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貸款展期需要重新辦理抵押登記嗎
房屋抵押登記費是房屋貸款人到房管局辦理住房抵押貸款手續,在辦理時向房管局繳納一定的服務費用,即抵押登記費。根據贛價房字(1999)8號文件,住宅:抵押,它項權登記各80元(套);非住宅抵押按抵押金額0.4%。江西省價格監督檢查局(2008.12.11)明確規定,業主辦理房屋按揭抵押標准為每套80
B. 貸款到期未還,要辦理展期,但在房產局辦的他項權證還需要重新辦理嗎權證的有效期是怎麼算的
建設部關於《房屋他項權證》有關問題請示的答復
【頒布單位】 建設部
【頒布日期】 19950614
【實施日期】 19950614
【章名】 全文
常州市房地產管理局:
你局常房發(1995)45號文《關於〈房屋他項權證〉有關問題的請示》收悉,經研究,現答復如下:
《房屋他項權證》中「權利存續期間」欄目的設置,兼顧了抵押權和典權的設定,此欄應按原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1987)城住字第11號文的規定,以「契載期限」填寫。《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房地產抵押,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應當簽訂書面抵押合同」。抵押期限即為抵押合同中規定的債務人應履行債務的期限。
一、《房屋他項權證》中「權利存續期間」欄應以契載期限填寫,抵押期限應為抵押合同規定的抵押人履行債務的期限;典當期限應為典房合同的出典期限。
二、「注銷日期」,即「他項權利消失的日期」。
他項權利未依法注銷之前,仍具法律效力,他項權利權利人(抵押權人、典權人,下同)可憑據《房屋他項權證》作為法律要件之一,依法行使他項權利。
三、他項權利滅失時,當事人應持《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他項權證》等有關法律要件,到房地產權屬登記機關辦理他項權利注銷登記,登記機關應收回抵押權人所持《房屋他項權證》,注銷存檔,並在房屋所有權人所持《房屋所有權證》「他項權利內容摘要」欄內填注登記事項。
依據建設部答復,抵押期限應為抵押合同規定的抵押人履行債務的期限,所以貸款展期,他項權證抵押期限順延同樣有效。
C. 主債權展期,原抵押繼續有效嗎
如果抵押合同沒有對抵押權期限有約定,則主債權展期,抵押繼續也展期;如果抵押合同對抵押權有期限約定,從其約定,債權變更不影響抵押合同的效力,即主債權展期,抵押權不展期。
知道管理員讓我再完善一下答案,說回答得太簡單,不夠詳細。我想說,問題已經回答完了。因沒有直接的法律依據,所以沒法引用法律。
那麼我做出這個回答是依據是什麼呢?是法律體系。
第一、合同的效力。抵押合同有抵押期限的約定,該約定並無法律禁止性規定,也無其他導致該條款無效的情形,應當認定有效。那麼,無論主債權的履行期限如果變動,未經抵押權人同意,都不影響抵押合同效力,即抵押合同約定的期限不變動。如果主之前展期,過了抵押合同約定的抵押期限,那麼抵押權就不再有效;
第二、關於抵押權期限的問題,物權法和擔保法及二者的司法解釋,都未做規定。原則上,物權法的立法本意,抵押是一種附加權,是附著在主債權上的,因此,物權法對抵押權設置期限並不推薦。也就是說,物權法對抵押權的抵押期限是沒有規定的。物權法對抵押權行使的期限只有一個規定《物權法》第二百零二條【時效】抵押權人應當在主債權訴訟時效期間行使抵押權;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這只是規定了,主債權過了訴訟時效,抵押權還在抵押期限內怎麼處理的問題。
就回答這么多吧,能過就過。因為沒有直接的法律可以應用,從法理學上講法律,真是費神啊。
D. 貸款展期後,抵押權的效力如何認定
貸款展期經擔保人同意的,視為變更抵押合同,抵押權按展期合同確定抵押期限。
貸款展期未經擔保人同意的,貸款展期對擔保人無效。擔保人只承擔原貸款的擔保責任,應當在原抵押擔保合同期限內要求擔保人承擔責任,超過原擔保合同抵押期限的,抵押權消滅。
E. 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展期後,未去辦理抵押登記展期,對抵押權有影響嗎
房屋抵押需要辦理抵押登記生效。因此,到期後不辦理抵押,對抵押權會有影響。
F. 貸款合同展期,抵押物是否需要重新進件或者進行變更
主債權展期的,如果要繼續以之前的抵押物擔保債權的實現,應當另行登記。
物權法
第二百零二條抵押權人應當在主債權訴訟時效期間行使抵押權;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G. 貸款展期要重新辦理抵押嗎
你的貸款到期了,沒有還上申請貸款展期,那麼需要重新辦抵押手續,然後才可以按照新的貸款分期進行還款。
抵押貸款。
抵押貸款是目前比較流行的貸款方式,適合資質和信用一般,名下有符合條件的抵押物的用戶,提供憑證就可以申請額度高的貸款。那麼房屋抵押貸款怎麼申請呢?完成這些申請流程就可以了。
1、選擇貸款機構:辦理房產抵押貸款首先且關鍵的一步就是選擇正規的貸款機構,雖說銀行貸款利率低,安全可靠,但是其審批速度和貸款要求相對較慢且較高。而民間借貸雖說利率多,但是審核要求低,辦理速度快。所以說,選擇一個合適自己的貸款機構是整個貸款流程中至關重要的一步。
2、遞交申請及申請材料:選擇合適的機構後便可帶申請機構要求的材料來提交申請。
3、初步審核:貸款機構會對我們之前交上去的基本材料做初步的審核,審核需要符合相關的要求。
4、評估:一般貸款機構特別是銀行都要求到指定或者認可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評估時會收取評估費,不同機構的收費可能不太相同,另外不同地區的收費標准也不一樣。
5、審批貸款簽合同:貸款機構會根據之前提交的材料和評估報告再次進行審核,審批通過之後就會跟你溝通貸款額度、利率、期限、還款方式等問題,溝通好之後就可以簽訂合同。
6、辦理抵押登記、放款。
綜上所述,房屋抵押借款能貸多少還要根據具體情況來具體分析,因為這其中需要考慮的因素有很多,所以,大家還是需要在辦理房屋抵押借款之前了解清楚房屋的評估因素和辦理手續,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H. 借款合同展期後,是否需要重新辦理登記手續
需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二百零九條 借款展期
借款人可以在還款期限屆滿之前向貸款人申請展期。貸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貸款是否展期由貸款人決定。申請保證貸款有抵押貸款、質押貸款展期的,還應當由保證人、抵押人、出質人出具同意書面證明。已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執行。
短期貸款(期限在一年以內,含一年)展期期限累計不得超過原貸款期限;中期貸款(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含五年)展期期限累計不得超過原貸款期限的一半。
長期貸款(五年以上)展期期限累計不得超過三年。國家另有規定者除外。借款人未申請展期或申請未獲批準的,其貸款從到期日次日起,轉入逾期貸款賬戶。
(8)抵押權登記在貸款展期之後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一百九十九條 借款人提供其真實情況的義務
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
第二百條 利息的預先扣除
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並計算利息。
第二百零一條 貸款違約責任
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收取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支付利息。
第二百零二條 貸款人的檢查、監督權
貸款人按照約定可以檢查、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向貸款人定期提供有關財務會計報表等資料。
第二百零三條 借款使用的限制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二百零四條 利率
辦理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貸款的利率,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的上下限確定。
第二百零五條 利息的支付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借款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並支付;借款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餘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並支付。
第二百零六條 借款的返還期限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第二百零七條 逾期利息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二百零八條 提前償還借款的利息計算
借款人提前償還借款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應當按照實際借款的期間計算利息。
I. 借款合同展期抵押登記如何處理
1、民間抵押借款(用房產抵押)期限為一年,快到期間了,需要展期時,手續如何辦理?
目前沒有他項權證展期的規定,具體看房產局能否辦理展期。一般建議重新辦理。
2、比如抵押借款合同是否需要重新簽訂?
對,如重新辦理需要重新簽訂抵押借款合同。
3、是否需要先注銷抵押登記然後再辦理抵押登記?
房產局發給抵押權人他項權利證書。他項權利證上一般都有抵押的起止日期,你可以核實一下是否需要先辦理注銷抵押登記。
4、
他項全證如何處理?
如具體辦理機構不收回,建議保留,說不一定將來還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5、如果是展期那麼需要注意哪幾個問題?
與房產局確認能否辦理展期,如能辦理展期,如何辦理,需什麼人去、准備什麼材料等。
6、您的意思是所有的手續都需要重新辦理一次是做安全的,是嗎?
為了保險,如不能辦理展期的情況下,重辦一次是比較好的選擇。因為不辦理抵押登記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
此次辦理,在債務人不能確保還款日期的情況下,建議期限長點,辦理抵押登記期限長短收費是一樣的,反正債務人履行還款義務就可以解除抵押登記。
希望對你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