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可以做法人貸款擔保人嗎
法人能做貸款擔保人。我國法律規定,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都可以作為擔保人。但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職能部門不能為保證人。所謂擔保人,又稱保證人,是指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里的第三人就是擔保人。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條機關法人不得為保證人,但是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以公益為目的的非營利法人、非法人組織不得為保證人。
Ⅱ 為他人擔保貸款500萬元未還可以擔法人嗎
問題不是很明確,需要進一步明確。
原則上,如果承擔了擔保責任,債務人到期不償還債務,債權人是有權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的。即,若擔保了500萬,那債權人可以要求擔保人償還500萬。
僅供參考。
Ⅲ 法人代表 擔保貸款
您提出的這個單從法人代表貸款銀行還沒有推出此類項目,不過身為公司法人,對貸款時有一定幫助的和信任程度,不過貸款流程還是比較復雜和時間比較長的!需要對個人信譽考察,企業經營考察,還有固定資產價值評估等
Ⅳ 假如我是企業法人,以自己的企業做擔保為別人貸款,現在那人破產了,還不上,我應該承擔怎麼樣的責任
以自己的企業做擔保為別人貸款,現在那人破產了還不上,應該全部承擔連帶責任而發放的貸款。
擔保貸款是指借款人不能足額提供抵押(質押)時,應有貸款人認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保證人是法人的,必須具有代為償還全部貸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銀行開立有存款帳戶。保證人為自然人的,必須有固定經濟來源,具有足夠代償能力,並且在貸款銀行存有一定數額的保證金;保證人與債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保證合同。保證人發生變更的,必須按照規定辦理變更擔保手續,未經貸款人認可,原保證合同不得撤銷。
擔保貸款就是根據借款合同或借款人約定用借款人的財產或第三人財產為貸款保障,並在必要時由第三人承擔連帶還款責任的一種貸款。
而連帶責任人中任何一人對違反法律義務的後果都必須負全部責任。 比如:自願簽訂協議,共同出資和經營,共負盈虧和風險,對外負無限連帶責任的聯 合;在連帶責任保證中,保證人對債權承擔連帶責任;因委託書授權不明,被代理人應向第三人負民事責任,代理人負連帶責任;代理人與第三人惡意通謀,損害被代理人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負連帶責任;租賃合同約定由房客支付物業費,物業公司可直接向房客收取,但業主要承擔連帶責任;司機肇事,車主承擔連帶責任;簡言之,連帶責任是按份責任的對稱。它是指兩個以上的債務人,共同負責履行清償同一債務的行為。
因此,擔保貸款,需要承擔為別人擔保貸款而貸款人破產導致需替為還款的風險。
Ⅳ 法人任職擔保貸款擔保人可以嗎
法人可以做貸款擔保人。我國法律規定,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都可以作為擔保人。但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職能部門不能為保證人。所謂擔保人,又稱保證人,是指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里的第三人就是擔保人。
【法律依據】
根據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條
機關法人不得為保證人,但是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
以公益為目的的非營利法人、非法人組織不得為保證人。
Ⅵ 公司法人以個人名義給別人擔保貸款,變更法人時不會有影響吧
根據我國公司法相關規定,公司法人以個人名義提供貸款擔保的,屬個人行為,不對公司產生效力。如果存在公司與法人代表人格混同的,其貸款擔保效力及與公司。此情形對變更法人存在影響。
Ⅶ 公司可以為法定代表人個人貸款擔保么
不可以,公司出了一切事情必須由法人承擔,並且法人與公司是不可分開擔保的,在法律上來講是沒有法律效益的,銀行也不會贊同比種做法的!
Ⅷ 公司法人擔保貸款與個人財產有牽連嗎
公司一般為有限責任公司,比如注冊資金100萬,擔保80萬。只承擔80萬的風險,如果公司賬上有現金流80萬,會被直接劃走,與個人財產無關。現金不夠80萬,以公司資產抵債,還是與個人資產無關。資產總和(包括現金等)仍不夠80萬,有多少賠多少,還是與個人資產無關。
但有一種情況:如果有惡意抽逃資金的行為,將會執行個人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