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擔保人怎麼樣不用承擔責任
很多朋友出於好心為他人做了擔保人,可是,借款人由於一些原因無法償還貸款,那麼,擔保人就需要為借款人就有責任替借款人償還貸款,本是出於好意,可最後卻成了「替罪羊」,這讓作為擔保人的你又情何以堪呀。那麼,擔保人要如何規避擔保責任風險呢?
情況一:在貸款中,債權人使用欺詐、脅迫等不正當手段,使擔保人在違背自身意願的情況下,簽訂保證合同,可被視為無效合同,無需承擔還款義務。
情況二:若是因為擔保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債務人和債權人合夥誘騙,那麼只要有證據證明,在法律上擔保人是不用承擔責任的。
情況三:連帶責任擔保,債權人與擔保人未約定保證期限,債權人有權自債務履行期滿的半年內,向保證人主張還款許可權。若債權人半年內沒有行使許可權,視作主動舍棄。擔保人將不受擔保責任影響。
這里還要提醒大家,做擔保人也是可以控制風險的,如沒有特殊情況,擔保人最好選擇普通擔保,這樣在很大程度上,可以降低擔保風險。
2. 貸款擔保人怎樣免責
只要擔保時提供的資料以及印章、簽字真實的話,一般情況下不是可能免責的。可看一下被擔保的對象是否尚有抵押資產未處置,如果提供擔保時你未簽訂「允許先行處置保證人承諾書」,那可向法院申請先行處置抵押資產,來推遲或減少自己擔保責任的兌現。
3. 擔保人什麼情況下可以免責
借條不合法的,借條是擔保合同的主合同,借條無效,擔保合同無效,所以擔保人不用承擔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條【擔保合同與主合同的關系】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借條無效的情形
1、借錢去從事一些違法活動
比如吸毒、賭博等,而且你在借錢出去的時候知道這一點,那麼這種借貸行為不受法律保護。所以我們在借錢出去的時候要搞清楚對方是要借錢去幹嘛的,並且要對方清楚把借錢的用途寫在借條上,該用途一定是要合法的。
2、是把錢借給了未成年人,跟未成年人簽下的借條,是無效的。
因為在我國的法律體系中,未成年人屬於弱勢群體,屬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受國家未成年人保護法保護。如果與未成年人有借貸的行為,那麼必須由他的法定代表人、他的監護人(爸爸媽媽)在借條上面簽字,這張借條才是有效的。如果只有未成年人簽字,則無效。
3、借款人不是自己的意願
而是受到了威脅,乘人之危,非本人自願寫下的借條,這種借條也是不受法律保護的,所以借條是需要借款人同意自願寫下的。
4、不符合借條的格式。
借條中的借款人名字出錯,或者用綽號、小名代替,字跡潦草無法辨認,在這種情況下,放款人就需要證明出錯的名字確實是借款人本人並且要證明確實存在的借貸關系,否則借條無效。
4. 我哥叫我做他的貸款擔保人,我怕萬一他還不上,我要怎麼和銀行簽訂協議,才能免責
親兄弟明算賬你懂得!現在這個社會很多人為了錢連父母都可以不要更別說兄弟了!不過話說回來在能力范圍下能 幫就幫畢竟是兄弟有一世沒兩世哦!不過如果是我的話我會果斷幫的!如果加個為什麼!原因很簡單因為他是我兄弟·是我親兄弟!謝謝!
5. 民間借貸擔保人如何免責,借條如下
如果擔保人不知情,則擔保無效 。否則擔保人需擔責,擔保人償還後可以向債務人追償 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為擔保期限,在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就可以起訴擔保人。
6. 能否免責借款人與擔保人
擔保人承擔還款責任後,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借款人不能免責。擔保人可以在其承擔還款責任的范圍內向借款人追償,享有貸款人對借款人的權利,但是不能損害貸款人的合法利益。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條
保證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一般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第六百八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七百條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有權在其承擔保證責任的范圍內向債務人追償,享有債權人對債務人的權利,但是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