經營,自主確定貸款利率,但上限不得超過人民銀行公布貸款基準利率的4倍,下限不得低於人民銀行公布貸款基準利率的0.9倍。小額貸款公司的利息收入依法繳納營業稅、企業所得稅。
三、企業支付給小額貸款公司利息取得了合法、有效的憑據
當前,大多數中小企業普遍面臨著融資難,融資渠道不暢等問題,這些企業很難從國有控股的商業銀行或股份制銀行獲得貸款,不得不承擔超過同期同類金融企業貸款利息的2-3倍利息,從小額貸款公司實現融資。這種表面上「自願、平等」的借貸關系,卻掩蓋著中小企業的難言之隱。企業因生產經營活動需要,從小額貸款公司取得借款,支付借款利息,並從小額貸款公司取得合法票據。若主管稅務機關堅持認為這些中小企業支付小額貸款公司的借款利息只能按同期同類貸款利息在稅前扣除,超過部分不允許稅前扣除,這更加重了中小企業稅收負擔,與稅收合理性、公平性的原則是嚴重相背離的,這也成為中小企業發展過程中的一種稅收障礙。
再換個角度看,小額貸款公司收到高於周期同類貸款的利息,已經依法繳納了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借款企業將超過同期同類貸款的利息在稅前扣除,並沒有減少稅收收入。相反,若超過同期同類貸款的利息不允許在稅前扣除,而進行納稅調整,這就意味著同一筆收入在小額貸款公司和借款企業同時繳納企業所得稅,實際上是一種重復征稅。
綜上所述,小額貸款公司是《企業所得稅法》及實施條例頒布施行後大量涌現的新的企業類型,它究竟屬於金融企業還是非金融企業,這是小額貸款公司的「利息支出能否稅前全額扣除」爭論關鍵點。筆者建議主管稅務機關應盡快出台相關法規,明確這類企業的性質,否則,將引起稅、企之間不必要的爭議,也給主管稅務機關自由裁量權的發揮提供了空間,不利於納稅人對《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遵從度的提升。
④ 小額貸款催收態度惡劣,應該找哪個部門投訴
可以到當地的金融辦公室進行投訴。
金融辦公室是代表地方政府負責金融監督、協調、服務的辦事機構,其主要工作職責為:
積極協助上級政府和監管機構對本地金融機構的管理或監管。協調、支持和配合上級派駐監管機構對各銀行、證券、期貨、保險、信託等金融機構及行業自律組織的監管;負責本地區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建立和完善信用制度及法規體系,監管信用中介機構;
監督管理中小企業貸款擔保基金和中小企業貸款擔保機構,指導本地中小企業貸款擔保工作;認真做好配合協調和信息交流工作,協助協調解決金融業、證券業、保險業發展中應由地方政府需解決的問題。
根據《關於規范民間借貸行為維護經濟金融秩序有關事項的通知》的要求,嚴厲打擊以下非法金融活動:利用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等非法集資資金發放民間貸款;以故意傷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嚇、威脅、騷擾等非法手段催收貸款;
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再高利轉貸;面向在校學生非法發放貸款,發放無指定用途貸款,或以提供服務、銷售商品為名,實際收取高額利息(費用)變相發放貸款行為。
(4)國家對小額貸款催收的管理擴展閱讀:
未經有權機關依法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設立從事發放貸款業務的機構或以發放貸款為日常業務活動。嚴禁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作為主要成員或實際控制人,開展有組織的民間借貸。
中國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各銀行業金融機構以及經有權部門批設的小額貸款公司等應依法合規經營,強化服務意識,開發面向不同群體的信貸產品,加大對實體經濟的支持力度。
⑤ 我國對小額信貸是怎樣管理的
我國對小額信貸實施動態授信管理。根據信用貸款和聯保貸款的特點,按照「先評級—後授信—再用信」的程序,建立農村小額貸款授信管理制度以及操作流程。綜合考察影響農戶和農村小企業還款能力、還款意願、信用記錄等各種因素,及時評定申請人的信用等級,核發貸款證,實行公開授信。對農村小企業及其關聯企業、農業合作經濟組織等,以法人機構或授權的分支機構為單位,推行內部統一授信,同時注重信息工作,注意發揮外部評級機構的作用,防範客戶交叉違約風險。對小額貸款客戶資信狀況和信用額度實行按年考核、動態管理,適時調整客戶的信用等級和授信額度,徹底糾正授信管理機制僵化、客戶信用等級管理滯後的問題。
⑥ 小額貸款催收的合法嗎
小額的貸款合法的還是有的哦,申請的話一般都是當天出結果的,你可以試試申請看嘛。
⑦ 國家對於小額貸款公司的政策是什麼
小額貸款公司是由自然人或企業法人發起設立、只用資本金發放小額貸款、不能吸收存款的法人機構,是近年來中央針對農村地區金融需求,鼓勵探索建立的一種新型貸款組織。貸款利率掌握在基準利率的4倍以內,一般為18%左右。
2005年、2006年兩個中央一號文件都提出要探索建立更加貼近農民和農村需要、由自然人或企業發起的小額信貸組織,增加農村金融供給,解決微小企業和農民貸款難等問題。根據這一要求,人民銀行、銀監會、財政部、商業部等部門就開展小額貸款組織試點問題多次進行調研和政策研討。2005年10月,開始在山西、四川、貴州、內蒙古、陝西五省(區)各選擇一個縣進行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由人民銀行進行業務指導。同時提出,試點以外省政府搞試點的,可自行組織。
2008年5月4日,中國銀監會、中國人民銀行聯合下發了《關於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銀監發〔2008〕23號,以下簡稱《意見》),對開展小額貸款組織工作提出了更加具體明確的指導意見。
(一)性質和設立。小額貸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業法人與其他社會組織投資設立,不吸收公眾存款,經營小額貸款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金不低於50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金不低於100萬元。
(二)資金來源。小額貸款公司資金來源主要為股東繳納的資本金、捐贈資金以及來自不超過兩個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融入資金。但融入資金余額不得超過資本凈額的50%。
(三)資金運用。小額貸款公司發放貸款,要堅持「小額、分散」的原則。同一借款人貸款余額不得超過小額貸款公司資本凈額的5%。貸款利率上限放開,但不得超過司法部門規定的上限,下限不得低於基準利率的0.9倍。
(四)監督管理。凡是省級政府能明確一個主管部門(金融辦或相關機構)負責對小額貸款公司的監督管理,並願意承擔小額貸款公司風險處置責任的,方可在本省(區、市)的縣域范圍內開展組建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申請設立小額貸款公司,經省主管部門批准後,到當地工商部門申請辦理注冊手續,並向公安機關、銀監部門、人民銀行報送相關材料,接受監督檢測。
(五)發展方向。小額貸款公司依法合規經營,沒有不良信用記錄的,可在股東自願的基礎上,按照《村鎮銀行組建審批指引》和《村鎮銀行管理暫行規定》規范改造為村鎮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