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果幫別人貸款做擔保了,自己還可以房子按揭貸款嗎
給別人擔保是不影響貸款的,但是給別人擔保,擔保金額的50%算做你的負債,如果申請貸款的話收入證明需要開高些才可以,不然覆蓋不到還款金額。
Ⅱ 幫別人擔保貸款無力償還怎麼辦
借款人如果還不上錢,擔保人要替其還款的,所以你應該去起訴借款人,向其追討欠款,也可以由債權人向法院起訴,你們都可以在訴前申請財產保全。
Ⅲ 用房產為他人做抵押擔保
因你朋友並沒有還款,因此,你的擔保義務並沒有免除;現在還存在擔保關系;擔保公司依據你簽訂的擔保協議和《擔保法》的規定可以收你的房產;你如果要免除自己的責任,可以先將你朋友所欠的房款還上,然後再向你朋友追償;或者是你讓你朋友重新提供新的擔保,然後再和貸款公司協商免除你的擔保責任;還可以就擔保合同的效力提出異議,主張擔保合同無效;至於你准備的材料,需要在你接到法院傳票或者是你向法院起訴時才可以確定,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Ⅳ 替別人擔保貸款,我該承擔什麼責任
一、如果你朋友通過擔保公司把你的房子抵押向銀行貸款,需要在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你房屋的抵押登記手續;
二、如果A做生意賠了,銀行起訴的是他,要他還錢,且可以申請你的房屋優先償還;當然銀行也可以不申請你的房屋優先償還(不過,這樣操作銀行有失誤的風險,銀行內部有法律人士,故銀行放棄的可能性較小)。再說,你朋友的房屋是分期付款(可能是按揭吧),他的房屋是否也抵押了?如果他的房屋是否也抵押了,那他房屋所抵押的銀行有優先權,即使後來用你房屋抵押的這個銀行要主張權利,也要先償還前一個銀行的,還清後剩餘的才能還後一個銀行的,後一個銀行不會不考慮這個問題的。綜合以上,可以看出,銀行大多會申請你的房屋優先償還(除非你和銀行的上下關系都很好,而且他們願意為你承擔失職的責任)。
Ⅳ 朋友想借用我自己公司名義貸款,抵押他自己的房產獲得貸款,請問對我有什麼風險有什麼辦法免責
如果他自己有房產的話完全可以用自己的名義貸款,可能沒有用公司名義貸的多。如果用你公司的名義貸款,如果發生欠息或者本金還不上都是你公司承擔主要責任,並且會影響公司的徵信,以後公司在辦理很多業務都會有影響,或者猶豫徵信有問題而直接辦不了。貸款人就是主要責任人,很難免責的。
Ⅵ 別人提供房產給我做經營擔保貸款
貸款協議三年,到了三年底,你未能如約還清貸款,餘下的錢在第四年還清,那麼擔保人向你要第四年的「兩萬」,沒毛病。只要你沒有完全還清銀行的貸款,你就應當給付,哪怕10年沒還清,你就得付10年。如果擔保人去法院告,你必輸,因為這是一個合約擔保產生的。
假設另外一種情況:第三年底,你覺得可能還不上銀行的貸款,從另外的途徑(哪怕是同一家銀行)弄來錢做分期,將這筆(經營擔保)貸款還上了,就說明擔保合同的任務完成了。從第四年開始,你再還那個「分期」的款,這樣就和擔保人沒有關系了(他的使命已經完成了),他再繼續要錢,就沒有道理了。
Ⅶ 我用房產為別人公司做擔保抵壓貸款,現別人未還款被銀行起訴,我也同時承擔個人擔保一起被銀行起訴,房產
肯定是需要承擔連帶責任!不還款肯定需查封房子,房產抵押貸款,執行可不結清
不是查封狀態就可行
無視個人徵信,有價值就可以
銀行抵押徵信是不能連3累6,可放寬至累9
Ⅷ 公司拿別人的房產擔保貸款,還不上款跟法人有什麼責任
該筆債權法人如果沒有直接參與,就不需要承擔責任。
但存在特殊情況:
1、由於借款主體為公司,且法人又是公司股東,就需要在出資的范圍內承擔責任,
2、如果法人簽訂了對應的擔保協議(一般融資都會需要實際控制人簽訂連帶擔保責任來增信),則需要承擔協議中約定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